1、执法教研室 单培 讯问=刑讯逼供?第一部分 法律基础知识及讯问相关政策、法律第二部分 心理审讯中的犯罪嫌疑人心理特点及变化第三部分 策略审讯策略、方法、言语第四部分 实作笔录制作与模拟审讯第一章第一章 绪绪 论论 第三章第三章 侦查讯问政策法律侦查讯问政策法律 第七章第七章 讯问的组织实施讯问的组织实施第八章第八章 侦查讯问策略侦查讯问策略第九章第九章 侦查讯问方法侦查讯问方法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侦查讯问言语侦查讯问言语第十二章讯问记录和固定第十二章讯问记录和固定授课计划理论讲述理论讲述理论理论+案例案例+实作实作审讯心审讯心理学理学扩展扩展第六章第六章 犯罪嫌疑人心理犯罪嫌疑人心理 模拟审模拟
2、审讯讯第二章第二章 古代和西方审讯制度古代和西方审讯制度理论 案例 实作 40%40%20%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和有关情况,收集案件证据,依照法律程序相和有关情况,收集案件证据,依照法律程序,以言辞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的一种诉,以言辞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的一种诉讼活动。讼活动。1、讯问是法定的侦查行为,是侦查阶段必经的程序。2、讯问由特定部门的特定人员实施。3、讯问的对象是法律特指的犯罪嫌疑人。4、讯问活动必须依法进行。5、讯问目的是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美国侦查学家说讯问美国侦查学家说讯问美国侦查学家查尔斯.奥哈拉在其著作刑
3、事侦察学基础中指出:“可以把侦查员的工作简称为3I,即情报、审讯和仪器。”在他看来,“通过讯问获取情报的能力是侦查员最值得赞赏的本领。”情报:information审讯:interrogation仪器:instrumention 刑讯逼供,是指讯问人员对犯罪嫌疑刑讯逼供,是指讯问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人、被告人使用肉刑肉刑或者或者变相肉刑变相肉刑逼取口逼取口供的行为。供的行为。捆绑、悬吊、毒打、电击等捆绑、悬吊、毒打、电击等对肉体进行催残的刑讯手段对肉体进行催残的刑讯手段 肉刑以外的其他对人的身体或肉刑以外的其他对人的身体或者精神进行折磨的方法者精神进行折磨的方法 肉刑之拳打脚踢煽耳光肉
4、刑之吊打、踩压、塞抹布肉刑之棍击、锤击等肉刑之捆绑肉刑之“水攻”、“火攻”变相肉刑之罚跪、罚冻变相肉刑之车轮战、罚跪、饥饿中国去年纠正12起重大冤假错案 多数与逼供有关盘点十八大以来纠正的23起重大冤假错案(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三)关于审讯程序的若干规定拘留、逮捕后立即移送看守所移送后,讯问地点限于看守所内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四)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权二、新旧法律比较(一)讯问理念的挑战(二)讯问技巧的挑战(三)语言规范的挑战三、新形势下侦查人员面临的挑战心理 审讯人员的心理 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谋略 孙子兵法 三十六计语言 规范前景含义 灵活运用背景含义四、新刑诉法之下讯问
5、工作的出路依法审讯侦查讯问的概念侦查讯问的概念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和有关情况,收集案件证据,依照法律程序,和有关情况,收集案件证据,依照法律程序,以言词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的一种诉以言词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的一种诉讼活动。以上概念说明,侦查讯问具有特定讼活动。以上概念说明,侦查讯问具有特定的主体和对象,以及特定的目的要求,并属的主体和对象,以及特定的目的要求,并属于特定的法律程序。于特定的法律程序。依据讯问的对象和目的等的不同,刑事讯问依据讯问的对象和目的等的不同,刑事讯问又可分为侦查讯问、检察讯问和审判讯问。又可分为侦查讯问、检
6、察讯问和审判讯问。而狭义的讯问仅指侦查讯问,这是司法实践而狭义的讯问仅指侦查讯问,这是司法实践中运用最为广泛,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办案中运用最为广泛,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办案手段。手段。一一 、侦查讯问的性质、侦查讯问的性质 从与治安询问、检察讯问、审判讯问、警察盘问之比较看我国侦查讯问的性质 治安询问刑事讯问盘问侦查讯问检察讯问审判讯问法律依据讯问主体讯问对象讯问目的讯问内容 治安询问刑事讯问盘问侦查讯问检察讯问审判讯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刑事诉讼法等人民警察法讯问主体讯问对象讯问目的讯问内容 治安询问刑事讯问盘问侦查讯问检察讯问审判讯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刑事诉讼法等人民警察法讯问主体
7、办案人员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公诉人、审判员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讯问对象讯问目的讯问内容 治安询问刑事讯问盘问侦查讯问检察讯问审判讯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刑事诉讼法等人民警察法讯问主体办案人员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公诉人、审判员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讯问对象违法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犯罪嫌疑人讯问目的讯问内容 治安询问刑事讯问盘问侦查讯问检察讯问审判讯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刑事诉讼法等人民警察法讯问主体办案人员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公诉人、审判员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讯问对象违法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犯罪嫌疑人讯问目的查清行政案件事实获取口供,收集证据审查、核实证据支持公诉、质证、认证查明涉嫌的违法犯罪事
8、实讯问内容 治安询问刑事讯问盘问侦查讯问检察讯问审判讯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刑事诉讼法等人民警察法讯问主体办案人员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公诉人、审判员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讯问对象违法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犯罪嫌疑人讯问目的查清行政案件事实获取口供,收集证据审查、核实证据支持公诉、质证、认证查明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讯问内容全面全面重点(主要审核矛盾疑点)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全面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侦查讯问侦查讯问是是常用的侦查措施,常用的侦查措施,重要的取证手段重要的取证手段二、侦查讯问的特点二、侦查讯问的特点(一)程序性(一)程序性(二(二)冲突性冲突性(五)强制性(五)强制
9、性(六)时限性(六)时限性(三(三)互动性互动性(四(四)策略性策略性一、获取犯罪嫌疑人真实完整的供述一、获取犯罪嫌疑人真实完整的供述二、甄别嫌疑,排除无辜二、甄别嫌疑,排除无辜 三、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大三、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大战果战果 四、对犯罪行为人进行认罪服法的教育四、对犯罪行为人进行认罪服法的教育 五、研究反审讯及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五、研究反审讯及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 一、获取犯罪嫌疑人真实完整的供述一、获取犯罪嫌疑人真实完整的供述是侦查讯问的目的之一,是侦查讯问的目的之一,也是侦查讯问的重要任务。也是侦查讯问的重要任务。二、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
10、新的犯罪线索,扩二、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大战果大战果 惯犯、累犯、流窜犯、从惯犯、累犯、流窜犯、从看守所、监狱等监管场所看守所、监狱等监管场所脱逃或批捕后潜逃以及与脱逃或批捕后潜逃以及与国外、境外黑社会组织和国外、境外黑社会组织和其他反动势力相勾结进行其他反动势力相勾结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等 深挖的重点人二、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二、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大战果大战果 财物型和性欲型两财物型和性欲型两大类犯罪,如盗窃、大类犯罪,如盗窃、抢劫、诈骗、走私、抢劫、诈骗、走私、贩毒和强奸等贩毒和强奸等 深挖的重点案二、追查同案犯
11、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二、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大战果大战果 以惯犯、累犯为首以惯犯、累犯为首结成的财物型犯罪结成的财物型犯罪集团或团伙集团或团伙深挖的重点人案结合二、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二、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大战果大战果 (一)强化深挖犯罪意识,自觉克服(一)强化深挖犯罪意识,自觉克服深挖犯罪的心理障碍。深挖犯罪的心理障碍。二、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二、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大战果大战果 (二)善于捕捉和发掘深挖犯罪的线(二)善于捕捉和发掘深挖犯罪的线索。索。二、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
12、二、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大战果大战果 (三)合成作战,发挥整体功(三)合成作战,发挥整体功能。能。二、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二、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大战果大战果 (四)领导重视,提供保障。三、甄别嫌疑,排除无辜三、甄别嫌疑,排除无辜 (一)(一)摒弃摒弃“先入为主先入为主”的的“有罪推定有罪推定”思想思想 (二)树立排除无辜与认定犯罪同等重要的思想(二)树立排除无辜与认定犯罪同等重要的思想 (三)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三)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四)坚持真理,有错必纠(四)坚持真理,有错必纠 四、对犯罪行为四、对
13、犯罪行为人进行认罪服法人进行认罪服法的教育的教育五、研究反审讯及犯罪活动的五、研究反审讯及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规律特点 一、合法原则一、合法原则二、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二、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 三、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三、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四、严禁以非法的讯问方法获取口供四、严禁以非法的讯问方法获取口供 五、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五、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六、严禁枉法办案六、严禁枉法办案一、合法原则一、合法原则1、讯问必须有合法的根据。2、讯问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讯问提出的全部要求。3、策略方法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且符合职业道德。二、一切从
14、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二、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 不论是拟定讯问计划,实施讯问策略、方法,还是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都要从具体犯罪嫌疑人、具体案情、具体办案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切忌主观、片面、静止地决策和行动。反对主观臆断。三、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三、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所谓重证据,就是要求侦查讯问人员在办案活动中,要树立证据第一的思想,对一切案件事实的认定,都要依据确实充分的证据。刑诉法第刑诉法第53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有其他证
15、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的,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没有被告人供述的,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三、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三、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所谓不轻信口供,不是说对口供一律不信,更不是不要口供或者轻视口供的作用,而是鉴于口供不同于其他证据的特殊性,对其应持格外审慎的态度,切忌偏听偏信。四、严禁以非法的讯问方法获取口供四、严禁以非法的讯问方法获取口供(一)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方法的概念(二)非法讯问屡禁不止的原因(三)非法讯问与合法讯问的界限(一)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方法的概念 刑讯逼供,是指讯问人员对犯罪嫌疑刑讯逼供,是指讯
16、问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人、被告人使用肉刑肉刑或者或者变相肉刑变相肉刑逼取口逼取口供的行为。供的行为。捆绑、悬吊、毒打、电击等捆绑、悬吊、毒打、电击等对肉体进行催残的刑讯手段对肉体进行催残的刑讯手段 肉刑以外的其他对人的身体或肉刑以外的其他对人的身体或者精神进行折磨的方法者精神进行折磨的方法(一)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方法的概念 所谓其他非法的方法主要是指所谓其他非法的方法主要是指威胁威胁、引供、诱供和指名指事问供。引供、诱供和指名指事问供。讯问人员以武力或者讯问人员以武力或者言辞恫吓胁迫犯罪嫌言辞恫吓胁迫犯罪嫌疑人,使之屈服招供疑人,使之屈服招供的一种非法的讯问方的一种非法的讯问方法法(一
17、)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方法的概念 所谓其他非法的方法主要是指威胁、所谓其他非法的方法主要是指威胁、引供引供、诱供和指名指事问供。、诱供和指名指事问供。讯问人员按照自己的讯问人员按照自己的主观推测或者假设引主观推测或者假设引导犯罪嫌疑人供认问导犯罪嫌疑人供认问题的一种非法的讯问题的一种非法的讯问方法。方法。(一)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方法的概念 所谓其他非法的方法主要是指威胁、所谓其他非法的方法主要是指威胁、引供、引供、诱供诱供和指名指事问供。和指名指事问供。讯问人员以给犯罪嫌疑人某种不讯问人员以给犯罪嫌疑人某种不可能实现或者不准备实现的许诺可能实现或者不准备实现的许诺为诱饵,套取其口供的一种非法为诱
18、饵,套取其口供的一种非法的讯问方法的讯问方法(一)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方法的概念 所谓其他非法的方法主要是指威胁、所谓其他非法的方法主要是指威胁、引供、诱供和引供、诱供和指名指事问供指名指事问供。指讯问人员在讯问中将一些未经查指讯问人员在讯问中将一些未经查实的案件事实情节,如人、事物、实的案件事实情节,如人、事物、时间、地点等直接地指出来,要求时间、地点等直接地指出来,要求犯罪嫌疑人按所指内容供认的一种犯罪嫌疑人按所指内容供认的一种非法的讯问方法非法的讯问方法(二)非法讯问屡禁不止的原因(二)非法讯问屡禁不止的原因 第一、思想原因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古代社会实行第一、思想原因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
19、古代社会实行纠问式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先入为主地推定为纠问式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先入为主地推定为有罪,这是刑讯逼供产生的思想根源。有罪,这是刑讯逼供产生的思想根源。第二、司法实践中的错误认识。一是认为如果不进行刑第二、司法实践中的错误认识。一是认为如果不进行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考虑到自己的利弊不可能如实交代讯逼供,犯罪嫌疑人考虑到自己的利弊不可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只有刑讯逼供才能得出案件真相;二是认为犯罪事实,只有刑讯逼供才能得出案件真相;二是认为进行刑讯逼供虽有错误但较之查出案件真相而言,其无进行刑讯逼供虽有错误但较之查出案件真相而言,其无足轻重。足轻重。第三、从个体因素的角度看
20、,主要是办案人员的素质第三、从个体因素的角度看,主要是办案人员的素质不高,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等不高,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四)非法讯问与合法讯问的界限(四)非法讯问与合法讯问的界限 1.肉刑逼供与依法加戴戒具。肉刑逼供与依法加戴戒具。2.“车轮战车轮战”与连续追讯。与连续追讯。3.引供与唤醒记忆。引供与唤醒记忆。4.诱供与教育感化。诱供与教育感化。5.指名指事问供与使用证据。指名指事问供与使用证据。五、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五、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在侦查讯问中,认真贯彻这一原则,在侦查讯问中,认真贯彻这一原则,对于防止、克服侦查讯问人
21、员的特权思想和作对于防止、克服侦查讯问人员的特权思想和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偏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偏差和失误,准确地惩罚犯罪,保护无罪的人不差和失误,准确地惩罚犯罪,保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着重要的意义。受刑事追究有着重要的意义。六、严禁枉法办案 权情交易打电话,写条子六、严禁枉法办案 权钱交易金钱贿赂六、严禁枉法办案 权色交易性贿赂第二章 中国讯问的历史演变及西方审讯制度(一)奴隶社会审理案件制度(二)封建社会审理案件制度(三)建国初期的讯问制度1、奴隶主掌握立法和审理案件大权,审案只是为了维护其统治。2、依靠神明裁判,缺乏调查取证。1)神判法2)神誓法
22、3、刑讯逼供酷刑。1、皇室及封建领主掌握审案大权,维护皇权及地主阶级的利益。2、按有罪推定办案,实行“无供不录案”制度。诘问法3、刑讯逼供合法化、制度化。1、沉默权制度2、律师帮助制度3、羁押保障制度4、讯问时间制度一、沉默权规则 or 米兰达权利 美国的美国的“米兰达忠告米兰达忠告”(Miranda warnings)当代西方侦查讯问制度你有权保持沉默,不必回答任何问题;如果你回你有权保持沉默,不必回答任何问题;如果你回答问题,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可能在法庭上用做不答问题,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可能在法庭上用做不利于你的证据;你有权聘请律师为你进行辩护并利于你的证据;你有权聘请律师为你进行辩护并且在讯
23、问时有权要求律师在场;如果你无力聘请且在讯问时有权要求律师在场;如果你无力聘请律师,国家将为你免费提供律师。律师,国家将为你免费提供律师。米兰达卡片正面印有忠告的内容大意是:犯罪嫌疑人可以随时行使自己的沉默权犯罪嫌疑人可以随时行使自己的沉默权 二、律师帮助制度二、律师帮助制度当代西方侦查讯问制度律师何时可以会见犯罪律师何时可以会见犯罪 嫌疑人?嫌疑人?讯问时律师是否讯问时律师是否 在场在场?当代西方侦查讯问制度三、三、羁押羁押保障制度保障制度德、意、日、美、法等国规定,德、意、日、美、法等国规定,侦查机关在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侦查机关在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无权长时间羁押,时间大多不后无权长时间羁
24、押,时间大多不超过超过4848小时。小时。当代西方侦查讯问制度四、四、讯问时间制度讯问时间制度1 1、各国刑事诉讼法普遍对夜间讯问进行了限制。如,、各国刑事诉讼法普遍对夜间讯问进行了限制。如,日本日本犯罪侦查规范犯罪侦查规范规定,除非存在不得已的情规定,除非存在不得已的情况,否则避免在深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况,否则避免在深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2 2、单次讯问的持续时间及讯问间隔。不少国家对讯、单次讯问的持续时间及讯问间隔。不少国家对讯问的持续时间作出了规定,如英国和俄国均对讯问问的持续时间作出了规定,如英国和俄国均对讯问时间有限制。时间有限制。三、由“硬”审讯法到“软”审讯法的发展刑讯
25、软刑讯软审讯法九步审讯法正面对质主题发展对待否认克服异议获得和保持嫌疑人的注意应对嫌疑人的消极情绪提出一个选择性问题使嫌疑人口头叙述各种犯罪细节由口头供述转为书面供述1如何理解侦查讯问的概念?2.侦查讯问的主体和对象?3.如何理解“米兰达权利”?4.简述从侦查讯问的历史演变应该获得哪些有益的启示?5、侦查讯问的任务?6、侦查讯问的原则?(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三)关于审讯程序的若干规定拘留、逮捕后立即移送看守所移送后,讯问地点限于看守所内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四)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权一、新旧法律比较 新刑诉法第新刑诉法第5050条采取以下方式予以规定条采取以下方式予以规定:
26、“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各种证据。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它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它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自己有罪”法法 条条 回回 溯溯旧法比对:旧法比对: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检察人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
27、、犯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证据。新刑诉法第新刑诉法第118118条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然后向他提出,然后向他提出问题。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但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新刑诉法第新刑诉法第5454条第条第 1 1 款明确规定款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
28、疑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新刑诉法第新刑诉法第5454条第条第2 2 款规定款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
29、的,应当依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第 56 条第 2 款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第57条第 1 款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1、非法证据排除应包含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文明的法治国家就是“正当程序的统治”。2、非法证据排除不应仅排除言词证据。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当予以延伸。“毒树之果”案例:案例:
30、“辛普森杀妻案辛普森杀妻案”19941994年美国亚特兰大奥运会期间发生的辛普森杀人案,年美国亚特兰大奥运会期间发生的辛普森杀人案,19941994年年6 6月月1212日,黑人橄榄球前明星辛普森的前妻及其日,黑人橄榄球前明星辛普森的前妻及其男友被利刃割喉致死,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两被害人男友被利刃割喉致死,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两被害人及辛普森的血迹,也发现了辛普森的头发和一只血手套,及辛普森的血迹,也发现了辛普森的头发和一只血手套,在辛普森住宅中发现了一只与案发现场属于同一副的血在辛普森住宅中发现了一只与案发现场属于同一副的血手套和一双血袜子,在其汽车上也发现了被害人和被告手套和一双血袜子,
31、在其汽车上也发现了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血迹,被告在此案发生后不久,开着白色豪华轿车,人的血迹,被告在此案发生后不久,开着白色豪华轿车,带着孩子和大笔现金急速地离开洛杉矶,遭到警察追捕。带着孩子和大笔现金急速地离开洛杉矶,遭到警察追捕。警方将辛普森作为重大犯罪嫌疑人予以起诉。警方将辛普森作为重大犯罪嫌疑人予以起诉。面对面对“血证如山血证如山”的控方指控,腰缠万贯的辛普森重金聘请的的控方指控,腰缠万贯的辛普森重金聘请的“梦幻律梦幻律师队师队”,他们在决定陪审团人选时便在法律的允许下反复筛选,最后剩他们在决定陪审团人选时便在法律的允许下反复筛选,最后剩下的是下的是9 9 名黑人、名黑人、2 2 名白人和
32、名白人和1 1 名西班牙裔组成的陪审团。名西班牙裔组成的陪审团。被告方找出证据证明,此案的主要取证警官是一个严重的种族主义者,被告方找出证据证明,此案的主要取证警官是一个严重的种族主义者,并有多次制造伪证和虐待黑人的前科。而且,这个警官在现场发现的带并有多次制造伪证和虐待黑人的前科。而且,这个警官在现场发现的带血手套不合辛普森的手,辛普森戴不上那双血手套不合辛普森的手,辛普森戴不上那双血手套血手套。被告代理人还发现。被告代理人还发现若干证人有种族主义倾向,并说了谎。若干证人有种族主义倾向,并说了谎。利用控方证据的漏洞,将检察官利用控方证据的漏洞,将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说服了陪审团的全
33、体成员,使陪审团成员们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说服了陪审团的全体成员,使陪审团成员们相信,相信,“辛普森并不一定是罪犯,案犯极有可能另有其人或辛普森被栽辛普森并不一定是罪犯,案犯极有可能另有其人或辛普森被栽赃陷害赃陷害”,最终裁定辛普森无罪开释。,最终裁定辛普森无罪开释。美国司法制度主张美国司法制度主张无罪推定无罪推定原则,即被告在法庭被判有罪之前,无论有原则,即被告在法庭被判有罪之前,无论有多大的嫌疑,都暂时假定为无罪。多大的嫌疑,都暂时假定为无罪。此外,在本案此外,在本案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也发挥了很大作用。也发挥了很大作用。新刑诉法第新刑诉法第 83 83 条第条第 2
34、2 款,第款,第 91 91 条第条第 2 2款分别规定款分别规定:“拘留后,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守所羁押。”新刑诉法第新刑诉法第116116条第条第2 2 款规定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新刑诉法第新刑诉法第121121条规定条规定:“侦查人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员在讯
35、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性。”新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法法 条条 回回 溯溯旧
36、法比对:旧法比对:第第9696条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比较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沉默权规则比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毒树之果”理论四、思考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37、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五五)控控 告告 权权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将这种情况在笔录中注明。对于盲人犯罪嫌疑人,在讯问结束后,应向盲人犯罪嫌疑人宣读笔录内容。第34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九九)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聋、哑手势的人参加一、侦查阶段律
38、师辩护概述1、向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2、向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新增)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原为法律咨询)4、代理申诉、控告5、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6、申请回避权(新增)7、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刑诉法修改前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难的问题:(1)会见要得到办案机关的批准(2)会见时办案人员陪同在场(3)会见中受到非法监听(4)会见受到次数限制现行法律规定:(1)同未被羁押或者未被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不受限制。(2)同被羁押或者被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在一般案件中也不受限制。(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39、、重大贿赂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3)会见在押或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咨询。(4)会见不被监听。8、调查取证权新法赋予了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一定的调查取证权。刑诉法第41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侦查阶段律师调查取证的有限性:(1)调查取证权受到限制的。(2)调查取证需要经过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
40、个人同意9、调取证据申请权 刑诉法第39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10.提出意见权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向负责办理案件的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 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对于辩护律师的意见应当重视,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一、对讯问人员的要求(一)讯问人员必须是侦查人员。(一)讯问人员必须是侦查人员。(
41、二)讯问的侦查讯问人员不得少于(二)讯问的侦查讯问人员不得少于 人人。二、对讯问时限的要求应当在拘留、逮捕后的应当在拘留、逮捕后的 小时以内进行讯小时以内进行讯问问;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施的,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息时间。三、对讯问方法的要求 刑事诉讼
42、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四、对讯问程序的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五、对讯问地点的要求 刑事诉讼法116、117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 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之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六、对讯问笔录的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嫌疑人可以补充或者改正。在确认笔录无误后,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应当分别在笔录上签名。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权利(作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利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