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 热 丝 试 验 机安 全 操 作 规 程文件编号:生效日期:发放号:版 本:1.0页 码:1/1 1、 操作步骤:11 将试验用接插件固定在灼热丝试验机左侧夹具上,并在底部铺上绢纸。12 打开电源,启动加热开关,旋转调压器,调整试验电流,当温度表显示标准所要求的数值后停止加热。对用于将固定式电器附件的载流部件和接地电路部件保持在正常位置所必需的绝缘材料部件,试验应在850的温度下进行。对用于将移动式电器附件的载流部件和接地电路部件保持在正常位置所必需的绝缘材料部件,试验应在750的温度下进行。对即使是与载流部件和接地电路相接触,但不是将它们保持在正常位置所必需的绝缘材料部件,试验应在650的温度下进行。13 当试验机加热尖端温度达到要求后,将待验件接触到加热尖端,并充分加热。14 如果属于下列情况,应视作灼热丝试验合格:无可见的火焰又无持续的辉光,或在灼热丝移去后30s内,试样上的火焰熄灭或辉光消失。绢纸不得起火,松木板不得烧焦。2注意事项:21 试验在一个试样上进行。22 试验时,用灼热丝灼烧一次23 试验期间,试样应放置在最不利的使用位置上(受试表面要处于垂直位置)24 应使灼热丝的端部灼烧到规定的试样表面。3. 试验结束后应清理清洁机身及周边环境,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台帐。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然。编 制雷胜新审 核批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