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支持重点及相关政策落实解读 高 新 处2017年1月汇报内容 相关政策落实情况2017年计划指南及支持重点一、省重点研发计划1、指南编制 2、支持重点3、组织实施4、申报要求1、指南编制 强化战略导向,贯彻落实40条政策,深入实施省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围绕提升指南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抓好指南编制的重点环节。专家论证广泛征集前期调研多方征求意见项目指南(1)编制过程1、指南编制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指南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补充,涉及技术方向36条,占指南技术方向总数的35%。全面对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增加了“高性能计算
2、”等技术方向,16个国家计划工业口专项产业领域均已涵盖;紧跟产业发展热点,新增“无人机及通信组网”等前沿技术方向,积极抢占未来产业发展新增长点;完善优势产业布局,增加“纳米钢、纳米陶瓷等新型纳米结构材料与器件”等技术方向,补齐产业技术短板。(2)主要特点1、指南编制返回返回 按照保持延续性、突出导向性、体现开放性的原则,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凝练重点项目的支持方向,在去年首次提出14个重点技术方向的基础上优化提炼为12个,更加突出项目指南的引导性。强化重点项目的优先支持方向2、支持重点2、支持重点微纳器件制造技术基于石墨烯的跨界应用开发面向智慧城市的物联网集成应用关键技术面向技术转移、成果
3、转化等重点领域的云计算及大数据快速抓取等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面向超级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重点支持方向1-61-6面向第五代移动通信的无线组网、传输等关键技术2、支持重点高端光电子材料制备与应用开发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备与应用开发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技术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优化技术大功率激光器制造关键技术重点支持方向6-126-12电动汽车电池及能源管理系统优化与集成技术返回返回3、组织实施开发应用项目竞争项目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竞争项目均按无偿拨款方式支持(1)优化项目组织方式3、组织实施(2)提高重点项目组织程度按照“项目+课题”的形式组织。由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产研院、省
4、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等,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技术集成和项目整合,加快前瞻性技术、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形成原创性技术成果,引领产业创新发展。3、组织实施联盟申报指标由1项增加到3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由联盟秘书处自主组织推荐,不纳入地方统筹;发挥专家技术委员会决策咨询作用,科学确定重点突破方向,组织上下游成员单位开展协同创新;支持联盟跨省跨地区整合资源,实现省内骨干企业与国内知名院所、一流高校强强联合。(3)充分发挥联盟创新组织作用返回返回4、申报要求落实申报主体责任(1)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及其他规定的条件外,有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5、。同一企业限报1项,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2)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成果转化计划。4、申报要求落实申报主体责任(3)项目申报单位要强化申报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严禁虚增项目投入规模等行为,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
6、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4、申报要求落实申报主体责任(4)强化基层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核责任,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质量控制和监管体系,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项目申报组织管理,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承担能力等进行核实,对申报材料内容严格把关,切实避免申报材料的弄虚作假行为。落实申报主体责任4、申报要求4、申报要求(5)严禁徇私情私利,明知相关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仍违规推荐上报;严禁帮助企业包装材料,骗取科技专项资金;严禁不认真核实材料原件,审核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等行为。落实申报主体责任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1、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2、关于完善创业载体建设推进机
7、制1、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内容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建立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根据其销售、成本、利润等因素,由省、市、县财政给予培育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年,支持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1、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进展情况 实施高企培育“小升高”计划,遴选339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库,其中1813家培育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下一步工作 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入库培育企业标准,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由省、市、县给予培育奖励。返回返回2、关于完善
8、创业载体建设推进机制政策内容 完善创业载体建设推进机制。扩大省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资金规模,探索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奖励制度,强化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孵育,对运行成效突出且地方财政给予资金安排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省财政按因素法给予一定比例奖励。2、关于完善创业载体建设推进机制进展情况制定印发了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主要用于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作为制定有关政策、引领发展和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引导全省孵化器健康发展。推荐1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并获得2016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创新专项1800万元资金支持。2、关于完善创业载体建设推进机制下一步工作 按照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对运行成效突出且地方财政给予资金安排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定比例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