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一、培训上岗制度二、管理人员岗位考核管理制度三、质量“三检”制度四、技术交底制度五、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六、不合格/不符合控制制度七、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制度(一)培训上岗制度第一条培训通过公司内部力量和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两种方式对所有从事与公司管理体系相关的员工进行培训。第二条关键管理岗位(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等)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第三条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架子工、爆破员、机操工等)进行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第四条因工作要求的提高而要求培训的岗位也需安排培训。第五条上岗
2、前必需先经过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按国家规定分三级进行,由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同时讲解一些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例教育和对已识别的重大危险源的控制要求。(二)管理人员岗位考核制度建立和健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是保障工程质量有效控制的重要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的质量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实行定期考核。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遵循“科学公正、突出重点、动态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质检人员、项目材料员、项目技术员、项目资料员等。 二、考核人: 1、项目经
3、理由公司主管考核2、项目副职由项目经理考核3、项目各部门及其他管理人员由项目总工考核三、考核期: 1、公司对项目经理每半年考核一次。 2、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半年考核一次。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为优秀,8090分者为良好(含80分),8075分为合格,75分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考核评分为优秀的奖励1000元。考核平分为良好的良好500元。考核评分为合格的不予奖励。考核评分为不合格的警告并处于1000元罚款,如果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辞退或降职。(三)质量“三检”制度为严格工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订质量“三检”制度
4、:第一条操作人对已完成工序必须坚持质量初检。保证工序质量符合质量标准。班组兼职检查员(班组长)对已完成分项工程进行质量初检,保证为下道工序或工程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第二条 认真坚持复检工作。施工队必须做好工序之间的质量复检。第三条认真坚持质检人员终检工作,由质检员组织进行,与技术复核同时进行,并做好记录。第四条质量“初检”、“复检”及“终检”应覆盖施工的全过程和所有部位(项目),体现全面质量管理。初检应有文字记录。第五条项目部通过奖罚制度,确保“三检”制度的贯彻实施。(四)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为了使施工人员充分理解设计意图、掌握施工技术标准和正确执行
5、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方案,项目部制订“技术交底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第一条设计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向总承包单位负责作出书面纪要交由总承包单位执行。分包单位应积极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执行其分包工程有关的书面纪要和要求。第二条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方案,并进行整体工程、分部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工程变更联系技术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工程有关的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第三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对特殊工序或重点部位应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均应进行技术交底。第四条专业
6、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认真学习、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明确、无误地得到贯彻。第五条未经技术交底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任意施工,如发现有类似情况将给予经济处罚。第六条各级交底工作应做到有书面记录,必须内容明确、有针对性,做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时间清楚,接受交底人(包括班组长)应有签字,并列入技术检查资料,交底工作应及时进行。第七条各施工操作班组组员接受任务后,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各项规定和质量要求进行作业。如因交底错误而发生的质量事故,由交底者负责,如因不执行交底要求而发生质量事故,由班组负责。有关技术质量交底未详细,任务不明确,操作班组有权暂不接受安排,直到清楚后再接任务。(五)试块
7、、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为了加强对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管理,特制订“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制度”。第一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工作设专人负责。必须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坚决不准弄虚作假。第二条根据建设部(2000)211文件规定,确定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必须取样和送检范围。取样必须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第三条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取样、
8、制作、养护、送检计划。第四条砼、砂浆试块必须在搅拌或浇筑现场随机取样,制作过程由监理单位见证。试件上应注明施工部位、制作日期、强度等级、编号等内容。试块应采用合格试模制作。第五条试块拆模后应进行标准养护或同条件养护。现场应设立标准养护室,或者送到检测单位试验室养护。试块应注意保管,不得丢失。第六条试块达到规定的养护时间,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应正确填写“试验委托单”,监理见证人员按规定签字。第七条及时取回、保管好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试验报告单,并向工程技术负责人报告试验结果。(六)不合格不符合控制制度为确保不合格/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制定“不合格不符合控制制度
9、”。第一条项目部负责材料、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操作程序及施工质量和工程产品的不合格品处置的实施,以及工地环境因素的控制。第二条材料设备不合格不符合的识别和处置2.1进货验收由材料采购员会同质量员按公司“进货检验规定”内容进行验收,并向监理报验。2.2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材料员参照相关标准验收,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均视为不合格。2.3对无原始数据(如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观感质量不符合要求、抽样试验不合格、设备部件欠缺影响使用功能等,均视为不合格材料或设备。2.4对视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应采取隔离、标识措施,并保存记录。2.5稍作处理便可正常使用的一般不合格材料,由质量员
10、提出处置意见,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材料员负责组织人员实施;存在严重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及材料员共同协商,由项目经理作出退货(更换)或降级使用的处理决定,材料员负责实施。2.6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设施材质存在不合格,由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共同协商,由项目经理作出退货(更换)的处理决定,材料员负责实施。第三条施工质量不合格不符合的识别和处置3.1在施工单位检查和监理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时,在工程验收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中发现不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或设计要求的,均视为施工质量不合格。3.2对不合格的事
11、实应作记录并保存。必要时在实物上作标识。3.3在项目部自检中发现施工质量存在轻微的不合格,由项目质量员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督促相关施工班组长组织人员实施。3.4在监理单位组织验收时发现施工质量存在一般的不合格,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项目部质量员负责督促,施工员组织实施。3.5在项目部自检或监理单位验收中发现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的不合格,涉及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由技术负责人邀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如果涉及基础工程,还应邀请勘察单位)及项目部的相关人员,共同商讨处理办法,并由设计单位作出处置决定,监理单位监督,项目部组织实施。第四条操作程序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
12、的识别和处置4.1在施工过程中,凡违反施工规范或安全操作规程的操作均视为操作程序不符合要求。4.2凡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搭设不牢固或者搭设程序末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的,均视为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4.3对于不符合施工规范的操作程序,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员作出立即停止违章违规操作,进行整改的决定。4.4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作出立即停止使用(操作),返工的处置决定:第五条材料设备不合格的验证5.1对于存在轻微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在经过一定的处置后,由项目质量员负责验证;存在一般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处置后由项目部质量员负责验证,并向监理单位报验:严重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在处置之后
13、,由质检部负责验证,并向监理单位报验。5.2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设施材料由项目材料员和安全员负责验证。第六条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验证6.1施工质量轻微不合格,在进行处置之后,由项目质量员负责进行验证;施工质量一般不合格,在进行处置之后,由质检员会同监理进行验证: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在进行处置之后,由设计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组织进行验证。第七条操作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验证7.1不符合要求的操作程序在进行整改之后,由项目施工员负责验证。7.2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在进行返工之后,由项目安全员负责验证。第八条不合格不符合过程监视与沟通8.1材料、设备通过进货验收、试验进行监视;8.2施工质量通过验收批、分项、分
14、部(或子分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实施监视;8.3不合格的信息动态沟通,主要通过检验记录、会议、协商以及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沟通。(七)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制度1、项目经理部设专职试验人员,配备先进的试验设备,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试验及检验工作。2、对钢材、水泥、混凝土掺加剂等原材料严格验收其产品性能试验单。3、对砂、石等粗细骨科、工程用水等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合污量化验、水样分析,确认达到标准时,才能投入使用。4、配合现场混凝土,锚固砂浆、钢筋焊接,及时提供施工配合比和工艺参数,进行取样试验分析,掌握工程质量的动态变化,及时指导和控制各工序质量。5、各级试验人员及时做好各种试验资料的分析整理工作,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指导,并随时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进行复查试验的各种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