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救援,保障人员、财产、环境和公共利益的安全,依据高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应对高新区管辖区域内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非煤矿山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储运等一旦发生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井喷失控事故和放射性事件,后果严重且难以控制的高风险行业,以及采土、采水、采砂等其他非煤矿矿山开采业。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突出“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程度
2、的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当突发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事态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地企联动、区域协作。应急救援过程中,管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应急系统相互联动,区域内各单位相互协作,形成完整有效的救援系统。保障有力、及时处置。利用现有资源,提供人员、设备、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最大支持,参与应急救援,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预防为主、加强演练。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风险评估、装备完善、物资
3、储备、队伍建设、人员培训、预案演练等工作。2 应急组织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成立高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副总指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成员由管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经济科技发展局、纪检监察审计局、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各社区工作站、消防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贯彻高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方针,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政策;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设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4、;组织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提供技术和决策支持;负责向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负责确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终止,负责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相关事故情况;负责确定应向公众发布的产生社会影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组织修订高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贯彻管委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方针和政策;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宣传、教育,提高非煤矿山从业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意识;对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
5、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检查、指导和协调各非煤矿山企业的应急准备工作;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练工作;发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时,向成员单位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启动(终止)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收集整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各类有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4 成员单位职责公安分局牵头,成立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组。负责依据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地区交通管制、交通疏导、秩序维护或戒严;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110接警,并及时通知高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
6、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证据收集工作;发生人员死亡的,负责对事故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管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参加,成立综合协调组。负责现场与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以及非煤矿山企业的协调;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有关部门汇报现场情况,向现场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有关部门的指令、要求,向有关方通报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参与事故抢险方案的确定和事故现场的统一指挥。 消防队成立抢险救援组。负责属地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牵头,急救中心、疾控中心参加成立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负责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
7、产事故应急救护预案并组织演练与实施;开展现场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并组织医院抢救。规划建设局牵头,成立环境监测组。负责开展事故现场应急监测,为指挥部制定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业队伍开展事故现场泄漏污染物的后续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区域预测事故污染物扩散与消除、事故调查与评估提供参数;负责事故现场附近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河流水域污染的预防和处置,保障饮用水的基本供应和用水安全。经济科技发展局牵头,管委会办公室、城市管理局、公安分局、财政局、社区工作站参加,成立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资金等保障;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的畅通;组织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转移、疏散;保证
8、环境应急指挥工作通信畅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公安分局、纪检监察审计局、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事故调查组。对造成人员死亡及重伤三人以下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开展调查,做出责任认定,提出处理建议;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社区工作站牵头,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东风供电局参加,成立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对事故中受损市政公用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抢险和维护;负责电力受损公用设施的修复。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组建新闻信息组,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发布。 3 事故报告程序31 事故报告31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当
9、事人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管委会办公室报告。内容应包含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事故概况和处理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报告人的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等。312 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如实向管委会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313 管委会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如实向市政府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32 事故信息的处理321 各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或事故险情报告后,立即命令事故地点就近人员到达事故地点了解确认事故情况(如事故类型、原因、地点、周边环境、破坏程度等),并及时采取紧急必要措施,控制事故事态进一步
10、发展,同时向管委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进行汇报,并逐级上报。情况严重(较大事故)的应直接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汇报。322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办公室确认事故相关情况后,应立即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汇报,启动相应级别的事故应急救援程序。323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召开会议、制定抢险措施、组织相关应急抢险、抢修队伍,联系其他的支援等)。4 应急响应41 应急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及各有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和专家组意见,制定相应的决策方案和救援措施
11、,并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42 应急救援队伍进入现场执行救援任务,有关联络、调动、指挥、协调等事宜,应按现场制定的决策方案和救援措施执行。同时,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做好进一步扩大应急支援的准备。43 现场指挥部应指定协调员,负责与管委会、非煤矿山企业和相关方通报信息并协调人员疏散方案,确定伤员急救措施,以及危险范围、警戒区域、现场人员防护、撤离路线等安全措施。44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现场指挥部依据事态发展情况和救援需求,可通知有关部门提供医疗急救、气象资料、地理位置、居民分布情况、物资运输、交通管制、治安保卫等方面的支持。45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现场指挥部随时掌握救援进度和效果,组
12、织专家及有关人员及时评估救援措施,调整完善救援方案。若事态持续发展,不能有效控制,由现场指挥部决策是否向上级部门求援。5 应急处置51 现场紧急处置 511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故发生地政府及企业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政府首先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迅速通知就近的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 512 事故单位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本单位和就近的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根据非煤矿山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报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 513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
13、部要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 514 当救援力量不足或者事态严重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组织提出增援请求。 515 当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级政府提出增援请求,调动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前往现场加强救护。 516 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救援处置、控制事态扩大。 517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清除事故现场周围和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的畅通。 518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
14、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19 在非煤矿山事故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进行抢险救灾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极易造成事故扩大化,或没有办法实施救援,或没有继续实施救援价值等情况时,经过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论证,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见,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52 应急救援终止521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救援结束,由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程序结束,组织各类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2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管委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23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
15、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和生产恢复工作。524 应急救援后的评估报告于30日内报管委会和市安监局。53 后期处置531 现场清理及设备的检查、生产的恢复由事故发生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及生产工艺要求进行。532 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及治疗,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和治疗。533 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对因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受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534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和占用场地,由征用部门提出明细,报财政局审核后,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54 应急响应的总结全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总指挥召集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中的工作进行全面
16、总结,重点检查本预案规定的操作程序、各有关部门的应急反应速度和能力、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本预案。6 保障措施61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按应急救援预案立即投入救援行动,若事故事态继续发展,由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调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在应急响应救援中,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保证救援过程中各类应急救援维修抢修队的人力支持,同时要稳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62 技术支援保障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聘请勘探、钻井、井下作业、采油、集输、特种设备、规划设计、消防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并建立专家信息库,根据生产特点,每
17、年进行一次事故预想的研讨,以便随时调用。63 通讯保障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确定高新区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联系方式。64 物资保障各非煤矿山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特点,适量储存应急救援的常用器材。遵循“顾全大局、服从调动”的原则,对特殊应急器材应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配。65 医疗保障为在应急救援时能迅速有效地救治伤员,协调各级医疗支援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非煤矿山事故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提供应急状态下的各项医疗保障。66 交通运输为使应急救援能够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在必要的路线设置禁止或通行标志,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以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及时到位。67 治安维护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后,公安部门应划定警戒区域,妥善组织人员撤离,开展治安巡逻,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7 预案管理71 培训、演练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各系统内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并定期分层次进行专项演练,以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72 预案修订本预案原则上每3年至少修订1次,预案修订情况记录并归档。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73 预案备案本应急救援预案由高新区管委会发布实施,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74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1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