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距离一、安全距离:1、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2、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3、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二、外电防护:1、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2、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3、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4、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5、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三、用电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2、临时用电线路推行“三相五线”接线方式,做好接零或接地保护。3、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应由持上岗证的电工完成。4、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5、所有配电箱、开头箱必须有门、有锁和防雨措施。6、照明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组型。7、照明灯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