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细则一、审查环节及时限审查环节为:受理(当场)审查(含现场勘查6个工作日)决定(2个工作日)办结(当场)送达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二、审查方式本事项采用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由区安监局窗口行政审批联合审查组(危化股)人员实施。三、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对照办事规程要求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四是检查复印件是否加盖印章并核对原件,检查网上提交上传材料是否完整、真实,格式是否符合要求,需与原件核对的网上提交材料检查是否与
2、原件相符。岗位责任人:行政服务中心区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申请书审查:主要审查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规范,涉及的申请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及建设项目基本安全设计情况等信息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审查:审查该项目是否依法取得批准、核准或备案。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审查:设计单位是否具备资质,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4.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安评机构资质等级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要求。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查建设项目设施设计报告结论是否满足本次申请办证的条件。岗位责任人:行政服务中心区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三)对是否符合办理政
3、策及条件进行审查序号审查内容和标准申报情况是否相符合(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X”)1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2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安全预评价报告内容是否与相应建设项目一致,是否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且作充分论证说明的4设施设计专篇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漏项的,是否有充分论证说明的安全对策和建议5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相关要求审查人: 审查时间:岗位责任人:行政服务中心区安监局窗口行政审批联合审查组(危化股)人员、窗口分管领导四、审查注意事项(一)关于精简审
4、批材料问题。凡是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本部门已核发的批文或证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业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凡是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证明,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从信息共享系统可调用的材料,申请人可不再提供纸质材料。(二)关于示范文本和常见错误示例,示范文本的内容仅供参考,不得照搬照抄,应据实填写,有关要件和内容要齐全、规范、准确。五、审查意见(结论)各审查人员应出具明确、具体的审查意见并签字确认、注明审查时间,不得出具模糊不清、建议性和相互矛盾的审查意见
5、,不得擅自增设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查条件和标准,不得以签字或盖章代替审查意见。审查人员经审查全部符合申办条件的,审查人应作出符合的结论。对部分或者全部不符合申办条件或标准,申请人可修订或整改的,审查人应作出不符合结论的内容,提出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或标准、改正内容和时限。审查未通过决定不予办理的,应注明存在问题和不予批准的理由、法律依据或标准,按否定报备的要求处理后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办理决定书。六、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办理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予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办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办理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办理或者不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办理决定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2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