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标准一、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并实行逐级、逐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小区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照SZDB/Z 307-2018表B.1中2.1的检查要求予以执行)(二)配合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三)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照SZDB/Z 307-2018表B.1中2.6.3、2.6.4的检查要求予以执行)(四)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被占用。(对照SZDB/Z 307-2018表B.1中2.3.9、3.2.2的检查要求予以执行)(五)对小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管理。在物业管理办公室、门卫、治安岗亭等场所,集中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对照SZDB/Z 307-2018表B.1中2.3、3.2.2的检查要求予以执行)(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对照SZDB/Z 307-2018表B.1中2.6.2的检查要求予以执行)(七)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对照SZDB/Z 307-2018表B.
3、1中2.9的检查要求予以执行)(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二、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一)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符合要求,无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对照SZDB/Z 307-2018表B.1中2.3的检查要求予以执行)(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具有消防设施维保检测资质的机构签订维保合同,明确维保责任,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对照SZDB/Z 307-2018表B.1中2.10的检查要求予以执行)(三)公共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四)公共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纳
4、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三、生命通道畅通(对照SZDB/Z 307-2018表B.1中2.3.9的检查要求予以执行)(一)消防车道畅通,无妨碍消防车通行行为。(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三)不占用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设置妨碍举高消防车作业和消防车通行的绿化或障碍物。(四)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不应设置为园林绿化场地,并设置明显标识和禁止标志。(五)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不违规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六)物业服务企业划定的停车区域,不影响人员疏散、消防车通行及举高消防车作业。(七)建筑屋面无违规占用现象,无违章搭建彩钢板房。四、消防组
5、织建设符合要求(对照SZDB/Z 307-2018表B.1中2.6的检查要求予以执行)(一)组建志愿消防队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灭火、救生技能训练。(二)设有物业服务的高层住宅小区和高层商住楼按照消防安全社区建设标准要求,独立建设微型消防站,并按标准配备人员和装备。(三)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具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四)按要求逐栋实施“楼长”制,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照SZDB/Z 307-2018表B.1中2.6.3、2.6.4的检查要求予以执行)(一)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二)物业服务企业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业主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宣传和演练活动。- 4 -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