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定 期 考 核 制 度 .2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3安 全 教 育 制 度 .4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书 .6安 全 整 改 制 度 .11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制 度 .12安 全 会 议 制 度 .13安 全 值 班 制 度 .15班 组 班 前 安 全 活 动 制 度 .16劳 务 队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7特 殊 工 种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18现 场 保 卫 制 度 .19现 场 消 防 管 理 规 定 .20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2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4保安员岗位职责 .25保安员内务管理制度 .26星河盛世名居工程项目部
2、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图. . 27义务消防队员应知应会 .28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29安全验收制度 .29宿舍治安、防火管理制度 .33电气焊工防火制度 .34创库防火管理制度 .36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考核对象各级管理人员。分包队。三、考核范围对各级管理人员、分包队在安全生产工作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四、考核方式1. 考核频次:每月一次。2. 考核方法:基
3、层从业人员由安监部专职安全主任考核,项目经 理复核。3. 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标准。五、奖惩办法项目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 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 500元,二等奖 300元,三等奖 200 元。个人一等奖 300元,二等奖 200元,三等奖 100 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 500元,个人最高罚款 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
4、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 处 分-2-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一、依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包括:伤亡事故的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三个方面。二、按专业管理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高处作业防护、施工用电、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方面的管理做到专人专项,责任明确。三、项目经理根据公司制定的责任书对其项目部职能人员法管的安全主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四、对被考核人达到目标要求和考核成绩达到优良给予月奖励:达到合格的不奖不罚:对达不到目标和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要
5、罚个人当月绩效工资的 20。五、对考核结果记录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表上,考核兑现情况记录在安全考核兑现表上。-3-安全教育制度为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 政策及经理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提高广大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 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经理部制定本制度。1. 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劳人科牵头,安全科、公安科配合进行。员工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后,方准分配到项目。2. 项目级的安全教育由 安监部 负责牵头, 工程部 、后勤部 及劳资员 配合实施。3. 项目级的安全教育内容有:本工程施工特点、所用设备的特点;一般的电
6、气和机械安全知识;消防管理及治安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经验和历史事故教训。教育结束后,工人须签订安全生产保证书 。4.项目级安全教育参加的管理层人员: 项目经理 、生产经理 、技术总工 、工程部长 、安全总监任 、劳资员 、后勤主管 、各专业工长 及受教育单位的队长 、安全员 、工长。5.员工经项目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班组级的安全教育由专业工长 负责牵头, 项目安全员 、机电工长 、外联队工长 及安全员 参加。教育内容为:班组、栋号、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要求;本班组、栋号安全生产和作业特点;工人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7、个人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的安全使用知识;本班组、栋号安全生产经验和历史事故教训;遵章守纪、班组安全生产教育;一般的机电常识;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要求。6. 员工经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方可正式上岗作业。7. 所有员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由 安监部 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并作为安全管理重点资料立卷存档。8. 为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项目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除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外,仍须接受经理部专门进行的安全教育。该项教育由项目机电工长 负责牵头,项目安全总监 、劳资员 、综合技术员 参加。教育内容为:国家关于特殊工种的安全管理法规、条例、标准和有关规定;项目工程机电设备特点;各机电设备操作规程;-4
8、-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要求;现场有关机械文明施工的规定。9. 未遂或已遂事故发生后,由项目生产经理 负责牵头, 安全总监 、专业工长 、外联队负责人 参加,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就事故原因、事故教训等向与会人员进行传达,会后, 外联队队长 负责组织其相关人员向其员工进行教育。10.特殊天气情况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 负责,该项教育 生产经理、技术总工 、安全总监 、后勤主管 、各专业工长 及外联队负责人 必须参加。各外联队的特殊天气情况下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教育由该队 队长负责,项目部安全人员 参加。11. 各类安全教育参加人员应按时与会,不得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教育过
9、程中,应认真做好记录;同时,安全教育须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并以专项资料经收集、整理后,归档到项目 安监部 。-5-安全生产保证书我在项目施工期间,保证做到:1. 自觉遵守经理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2. 进入现场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高处作业正确系挂好安全带。3. 不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进入现场或从事施工作业。4. 服从安排,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的作业。5. 作业过程中,不向任何方向抛掷任何物件。6. 不打架闹事,不酗酒;不在非吸烟区吸烟,不随地大、小便。7. 未经许可不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8.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执行违
10、章指挥。9. 作业中自觉完善个人防护,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做好个人保护和相互保护工作。10. 热爱集体,见义勇为,遇有事故时,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项目领导,积极参加抢救工作。-6-安全检查制度为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经理部在加强现场管理的同时,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为此,制定本制度。1. 检查的形式:1.1 定期检查;1.2 专业性检查;1.3 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检查;2定期检查2.1 月检经理部在每月分公司检查前由 项目经理 带队,组织安监部 、工程部 、物资部 、后勤部及各施工队负责人 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2.2 周检每周二上午 9:00
11、 时,由 生产经理 带队,组织 工程部长 、安全总监 、后勤主管 、专业工长 、外联队生产负责人 对施工现场、 生活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2.3 定期检查的内容a.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b. 现场机电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规范操作情况;c. 劳保用品的使用;d. 各类临边、洞口的防护、标识;e. 现场材料的分类、堆码、标识;f. 脚手架的防护、使用、维护;g. 文明施工;h. 治安、消防、生活卫生情况;i.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2.4 日检-7-安全员 每日在正常工作时间及延长工作时间内对现场进行巡视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习惯性违章、 劳保用品的使用
12、、 临边和洞口防护、 物件存放、 现场机电的使用、维修及保养。 安全员 将当日现场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情况和处罚情况在例会上进行通报,在当天的施工日记中也要充分体现。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3.1 项目生产经理 在台风、大风(六级及其以上)、大(暴)雨前后,必须组织安监部、工程部 、物资部 、后勤部 负责人对整个施工现场、生活区的安全进行检查。3.2 国家法定节假日前第三天,项目经理 组织安监部 、工程部 、后勤部 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防范安全事故、治安事件的发生。4. 工长 、班组长 在检查生产的过程中必须检查安全工作,努力做到班中检查及班后总结。5. 班组之间要本着对下道工序负责的
13、态度,自觉完善本班组所在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同时,经常检查本班及其他班组成员的操作行为及物的安全状态,努力做到“三不伤害”。6. 参检人员 必须有文字记录, 汇总后交项目 安监部 ,安监部 根据检查结果, 填写安全事故隐患通知单 ,按“三定”原则分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整改。-8-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1. 脚手架搭设作业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搭设前,相关人员必须经过详尽的书面安全交底,交底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方可生效。2. 架体搭设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完善个人及周边防护。下方须派专人监护,并设警戒区域,禁止人员入内;搭设过程中,任何情况下
14、不得形成交叉作业。3. 操作人员所用工具须结绳,与人体进行有效连接,工具用后应随时放入工具袋,搭设中不得向任何方向抛掷任何物件。4. 脚手架每一段搭设完毕后必须经项目技术部、安监部、工程部、搭设班组、使用队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资料经各方签字确认后由安监部存档被查。5. 脚手架的维护保养1)架工工长、架工班长、架工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经常检查脚手架的连墙件是否稳固,有无被违章拆除,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2)架工工长、架工班长、架工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每天检查脚手架的安全网、脚手板、挡脚板、有无被拆除,发现松动、违章拆除要立即恢复好。3)架工工长、架工班长、架工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每半天
15、检查一次,是否在外架上堆放建筑材料,杂物、施工机具等,发现违章立即督促责任人整改。必要时应向安全部报告。4)架工工长、架工班长、架工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每天检查外架是否随意改动,发现违章立即要求恢复原貌。5)架工工长、架工班长、架工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每天检查外架的安全防护是否完善、完好,否则必须按外架方案、规范及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立即进行安全防护。6)架工工长、架工班长、架工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每天检查外架的基础、-9-悬挑梁、卸载钢丝绳、绳卡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按方案整改。7)架工工长、架工班长、架工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每天检查支模架、各种承重架、卸料平台、泵管固定架等是否
16、与外架相连,发现相连立即要求责任人整改并报告安全部。6. 脚手架拆除时应划分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拆除时,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高处作业要求做好自身防护。7. 拆除顺序必须遵循自上而下,“先搭的后拆,后搭的先拆”的顺序进行。即先拆除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是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拆除作业必须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拆立杆要先抱住立杆再拆最后两个扣,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斜撑,拆除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除端头扣。8. 拆除作业应统一指挥,上下呼应,拆除的脚手板、钢管、扣件、安全网、扎丝等按材料堆放要求,分类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超过 1m,堆放点距楼层边沿不少于1.5m;拆除时不得向任
17、何方向抛掷物件。9. 拆除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做到文明施工。-10-安全整改制度在检查中, 安全员将对具有事故隐患的事项以 安全事故隐患通知单 的形式发送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此,安全员及整改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 安全员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认真填写安全事故隐患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填写要求内容简要,描述准确,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及整改措施。将通知单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发给各责任单位负责人或有关管理人员。2. 通知单发出后,整改负责人须签字接收。当整改负责人拒绝在通知单上签字,安全人员将视其为拒绝接收整改单。对此,安全人员可将该通知单直
18、接上报项目生产经理、经理。3. 本工程所发的通知单均为一式三份,项目生产经理、整改负责人各执一份,安全部存档一份。4. 对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作业,安全员须要求班组立即停工予以整顿,隐患消除并经复验合格后,方可复工;同时,安全员应对强令停工整顿的隐患予以曝光,并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究项目有关人员的责任。5. 整改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所列举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6. 整改完毕后,整改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并将该单附在通知单后,按期返回安监部,由项目安全人员会同整改负责人,就整改情况复查,确认合格后填写复查意见及复查时间,并报项目生产经理签字
19、予以消项。7. 通知单及其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是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安监部人员须编号后妥善存档,以备今后复查。8. 拒绝整改或不按期整改完毕的单位或责任人,安监部可视具体情况对整改责任人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同时,对因此引起的事故,整改单位负责人负全部责任。-1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 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将各项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工艺安全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专业工长交底。2. 各专业工长接到交底后,应将所管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及施工工艺安全规定向班组长以书面形式进行详尽的、有针对性交底。3. 针对不同季节对施工生产所带来的影响,应及时进行季节性安全交底。4. 结构复杂、危险
20、性大的区域施工前,须进行专项安全交底。5. 每班前,班(组)长必须提醒本班(组)员工注意安全及正确的操做方法且记录在班前活动上。6. 工长对班组的安全交底内容应详尽、有针对性,交底应采用书面形式;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交底资料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安全部门一份,以便于监督、检查。7. 无安全技术交底而擅自进行施工生产工作的,一经查处,将对作业班组立即进行停工整顿,并对工长、班(组)长予以予严肃处理。-12-安全会议制度为不断提高经理部安全管理水平, 学习相关文件, 及时总结经理部阶段性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经理部将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以确保经理部准确掌握现场安全
21、生产动态, 达到预测、 预报及预防事故的目的, 并建立以下制度。1.会议时间:每半月举行一次,每次定于周一下午4:00,会议由项目生产经理主持。2.与会人员: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总工、技术主管、各专业工长、安监部、外联队负责人、专业工长及各单位安全员。3.会议记录:安监部资料员4.会议内容:4.1 由生产经理作阶段性安全工作总结,并布置下半月的安全工作,总结成绩,找出差距。4.2 安全部通过对半月的工作,如实反映安全教育、检查、整改、交底、奖罚等情况,指出目前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找出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4.3 接到安全事故隐患通知单的单位负责人应在会上通报整改情况。4.4
22、当发生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后,经理部将立即召开专题会,对事故进行详细通报,并分析事故原因,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事故预防措施。5.有关规定5.1 与会人员接到通知后, 应按时参加会议, 对无故迟到、 早退者,每次罚款 20 元者,无故缺习者每次罚款50 元,上述罚款应在三天内交到项目安监部。5.2 到会人员须按要求签到,否则按无故缺会处理。所有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开会时,不吸烟、不交头接耳、不谈与会议无关的内容,手机调到振动档位。为提高会议质量,发言人应事先做好准备,发言时,应语言简练。同时,做好记录。-13-5.3 根据会议要求,要认真做好落实工作。6.对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应
23、在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向项目生产经理请假,征得同意后本人可不与会,同时,指定代表参加,会后应及时了解会议内容。请假未获批准而未参加会议,按缺会进行处罚!-14-安全值班制度为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经理部各级管理人员将于工程开工之日起, 轮流担任安全值班任务。值班人员按照一班一个月,一班两个人(值班领导和主值人员),依次排好,轮流值班。1. 值班领导在值班月中,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主值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时,值班领导应及时做好协调工作。2. 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应组织各类安全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3.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24、重点检查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有无事故隐患,临边、洞口及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是否完好。4. 检查仓库、食堂、职工宿舍是否有火灾(火险)事故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消防器材布置是否合理、是否灵敏、可靠,各通道口、出入口是否畅通。5.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总结工作,分析不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就改善当前安全工作提出具体建议。6. 值班到期时,应认真做好工作交接。-15-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为了认真落实班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班前安全活动有记录,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化,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杜绝违章作业,经理部特制定本制度。1. 活动时间每班作业前六分钟为班前活动时间。2. 活动内容2.1
25、 详细介绍本班组作业环境的特点,同时强调该施工区内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后方可作业。2.2 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预防措施。2.3 本工种员工的安全岗位职责和个人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的使用知识。2.4 作业中文明施工注意事项。3. 有关规定3.1 特殊部位、危险性大或在较复杂的作业环境中施工前,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主管工长、技术员及外联队工长、安全员参加。3.2 作业员工应根据班前安全活动要求,认真完善作业区的安全防护,任何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更改、损坏或另做它用,同时,应根据“三不伤害”的原则作好自我保护及相互保护。3.3 作业中,班长要认真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的落实情况,
26、发现问题, 应立即加以改进,自觉履行安全监护责任和确认工作。3.4 未贯彻落实班前安全活动或未尽监护责任和义务的班组长,一经查处,将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3.5 每班班前安全教育完毕后,班长须认真填写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日志,签字后妥善保存。该日志每半个月交项目安监部检查;该日志用完后必须交安监部保存。3.6 记录不全、乱写乱画或未记录者,一经查处,将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3.7 每班结束时,班长就班前安全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并做记录。-16-劳务队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 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外联队伍应认真遵守以下规定
27、。1. 外联队入场后,应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没有接受教育或培训的人员必须补课,确保所提供的人员具有足够的安全常识和专业技能。2.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安全组织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人员,根据本工程规模,各队需设专职安全人员若干名(具体人数,按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部与各分包单位负责人商定)。3. 外联队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当地劳动局培训、考试并取得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4. 外联队驻工地负责人应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法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遵章守纪教育,教育员工不得违章操作,不得冒险蛮干。5. 外联队人员必须服从项目安监部的安全监督、检查,贯彻执
28、行经理部制定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17-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经理部所用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符合要求,特制定以下规定:1. 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深圳市劳动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及其上岗证,凡持有非广东省劳动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及其上岗证的,必须自行办理易地手续;未办理易地手续的证件项目安监部将视其为无效证件,将不准使用。2. 本工程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将本人的操作证、上岗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在到经理部面试前办齐。面试时,先交机电工长审核,经机电工长面试后,将上述证件交项目安监部复审,确认无误后,方可上岗作业。在生产中,应随身携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以接受检查。3. 特殊工
29、种上岗前,必须经项目安监部、机电人员的专项交底,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持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方可上岗操作。涉及到动火的特殊工种,必须在作业前办理动火证,并随身携带备查,同时还必须有灭火措施:有一桶水,干粉灭火器、接火盘、专人看火等,在工程施工期间,项目安监部、工程部视施工情况不定期对特殊工种进行专项教育。4. 在检查过程中,凡发现证件不符合要求,如私自伪造、过期不审或一证多用等,一经查处,除对持证人员立即清退出场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 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后,经理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强化其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6. 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自觉完善安全防护,检查所用设备
30、的安全状况,并进行必要的试运转,待检查无误后,方可正式进行操作。-18-现场保卫制度本工程配备多名专职保安人员,在经理部的直接领导下全面现场保卫工作,并建立以下管理制度。1. 现场设立门位,作为保安人员的办公场所,保安人员工作期间要配戴值勤标志,做好外来人员的出入登记工作。2. 变电室、大型机械设备等是现场的重要场所,也是经理部的重点保卫对象,对此,必须制定安全保卫措施。3. 料场、库房的设备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合理规划,并配备必要的防范措施。剧毒、易爆物品应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4. 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携物离开现场。否则,必须到材料主管人员处办理“星河盛世名居工程
31、项目材料进出场审批条”,材料出场时,保安人员要认真检查相关证件及所运材料是否手续齐全。5. 施工现场不得打架斗殴或损坏成品设施,发生的各类案件,保安人员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研、查破。6. 夜间、节(假)日期间应做好值班工作,更勤过程中,应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经共同确认后,方可换岗。-19-现场消防管理规定本着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经理部将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 在加强现场管理的基础上, 抓好对作业员工的消防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 讨论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平面布置时,应通知项目后勤保卫部、安监部参加,平面布
32、置图上应标明吸烟区及消防设施存放处。2. 库管人员应充分做好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了解进场材料的性能,监督易燃易爆物品的验收、存放和领发。3. 在施工工程超过 24m 时要安装管径大于 65mm 的消防竖井管,消防泵要用专用电路。消防竖管要与 100mm 以上的管路相接,并由专人负责管理。4.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定期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器材的灵敏有效。5. 现场非吸烟区严禁吸烟,如果有吸烟室可在吸烟室进行。严禁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内从事动火或用火作业。明火作业,必须经安监部签发动火证 ,现场有专人看火和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6. 搬运气瓶时不
33、得碰撞,施焊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小于 5m,两瓶距明火不小于 10 米,瓶体应设防砸、防爆晒、防油脂污染等措施。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7.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架设。任何人员不得乱拉、乱接用电设备,不得私自更改线路。非电工不准从事电工作业。8. 义务消防队应知应会:8.1 义务消防要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具有一定的自救能力。8.2 做到四知三会:知水源、知电源、知消防器材、知火警电话;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8.3 干粉灭火器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适用于扑灭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电气设备的初起火灾。使用时拉出保险销;按-20-压把喷嘴,对准火的根部喷射。保养检查:每5 年或再充装前,经2.25Mpa 水压试验,表压低于绿区再充装,电绝缘强度50KV/M 。-21-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项目工程在施工程的员工的工伤事故,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星河盛世名居工程项目部所属员工及分包单位员工在生产或从事项目管理人员指定工作过程中发生的非本人责任的伤害事故。3.引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