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消防安全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称消防法)和关于切实加强消防管理工作的通知,为确保不发生火险和消防火险隐患,特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一、 凯迪物流城门店(仓库)租赁方为消防安全责任人。二、 门店(仓库)租赁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三、 门店(仓库)租赁方必须严格遵守凯迪物流城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凯迪物流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四、 门店(仓库)租赁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门店(仓库)租赁方必须按照凯迪物流城管理规定自行配置营业场所内消防器材:营业场所_ 以内配置_灭火器一具;_ 以内配置_灭火器两具;_ 以内配置_灭火器三具;仓库租赁方配置_灭火器
2、两具手拖式_灭火器23具。并及时更新确保灭火器完好率必须100且放置在明显位置。2、 门店(仓库)租赁方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达到100的普及培训率。3、 凯迪物流城应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的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门店(仓库)租赁方必须严格按照火灾隐患检查通知要求整改,必须无条件达到100的整改完成率。4、 严禁擅自挪用、损坏自配及公共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严禁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严禁占用、遮挡、堵塞消防栓。5、 严禁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 6、 严禁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7、 禁止在营业场所(仓库)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变质物品。 8、 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 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9、 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自行做好电器产品安全性能维护,按规定定期检修。10、 禁止在经营场所(仓库)内使用明火做饭。 五、 门店(仓库)租赁方承诺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对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对其他承租户或客户造成人身、财务伤害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门店(仓库)租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