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鲁环发2013172号)和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环办201410号)要求,要通过建立和推行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风险评估机制,把工作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倾听民声,从决策上反映民意,从制度上保障人民利益,以此提高环保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环保审批的科学公正,实现重大环境事项群众知情、群众受益、群众支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减少不稳定因素。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鲁环发20131
2、72号)中要求,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应重点对建设项目的“规范性”、“相融性”、“可控性”进行评估。11.1 规范性“规范性”即项目是否符合中央和部、省制订的规范性政策文件,是否符合环境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法定程序。1、产业政策符合性通过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拟建工程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鼓励类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规划符合性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寿光市永乐路以东,洛城街以南,圣城东街以北,项目北侧为洛城街,东侧为大地纺织,南侧为圣城东街,西侧为永乐路,隔路为汽车销售中心。根据寿光市弥河新区规划图,项目区用地为医疗卫生用地,因此,拟建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
3、体规划。11.2 相融性“相融性”即项目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是否在可承受范围内且有保障,建设时机、条件是否成熟等。寿光市人民医院于2013年4月投资建设寿光市人民医院东院一期工程,由于一期工程建设时项目规划不够完整,建设过程出现阻力,本次拟在一期的基础上扩建寿光市人民医院规模,实现寿光市人民医院的功能完整性,提高区域医疗卫生条件。11.3 可控性“可控性”即项目建设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不稳定因素,是否有相应的风险规避、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是否在可控范围内。拟建项目为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能够显著提高
4、需要的医疗卫生水平,改善医疗条件,造福一方百姓。拟建工程的建设会改变区域的社会环境原貌,初期会产生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应风险,荒地变成高楼,原本闲适的小城镇生活变成快节奏的城市生活,车水马龙,人流不断;施工期的扬尘、噪声等污染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围群众生活,使群众产生厌烦情绪。这些不适情绪,易于引起周围群众的不稳定风险。企业通过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公示项目的环境影响及建设情况,以征询周围群众的意见,通过调查,周围100%的群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运营后,能显著改善周围的城市面貌,提升区域居民的卫生医疗环境;医院运营在“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下,运营期不稳定程度较低。综上分析,本项目属于医院建设项目,项目施工期存在一定程度的社会不稳定风险;运营期在“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下,不稳定程度较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建设活动,积极征询周围群众意见,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运营期加强医院管理,以人为本,可使社会不稳定风险降低到较低水平。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