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在年度全县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会议。几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单位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逐年上升,基本达到应保尽保。202*年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06.74万人,个人缴费2.67亿元,财政补贴5.87亿元,共征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8.54亿元。居民医保报销情况:202*年1-10月份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共支出6.35亿元,其中门诊报销支付0.77亿元,住院报销支付5.58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让广大参保居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大大缓解
2、了患病居民的经济负担。特别是积极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不断提高贫困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贫困人员住院、门诊大病、慢性病负担明显减轻。“一站式”结算全面落实,便民服务深入基层。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的兜底功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明显减少。下面我就全县XX年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做如下说明。一、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限根据鲁医保发【202*】60号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实行一制一档,缴费标准全县统一为每人每年280元。特困供养人员、合法生育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由县(区)级财政全额资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只交195
3、元,政府资助85元。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随时参保缴费、随时享受待遇,且只需要补缴个人部分,不需要补缴财政补贴部分。XX年度集中缴费期为202*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特困供养人员、合法生育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集中缴费期为XX年2月底前。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我们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也逐步提高,国家相应地加大了财政补贴的力度,今年各级财政补贴达到每人550元。菏泽市也将根据全市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目前报销待遇:一级公立医院住院报销90%(一级民营医院住
4、院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70%、三级医院报销60%。报销额度: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报销额为15万元。202*年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降低至9500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95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省、市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政策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贫困人口,落实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性政策。其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至5000元;
5、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1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85%补偿,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使用经省统一谈判的大病保险特殊用药不设起付线。另外,部分特效药品(简称特药)纳入了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参保居民使用特药发生的费用,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补偿2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设起付线。继续执行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一个医疗年度内,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额医疗费
6、用补助起付标准的部分,再次给予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标准为10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0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助;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30%的补助;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50%的补助。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0万元。参保居民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慢性病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按60%的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门诊大病,恶性肿瘤、I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起付线300,报销比例70%,封顶线1万元/年;重性精神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封顶线1万元/年;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艾滋病、耐多药肺结核、脑瘫、孤独症6个病种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70%,封顶线5万元/年;尿毒症、器官移植(肝、肾抗排异治疗)、血友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在最高支付限额内不限定门诊额度。同志们,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的前提,也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务必要做实做好。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将派出督导组到各乡镇进行督导。希望各单位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大力宣传,发扬团结协作、扎实苦干的拼搏精神,圆满完成XX年度的居民医保缴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