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园林雕塑、小品制作安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雕塑小品工程经招标,甲方同意委托给乙方承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二、工程承包范围 1.乙方按照 雕塑工程一览表(详附件1)、 雕塑工程一览表(展示区)(详附件2)、雕塑参考图片(详附件3)完成 雕塑小品的制作和安装,包括:雕塑、浮雕、花钵。2.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如下:(1)根据甲方现场
2、实际情况深化设计基础图;(2)制作效果图和1:1雕塑泥稿,并通知甲方认可;(3)雕塑的保护包装及运输; (4)现场吊装(含制作安装辅助结构)和搬运;(5)清洁并清理施工现场;(6)雕塑基础预埋件、预埋钢筋的制作和安装。 3.施工分界:(1)雕塑基座由园建单位施工,雕塑安装用预埋件、预埋钢筋由乙方施工,安装完毕饰面收口由园建单位施工。(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预埋件、预埋钢筋漏埋而无法安装雕塑,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对园建单位施工成品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由甲方根据园建单位所报损失金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2)花钵内的灯具、线管、电线由园建单位安装,乙方配合。(乙方在安装花钵时必须通知甲方,
3、以便甲方通知园建单位安装灯具,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花钵内灯具无法安装,由乙方无条件整改直至达到灯具安装条件为止,如造成花钵和灯具损坏,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具有对上述承包范围和施工分界调整的权利。三、工程承包方式1.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按尊总价包干,该包干价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制作效果图和1:1雕塑泥稿,包雕塑基础预埋件、预埋钢筋的制作和安装,包水电、包施工措施费、包质量、包缺陷修复费、包工期、包赶工措施费、包风险、包环境保护、包安装期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现场二次搬运、包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包通过有关部门的质量与安全检查、包竣工资料整理、包验收合格、包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
4、以及发生的全部费用。2.本合同价款是乙方充分理解甲方所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材料样板后,由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实物工程量、已考虑市场风险,并结合自身实力,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内工作的最终承诺报价。其中已包括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可能发生的一切施工措施费、水电费、临时设施费、应缴纳的各项税款和行政费用。3.根据定标原则,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以下情况时合同造价不予调整:(1) 属于乙方投标报价失误而造成的工程量或价格误差,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同意上述情形为竞标做出的优惠条件,今后不再调整。(2) 雕塑工程一览表(附件1)中雕塑
5、长、宽、高尺寸可能因技术原因进行增减,增减幅度不超过雕塑工程一览表(附件1)尺寸的10,对此幅度内的增减调整,合同价款不予调整。4.本合同工作内容如若发生工程变更(第3条第款所述情况除外),结算时只调整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变化的那部分费用的增减,或因工程项目和承包范围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那部分费用的增减。四、 合同工期1、合同总工期 日历天,雕塑小品制作开始时间暂定 年 月 日,安装完成时间 年 月 日,其中: (1)展示区雕塑小品制作开始时间暂定 年 月 日,安装完成时间 年 月 日,制作安装工期 日历天。(2)非展示区雕塑小品制作开始时间暂定 年 月 日,安装完成时间 年月 日,制作安装
6、工期 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工期管理(1)工期违约责任乙方如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之工期节点完成展示区雕塑小品的,每拖延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拖延工期超过5天(含5天)时,甲方除按前述约定对乙方扣除违约金,有权自行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若未能按约定之工期完成非展示区雕塑小品的,每拖延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的违约金。如果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乙方必须办理书面工期签证并经甲方认可后方能顺延工期,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2)工期调整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变化,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可相应调整:a. 由于战争、
7、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不可抗力;b. 由于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停工的;C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乙方就工期调整的缘由,向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答复。五、合同价款1.币种:人民币2.合同暂定总价(大写): 元 (小写): 元 其中:展示区合同暂定总价 元( 元);非展示区合同暂定总价 元( 元)。合同价综合单价包干(每尊包干价详附件4),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六、工程质量1.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工程
8、竣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具体有:雕塑不得有工艺上的缺陷;金属构件等确保弧线平滑、纹理一致,接缝美观整洁,色调必须确保一致且不得变色;打磨光滑平整,不得有砂眼、孔洞、裂纹等质量缺陷;安装必须牢固,安装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2.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生产的优质材料,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不得使用劣质材料。3.乙方在制作及安装过程中必须与甲方专业工程师充分沟通,每道工序必须经过甲方专业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具体要求如下:(1) 乙方须提供每幅雕塑三维造型手绘稿交甲方确认(雕塑O不得少于三个面,其它雕塑不得少于两个面),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入下阶段。(2) 乙
9、方须制作1:1泥稿以显示雕塑各细节,泥稿经甲方拍照记录确认后方可进入下阶段。(3) 乙方翻模阶段,甲方将查验翻模与泥塑照片差异及材质规格与质量,甲方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阶段。(4) 出厂前,甲方将查验雕塑面层材料及工艺,甲方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厂。(5) 雕塑运抵现场安装前甲方将查验运输中是否有磨损和磕碰;安装过程中甲方将查验安装稳固程度以及与基座的协调状况;甲方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验收。4.甲方有权随时对雕塑作品选材与制作进行抽查,检验是否与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规定的制作要求一致。5.乙方制作雕塑时必须在雕塑参考图片(详附件3)的基础上适当变化,雕塑不能与图片完全一致,毫无变化。所有雕塑乙方须先制作
10、1:1泥稿和效果图交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方可正式制作。如雕塑泥稿和效果图未经甲方确认乙方就制作完成,甲方不承担该雕塑的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6.所有雕塑尺寸乙方应以长、宽、高中最大尺寸为主要造型参考尺寸。7后期维护措施:包括 , ,材料的定期防锈处理、面层的定期抛光及封蜡处理等,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维护,或维护不到位,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0%作为质量违约金。8.其它技术要求详见附件5。七、工程款支付1.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2.乙方将展示区1:1的雕塑泥稿制作完毕且经甲方确认之后,甲方在十日内(含
11、十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至展示区合同总价款的20;3.展示区雕塑制作完毕,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初验。乙方将展示区雕塑作品运输至施工现场,且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日内支付至展示区合同总价款的60;4.乙方将展示区雕塑作品安装完毕且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日内支付至展示区合同总价款的80;5.非展示区工程款支付方式与展示区相同;6.整个工程(包括展示区和非展示区)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在30天内按甲方要求报送结算申请和全部结算资料,甲方收到结算申请和全部结算资料30天内完成结算,结算审核完毕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2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
12、程结算价款的95%,并在工程结算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退回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不计利息)。剩余5%的工程结算价款在工程保修期满后30天内根据保修期间的保修情况一次性将余款付清(不计利息)。7.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8.付款前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八、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协议书;2.专用条款;3.(招)投标文件;4.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商或往来文件;5.图纸或图片;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六、甲方责任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2.甲方指派
13、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解决有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3.甲方委托“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实行建设监理,监理乙方的施工质量和进度计划的实施及完成,乙方须服从甲方、监理的指令和协调。4.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在雕塑安装期间的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5.检查乙方工程质量和进度,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6.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工程变更和各项签证。7.甲方根据合同有权对乙方违约行为收取违约金。8.甲方有权对非展示区雕塑小品数量进行调整,乙方应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非展示区雕塑小品制作开始时间开始制作。如在此时间以前乙方已将部分非展示区雕塑小品制
14、作完成,而甲方根据现场情况不需要此部分雕塑小品,甲方有权不承担此部分雕塑小品费用;如在此时间以后乙方制作完成的非展示区雕塑小品,而甲方根据现场情况不需要此部分雕塑小品,甲方承担此部分雕塑小品费用。七、乙方责任1.指定 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合同的履行;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施工及管理人员有足够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担任相应的施工及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图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级进行施工。确保按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设计意图和使用材料,如发现假冒伪劣材料,由乙方负责更换和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负。3.乙方承诺对图纸上所有部
15、位材料、规格、尺寸、施工工艺、构造做法等都已明确知道,能按照设计要求的效果完成所有工作,并且所有报价均已包含为完成表面材料施工所需要的构造施工费用。雕塑参考图片为乙方提供交甲方确认,其版权归乙方。若造型或者工艺在反复调整后仍然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因此向乙方进行补偿,双方按照乙方已经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合格的工作量进行结算。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5.乙方应将其在制作和安装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问题及时通知监理和甲方。6.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达到甲方要求,否则有责任接受甲方的处罚或索赔。无论监
16、理和甲方是否进行了检验,均不解除乙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7.严格遵守甲方、监理有关现场(工地)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加强工地现场施工和人员管理,并承担因违规而引起的经济处罚和因违规而被责令停工造成的经济损失。(1) 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顺延的事件发生,按照本合同规定可以顺延工期的,乙方必须及时办理书面的工期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认可。(2) 乙方所占用的施工场地须严格按照监理和甲方指定的区域和时间使用。(3) 乙方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并及时将施工垃圾清理并及时外运,如乙方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按1000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在当次进度
17、款中扣除。(4) 在合同终止前,如乙方未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力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5) 遵守 市(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6)保护好已有建筑物结构以及管线、设备、设施和其他单位的施工成品,造成的损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7)乙方负责对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对其成品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8)乙方负责在竣工时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及电子文件) 4 套。(9)
18、如到本合同约定的安装时间,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雕塑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待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甲方通知乙方安装。六、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七、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竣工验收与结算1.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提前3天书面将竣工验收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组织竣工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甲方提
19、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整改,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并在修改后及时书面提交再次验收的时间。2.甲方在乙方要求的竣工验收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3.竣工日期的认定:若在竣工验收后没有修改,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重新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7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4套完整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及电子文档)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甲方应在验收工作通过后7天内向乙方签发交接证书,办理工程的移交工作。交接证书上应写明本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交接证书签发后,乙方应将
20、工程交付给甲方,乙方不再承担对工程的照管责任。5.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使用。6.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从施工现场清理并运出乙方装备、剩余材料设备、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竣工使用状态,不保留任何设施。如乙方未在甲方或监理允许的合理时间内把所有的乙方装备、剩余材料设备、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运走,则甲方可以:(1) 委托他人将乙方的装备、剩余材料及乙方的其他财产觅地存放;(2) 委托他人清除并运走垃圾、废料。因上述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的结算款内扣除。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乙方应向监理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
21、算资料,7天内监理向甲方转报,甲方在收到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天内审核竣工结算并将审核后的结算书返还给乙方。(1) 乙方同意甲方审核的结算书并签字盖章确认后20天内,甲方办理完相关手续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本合同结算价款的 95% ;(2) 乙方不同意甲方审核的结算书,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审核的结算书20天内与甲方共同协商确认,并且在确认的结算书由乙方签字盖章后20天内,甲方办理完相关手续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本合同结算价款的 95% ;8.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九、工程保修1.保修责任范围:在乙方工程承包范围内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乙
22、供材料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2.保修内容包括:按甲方要求对保修对象进行修复或更换。3.保修期限:以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三年。4.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合同总结算价款的5%在工程结算款中截留。甲方在工程保修期满后30天内,将剩余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支付给乙方。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维修通知6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不按时到场维修或维修达不到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在乙方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内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6.因甲方使
23、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有偿维修,只收取成本费。十、保险1.乙方必须办理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2.投保后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隔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3.投保后的受益由投保者享受。十一、担保甲方向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抵扣);保证金可约定为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十二、违约违约: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单方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
24、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 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三、 廉洁条例甲方审计部设立举报中心,受理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对甲方员工、集体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甲方管理制度问题、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等情形的举报。1.举报联系方式: 专线电话: 电子邮箱: 2.举报范围:合作单位、个人对合作事宜有违反公平竞争情况;甲方员工徇私舞弊、贪污腐败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甲方个人、集体
25、重大过失、渎职给甲方造成损失情况。十四、 合同附则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正式生效。2.除有关工程缺陷责任外,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交付完毕,至保修期满付清尾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3.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条款中的“天”未经特别注明的,均指“日历天”。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共 5 项)附件1: 雕塑工程一览表附件2: 雕塑工程一览表(展示区)附件3:雕塑参考图片附件4: 雕塑工程报价表附件5: 雕塑工程技术要求一览表(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