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世贸组织贸易规则分类一、世贸组织贸易规则分类(一)按规则涉及领域划分(一)按规则涉及领域划分 世贸组织规则包括三大领域,即货物世贸组织规则包括三大领域,即货物贸易领域规则(贸易领域规则(建立建立WTOWTO协定协定附件附件1A1A),),服务贸易领域规则(附件服务贸易领域规则(附件1B1B),与贸易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规则(附件关的知识产权领域规则(附件1C1C)。)。(二)按贸易规则层次划分(二)按贸易规则层次划分 世贸组织贸易规则分为框架规则和具体规则。框架规世贸组织贸易规则分为框架规则和具体规则。框架规则被称为协定,如则被称为协定,如19941994年关贸总协定年关贸总协定
2、、服务贸易总服务贸易总协定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它们确定了各,它们确定了各自领域中的能体现世贸组织基本原则的框架规则,作为具自领域中的能体现世贸组织基本原则的框架规则,作为具体协议确立的基础,带有指导性。体协议确立的基础,带有指导性。具体规则体现在贸易协议上,是在贸易框架规则下就具体规则体现在贸易协议上,是在贸易框架规则下就某个具体问题达成的具体协议,协议客体不同,协议内容某个具体问题达成的具体协议,协议客体不同,协议内容也各有差异。如在也各有差异。如在19941994年关贸总协定年关贸总协定下达成的具体规下达成的具体规则的协议就有:则的协议就有:农业协议农业
3、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海关估价协议海关估价协议、装运前检验协议装运前检验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进口进口许可程序协议许可程序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与贸易有关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投资措施协议、反倾销协议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议、保障措施协议保障措施协议。世贸组织贸易规则分为多边、诸边和展世贸组织贸易规则分为多边、诸边和展边规则三种。边规则三种。多边的贸易规则是指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全多边的贸易规则是指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全部接受的贸易协定与协议所确立的规则,如部接受的贸易协
4、定与协议所确立的规则,如19941994年关贸总协定年关贸总协定与下属的各种货物贸与下属的各种货物贸易协议、易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具体的协议、和具体的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诸边的贸易规则是指世贸组织成员自愿诸边的贸易规则是指世贸组织成员自愿接受的贸易协议中确立的规则,该协议的接受的贸易协议中确立的规则,该协议的接受者受到这些具体规则的约束,该协议接受者受到这些具体规则的约束,该协议不接受者则不受这些具体协议规则的约束,不接受者则不受这些具体协议规则的约束,如如政府采购协议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协议,对参加者这些协议的规则
5、适用,对参加者这些协议的规则适用,非参加成员不受这些协议规则的约束。非参加成员不受这些协议规则的约束。展边的贸易规则是指世贸组织和申请加展边的贸易规则是指世贸组织和申请加入世贸组织尚未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家入世贸组织尚未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家和地区均可自愿加入的贸易协议,该协议和地区均可自愿加入的贸易协议,该协议规则对参加者有约束,对不参加者没有约规则对参加者有约束,对不参加者没有约束力。如世贸组织建立后达成的束力。如世贸组织建立后达成的信息技信息技术协议术协议规定,任何世贸组织成员及申请规定,任何世贸组织成员及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或单独关税区均可参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或单独关税区均可参加该协
6、议,但需要提交关税减让表、产品加该协议,但需要提交关税减让表、产品清单等文件,并获得该协议已有成员的审清单等文件,并获得该协议已有成员的审议通过。议通过。(一)转化性(一)转化性 这些贸易规则是从世贸组织的基本原这些贸易规则是从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转化而来,其范围受制于基本原则本身则转化而来,其范围受制于基本原则本身的变化,贸易规则要体现基本原则的内涵。的变化,贸易规则要体现基本原则的内涵。(二)层次性(二)层次性 贸易协定属于框架式的规则,是本领贸易协定属于框架式的规则,是本领域达成具体贸易协议的指导规则;而贸易域达成具体贸易协议的指导规则;而贸易协议的规则是具体的,它附属于贸易协定协议的规则
7、是具体的,它附属于贸易协定中的规则。中的规则。(三)结合性(三)结合性 贸易规则是世贸组织基本原则与世贸贸易规则是世贸组织基本原则与世贸组织涉及的各种领域的具体情况结合的成组织涉及的各种领域的具体情况结合的成果,领域不同,结合的表达方式有所不同。果,领域不同,结合的表达方式有所不同。(四)协调性(四)协调性 这些贸易规则是通过多轮多边贸易谈这些贸易规则是通过多轮多边贸易谈判,在相互妥协的基础上达成的,随着世判,在相互妥协的基础上达成的,随着世贸组织成员竞争能力的变化和谈判技巧的贸组织成员竞争能力的变化和谈判技巧的提高,这些规则也随着调整和变化。提高,这些规则也随着调整和变化。(五)延伸性(五)
8、延伸性 这些规则随着国际贸易交换内容的多样这些规则随着国际贸易交换内容的多样化,将进一步向新的领域延伸和细化,与化,将进一步向新的领域延伸和细化,与货物贸易领域相比,服务贸易领域尚有很货物贸易领域相比,服务贸易领域尚有很大的延伸和细化的余地。大的延伸和细化的余地。接受这些贸易接受这些贸易规则从世贸组织成员向非世贸组织成员扩规则从世贸组织成员向非世贸组织成员扩展。展。(六)介入性(六)介入性 根据建立世贸组织协定,世贸组织成根据建立世贸组织协定,世贸组织成员国内的相关贸易法规要与所接受的世贸员国内的相关贸易法规要与所接受的世贸组织贸易规则逐步接轨。因此,世贸组织组织贸易规则逐步接轨。因此,世贸组
9、织的贸易规则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内相关贸的贸易规则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内相关贸易立法和规则确立的重要依据,对世贸组易立法和规则确立的重要依据,对世贸组织成员国内的相关立法和法规的影响日益织成员国内的相关立法和法规的影响日益加大。加大。19941994年关贸总协定在法律上区别于年关贸总协定在法律上区别于19471947年年1010月月3030日签订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成为日签订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成为建立世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界贸易组织协定的组成部分,以多边货物贸易的组成部分,以多边货物贸易协定形式纳入附件一,成为其余多边货物贸易协协定形式纳入附件一,成为其余多边货物贸易协议的法律与原则基础。此外,
10、议的法律与原则基础。此外,19941994年关贸总协年关贸总协定定中提出了一些基本原则,也延伸到服务贸易中提出了一些基本原则,也延伸到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在乌拉圭回总协定和与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合多边贸易谈判中,19471947年关贸总协定年关贸总协定缔约缔约方达成的市场准入承诺,也纳入方达成的市场准入承诺,也纳入19941994年关贸总年关贸总协定协定。(一)(一)19471947年年1010月月3030日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各项规定(不日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各项规定(不包括临时适用议定书),包括临时适用议定书),“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
11、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协议”生效前所实施的法律文件核准修正和修订的文本。生效前所实施的法律文件核准修正和修订的文本。(二)在(二)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生效之前,生效之前,根据根据19471947年关贸总协定生效的下列法律文件,计有:有关年关贸总协定生效的下列法律文件,计有:有关关税减让的议定书或证明书;加入议定书;在关税减让的议定书或证明书;加入议定书;在“建立世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生效之日仍在生效的根据生效之日仍在生效的根据19471947年关贸总协定第二十五条授予的豁免义务的决定;年关贸总协定第二十五
12、条授予的豁免义务的决定;19471947年年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全体作出的其他规定。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全体作出的其他规定。(三)(三)19941994年关贸总协定年关贸总协定做出的谅解。其中包括:关于做出的谅解。其中包括:关于解释第二条第解释第二条第1 1款(款(b b)项的谅解;关于解释第十七条的谅)项的谅解;关于解释第十七条的谅解,关于国际收支条款的谅解;关于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谅解,关于国际收支条款的谅解;关于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谅解;关于豁免义务的谅解;关于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谅解。解;关于豁免义务的谅解;关于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谅解。(四)(四)19941994年关贸总协定马拉喀什议定书年关贸总协定马拉喀
13、什议定书 19941994年关贸总协定年关贸总协定由四部分,由四部分,3838个条款个条款组成。组成。(一)(一)称谓的修正称谓的修正 19941994年关贸总协定年关贸总协定对对19471947年关贸年关贸总协定总协定的名称作了修正的名称作了修正:将其缔约方改:将其缔约方改为成员;欠发达缔约方改为发展中成员;为成员;欠发达缔约方改为发展中成员;发达缔约方改为发达成员;执行秘书改为发达缔约方改为发达成员;执行秘书改为世贸组织总干事;缔约方全体联合行动改世贸组织总干事;缔约方全体联合行动改为世贸组织。为世贸组织。(二)条款内涵修正(二)条款内涵修正 19941994年关贸总协定年关贸总协定的序言
14、指出,其的序言指出,其宗旨是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的生产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的生产与交换与交换”。实现上述宗旨的途径是,各成员方实现上述宗旨的途径是,各成员方“达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导致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和成互惠互利协议,导致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遇”。最惠国待遇是指,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最惠国待遇是指,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
15、其他国家(无论是否世界贸易组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无论是否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各成员方。织成员)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各成员方。自动性。这是最惠国待遇的内在机制,体现在自动性。这是最惠国待遇的内在机制,体现在“立即和无立即和无条件条件”的要求上。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优惠超过其他的要求上。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优惠超过其他成员享有的优惠时,这种机制就启动了,其他成员便自动成员享有的优惠时,这种机制就启动了,其他成员便自动地享有了这种优惠。地享有了这种优惠。同一性。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某种优惠,自动转给其同一性。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某种优
16、惠,自动转给其他成员方时,受惠标的必须相同。他成员方时,受惠标的必须相同。相互性。任何一成员既是给惠方,又是受惠方,即在承担相互性。任何一成员既是给惠方,又是受惠方,即在承担最惠国待遇义务的同时,享受最惠国待遇权利。最惠国待遇义务的同时,享受最惠国待遇权利。普遍性。指最惠国待遇适用于全部进出口产品、服务贸易普遍性。指最惠国待遇适用于全部进出口产品、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和所有种类的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的各个部门和所有种类的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国民待遇是指,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国民待遇是指,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
17、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国民待遇原则只涉及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国民待遇原则只涉及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在进口成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在进口成员方境内所享有的待遇。员方境内所享有的待遇。国民待遇定义中国民待遇定义中“不低于不低于”一词的含义是指,其一词的含义是指,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应与进口成员方同类产品、相同所有者和
18、持有者应与进口成员方同类产品、相同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享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享有同等待遇,若进口成员方给予前者更高的待遇,有同等待遇,若进口成员方给予前者更高的待遇,并不违背国民待遇原则。并不违背国民待遇原则。(三)约束关税水平(三)约束关税水平 关税透明度高,易衡量,但对进出口关税透明度高,易衡量,但对进出口商品价格有直接影响,特别是高关税,是商品价格有直接影响,特别是高关税,是制约货物在国际间自由流动的重要壁垒。制约货物在国际间自由流动的重要壁垒。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在允许成员方使用关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在允许成员方使用关税手段的同时,要求成员方逐渐下调
19、关税税手段的同时,要求成员方逐渐下调关税水平并加以约束,以不断推动贸易自由化水平并加以约束,以不断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进程。“关税约束关税约束”是指成员方承诺把进是指成员方承诺把进口商品的关税限定在某个水平,不再提高。口商品的关税限定在某个水平,不再提高。如一成员因实际困难需要提高关税约束水如一成员因实际困难需要提高关税约束水平,须同其他成员方再行谈判。平,须同其他成员方再行谈判。(四)禁止除关税外的保护措施原则(四)禁止除关税外的保护措施原则 非关税贸易壁垒通常是指除关税以外非关税贸易壁垒通常是指除关税以外各种限制贸易的措施。随着关税水平逐步各种限制贸易的措施。随着关税水平逐步下调,非关税贸
20、易壁垒增多,且形式不断下调,非关税贸易壁垒增多,且形式不断变化,隐蔽性强,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发变化,隐蔽性强,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展的主要障碍。透明度原则是指,成员方应公布所制透明度原则是指,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如修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如修改、增补或废除等),不公布的不得实施,改、增补或废除等),不公布的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知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议,也在公布和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议,也在公布和通知之列。通知
21、之列。公布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产品的海关公布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产品的海关分类和海关估价等海关事务;对产品征收的关税分类和海关估价等海关事务;对产品征收的关税税率、国内税税率和其他费用;对产品进出口所税率、国内税税率和其他费用;对产品进出口所设立的禁止或限制等措施;对进出口支付转账所设立的禁止或限制等措施;对进出口支付转账所设立的禁止或限制等措施;影响进出口产品的销设立的禁止或限制等措施;影响进出口产品的销售、分销、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售、分销、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与国产品混合使用或其他用途的要求;有关工、与国产品混合使用或其他用途的要求;有关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有关知识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和行政裁定,以及产权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和行政裁定,以及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签署的其他影响国际贸易政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签署的其他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协议等。策的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