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安全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同学的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保卫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常州纺院学生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在就学期间,应严格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进出校门、宿舍区域应持证通行,物资出门应提供出门证件。二、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坚决杜绝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2、。任何违反下列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1.不在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吸烟、焚烧信件、点蜡烛、点蚊香等使用明火行为。 2.不在学生宿舍及其它场所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棒、电热毯、电饭煲、电吹风等)和无3C认证的伪劣电器产品,以及酒精煤油炉、液化气炉等易燃易爆器具。在宿舍使用电器时,使用者本人必须在场,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一切电源,做到“人走关电、关水。”3.百元以上现金应存放在银行卡内,做到随用随取,银行卡密码不能向任何人透露,以保证存款安全。4.手提电脑、手机、相机、首饰、高档手表、皮件等贵重物品使用完毕锁入柜子保存,高
3、档物品不随意借给陌生人。5.宿舍内不准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按校规处理。6.宿舍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私配钥匙,钥匙丢失要换锁,以保宿舍平安。7.遵守学校门禁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攀爬、翻越阳台、窗台、空调架等,以防不测事故发生。8.在宿舍不接受陌生人兜售的物品或自身进行从事物品售卖,借用物品须经他人当面同意,否则引起矛盾“借用者”应负全责。9.设施损坏要及时报修,学生私自修理所引发事故由其本人承担责任。10.最后一人离开宿舍或在宿舍休息时要锁门,以防盗窃及其它人身伤害案件发生。11.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请班主任或辅导员出面调解解决,不得雇请老乡、外校学生、社会人
4、员参与解决,否则所引发的后果一切由雇请者承担。三、不组织和参与传销、传教、宗教聚会、集会、游行、签名活动。四、不组织和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如私自外出旅游、到江河湖泊水库游泳等);不组织、不乘坐“三无”交通工具,不到尚未正式对外开放的野外景点游玩。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的后果也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不组织和参与赌博、色情、吸毒等非法活动,不酗酒、不滋事、不打架斗殴,不参与任何偷、盗、抢、骗等活动,不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沉溺于网吧。 六、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条例,不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登录色情、非法、反动等网站
5、,不观看、传播淫秽音像制品和有色情内容的书刊。七、重视饮食卫生,维护身心健康,不到无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的场所、摊点购买食品。八、不私自在校外租住。住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无晚归或夜不归宿现象。九、学生实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及地方性法规和单位管理规定,不做有损于学校声誉的事。实验、实训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时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外出实习时应遵守纪律,有事须向带队老师请假,不得私自离队。十、当人身、公私财产受到侵害时,在校内应立即拨打86336110报警,在校外应及时向公安机关110报案。不论在校内校外发生报警事件,同时应向辅导员汇报,使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十一、所有学生对人身、公、私财产安全都应互相关心,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酿成后果,将依法、校规给予处理。十二、本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系部、学生本人各执一份。系部盖章: 系 班级学生签字: 200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