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作文素材:高考作文素材:时评时评-医科大学生救人无罪,不该让医科大学生救人无罪,不该让“恶评恶评”带偏节奏!带偏节奏! 救人无罪,不该让“恶评”带偏节奏 湖南常德火车站,两位医科学生急救一位发病旅客,未能回天这本来是一则正能 量新闻,却被一条“恶评”带上热搜。这条评论假设“两名女孩最终因为没有行医资格被 男子家属告上法庭” ,获得 6 万点赞。成都中医药大学方面力挺两名女生,决定拟授予她们 校长特别奖。 阅读以上材料,你有什么思考和感悟?以此为背景写一篇文章,你会怎么写呢? 最新时评 1、医学生救人未成功遭恶评,当事人回应: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问心无愧 22 日,一名中年男子于常德火车站突
2、发哮喘倒地。两名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见状 立即对其实施心肺复苏约 20 分钟。不幸的是,该男子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一则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却遭恶评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当事人彭婕婷 和陈家利是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今年毕业。当事人彭婕婷回应看到恶评的感受: 说实话,我们没有关注网上的评论,回到成都之后就忙着准备考试。是从身边同学处知 道网上的评论的。我们觉得,我们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问心无愧。 8 月 23 日晚,两名学生所在的成都中医药大学表示,两人以实际行动践行医学 生誓言,因此学校拟于新生开学典礼时授予两名同学校长特别奖,彰显仁爱精神,以此教 育广大入学新生。 (来源:四川日报)
3、 2、不该让“恶评”带偏节奏 湖南常德火车站,两位医科学生急救一位发病旅客,未能回天这本来是一则正能 量新闻,却被一条“恶评”带上热搜。这条评论假设“两名女孩最终因为没有行医资格被 男子家属告上法庭” ,获得 6 万点赞。成都中医药大学方面力挺两名女生,决定拟授予她们 校长特别奖。 跪地救人的身影,体现了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天职,传递着来自陌生人的温暖。 对此,我们理应感到动容,无论能否救成功,这种互不相识却彼此守望的态度,标注着社 会文明的高度。然而,总有一些“键盘侠” ,要踩着别人发表“高见” ,把新闻编成段子, 在传播中 “抖机灵” , 目的无非是蹭关注、 博流量。 这种丑陋姿态, 既伤害
4、了救人者的善良, 也诋毁了家属的情感。 更重要的是, “恶评”言论是在传播错误事实、人为制造对立。虽然不一定构成谣 言,却让人对所谓“行医资格”产生了一定误解,某种程度上,也放大了“救人有风险” 这种论调。 先说所谓“非法行医” ,救人真的需要“行医资格”才行? 当然不是。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生在医院外实施急救,是不受执业范围、执业地 点限制的。况且,许多急救技能属于常识(比如心肺复苏术) ,普通人也可以为之。如果什 么都强调资格,是不是就倡导大家站住别动,只打 120 就好?救人没有门槛,医生可以救 人,大众也可以救人。虽然对一些复杂疾病,我们更强调“专业救人” ,但这不是随意提高 救人门槛的
5、理由。 此时强调行医资格, 容易造成 “没有专业资格证的人不能进行急救操作” 的错误理解。 再说所谓“告上法庭” ,如此“剧情”是否有些想当然了? 不可否认,社会上可能存在“农夫与蛇” ,一些患者期望值过高,有落差可能迁怒 于医生。但这只是极个别现象。对社会主流来说,是非不难判断,真假一眼明了。正如此 事中,家属只想着致谢,根本没有“反咬一口”这回事。而且,为了防范可能的风险,民 法典还出台了“好人条款” ,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 民事责任” 。这位评论者推演出所谓“告上法庭” ,是否涉嫌对家属恶意揣测?是否有鼓励 大众冷漠之嫌? “不明真相就乱评论是不道德的
6、行为” 。有的人可能说,这是网友的“脑补” “想 象” ,无伤大雅。其实不然,我们知道,社会上有的人对救人存在顾虑,认为“多一事不如 少一事” ,甚至对救人行为冷嘲热讽,这很容易带偏舆论。在我们的真实生活中, “远方的 人都与我们有关” ,大概每个人都有无助的时候,都可能是那个倒地的人,也需要在关键的 时候被别人拉一把。那些自诩高高挂起、明哲保身的“键盘侠”们,千万别把网络当作了 真实世界! (来源: 南方日报) 3、为救人者卸下负担 别让“救不救”成为问题 近日, “男子发病两名医学生施救无效痛哭”引发社会关注。网络视频显示,湖南常德 火车站内,两名年轻女生正跪地向一倒地男子进行心肺复苏与人
7、工呼吸。不幸的是,该男 子抢救无效离世,女孩们离开时,忍不住泪流满面。 不过,视频在网络热传的同时,竟然引来一些恶评。幸好,男子的家属第一时间向救 人女生致谢, 表示 “虽然人走了, 但必须要感恩” 。 女大学生所在的成都中医药大学也表示, 两人以实际行动践行医学生誓言,学校拟授予两人校长特别奖。 可以看出,绝大多数人都是理解、赞扬两名女生的救人行为的,极少数杂音并没有产 生什么影响。这一切都让人备感温暖。但是,紧急情况之下救助他人,确实存在风险,见 义勇为不能仅仅依靠社会的善意。 同样是抢救病人,2 年多前的江苏南京,一名老人摔倒在地铁口,不省人事。热心路 人和附近医院的医生护士合力将其送进
8、医院,在没有家属签字的情况下,急诊科主任果断 决定实施手术: “所有责任我来承担,救一条命总比害怕担责任要强。 ”手术非常成功,家 属赶到后,也对医生表达了感谢。事件引来众多网友点赞,但过程中的风险还是让人捏一 把汗。而且,并不是每个故事都有这样美好的结局。 就在同一天的辽宁锦州,120 急救中心将一名病倒在公园的老年患者送至医院救治, 患者经抢救清醒后,却反问医生“抢救我干啥” ,家属赶到后也质疑医生“谁让你救了” 。 救治成功都要面对巨大的风险和不理解,那么,万一不成功呢? 救人从来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只会收获感激。社会是复杂的,每一次紧急情况也千 差万别,充满了变量。2018 年年底,福
9、州小伙赵宇为了制止一男子对一女子的侵害,踹了 男子一脚造成其内脏伤残,因此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幸好,在最 高检的指导下,赵宇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原不起诉决定 书认定防卫过当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予以撤销。这一案例拓展了公民正当防卫的认定空 间,弘扬了社会正气,成为鼓励见义勇为的标志性事件。 这两年,从民法总则到民法典,我国在立法方面积极致力于用良法推动善治。民法总 则在制定的过程中,三次修改有关见义勇为的规定,最终确立了俗称“好人法”条款的相 关法条。在今年审议通过的民法典中,这些法律条款得到了继承和沿用。 例如,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
10、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 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 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 事责任。 从民法典的高度鼓励见义勇为,尽最大可能为紧急救助者卸下责任和心理负担,法律 规定既明确,又顺应民心。现实中,法律可能无法穷尽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在紧急救 助过程中,造成自己或他人损伤的后果如何担责,要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作 出判断。而不同地方、不同部门判断的尺度,是千差万别的。 近日,湖南永州一 17 岁女生李爱(化名)在商场被一 5
11、2 岁男子用肘部袭击胸部,同 行男同学胡林(化名)在控制袭胸男子时致其受伤,因此被永州冷水滩区公安分局予以刑 事拘留。这几乎是另一个版本的“赵宇案” 。李爱和胡林家属都认为,胡林的行为属于见义 勇为,不该为伤人担责,但目前,胡林仍然在看守所。这一案件最终会如何发展,结果尚 难得知。 总而言之,要让人们抛下顾虑心无旁骛地救人,全社会需要做的还有很多。从社会观 念上说,要对实施紧急救助者抱有足够的善意,无论救人的结果如何,救助过程是否误伤 他人,对可能发生的意外要给予一定的宽容度。从司法机关来说,应该积极理解上位法精 神,统一对救助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公正的司法实践推动公序良俗的建立,引导社会风气
12、向善向好。 此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不妨积极发挥作用,除了及时给予“见义勇为”称号 等精神奖励外,也可以建立奖励基金,对见义勇为者给予物质奖励。特别是在救助中受伤 的见义勇为者,很可能需要大笔医疗费用,格外需要社会的物质支持。这也是让人们勇于 “出手”救助的一块必要拼图。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让“扶不扶” “救不救”不再是问题,消除见义勇为的后顾 之忧,让社会充满浩然正气。 (来源:中国青年报) 4、别让“负面偏好”伤害救人医学生 8 月 23 日,一则“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却遭恶评”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8 月 14 日晚,一名 58 岁男子在湖南常德火车站内突发疾病倒地,不省人事
13、,成都中医药大学 的两名女医学生赶紧上前施救,直至救护车到达。遗憾的是,倒地男子经抢救无效最终离 世。现场视频传到网上后,遭到个别网友的恶搞、吐槽、造谣: “次日男子家属把两名学生 告上法庭,原因是两个女生没有行医资格证,这剧情怎么样。 ”该留言获得超过 6 万人次的 点赞。 该留言自称“剧情” ,说明当事人自知留言内容并非事实,而是凭空虚构。因此,从性 质上看,恶评当事人的确带有故意造谣的意味在内。两位医学生好心救人,却遭此中伤, 心里当然会感到很难受。并且,此留言具有挑拨离间的效果,容易置救人者于不利境地, 好在死者家属通情达理,不仅没有上当,反而抨击恶搞和造谣,挑拨才没有得逞。 出门在外
14、,在看到有人倒地时,对于是否上前施救,一时之间,不少人会陷入犹豫当 中,担心水平有限, 反而可能误事, 甚至让自己惹上麻烦。类似恶评的社会危害不容小视, 可谓出现一个都嫌多,因为它会加重施救者的犹豫心理,让更多人不敢果断出手。 见义勇为是传统美德,不仅社会褒奖这种行为,而且法律也为之撑腰。 俗称“好人法” 的民法总则第 184 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 担民事责任。包括医学生在内的任何人,在自愿实施紧急救助时不仅不需要行医资格证, 而且出现不良后果可以免责。从这个角度看,该留言也体现出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和道德 修养不高。 两名医学生可圈可点的地方有很多, 她们
15、不仅敢救, 而且会救, 不仅勇为, 而且智为。 她们为了救人,错过了本应搭乘的列车,耽误了行程,可谓舍己为人。更重要的是,由于 对抢救结果不满意,她们在转身离开现场的瞬间,忍不住抽泣起来。对生命如此尊重,对 患者有这样的同理心,体现出她们高尚的品格。恶评者不仅看不到这些,反而故意炮制负 面爆点,暴露出其看待事物的片面视角与阴暗心态。 更要看到,单个恶评或许不足惧,恶评留言获得的大量点赞,却是一股不容忽视的网 络力量。救人视频起初没有引发多大的关注,被加入恶评之后,此事反而成为社会热点, 个中原因值得深思。北京市社科院研究员刘东曾撰文指出,人群中存在分享负面信息的现 象,即所谓“负面偏好” 。这
16、起事件先冷后热,负面观点成为引爆点,正是“负面偏好”的 生动例证。 好人好事很多,却容易遭遇好事不出门的尴尬,而眼球经济又为“负面偏好”提供了 肥沃的土壤,这样一来,向好人好事当中加入“坏佐料” ,就会成为提高传播效率的一种途 径。 “负面偏好”若得不到纠正,好人好事反被恶评缠身、对人和事进行习惯性质疑和负面 “开发”等剧情,仍会不断上演。 (来源:南方都市报) 5、保护好两个“急救女孩” ,就是对善意的鼓励 从家属和学校的反应中,我们看到了对善良和公义的守护。可以说,这种守护就是急 救的社会基础。 湖南常德火车站近日发生感人一幕,一位男子晕倒在地,两名年轻女子跪在地上进行 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
17、术。不幸的是,这名男子最终没有抢救过来,女孩们离开瞬间,忍不 住泪流满面。 两个女孩的悲伤让人动容,但是在互联网上,却有些人希望剧情“反转” ,有一些好事 者跳出来指责这两个女孩没有“行医资格” ,耽误了抢救。这样的指责当然是没有道理的, 因为当时男子也并没有更好的救治条件,没有更好的“医疗团队”在旁边。 面对网上一些非理性的质疑,去世男子的家属及时发声,他们感谢两位女孩,并且表 示: “如果这都要质疑的话,以后有人遇到问题,谁还会出手救援呢?”据媒体报道,两位 女孩都是成都中医药大学的学生,急救就发生在她们返校的途中,她们具备基本的急救常 识,这是毫无疑问的。成都中医药大学也出来表态,要表彰
18、这两名女生。 那些质疑的人,可能会认为所有的“急救”都要拿“行医资格证” ,实际上,所谓“急 救” ,恰恰就是因为专业医疗人员不能到场才发挥作用。急救并不等于治疗,只是为等待治 疗提供一点可能性,让病人多一线生机。急救的成功率肯定不会“百分之百” (即便是医院 也做不到) ,但是如果社会上广泛存在这种急救的意识,对遇到紧急情况的人来说,也多了 一点活命的机会。 去年,我在东京曾经参加一次急救培训,内容就是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术,还学习了 AED (电击) 设备等使用。 一个小时的培训, 可以大致掌握急救的技巧, 但是这样的 “技巧” , 并不会经常用到,很容易忘记。培训课结束的时候,老师问我一个
19、问题:你认为急救最重 要的是什么?我回答: “要冷静。 ”他说:不对,最重要的是,不管你是否做好准备,遇到 这样的情况,你都要及时出手。 在我国,为好人撑腰、避免英雄流汗流血又流泪,也早已成为社会共识。免除见义勇 为者后顾之忧的“好人法”写入民法典 ,也意在以法制为善举护航。同时, “好人法” 也传递出一个常识:现场急救就是和死神赛跑,即使抓住了“黄金时间”也不一定能成功, 施救者尽最大努力而施救无效的情况是正常现象。任何苛责都是不合时宜的。 幸运的是,从家属和学校的反应中,我们看到了对善良和公义的守护。可以说,这种 守护就是急救的社会基础,希望它变得越来越广博,形成社会的良性循环,人们遵从自己 的“本性”去行动,而得到的,是善意的回报。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