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 工作,制定本法。工作,制定本法。 第三条第三条 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 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 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 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