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做好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和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 规和省、 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 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防控工作流程 1.制定两案。各 校(园)应制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教育局备案审核。建立校长(书记)、园 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防控组织体系。运用金华市教育局制 定的“三三制”工作法,按照定时、定岗、定人,网
2、格化、 清单化、责任化的要求,研究制定开学疫情防控详细方案和 工作清单 (已制定的要修订完善) , 工作方案必须全面具体、 不漏死角,且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 2.师生排摸。所 有学校要全面排查师生底数, 了解师生员工 (含校医、 保安、 门卫、 宿管员、 食堂工作人员、 超市员工、 工程施工人员等) 的行为轨迹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数据收集与疫情信息统计、 分析、研判工作。调配好有关师资。 3.健康申报。所有学 校的教职工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申领全省统一的“健康 码” ,师生同时如实申报“校园健康复学码” 。持有健康复学 码蓝码者方可入校,持健康复学码黄、红码的教职员工,在 持期间一律不得
3、入校。学校根据师生健康状况确定开学返校 师生名单,做好提前告知工作,对暂缓入校师生做好解释沟 通工作。 4.防控准备。教育局将会同市疾控部门,加强校 园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培训,提升防控技能。同时,各校应 积极主动对接属地卫生院做好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每个学 校须设置好(临时)隔离室,对教室、食堂、厕所、卫生室、 寝室等人员集聚场所进行一次大扫除和消毒。 5.物资保障。 学校在开学前通过师生自带、学校筹措、政府支持、社会捐 助等多种形式筹集防控物资。学校要根据师生员工数量及场 所设施,配备测温仪(枪) 、消毒湿巾纸、免洗手消毒液(或 洗手液、肥皂) 、84 消毒液、医用酒精、喷雾器、清洁用抹 布
4、、 拖把, 口罩等物资。 6.健康监测。 学生和教职员工 (学 校通知的暂缓返校者除外)在家完成自检,无异后佩戴口罩 返校。在市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按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校 晨检流程图(详见附件 1) ,实施有计划、分批次的错时体温 测量,做好“晨检+午检+晚检(住校生) ”和分类处置工作。 校园师生测温排查方式为:红外体温扫描仪38或手持体 温测量仪37.5者,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复测正常 者予以放行,复测37.2者引导至(临时)隔离室并立即 按程序报告。 7.宣传教育。学校要通过电子屏、横幅、宣 传片等多种途径,加强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师生个人防 护、校园日常预防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5、在有关场所粘贴 醒目提示语,引导师生主动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倡导少 扎堆、 勤洗手、 戴口罩、 多通风、 文明咳嗽等个人健康行为。 8.舆情引导。做好信息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密切掌握师生 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舆情处置。发现有确诊病例、疑似病 例和其他紧急情况,按紧急信息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二、 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 (一)出现可疑症状的 学校对师生 员工进行每日体温和健康监测中,如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 乏力、 干咳等症状时, 或者师生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状况时, 应立即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隔离。立即将患者(佩戴口 罩)转至(临时)隔离室,避免接触。 2.报告。立即报告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
6、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和教育局,若是学生的,还应告知家 长。 3.流调。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对可疑症状 者进行流行病史调查,询问了解近 14 天内有无重点地区居 住史、旅行史或其他确诊病人的接触史。学校应密切配合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调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送诊。如无流行病史,嘱咐其佩戴好口罩,前往(中小学 生在监护人陪同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发现疑似“新冠 肺炎”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 由急救中心将可疑症状者转运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5.随访。 学校应全程随访患者的就诊信息。如排除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的,应协同
7、乡镇(街道)按规定落实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 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 ,应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疫情 应急预案。 6.处置。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 ,应协 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新冠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 及时调查疑似病人的行为轨迹和接触师生、场所的信息记录, 划定风险范围。经疾控部门调查判定的密切接触者,交由市 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 14 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疾控部 门指导下,做好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和物品消 毒,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二)出现确诊病例的 如学校接疾控部门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则按病例管理流程, 积极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要求对疫点 进
8、行消毒、师生健康监测、隔离密切接触师生等措施,并开 展分类管理处置。 1.如发现的输入性病例,经流行病学调 查, 其他师生与病例无密切接触的, 未发生校园内部传播的, 经专家评估后,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应加强对出入校 园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监测,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集聚。 2.如发现的输入性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与病例有接触的 师生涉及到班级、办公室、食堂、宿舍或其他校内公共场所 的;或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可能发生校园内部传播的, 经专家评估后,根据意见实施局部或全面停课。 三、其他 要求 1.做好师生分类管控。符合条件师生到达 XX 居住地 后,应主动迅速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个人情况
9、,配合 做好健康状况调查。对持有省内统一“健康码”红码、黄码 人员,一律按规定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学校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准确, 并要求有关师生主动配合做好集中或居家隔离工作。 2.严 格重点人群返校管理。对仍在治疗期或隔离期的师生员工一 律禁止返校,已解除隔离观察的实施有条件返校:一是确诊 病例或疑似病例,已出院的凭诊治医院有关材料和居家观察 14 天后解除材料返校;二是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的,凭当地疾 控中心解除医学观察材料返校;三是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 凭在兰居住地社区 (村) 出具的解除居家医学观察材料返校; 四是晨检中发现有 “发热” 症状的,
10、接受治疗或医学观察后, 凭诊治医院材料或解除材料返校。 3.认真做好卫生管理 “十项工作” 。主要指:校园通风和消毒、校园环境卫生检 查通报、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师生晨(晚)检、来自重点 疫区师生返校登记报告和关爱、师生健康管理、因病缺勤登 记和病因追踪、复学材料查验、疫情联防联控和学校例会、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工作。各校可参照托 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见附件 23) 、 省教育厅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六大指南,在疾控部门指导 下,做好有关工作。 4.强化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落实学校 的主体责任,开学前学校要对食堂、超市、饮用水进行全面 自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
11、存储与加工,食堂员工健康 证,每日晨午检,餐饮工具消毒,加工场所消毒,食堂排风 通气,供水设施等。做好重要场所的消毒和环境清洁工作, 确保食材不受污染。督促未取得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员工 提前办理健康证。开学后,教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联 合开展对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食堂 及超市等工作人员实行体温“晨检+午检”制度。通过分餐 制、错时就餐、增加就餐批次等办法,降低就餐人员密度。 严禁师生带校外人员在食堂就餐。 5.加强错时上下学和校 车管理。实施错时上下学,各校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制定错时 上、放学“一校一策”工作方案,生源分布地域较广的寄宿 制学校应妥善研究周末放学管理方案
12、。高峰时段,主动联系 交警部门负责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保障校门口畅通;学校 要组织教师、保安、家长志愿者等引导师生有序上下学,避 免扎堆集聚。 6.停止举办一切大型集体活动。疫情期间, 取消 2 个班(含 2 班)以上的人员集聚活动。全面取消如线下 开学典礼、大课间、家长会等全校性的人员集聚活动。教师 佩戴口罩上课,同桌间保持一定距离。体育课一般在室外空 旷地进行,且保持距离 1 米以上。寄宿制学校若盥洗室按楼 层设置的,则需制定分批错时方案。停止一切违规补课;禁 止学生参加一切校外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学习活动等。 各 校在参考本工作方案及xx 省中小学幼儿园 2020 年春季开 学返校工作指引 金华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全市教育系统返学期间“三三制” 疫情防控工作意见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 术方案(见附件 1-3) ,xx 省教育厅六大指南等文件的基础 上,制定“两案”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原来已 经制定的工作预案根据新防控要求作修订) ,学校“两案” 须报教育局备案审核,各中小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 案(加盖学校公章)于 3 月 20 日下班前报教育局教育科, 幼儿园报送学前中心。 align=right XX 市教育局 align=right 2020 年 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