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十一章 应急救援第一节 应急机构与队伍u 评审标准条文11.1应急机构和队伍11.1.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必要时与当地具备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支援协议。u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16. 建立完善
2、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第三十六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202号)2.7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2.7.1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应明确专人维护救援器材、设备等
3、。2.7.2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和范围,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2.7.3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应当按照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2.7.4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职责应当与项目法人制定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一致,并将应急预案报项目法人备案。6.2.2应急队伍保障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应急救援基本队伍:工程设施抢险队伍,由工程施工等参建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