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禁止 脱岗,禁止与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 第二条 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操作细则,防止刀伤、碰伤、棒伤、砸伤、烫伤、踩膜跌倒及身体被卷入转动设 备等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开机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对转动设备,应确认无卡死现象、安全保护设施完好、无缺 相漏电等相关条件,并确认无人在设备作业,方能启动运转。启动后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 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按有关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 第四条 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禁止无证操作。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开机时必须注意检查,发现不安 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挂上故障牌。吊机操作者作业时要避开重物,禁止乱摔、乱碰斜吊重物等野蛮操 作。 第五条 不准超高、超重装运钢材原料,不准超高准放物料,防止倾斜倒塌伤人。 第六条 按章作业,有权拒绝上级或其他部门的违章指令,并可在向直接上级报告无效后越级向上反映。 第七条 搞好岗位安全文明生产,认真贯彻“十字操作法”,发现隐患(特别对因泄漏而易引起火灾的危险部 位)应及时处理及上报。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八条 签发检修工单、设备试运转等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