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监督权与请求权监督权与请求权第一节 监督权 一、监督权的概念与基本特征一、监督权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监督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是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监督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监督权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表现。2.监督权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3.监督权的综合性。二、监督权的基本内容二、监督权的基本内容 1.批评、建议权 2.控告、检举权 3.申诉权第二节第二节 请求权请求权 一、请求权的概念与基本特征一、请求权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所谓请求权,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要求国家作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
2、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请求权是以国家行为为对象,要求国家作一定积极行为的主观的权利。2.请求权是一种确保基本权利实现的手段性权利。3.请求权是具有一般效力的、具体的、现实的权利。二、请求权的类型二、请求权的类型 各国宪法中规定的请求权的类型不尽相同,分为请愿权、裁判请求权、国家赔偿请求权、国家补偿请求权与犯罪被害者救助请求权。我国宪法的具体规范中还没有出现请求权概念,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类型中实际上存在请求权。三、国家赔偿请求权三、国家赔偿请求权 根据宪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民享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请求权是指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
3、的权利。国家赔偿请求权是基于宪法的规定而发生直接法律效力的,是具有财产权性质的一种权利。1、国家赔偿请求权的主体 根据宪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害时可提起国家赔偿请求。军人、国家公务员的国家赔偿请求权依法受到一定的限制。外国人的国家赔偿请求权依国际法上的相互主义原则确定。2、国家赔偿请求权的范围 我国的国家赔偿请求权可分为:(1)行政赔偿请求权 (2)刑事赔偿请求权 3、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有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侵犯公民健康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造成损害时的赔偿问题规定了具体的赔偿金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