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应按规定采和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并与批发单位签订供销合同。 2、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必须在销售现场配备一名专职安全人员(经安全学习培训考试合格),负责销售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亮证经营。 3、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销售场所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用火;5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销售场所明显的位置,悬挂 严禁烟火 等安全警示标志。 4、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在经营场所应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材。 5、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6、按照规定量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量存放。 7、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