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江建消验字20199号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申报的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建设工程(二期)9#、10#、11#、12#宿舍楼进行了消防验收。该工程位于江门市龙湾路4号。9#、10#宿舍楼建筑层数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21.45米,建筑面积为5190.9平方米,地上1层为值班室、洗衣房、宿舍、配电间及局部架空,2-6层为宿舍,建筑为多层民用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11#、12#宿舍楼建筑层数为6层,建筑高度为23.4米,建筑面积为5978.8平方米,地上1层为值班室、洗衣房、宿舍、配电间及局部架空,2-
2、6层为宿舍,建筑为多层民用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该工程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建筑灭火器及防火门。该工程消防设施由恩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包单位)和耀凯建设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施工安装。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蓬公消审字2018第0030号),经消防验收工作组审查资料、现场勘查,意见如下:一、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二、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修保养,保证功能良好完整有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三、该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应依法向住建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日抄送: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