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的工程工程合同模板锦集7篇 实用的工程工程合同模板锦集7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无视,合同是企业开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标准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精心的工程工程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编号: 建筑工程合同书 工程名称:建筑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 合同法、中华人民 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 注: 1、广场硬化。(见图纸
2、,以预算单中的工程为准)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 期年月日,竣工日期为 年月日,合同 工期总天数 天。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钢构有关验收标准合格。 1、工程总造价:大写:¥: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工程预付款。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 %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1、委派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当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
3、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当责任。 1、委派为工地代表, ;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当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当,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
4、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当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日内,给予确认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三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当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5、。 1、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难,如雨、雪天气,自然 灾害工期延误。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甲: 住址: : 号 乙: 住址 : 号 丙: 住址 号 根据中华人民 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合作建筑工程工程,就有关合作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甲:30万人民币,乙:30万人民币,丙:30万人民币。 甲:1股 乙:1股 丙:1股 (1)、负责建筑工程的联系,与工程出资方和工
6、程代理机构的协调、公关 (2)、对整个工程中间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公关 2、丙负责: (1)、负责与资质公司协商以及相关的合同事宜。 (2)、负责资质公司的标书、资质等竞标的相关材料。 (3)、资质公司干工程,负责与资质公司协商利润。 (4)、资质公司不干工程,工程转包,负责与资质公司协商利润。 (5)、资质公司不干工程,工程不转包即股东干工程,负责与资质公司协商利润。要对建筑工程进行管理和监管。 3、甲、乙、丙三方要给建筑工程节约本钱,诚信合作。 1、甲、乙双方与工程出资方和工程代理机构的协调你、公关费用先自理,结算时计入工程本钱。 2、丙用于竞标的报名费,买标书、做标书的费用等,计入工程本
7、钱。 3、工程竞标的保证金,与出资者银行的同期中等利息,所有利息计入工程本钱。 4、建筑中的材料、机械、工资等计入工程本钱。 5、资质公司干工程、不干工程,给予资质公司的利益计入本钱。 1、本协议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侵犯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相关损失。 2、纠纷发生后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新蔡有诉讼管辖权的 提起诉讼。 1、三方必须同时发起修改,其他修改无效。 2、本协议终止必须所有股东同意。 本合同未尽事宜有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人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8、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工程范围 甲方现将龙阳新村3#、4#楼防水工程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及管理 1、乙方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和甲方要求及标准施工。 2、甲方办公室对工程进度与质量进行监督,负责现场协调工作,参与工程验收工作,验收不符合要求,甲方现场质管组成员有权责令乙方返工。 3、乙方必须提供该工程所需的一切资料,保证工程验收和备案。 四、工程承包价格 1、2mm厚聚氨酯乙烯橡胶共混30元/。 2、1.6mm厚聚氨酯乙烯橡胶共混26元/,1.1mm厚聚氨酯乙烯橡胶共混23.5
9、元/。 3、1.5mm厚聚氨酯24元/。 4、1.5mm厚丙纶18元/,3mm厚SBS 20元/。 五、验收 乙方所承包的分项工程,其分项工程必须满足施工标准的要求及验收标准的规定,到达优良分项等级。 六、付款及完工结算 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50%;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40%,办完备案证后再付5%,余下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七、质保金 1、结算工程款时,甲方留5%作质保金,质量保证按国家文件精神,保修五年。 八、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现场施工必须符合施工标准的要求,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罚款。 2、乙方在现场施工中,须注意平安生产
10、、文明施工,提高职工平安意识,消除平安隐患。甲方在承包该分项工程给乙方时,已根据 、公安部、平安管理建管站、文明精神,将平安管理保险、防护费用等各项费用列入了在包价格中,乙方现场施工中,其平安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平安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慨不承当任何责任。 3、乙方现场施工中要注意平安与质量两个第一的原那么,并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偷盗、打架、斗殴等行为,违者一次罚款500元,所发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当。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合同自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11、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需求,委托乙方施工xx工程SBS屋面防水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面积和价格: 1、本工程屋面大约为xx平方米,验收合格后按实际结算。 2、本工程SBS防水层价格为拾八点元/平方米,大约工程造价为xx元。 二。材料要求 1、工程使用的SBS及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定。 2、材料规格要求按符合设计要求,到达建设单位及业主满意。 3、其它材料按设计图纸要求。 三。制作和安装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 2、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 四、交付时间及地点 1、根据甲方需求情况,乙方需在甲方指定工期前安装完成所有工序、全部竣工。 2、甲方尽可能的
12、给乙方安装提供方便。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当相关责任。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施工竣工后,乙方及时向甲方呈报验,甲方及时组织验收。 2、最终总价按实际制作安装的长度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 六、维修效劳及合同责任 1、工程屋面防水保修为五年,工程验收后由于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自然灾害,人为因素除外)。 2、如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渗漏等现象及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应如期按合同要求付款,如不及时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双方约定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15天。(xx-xx) 2、本工程防水层必须xx年x月xx日施工结束。 3、如乙方没有按以
13、上日期完成甲方罚款乙方500元/天。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工程编号: 合约编号: (以下简称甲方)将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 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局
14、部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方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工程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工程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 第五条 工程
15、期限: 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变更: 甲方对本
16、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工程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工程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工程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局部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假设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局部不予计给。 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
17、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标准、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标准。 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撤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
18、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 第十条 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 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应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实时供应,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应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五)(六)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
19、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方案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工程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 第十三条 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
20、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屡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 第十四条 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阻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平安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开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 第十五条 环境清洁与维护: 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那么等规定尽速去除,如延误不予去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 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
21、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平安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 平安措施: 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平安卫生法及其施行细那么暨营造平安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那么,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平安。 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局部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
22、,并应设置行人平安走廊及消防设备。 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平安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 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工程保管: 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应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 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 第十八条 灾害保险: 一、工
23、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 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 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阻碍公共平安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局部仍应由承包商负责。 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 第十九条 工程查验: 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撤除一局部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
24、,并应于事后负责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阻碍平安、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应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
25、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那么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执业图记签章负责。 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 第二十条 逾期损失:
26、 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缺乏,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
27、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 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 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 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局部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
28、或仲裁以法院为管辖法院,市为仲裁地点。 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终止或解除合约: 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局部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 二、乙方有以下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 (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 (二)乙方
29、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缓慢,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 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以下工程提出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假设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 (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 1。合约书装订本钱费(含印花税) 2。依合约规定
30、工程并已实际执行之准备工作费。(如测量放样、钻探、细部设计等)不得超过合约单项之金额。 3。工棚及租金费得依合约单项范围之金额比例折算。 4。工地现场水电费得按实付金额。 5。工地现场看管劳工费,最多二员,六个月之根本工资为限。 6。工程施工进度必需预先定制特殊材料经事先向甲方报备有案并经会同检验合格者得依厂商订购本钱收购,但不得超过合约该项材料费之金额。一般购置材料那么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开工后: 1。合约规定之准备工作费工棚租金、工地水电费及工程平安设施得依合约单价比例估验计价。 2。已完工工程依合约规定估验计价。 3。进场材料费(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假设因保管不当影
31、响品质之局部不予计给)。 4。工程停工期间经甲方认定必要之现场待命人员工资(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员工为限)按合约技术及一般劳力工资计付。 5。停工期间乙方亦应按日填报日报表,并于每周未,每月底将影响局部以书面报工程司备查。 四、乙方如领有预付款者,应即将未扣还金额,并加中央银行基金存款一个月利率之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及甲方指示办理,以维持交通及排水、维护环境清洁及公共平安时,甲方得径行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改善,乙方不得异议。 第二十六条 合约时效:本合约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保固期满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条 合约份数及附件:
32、本合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由甲方分别陈转备用,如有误缮,以正本为准。本合约附件,计份、领款印鉴份、投标须知份、投标比价纪录表份、标单详细表份、单价分析表份、供应材料表份、施工说明书份、图样份计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水果店年度承包协议如下: 1、乙方承包甲方的水果店经营水果,承包期为年上学期开学至年下学期结束,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 元。竞标成功后当场交清。 2、乙方经营工程为水果,不能进行水果加工和变相加工经营,不能经营其他工程,一经发现上述不能
33、经营的情况,罚款壹仟元,并立即取消其经营协议且不予退承包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合同转让,乙方与外界发生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甲方提供门面一间给乙方作为营业场所(由甲方指定)。 5、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保护水电设施,节约水电,水电费按实、按市场价由乙方主动向甲方交纳。 6、工商、税务、卫生等其他费用甲方可帮乙方协调,但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7、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护学生,不经营腐烂、变质水果,遵纪守法,否那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交费用不退。 8、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不享受学校任何福利待遇。 小区绿化承包合同 卫生承包合同 广告承包合同 土建承包合同 9、乙方竞标时必
34、须交纳壹仟元的保证金,承包期满没有违约情况时由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 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原那么,双方就本绿化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资金: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工程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 的景观效
35、果。 4、涉及到的土建工程质量保修。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养护期 月。(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以顺延)。 在工程进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标准。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凡包工包料工程由承包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那么,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假设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足额赔偿。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造价款元(暂定价以招
36、标价为准)。 3、付款方式: (一)绿化竣工验收:承包方施工任务完成后,经建设方等相关单位验收到达竣工验收标准后,验收合格后 月内,据验收报告,承包方向发包方进行第一次结算,发包方支付实际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对于实际栽植数量少于卸苗登记(经四方签字)的,其差额将对绿化施工队单株综合单价的3倍予以处分。 (二)养护期验收:承包方养护期成活保存率到达 以上,如果成活保存率低于 ,每降低1%扣除工程总价款的1%,并在发包方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第一、二次养护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据验收报告,支付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 (三)交工验收:承包方养护期管理及保存率到达 以上,承包方凭交工验收报告进行最后一次结算
37、,验收合格后12月内,据验收报告,发包方支付剩余的工程价款。如果保存率低于95%,每低 1% 扣除工程总价款的1.5%。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及其附件 4、标准、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派 为工程工程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前期准备,制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当施工平安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施工场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
38、度方案。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承包人在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完工后 个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
39、,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第十二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CJJ/T82-99; 2、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 1、工程养护期(即保修期)结束时为竣工时间,在工程竣工后30日内,承包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养护期为 个月,从
40、施工结束之日起计算。双方约定质量保修工程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管护要求: 1、浇水:苗木栽植后要及时浇一次透水,10天左右浇足一次水并对苗木进行扶正,整修复盘和复土。以后依树坑土壤、水分、含水量而再次浇水。在11月底土胎封冻前浇一次越冬水,次年春季浇一次返春水。 2、病虫害防治:发现病虫害后及时联系市、区林业部门,在林业部门指导下进行防治。 3、树木扶正、修剪等全部管护所必需的相关工作。 4、上述要求只是最根本的要求,承包方为保证种植的质量,应根据种植区域的土壤条件、气候变化及气象等条件增减管护的次数或采取其他的措施保证树木的成活。在两年管护期内的任何时间,只要发现死亡的树木,承包方应及时补种
41、,补种树木的管护期为两年,管护期起始日从补种之日起算。承包方确保三年管护期内树木的成活率、无病虫害、无枯败率到达95%。 5、发包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对本合同工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纠正。 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交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依据山西省关于保护农民工的政策要求,由于承包方怠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信访投诉,发包方有权利动用该保证金,之后,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人补足保证金金额。工程施工期内,承包人无违约、过错等情形,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发包人一次性将保证金返还,无息。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
42、或者支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平安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平安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平安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当。承包人应向其所雇用的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在签订本协议时向发包方提供保险凭证。工程施工期内,承包人雇用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工亡等
43、事宜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发包人不承当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平安,防止发包方财产受到损害。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当。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承包方未按发包方设计要求擅自施工,发包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有权要求承包方予以更正,继续履行。造成损失已无法弥补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当相应责任。承包方未按发包方的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方可向承包方追缴发包方已付工程款的20%作为赔偿金。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起诉。 本合同经履行法定程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