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8-1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格法规建设法规课件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本章目录 概述1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2 从业人员资格管理3现场人员资格管理6建设法规课件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一、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概述v 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就是国家通过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建设活动主体资格进行认定和批准,赋予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一定的建设活动的制度v 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具体包含从业单位资质制度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两个方面的内容建设法规课件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从业单位资质制度法律依据法定要件建筑法第12条:从事
2、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质等级划分 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建设法规课件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从业人员资格制度法律依据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
3、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建设法规课件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二、执业资格管理企业资质实例v从业单位 资质审批 资质动态管理v从业单位 考试 注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一级建造师证书建设法规课件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三、立法现状v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v 2000年1月25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v 2000年3月29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v 2001年4月18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v 2001年7月25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v 2001年8月23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v 20
4、04年3月17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7.11修订)v 2005年10月12日,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v 2007年1月11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法规课件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三、立法现状v 从业人员资格管理v 1995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v 2008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v 1997年9月1日,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v 1999 年4月7日,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v 2002年4月8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v 2005年2月4日,勘察设
5、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v 2006年1月26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v 2006年12月25日,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第二节第二节 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管理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管理一、企业资质制度 企业资质制度是指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或单位,均需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置和已完成的工程业绩、管理水平等进行审查,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发给相应的资质证书,确定其承担任务的范围,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的一种制度。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二、从业单位的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
6、资本 注册资本反映的是企业法人的财产权,也是判断企业经济力量的依据之一。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三、从业单位资质三、从业单位资质 1 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含义: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2、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法人的资格 (2)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3)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章工程建
7、设执业资格法规3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20002000年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年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资质标准、资质管理、违法处罚规则等做出明、资质标准、资质管理、违法处罚规则等做出明确规定。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资质条件划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资质条件划分为一、二、三、一、二、三、四级四级4 4个等级。个等级。各级企业资质标准如下:各级企业资质标准如下: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划划 分分 条条 件件一级资质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三级资质 四级资
8、质四级资质1 1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低于不低于50005000万元万元不低于不低于20002000万元万元不低于不低于800800万元万元不低于不低于100100万元万元2 2从事房地产开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年份发经营年份 5 5年以上年以上 3 3年以上年以上2 2年以上年以上1 1年以上年以上3 3房屋建筑累计房屋建筑累计竣工面积,或竣工面积,或累计完成与此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开发投资额近近3 3年年3030万万平方米以平方米以上上近近3 3年年1515万万平方米以上平方米以上近近3 3年年1515万平方米万平方米以上以上 4 4 建筑工程质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量合格
9、率连续连续5 5年达年达100%100%连续连续3 3年达年达100%100%连续连续2 2年年达达100%100%达达100%100%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划划 分分 条条 件件一级资质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三级资质四级资质四级资质5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或完成与工面积,或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发投资额15 15 万平方米万平方米以上以上10 10 万平方米万平方米以上以上 6 6有职称的建筑、结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构、财务、房地产及经济类的专业管及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理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
10、员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其中:持有资格证其中: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书的专职会计人员40 40 人以上人以上20 20 人以上人以上 4 4 人以上人以上 20 20 人以上人以上10 10 人以上人以上3 3 人以上人以上 10 10 人以上人以上5 5 人以上人以上 2 2 人以上人以上 5 5 人以上人以上2 2 人以上人以上 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遵守了中遵守了住宅质量住宅质量保证书保证书和和住宅使住宅使用说明书用说明书制度制度8 8统统 计计 员员 初级初级以上以上统统 计计 等等初级以初级以上上 财财 务
11、务中级以中级以上上中级中级以上以上中级以上中级以上中级以上中级以上负责人负责人具有相具有相应专业应专业职称职称工程技术工程技术7 7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质量事故9 9四级资质四级资质三级资质三级资质二级资质二级资质一级资质一级资质划划 分分 条条 件件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4 4、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企业资质管理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对2001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进行了重大修改。这一新的资质管理规定,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武器。第六
12、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资资质管理办法质管理办法、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资质标准资质标准等方面进行了重大修改。按照新的规定,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资质等级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颁发,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新的资质管理规定对有关违规行为提出了处罚办法,逐步建立了建筑市场的清出制度。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超越本单位资质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13、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转让、出售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惩的,吊销资质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除责令其限期办理外,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据建设部有关部门透露,新的资质标准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提高了注册资本、企业净资产、工程业绩及企业技术力量等考核指标,抬高了“门槛”。尤其是对一级施
14、工总承包企业的资尤其是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条件,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以利于扭转承发包市质条件,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以利于扭转承发包市场过度竞争的状况,培育少数企业做大做强。场过度竞争的状况,培育少数企业做大做强。v 据建设部有关部门透露,建设部将从2007年7月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根据新的资质管理规定,对全国的施工企业进行资质重新就位,以逐步形成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分)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的行业组织结构,扶植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其产业集中度和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竞争力,并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新规定提高了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门槛
15、,将注册资金标准由原来的30003000万元万元提高到50005000万元万元,同时还要求净资产不少于6000万元。据静态测算,按新资质标准,原一一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能达到新标准的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能达到新标准的不到不到6060,即使是按各地近阶段加快企业合并重组步伐后的动态情况测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也要比原来减少20。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5 5、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类和分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类和分级 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建筑业企业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包和劳务分包劳务分
16、包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1)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冶金工程等划分为12个类别。v(2)专业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按照施工工程专业划分为60个类别。v(3)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按照木工、砌筑、抹灰、油漆等作业划分为13个类别。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6、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v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等4个等
17、级。各等级标准如下:v(1 1)特级资质标准特级资质标准v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2 2)一级资质标准)一级资质标准(3 3)二级资质标准)二级资质标准 (4 4)三级资质标准)三级资质标准 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7、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1)甲级资质标准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18、满3年;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执业年龄(出资人除外);6)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由国
19、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8)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11)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2)乙级资质标准1)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2)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
20、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3)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4)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执业年龄(出资人除外);5)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6)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7)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8)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9)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
21、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10)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3)服务范围 包括a 规划咨询;b 编制项目建议书;c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d 评估咨询 e 工程设计 f 工程监理、设备监理 g 工程项目管理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v 工程监理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v 2001年9月建设部颁发了工程监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22、规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7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甲级、乙级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v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如下: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如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
23、于25人;(3)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4)近3年内监理过5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3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甲级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3)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4)近3年内监理过5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3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乙级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
24、于5人;(3)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4)承担过2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1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丙级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1 1)资质申请与审批)资质申请与审批 1)1)资质申请资质申请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新设立工程监理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 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2)2)资质审批资质审批 v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
25、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乙、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v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1年的暂定期。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3 3)资质管理)资质管理v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甲级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批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资质审批。v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乙级、丙级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批。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直属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直属乙级、丙级
26、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实行年检制度,连续两年年检合格的,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第四节 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法规 一、从业人员资格制度 从业人员资格制度是指对具备一定专业学历、资历的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和注册,获得职业技术资格的一种制度。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
27、规注册建筑师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二级注册建筑师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与注册建筑师制度注册建筑师与注册建筑师制度 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注册建筑师制度注册建筑师制度是指具备一定专业学历的设计人员,通过考试与注册确定其执业的技术资格,从而获得建筑设计签字权的一种制度。国务院于1995年9月2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注册建筑师条例)。1996年国家建设部依据注册建筑师条例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具体并细化了注册建筑师条例。第六章工程建设
28、执业资格法规 考试考试 国家实行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原则上每年考试一次。凡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建筑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统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报名,经审查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规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条件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条件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建筑师的考试与注册注册建筑师的考试与注册 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注册注册 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可以申请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
29、委员会负责。对不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规定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注册建筑师注册的有效期为两年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执业范围执业范围 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与监督;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等级分级标准三级及以下项目。注册建筑师的执业注册建筑师的执业 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注册建筑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建筑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其所在建筑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注册建
30、筑师的执业范围与其所在建筑设计单位的业务范围不符时,个人执业范围服从单位的业务范围。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权利权利 注册建筑师有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的签字权。民用建筑特级、一级项目及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施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签字制度。国家规定的一定跨度、跨径和高度的房屋建筑,应当由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建筑师的设计图纸,应当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的除外。注册建筑师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理阻挠其依法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义务义
31、务 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建筑设计质量,并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签字;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秘密;不得受聘于两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人员。国家建设部2000年1月颁发了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注册制度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注册制度 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造价工程师的考试造价
32、工程师的考试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工作满4 4年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硕士学位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工作满3 3年年。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工作满2 2年年。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v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v 工程造价计价与
33、控制v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v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考试形式考试形式v 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v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v 报名时间:每年的10月份v 考试教材考试教材v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中国计划出版社)v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中国计划出版社)v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工程)(中国计划出版社)v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中国计划出版社)v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中国城市出版社)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成绩公布成绩公布v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开始陆续对外公布。v 考试周期考试周期v 造价工程师获得执业资格
34、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v 资格认定资格认定v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分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续续期注册期注册和变更注册变更注册三种。v 初始注册初始注册 v 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3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第
35、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2 2 续期注册续期注册 v 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和续期注册的有效期均为2年。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向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续期注册。v 3 3 变更注册变更注册 v 造价工程师变更工作单位,应当在变更工作单位后2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造价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执业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
36、的计算;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审核;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造价工程师执业造价工程师执业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1 1权利权利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依法独立执行业务;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参加继续教育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2 2 义务义务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在执业中保守技术和经济秘密;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第
37、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按专业设置岗位。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统一规口管理全国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为本部门直属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机关。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 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1 1 考试考试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考试在全国
38、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统一组织指导下每年举行一次。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中级技术职务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实践经验;(2)在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认定的培训单位经过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监理工程师考试与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与注册 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2 2 注册注册v注册是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必须程序。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v(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v(2)身体健康,胜任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理
39、工作;v(3)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施工现场人员执业资格管理v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v 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时间定为5年,即从国发【2003】5号文印发之日起至2008年2月27日止。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问题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问题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建造师的级别建造师的级别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
40、师。英文分别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国际互认。同时,考虑到我国工程建设项目量大面广,工程项目的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以及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设立二级建造师可以适应施工管理的实际要求。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报考条件v(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
41、,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经济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
42、、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
43、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成绩管理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报名时间报名时间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二级建造师的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二级建造师
44、的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矿山、公路、水利水电、电力、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建造师的考试建造师的考试v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v 二
45、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的考试制度。v 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建造师的主要执业范围建造师的主要执业范围 1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注册建造师有权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 2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后,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仍是施工企业所承包某一具体工程的主要负责人,他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
46、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而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担任,即建造师在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中行使项目经理职权。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之必要条件。建造师需按人发2002111号文件的规定,经统一考试和注册后才能从事担任项目经理等相关活动,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而项目经理的聘任则是企业行为。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3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近期,注册建造师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为主要岗位。但是,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例如担任质量监督工程师等。第六章
47、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案例1:v 1998年3月30日,原告江西省丰城市洛市镇人民政府委托下属的洛市镇企业管理服务站与被告聂斌泉签订了一份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发包方洛市镇企业管理服务站将下属的洛市镇建筑工程公司(含厂房、设备及有关证件等)交给承包方聂斌泉承包经营,承包期自1998年4月5日至2003年3月30日,聂斌泉向发包方上交承包费年均为158,880元,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上交承包费,发包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合同签定后,原告洛市镇政府依约将洛市镇建筑工程公司的厂房、设备及有关证件,包括公司的公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全部交给了被告聂斌泉经营管理。v
48、 被告聂斌泉承包建筑公司后,利用洛市镇建筑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多次向外承揽建筑工程,且只向原告洛市镇政府上交了承包费50000元。原告洛市镇政府多次要求被告聂斌泉给付拖欠1998年承包费108,880元未果,故诉至法院。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洛市镇政府与被告聂斌泉签订的承包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证书或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合同内容违法,属无效合同。原告洛市镇政府要求被告聂斌泉交纳承包费l08,880元,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已上交的50000元承包费,应予追缴。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v 据此,依
49、法判决:一、解除原告丰城市洛市镇企业管理服务站与被告聂斌泉签订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二、驳回原告丰城市洛市镇人民政府要求元的诉讼请求。三、被告聂斌泉上交给原告丰城市洛市镇人民政府承包费50000元依法予以追缴。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案例案例2 2一 基本案情 甲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为三级,欲取得南方某市一高层商业楼工程施工项目(按规定施工承包单位应具有一级资质),在资质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情况下,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乙建筑公司商定,挂靠在乙建筑公司名下借用乙建筑公司的资质证书参加竞标,甲建筑施工单位向乙公司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经过招投标程序,获得了该工程的施工权。工程竣工后,因质量问题导致巨大损失,建
50、设方赔偿损失后对乙建筑公司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二 案情审理 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发现该工程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同时确认施工单位确为甲建筑施工单位挂靠乙建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对甲建筑公司和乙建筑公司处以一定的罚款,造成的损失双方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第六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案例三:案例三:v 案情简介案情简介v 1993年10月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为12M,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