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 总 则 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各部门救灾职责,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现结合我乡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编制原则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实行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 重点突出的原则,即灾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救灾工作的首位。 结合实
2、际,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适用范围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用于本乡范围内的洪涝、干旱、风雹、地震、泥石流等突发性自然灾害。 2、基本情况 白庙滩乡地处河北省张北县中东部,距张北县城20公里,南与崇礼县接壤,西与小二台乡毗邻,东与大囫囵相邻,北与郝家营乡相邻,全乡辖15个行政村,79个自然村,总人口13070人,其中农业人口12998人。全乡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草场面积36689亩,森林面积101586亩,原有耕地面积86134亩,现有耕地面积52247亩,退耕58641亩。全乡共有河流3条,共经过11个行政村。有学校12座,共有学生400多人,全乡共有分散五保户78名,低保户1647
3、人,残疾人398人,约有危房68间。全乡共有国家国土资源部门标注的地质灾害隐患两处,分别为东湾村泥石流隐患和小河子村山体滑动。 3 启动条件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2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0人以上; (3)、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乡生活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乡长和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乡政府办公室、民政办、团委、卫生院、派出所、司法所、中心学校、农技站、供电所、中心土地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启动和终止I级预案,由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实施;启动和终止级方案,由指挥
4、部副指挥长组织实施。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研究和分析全乡灾害动态情况。 (2)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 (4)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 (5)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各成员单位职责: (1)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2)党政办:负责协调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3)民政办:负责全乡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根据水利、气象预报的雨情、水情综合分析研究,及时掌握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报告灾情,做好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加强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
5、分配方案,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发放工作;开展救灾救济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的能力意识。 (4)卫生院: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病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的及时到位,做好接收捐赠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登记管理和发放工作,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验和水源保护工作。 (5)派出所:负责疏导救灾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加强治安防范和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稳定工作。 (6)中心学校:负责协调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安排好灾后学校教学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及时复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7)农技站: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农
6、业生产资料、种子库存安排和调运;指导灾民搞好抢补种工作以及防洪涝期问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8)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监测体系。 (9)供电所:负责灾区供电恢复,确保灾区供电正常。 (10)司法所:负责疏导灾民安全撤离危险区,并协助派出所搞好灾区社会秩序稳定工作。 (11)团委:号召团员青年投身于抗灾救灾工作中去,积极参与灾后民房重建改水改厕工作。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民政办,为乡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性救灾工作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工作,并承办级救灾应急的业务工作,乡分管乡
7、长为办公室主任。 5 应急响应 级响应 启动条件 全乡范围内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特大灾,乡启动级响应。 (1)因灭死亡5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25O人以上,50O人以下; (3)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50O间以下; (4)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启动程序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长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由指挥长决定启动1级响应。 应急预案 (1)乡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2)向灾区派往工作组: 综合组: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府办主任任组长,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乡救灾情况的收集、上下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材料及
8、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工作,编印工作简报、后勤服务等工作。 抢险组:由武装部牵头、国土资源所、供电所、电信、移动公司。负责灾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 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由民政办牵头,司法所、财政所、粮站。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查灾核灾组:民政办牵头,农技站、财政所、中心学校、农经站。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向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乡长决定终止级响应。 级响应 启动条件 全乡范围内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大灾。乡启动级响应。 (1)因灭死亡2人
9、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IOO人以上,300人以下; (3)因灾倒塌房屋IO0间以上,30O间以下; (4)因灾饮水困难人口 200人以上,500人以下; 启动程序 乡生产救灾办公室接到灾情报告后,向指挥部指挥长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由生产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级响应。 应急预案 (1)乡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灾情信息后,立即向县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 (3)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向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乡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级响应。 6 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对灾区
10、可能因灾需要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对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进必须进行转移。 (1)撤离信号由乡生产救灾部办公室,以电话通知和广播通知发出信号,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成立以乡包片于部为转移安置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撤离工作,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乡设置的避险场所可安置260户、900人。 (3)撤离群众保证在24小时内得到安置,3小时内保证饮食供应,24小时内派出医疗救助分队,并紧急调拨衣被等救灾物资到位。 安置方式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 7 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灾情稳定后,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 召开生产自救会议;迅速组织灾区恢复生产,抢种补种。 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的房屋倒塌、农田绝收、家财毁光等重灾户的情况以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情况。 根据核灾的灾情数据,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生产自救等总体工作方案,报党委、政府审定,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