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目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动土及减少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2.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在内部的所有动土单位或个人。 3.3.内容:内容: 3.1基建处及其他动土单位项目在立项之前要进行全面确定合理的施 工方案要兼顾比邻建筑物和周边环境,严禁违章动土。 3.2 选用有资质、技术、先进设备的施工队伍,并签订正规的合同。 3.3 要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地下现状图。 3.4 要安排专职人员协调、监管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管理。 3.5 基础坑开挖后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土质特性分类、鉴别工作,基 坑严格按规定放坡,该加支撑的一定要加支撑,立柱、挡土板
2、、横撑 等支护结构要符合标注规范,严防坍塌,并在施工中逐一进行沉降和 位移观测。 3.6施工现场要做好防洪排水工作周围要设置必要的截水沟、 排水沟。 要防止地下水灌基坑,做好防水工作,严防坍塌。 3.7 弃土与基坑应按规定的距离,弃土高度不得超标,基坑挖好后要 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 序的,待基础施工时挖去。 3.8 每项工程施工时应编制动土施工方案,包括开挖方法、排水、防 护措施等。 3.9 人工挖土时,人员之间要保持 2.5m 的安全距离,多台机械开挖 时间距应大于 10m, 挖土时自上而下进行, 严禁先挖坡脚等危险作业。 3.10 深基坑四周要设防
3、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3.11 运输土道路的坡地、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规定。 3.12 土方爆破时要符合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 3.13 工程完工后,要做好回填土工作并清理干净施工现场。 动动 土土 作作 业业 票票 工程名称 填 写 人 施 工 单 位 监 护 人 施 工 地 点 作 业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施工内容 作业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等) 危害识别: 确认人: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确 认 人 1、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3、通信线路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4、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 5、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6、作业现场应夜间有充足的照明:A、普通灯 B、防爆灯。 7、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按要求设置。 8、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 B、坡道。 9、配备可燃气体检测仪或有毒气体检测仪。 10、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 11、道路施工作业报交通等部门。 12、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动土单位负责人 意见: 签名: 动土区域负责人意 见: 签名: 能源处负责人 意见: 签名: 安全处负责人意 见: 签名: 总调室负责人意 见: 签名: 动土作业票一式三份,动土单位、动土区域、安全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