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毕业生党员管理承诺书敬爱的党组织: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预备)党员,为了在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本人自愿签订本承诺书:一、办理离校手续时,及时交纳党费,同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二、本人自愿将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托管(电话: )。三、主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保持联系,定期参加党组织生活,及时交纳党费(注:党员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有特殊困难无法履行此义务的,应事先与党组织联系,并征得党组织同意)。四、在预备期满的前1个月,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申请转正,并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如由于本人未及时提交书面申请导致无法办理转正的,由此引起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问题由本人承担。本条仅适用于预备党员。五、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手持一份,另一份由学校装入本人档案。承诺人签名: 家庭固定电话: QQ邮箱: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