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导学案精编详细版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探究与分享民法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一个人出生时就与父母形成亲子关系,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在他未成年时,监护人保护其人身、财产权利,以使其顺利地生活、学习和成长;成年之后,他具备了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可以自主地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如买卖商品、租赁房屋等,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财产关系;他要结婚、生育,从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在他去世之后,还会发生财产继承关系。结合材料,说一说你身边体现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具体事例。人身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
2、法律关系。人身关系有的与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相关;有的与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相关,如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和赡养关系。财产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还包括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等。就财产关系所涉及的权利内容而言,财产关系包括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等。 1.1.1、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一民法1.作用: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典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典重大成果,能够更好典保障人民典合法权益。名词点击法人
3、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非法人组织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提醒: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义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民法是由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社员权等构筑起来的权利大厦。实施好民法典,可以创造、完善权利实现的条件,营造良好环境。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的颁布,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
4、济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开出了需要保障的“权利清单”和“利益清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些权利和利益,是对党和政府提出的实实在在的要求。实施好民法典,需要把握好市场和政府作用的边界。民法典对权利的规定,不仅是在为人与人之间划清行为自由的界限,也是为公权力的行使者指示行权履责的边界。例如 张三从李四处购买一个电脑 主体是张和李;客体是电脑;内容是张与李之间到权利和义务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一)含义: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二)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1.民事主体:(1)含义: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
5、民事义务(2)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A.含义: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B.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岁以上到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到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到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到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到8周岁以上到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到成年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6、为能力。名词点击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2.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1) 含义: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2)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7、: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到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拓展:权利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可以放弃,义务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不能放弃 均等论:有多少权利就有多少义务,完全对等-错先后论:先有权利,后有义务/先有义务,后有权利。-错相关链接 民事权利体系财产权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股权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民事权利探究与分享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
8、,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1.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一项道德要求,也是一项法律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法律的这些规定体现了拾金不昧的道德理念,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凸显了文明。和谐、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2.小林的父母得知失主愿意以500
9、元酬谢归还遗失物的人,遂认为应当收取500元。这种想法从法律的层面来看是正当的,因为民法典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小林在归还遗失物时,失主要按照约定给付500元。小林父母的观点是有法律依据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3.小林觉得拾得他人遗失物就应该不计报酬地返还失主,这说明他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但是,小林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这个想法不正确。拾得人归还遗失物时,可以要求失主履行承诺、支付报酬。失主主动支付报酬,拾得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这涉及拾得人如何行使权利的问题。放弃报酬也是行使权利的一种选择。依法行使权利和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道德和法律
10、紧密结合。3. 民法坚持法治与德治的统一: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1.1.2、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探究与分享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
11、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案例是由一个真实案例改编而成的,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时就是以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为依据作出判决的。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请求,就案例中反映的问题作出法律解释,而该解释最终被纳人民法典,成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案例中的取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
12、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中的“姓”,即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自然人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自然人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自然人的意愿和实际做法。父母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
13、,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这也提示我们,自然人行使姓名权需要依法进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关于姓氏选取的规定就是对自然人行使姓名权的一种合理限制。1制定民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2含义/调整范围: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3具体内容(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
14、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例如 民法典物权编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弃物,排放污染物噪音等有害物。相关链接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
15、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例如 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小三探究与分享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
16、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学生欺凌问题。教师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四条以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制作学案。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夏某、林某和张某围殴杨某致其脾脏出血,严重伤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且夏某等人是高二学生,达到了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仅如此,夏某等人伤害杨某生命健康的行为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17、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发生校园暴力,学校是否有责任取决于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因素。该案例中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在校园内,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据此可以判定学校未尽到监护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青少年要敢于同学生欺凌说“不”,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借助家庭、学校等力量,同学生欺凌作斗争。解决学生欺凌问题需要构筑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四道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1(2022广东惠州高三阶段练习)下列行为的行为主体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是()A建筑公司要求B市政府付清某公共工程的尾款即将参加高考的小辉要求邻居小清
18、不要在午休时间弹琴甲答应乙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乙要求甲履行承诺交警对小王的交通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ABCD【答案】A【详解】: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A建筑公司要求B市政府付清某公共工程的尾款”和“即将参加高考的小辉要求邻居小清不要在午休时间弹琴”均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符合题意。:“甲答应乙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乙要求甲履行承诺”不涉及行为主体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并且应由道德来调整,不符合题意。:该项属于行政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2(20
19、22全国高二课时练习)甲某受雇于某外贸服装公司乙,因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几近腰斩,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降薪应对困难。夏天到来,国外疫情有所好转,公司乙业务迅速恢复并有所增长,为了弥补上半年损失,扩大业务,公司决定将员工50%的工资延迟半个月发放,用于购买更多原料。甲某因此心生不满,消极怠工,致公司乙生产的一批服装质量不合格,损失近10万元。双方因此起争执并对簿公堂,甲某认为是公司乙降薪和推迟发放工资所致,自己没有责任;公司认为是甲某消极怠工所致,应赔偿公司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甲某与公司乙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甲某是权利主体,公司乙是义务主体我们应该先享受权利,然后再履行义务甲某与公司乙
20、都否认自己是义务主体ABCD【答案】B【详解】:甲某和公司乙属于雇佣关系,甲某有权利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但有义务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公司乙有权要求甲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但有义务为甲某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正确,错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能先享受权利,再履行义务,错误。:甲某和公司乙只想到了自己作为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却没有看到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都否认自己是义务主体,正确。故本题答案选B。3(2022河北保定高三开学考试)未成年人张某使用母亲姜某的手机进行了游戏充值1万余元的操作,张某的母亲姜某发现后,要求游戏公司退还充值款项。游戏公司认为游戏账户已经进行了实名认证
21、,并且认证人为成年人,拒绝退款。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充值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充值合同有效张某因未满18周岁,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若姜某无法证明是张某充值,可能无法退款ABCD【答案】A【详解】: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行为和内心意思相一致,并且合同合法合理,合同有效,材料中未涉及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故不选。: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行为能力,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故说法错误。:未成年人张某使用母亲姜某的手机进行了游戏充值1万余元的操作,若姜某无法证明是张某充值,可能无法退款,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充值合同订立,故正确。
22、故本题选A。4(2022重庆八中高三开学考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A某集团总公司领导到下属分公司指导工作B张同学与李同学约定假期一起去欢乐谷游玩C甲中学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座椅的采购合同D工商部门对A超市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答案】C【详解】C: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甲中学与乙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相互确立了对等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C符合题意。A:某集团总公司领导到下属分公司指导工作属于业务指导关系,双方地位并不平
23、等,没有互享权利和互担义务,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A排除。B:张同学与李同学约定游玩,不具有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B排除。D:工商部门对超市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关系,主体地位不平等,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D排除故本题选C。5(2022吉林长春高二期末)何某有一栋海景房,当他得知他家前面将建一栋大楼,大楼建成后他在家就看不见海景时,便将房子卖给想得到一套海景房的张某。何某的行为主要违背了民法的()A平等原则B自愿原则C诚信原则D绿色原则【答案】C【详解】C: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本案中何某得知他家前面
24、将建一栋大楼,大楼建成后他在家就看不见海景时,便将房子卖给想得到一套海景房的张某。何某的行为主要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C符合题意。A: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材料没有涉及,A不合题意。B: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材料没有违背自愿原则,排除B。D: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材料没有违背绿色原则,排除D。故本题选C。6(2022全国高二课时练习)李某向王某借款后逾期不还,王某在索要过程中两人产生争执,李某殴打王某致其重伤,王某之妻赵某目睹全过程,因受惊骇导致
25、精神崩溃。王某儿子十分气愤,就此事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上对李某进行大肆辱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赵某的身体权受到侵害李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李某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王某儿子应当承担排除妨碍的民事责任ABCD【答案】B【详解】: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因受惊骇导致精神崩溃”没有涉及身体权受到侵害,故不选。:材料中“李某殴打王某导致其重伤”,说明李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故入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26、“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上对李某进行大肆辱骂”,说明李某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故入选。:排除妨碍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在材料中,李某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王某儿子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故不选。故本题选B。7(2022山东泰安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高二期末)独居老人在家出意外,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后果很严重。某物业公司给智能水表发明了一个新用法:只要老人家里的智能水表半天数字没动,物业系统就会发出提醒,物业公司派人上门,看看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该物业公司()遵循公序良俗,保护隐私权和名誉权行使民事权利,完善民事法律关系积
27、极维护独居老人最基础的权利承担社会责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ABCD【答案】D【详解】: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遵循公序良俗,保护隐私权和名誉权,材料均不涉及,排除。:物业公司是在履行义务,而不是在行使民事权利,而且物业公司也无法完善民事法律关系,排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物业公司智能水表的新用法是在积极维护独居老人最基础的权利,也是在承担社会责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8(2022安徽高三开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入公共场所时扫码
28、登记、填写个人信息表已成为常态,这在有效追踪疫情动态、精准防控的同时,也带来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为此,中央网信办公开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对疫情期间个人信息的收集做了严格规定。材料中通知的发布,旨在尊重和保护公民()A名誉权B生命权C姓名权D隐私权【答案】D【详解】D:结合材料信息可知该通知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因信息泄露而受到非法侵扰,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D符合题意。A: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材料不涉及名誉权,A排除。B: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是其他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基础,材料不涉及生命权,B排除。C:姓名是我们
29、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材料不涉及姓名权,C排除。9(2022安徽蚌埠一模)12周岁的李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在一天内先后七次从张某经营的网店“X游戏”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游戏账号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履行完毕,因而是不可撤销的李某的父母没有履行好监护责任,不得要求张某返还李某支付的游戏账号价款在未得到李某家长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李某的购买支付行为无效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李某的父母应当加强对李某的教育、引导和监督ABCD【答案】D【详解】:12周岁的
30、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因此,对于李某在其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独立实施的支付36652元用来购买游戏账号的行为,如果其父母不予追认,李某的购买支付行为就无效,错误。:在未得到李某家长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李某的购买支付行为无效;这一案例也警醒我们,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和监督,防止财产受损,正确,故本题选D。10(2022山东省博兴第二中学高三开学考试)7周岁的小茹和同岁的小宣在
31、体育课上玩闹,虽然老师进行了适当的管理,但小宣还是撞倒了小茹,导致小茹的门牙掉落。下列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是()小茹的人格权受损,小宣和学校均须承担侵权责任事件发生在体育课上,任课老师须承担民事责任小茹、小宣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此事件中不能承担责任此事件中小宣是侵权人,其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ABCD【答案】B【详解】:题干所述事件中,侵犯小茹健康权的小宣和被侵权的小茹均是7周岁,他们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承担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符合题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32、,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茹的人格权中的健康权受损,但小宣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体育课老师进行了适当管理,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排除。:材料中老师已进行了适当的管理,无须承担民事责任,错误。故本题选B。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1.2.1、生命健康俱可贵1法律依据/维护人身权利的原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等民事主体等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所以为人所必需等人身利益。2.人身权利的类型/范围(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2)法人和非法人组
33、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3.维护人身权利的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提醒: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4.维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原因:维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权的,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34、、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例如 割耳朵:侵犯身体权;致人耳朵失聪:健康权;杀人:生命权提醒:法律意义上的健康包括生理和心理健康,生理健康是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心理健康是心理状态的良好表现。对于心理健康多通过精神损害赔偿的办法进行保护,只有当精神损害影响心理健康时才得以成为健康权客体上的健康。1.1.2、 姓名肖像受保护探究与分享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获奖照片还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但她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
35、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小郝与同学就此事展开讨论。观点一 该商店的做法侵犯了小郝的权利。观点二 该商店的做法虽有不妥,但客观上扩大了小郝的知名度,谈不上侵权。小郝能否对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张权利?为什么?教师课前选取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第一千零一十四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千零二十条的规定,制作学案。小郝可以依法对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张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她的参赛与获奖是当地新闻事件,因此,拍摄获奖照片及刊登在当地报纸上这一行为属干对小郝的肖像的合理使用,
36、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的“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情形。但是,体育用品商店在灯箱广告上使用小郝获奖的照片及小郝的姓名,则属于未经权利人同意使用小郝的肖像与姓名的行为,是一种营利性的商业使用,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因此,这一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害行为。1姓名权(1)依据: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2)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3)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4)表现一般来说
37、,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5)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等姓名权。探究与分享 鲁迅本名周树人,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变换使用笔名。据考证,鲁迅使用过的笔名有一百多个。不过,在正式文件上,他还是使用“周树人”这个名字。你认为“鲁迅”这个名字受法律保护吗?除了本名,你在生活中还使用过哪些名字?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的姓名是自然人区别于其他自然人的称号或者代号。一般情
38、况下,姓名还包括自然人的曾用名、笔名、网名、译名等。全国有许多学校和机构使用“鲁迅”这个名字。这些学校和机构有的是在民法规定姓名权之前已经成立并使用至今的,可以继续使用“鲁迅”这个名字;有的是经过鲁迅后人同意的。“鲁迅”这个名字是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与社会尊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未经其继承人同意而使用该名字谋取不当利益的,构成侵权。想一想某中学高一学生林某,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土气了,所以想给自己换个名字,请问可以吗?如果林某对所改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频繁更改吗?提示:要具体分析林某的年龄情况。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年满十八周岁可以更改姓名。姓名
39、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的,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因而不宜频繁更改名字。相关链接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2肖像权(1)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2)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3)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
40、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比较:姓名权与肖像权姓名权肖像权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法律特征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
41、形象;肖像具有物的属性;肖像是肖像权的客体,表现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肖像权具备一种财产利益,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侵权行为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提醒:在现实生活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拓展:姓名权的具体表现(1)姓名决定权,指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
42、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2)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3)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提醒: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
43、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探究与分享某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在网络上发布了时长1分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篡改叶挺烈士的囚歌,并添加了侮辱性用语。该视频发布传播后,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侵害了叶挺烈士的什么权利?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十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44、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叶挺烈士的子女等近亲属起诉该公司侵犯名誉权。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同时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1.1.3、名誉隐私不可侵1名誉权(1)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比较:名誉权与荣誉权(1)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
45、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2)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3)荣誉称号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荣誉获得者的高度评价,因而与名誉有联系。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名誉权荣誉权主体所有民事主体获得荣誉称号/嘉奖客体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荣誉称号、证书、奖章、勋章、奖状等)获得方
46、式自然享有,无需授予需要机关、单位授予探究与分享镜头一 有时,我们的老师或者父母会说:“小孩子有什么隐私啊?”有时,我们的信件、日记或者手机上的信息被人擅自翻看。也许他们是出于关心,并无恶意。可是,老师或者父母可以这样做吗?镜头二 某服装店店主怀疑来店购物的小雨偷了店里的衣服,于是将视频截图发到网络上求“人肉搜索”。众多网民参与“人肉搜索”。小雨的个人信息被曝光,同学、朋友对其指指点点,网上也是一片辱骂之声,小雨几乎因此精神崩溃。谈谈你等看法未成年人有隐私权,父母、老师需要尊重和维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中,在父母、老师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父母、老师的教育与学生隐私权相冲突的情形。平衡和解决冲突,需要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换位思考、相互尊重、相互体谅,在理性沟通中以一种有温度的方式,让双方彼此和解或者谅解。 学生可以行使监督权,但是人肉搜索侵害隐私权,应禁止人肉搜索,从法律角度,人肉搜索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2隐私权(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