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9 附件 7-1 工贸企业核查通用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点检查事项表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点检查事项表表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1.总总图图专专业业设设计计核核查查表表1.1.厂房或装置设备实际布置、朝向和建(构)筑物布局应与竣工图中总平面布置图、装置平面布置图一致。竣工图、变更文件1.查阅资料:提供竣工图、变更文件。2.现场查看:厂区内装置和建(构)筑物布局是否与图纸一致。1.2.建(构)筑物与厂界围墙、厂外相邻建(构)筑物、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 年版)第 3.4.12 条、第 3.5.5条、第 10.2
2、.1 条1.现场查看:建(构)筑物与围墙、厂区外相邻建(构)筑物、架空电力线的位置及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3.建(构)筑物之间、建(构)筑物与道路、铁路、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设计应满足规范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 年版)第 3.4.1 条、第 3.5.1 条、第 3.5.2 条、第 4.2.1 条、第 4.2.9 条1.现场查看:建(构)筑物(含罐组)之间及建(构)筑物与厂内、外道路、铁路、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4.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0m,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
3、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 年版)第 7.1.8 条1.现场查看:消防车道设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10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1.5.具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及有毒介质的管道不应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辅助生产及仓储设施、储罐区等。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第 8.1.7 条1.现场查看:管道布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6.架空供电线严禁跨越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罐区。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第 5.6.5 条1.现场查看:是否存在架空电力线跨越罐区。1.7.甲乙类物品运输车
4、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50m,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25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0m。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 55037-2022第 3.1.3 条1.现场查看: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人员密集场所、民用建筑及明火或火花散发地点的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8.甲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0m。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 55037-2022第 3.2.1 条1.现场查看:甲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及明火或火花散发
5、地点的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9.甲类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50m,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20m。除乙类第 5 项第 6项物品仓库外,乙类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 55037-2022第 3.2.2 条、第 3.2.3 条1.现场查看:甲类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11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2.工艺专业设计核查表工艺专业设计核查表2.1.工艺专业设计核查表工艺专业设计核查表-工贸行业通用表工贸行业通用表2.1.1.企业采用
6、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应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 落后 安全 技 术装 备目 录(2015 年第一批)(安监总科技201575 号)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 年)(安监总科技2016137 号)推广先进和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第二批)(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19 号公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 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应急厅202486 号)1.查阅资料与现场查看:是否存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 年第一
7、批)(安监总科技201575 号)、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 年)(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推广先进和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第二批)(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 19 号公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应急厅202486 号)等文件中规定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2.1.2.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采用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的方式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储存。剧毒化学品、易燃气体、氧化性气体、急性毒性气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
8、混合物、氯酸盐、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溴素应分离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 第 5.1 条、第 5.9 条1.现场查看:(1)是否按规范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超量、超品种储存。相互禁忌的物质是否混存混放混用。(2)储存场所是否进行分(换)装、拆分、开箱(袋)、开桶(瓶)和调配等作业。112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2.1.3.同一防火堤内的地上油罐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在同一防火堤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油品储罐(甲 B 类、乙类和丙 A 类油品储罐可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但不宜与丙 B 类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当单罐容积小
9、于或等于 1000m3时,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常压储罐也可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但应设置隔堤分开;沸溢性的油品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单独成组布置的泄压罐除外;常压油品储罐不应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天然气凝液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可燃液体的压力储罐可与液化烃的全压力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可与常压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 第 3.2.1 条1.查阅资料:查阅企业的安全设计专篇、安全现状评估报告等,核实企业罐区所储存的原辅材料及成品,厘清其属性及火灾危险性类别、储存数量、地点等。2.现场查看:罐区防火堤、隔堤
10、、分组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1.4.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设置消除静电装置、阻火器和水封等安全卫生防护装置。突然超压或危险物料瞬间分解能导致爆炸的生产设备,应装设安全阀、爆破片、泄爆门等紧急泄压设施。爆破片、泄爆门等设施的设置应使能量向低风险方向泄放。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2023 第 6.4.1 条、第 6.4.4 条1.查阅资料:查阅企业的安全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资料等,核实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上是否设置有消除静电装置、阻火器、水封等装置,核实有爆炸风险的生产设备上是否设置有安全阀、爆破片、泄爆门等设施。2.现场查看:检查企业生产现场,核实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和有爆炸风险的生产
11、设备上,是否落实了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113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2.1.5.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分类和标识方法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工业管道的识别符号由物质名称、流向和主要工艺参数组成。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7231-2003 第 4.1条、第 5 条1.现场查看:检查企业生产现场,核实装置中工业管道是否设置了符合规范要求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2.2.工艺专业设计核查表工艺专业设计核查表重大隐患重大隐患2.2.1.涉及使用储存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 中的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满足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包装、储存方式及
12、消防要求,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是否落实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第二十四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 号)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327 号)1.查阅资料与现场查看:核实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措施,核实应急处置措施的充分性、有效性。2.2.2.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不应将不同类别的可
13、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应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至少一种爆炸防控措施。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2023 第 10号)第十一条第(二)款1.查阅资料与现场查看:核实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没有共用除尘系统,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没有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采取了泄爆、惰化、抑爆等爆炸防控措施。114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2.2.3.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
14、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应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2023 第 10号)第十一条第(四)款1.查阅资料与现场查看:核实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是否采取了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2.2.4.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应设置锁气卸灰装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2023 第 10号)第十一条第(六)款1.查阅资料与现场查看:核实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铝镁等金
15、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设置有锁气卸灰装置。2.2.5.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应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应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2023 第 10号)第十一条第(八)款1.查阅资料与现场查看:核实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是否设置有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核实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设置有火花探测消除装置。115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3.管道专业设计核查表管道专业设计核查表3.1.符合下列情况的设备或管道系
16、统,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设计压力小于外部压力源的压力,出口可能被关断或堵塞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出口可能被关断的容积式泵和容积式压缩机出口管道系统;冷却水或回流中断、再沸器输入热量过多而引起超压的蒸馏塔顶气相管道系统;不凝气体积聚产生超压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加热炉出口管道中,切断阀或调节阀的上游管道系统;两端切断阀关闭后,受环境温度、阳光辐射或伴热影响,产生热膨胀或气化的管道系统;冷却或搅拌失效、有催化作用的杂质进入、反应抑制剂中断,导致放热反应失控的反应器出口处切断阀上游的管道系统;凝汽式汽轮机的蒸汽出口管道系统;蒸气发生器等产气设备的出口管道系统;低沸点液体(液化气等)容器的出口管道系统;管程破
17、裂或泄漏可能导致超压的热交换器低压侧的出口管道系统;风扇故障导致冷却负荷下降的空冷器管程的出口管道系统;可能暴露于外部火灾的设备和容器的出口管道系统。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 6 部分:安全防护GB/T 20801-2020 第4.1.3 条1.查阅资料与现场查看:检查设备或管道系统是否设置了安全泄放装置,核实安全泄放装置选用、安装、管理资料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16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3.2.下列设备和管道系统应设置阻火器:可燃液体常压储罐,以及液态烃、LNG 等低温储罐的通气口和呼吸阀进、出口及其气相连通管;火炬、焚烧炉、氧化炉等燃烧设备入口;有持续点燃源和 0 区的风机、真空泵
18、、压缩机等机械设备进、出口;装卸可燃液体或气体终端站、槽船和槽罐车的呼吸阀,以及气体置换和平衡管线;沼气系统、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气系统中间气体储罐的呼吸阀以及气体总管;加工可燃化学品的并联设备系统(如反应器)、可燃溶剂回收系统、可燃气体和蒸气回收系统、可燃尾气处理系统的单台设备或系统的气体和蒸气出口,以及集合总管进入火炬、焚烧炉、氧化炉、活性炭吸附槽等处理设备进口;可能发生失控放热反应、自燃、自分解的反应器或容器至大气或不耐爆炸压力的容器的出口;输送可能发生爆燃或爆炸的爆炸性气体和蒸气的管道系统;可燃气体在线分析设备的放空总管;进入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内燃发动机的排气总管。压力管道规范 工
19、业管道 第 6 部分:安全防护GB/T 20801-2020 第5.2 条1.查阅资料与现场查看:检查设备或管道系统是否设置了阻火器,核实阻火器选用、安装、管理资料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3.压力管道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20801-20201.查阅资料与现场查看:检查企业是否有压力管道设计资料,核实压力管道设计资料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17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4.设备专业设计核查表设备专业设计核查表4.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3第 4 号)第三十四条、第三
20、十五条1.查阅资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档案(使用登记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定期检验报告等)。4.2.企业涉及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应满足以下要求:1.压力容器竣工图样上应有设计单位设计专用章,并且加盖竣工图章;如果制造中发生了材料代用、无损检测方法改变、加工尺寸变更等,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文件的要求在竣工图样上作出清晰标注,注明处应有修改人的签字及修改日期。2.压力容器应具备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3.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应包括风险评估报告、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以及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4.压力容器设计
21、文件中的风险评估报告、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计总图,应进行设计、校核、审核 3 级签署;对于第类压力容器和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还应当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4 级签署)。5.第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出具包括主要失效模式和风险控制等内容的风险评估报告。6.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许可资格,设计类别、品种和级别范围应符合规定。7.应正确划分压力容器类别。8.设计文件中应考虑腐蚀裕量,冲蚀、磨损的影响。9.应选用合理的耐压试验方法及安全措施。10.应正确进行极度、高度危害设备的泄漏试验。11.应设置静电接地装置。12.使用单位、检验机构应严格按规定做好压力容器及安全阀的定期检
22、验工作。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 第 3.1.1 条、第3.1.2 条、第 3.1.4 条、第 3.1.6 条、第 3.1.18 条、第 8.1 条、附录 A1.查阅资料:(1)压力容器竣工图是否签字、盖章,是否注明变更及修改信息。(2)压力容器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3)设计文件内容是否完整。(4)压力容器设计文件是否为 3 级签署;第类压力容器和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是否为 4 级签署。(5)第类压力容器的风险评估报告。(6)核实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许可资格。(7)核实压力容器类别是否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附录 A
23、 的规定。(8)设备竣工图设计数据表中腐蚀裕量是否合理。(9)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中的压力试验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10)极度、高度危害介质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中的泄露试验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11)压力容器和安全阀的台账及定期检测证书。2.现场查看设备的静电接地是否良好。118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4.3.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主席令第 88 号 修正)、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 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 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 年)的通知(安监总科
24、技2016137 号)1.查阅资料:设备一览表及设备台账。2.现场查看:现场设备实际选型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4.4.企业应定期对储罐进行全面检查,如宏观检查、罐体腐蚀检测、厚度测定、安全附件检查和储罐安全管理检查等。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AQ 3053-2015 第 11.2.3 条1.查阅资料:定期检查记录资料。4.5.设备上的平台及护栏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如:栏杆立柱间距应不大于 1000mm;在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 2m 并小于 20m 的平台、通 道 及 作 业 场 所 的 防 护 栏 高 度 应 不 低 于1050mm;在距基准面高度不小于 20m 的平台、通 道
25、 及 作 业 场 所 的 防 护 栏 高 度 应 不 低 于1200mm 等。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13-2009 第 5.2 条、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程AQ 3053-2015 第 6.14 条1.现场查看:有必要时对重要部位的栏杆高度进行现场测量。4.6.气瓶安全泄压装置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盛装剧毒气体、自燃气体的气瓶,禁止装设安全泄压装置;2.盛装易于分解或者聚合的可燃气体、溶解乙炔气体的气瓶,应当装设易熔合金塞装置;3.盛装液化天然气以及其他可燃气体的低温绝热气瓶内胆,至少装设 2 只安全阀。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1.现场查看:现场查看
26、气瓶标识标牌,核实气瓶盛装介质信息,判断安全泄压装置正确性。119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5.自控专业设计核查表自控专业设计核查表5.1.仪表专业设计核查表仪表专业设计核查表工贸行业通用表工贸行业通用表5.1.1.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和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0 号)1.查阅资料: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SIL 定级报告,SIL验证报告等资料。2.现场查看:查看控制室是否已安装 SIS 系统及系统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现场是否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等检测和紧急切断装置。5.1.2.生
27、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应设置不间断电源、对于特别重要的危险化工工艺其控制系统供电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设置不间断电源,后备电池的供电时间不小于 30 分钟。仪 表 供 电 设 计 规 范 (HG/T20509-2014)1.现场查看:查看控制室的 DCS 系统、SIS 系统和 GDS系统是否按要求设置有不间断电源,并核实后备电池的供电时间。5.1.3.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应按照防爆区域划分的防爆要求进行设计及采购。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第 5.2.3 条、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HG/T 20512-2014)第 8.1.12 条1
28、.现场查看:查看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是否满足防爆区域划分的防爆要求。120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5.1.4.机泵密封处、取样口、放空排液口、经常拆卸的法兰、经常操作的阀门处以及其他可能发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环境氧气浓度变化,出现欠氧、过氧的有人员进入活动的场所,应设置氧气探测器。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1.专篇查看:查看机泵密封处、取样口、放空排液口、经常拆卸的法兰、经常操作的阀门以及其他可能发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是否按要求设置了
29、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密闭空间中环境氧是否有检测。2.现场查看:查看是否按图纸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氧气检测。5.1.5.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完好并处于正常投用状态。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1.现场查看:查看现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完好并处于正常投用状态。5.1.6.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应按周期进行检定。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1.查看资料:查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检定报告,确认是否按周期进行检定。5.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配备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
30、组份等信息应不间断采集和监测,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 30 天。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0 号)1.查看图纸:查看图纸对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应不间断采集和监测。2.现场查看:是否按图纸配备了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应不间断采集和监测,是否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查看控制室的系统组态中重大危险源相关的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是否不少于 30 天。121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5.1.8.安装 DCS、PLC、SIS 等设备
31、的控制室、机柜室、过程控制计算机的机房,应考虑防静电接地。其室内的导静电地面、活动地板、工作台等应进行防静电接地。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范(HG/T20513-2014)1.现场查看:查看控制室或机柜间是否安装防静电地板,是否进行防静电接地。5.2.仪表专业设计核查表仪表专业设计核查表重大隐患(其它需重点重大隐患(其它需重点排查整治的事项)排查整治的事项)5.2.1.涉及制氢、煤气等危险化学品发生装置的工贸企业。是否落实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监测报警等安全措施。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2023 第 10号)其它需重点排查整治的事项1.查看图纸:查看图纸在涉及制氢、煤气等危险化学品发生装
32、置可能发生氢、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是否按要求设置有氢、煤气气体检测报警器。2.现场查看:是否按图纸设置氢、煤气气体检测报警器。5.2.2.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进行喷涂、清洗作业的企业。是否落实通风、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保护措施。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2023 第 10号)其它需重点排查整治的事项1.查看图纸:查看图纸在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进行喷涂、清洗作业的车间可能发生可燃性有机溶剂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是否按要求设置可燃性有机溶剂气体检测报警器。2.现场查看:是否按图纸设置有可燃性有机溶剂气体检测报警器。122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6.电气专业设计核查表电气专业设计核查
33、表6.1.电气专业设计核查表电气专业设计核查表工贸行业通用表工贸行业通用表6.1.1.爆炸危险场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第 5.2.3 条1.现场查看:爆炸危险区域内是否存在非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等级低于环境要求的组别和级别。6.1.2.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第 4.1.1、4.1.2 条1.现场查看:建构筑物屋顶是否设置防雷接闪器,室内是否做等电位连
34、接措施。使静电荷尽快地消散:在静电危险场所,所有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第 6.1.2 条1.现场查看:(1)爆炸危险区域内,是否设置消除人体静电装置;(2)设备及管道是否做防静电跨接和接地。6.1.3.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桥架或导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应做好隔离密封。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第 5.4.3 条1.现场查看:爆炸危险区域内,线路的钢管配线和电缆敷设进出配电箱、灯具、开关、电机
35、等电气设备接口处,是否做好隔离密封措施。6.1.4.工业电视系统应在下列场所设置:爆炸危险、有毒有害场所内需要监视的生产部位。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标准GB/T 50115-2019 第 4.3.4 条1.现场查看:爆炸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场所是否设置监控摄像头等。123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6.2电气专业设计核查表电气专业设计核查表重大隐患(存在粉尘爆重大隐患(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6.2.1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 20 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2023第 10号)1.现场查看:粉
36、尘爆炸环境内是否采用粉尘防爆电气设备。6.3电气专业设计核查表电气专业设计核查表重大隐患(其它需重点重大隐患(其它需重点排查整治的事项)排查整治的事项)6.3.1涉及制氢、煤气等危险化学品发生装置的工贸企业,是否落实防静电等安全措施。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2023第 10号)其它需重点排查整治的事项1.现场查看:(1)涉氢、煤气等爆炸危险区域内,是否设置消除人体静电装置。(2)设备及管道是否做防静电跨接和接地。7.消防专业设计核查表消防专业设计核查表7.1.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凭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8 号)、建设
37、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 号)、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文202116 号)1.查阅资料:(1)特殊建设工程提供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2)其他建设工程提供消防设计、验收备案凭证。7.2.建筑占地面积大于 300m2的厂房、仓库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工艺装置区等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场所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且间距不应大于 60m。建 筑 防 火 通 用 规 范 GB55037-2022 第 8.1.5 条、消防给水及 消 火 栓 系 统 技 术 规 范 GB50974-2014 第 7.3.7 条1.现场查看
38、:(1)查看涉及危化品储存的仓库、车间或工艺装置区是否有室外消火栓保护;(2)工艺装置区的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 60m。124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7.3.除不适合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建筑占地面积大于 3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仓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8.1.7 条、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第 3.0.5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 7.4.2 条1.现场查看:(1)查看仓库、车间是否有室内消火栓保护;(2)查看室内消火栓的流量和压力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3)室内消火栓箱内
39、应配置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7.4.设置自动喷水、水喷雾、泡沫或固定式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建筑以及 4 层以上并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厂房应设置与室内消火栓等水灭火系统供水管网直接连接的消防水泵接合器,且消防水泵接合器应位于室外便于消防车安全供水的位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8.1.12 条1.现场查看:(1)核查是否设置有消防水泵接合器;(2)消防水泵接合器应便于消防车供水。7.5.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室外消防设施周围应设置防止机动车辆撞击的设施。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两侧沿道路方向各5m 范围内禁止停放机动车,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建筑防火通用规
40、范GB55037-2022 第 12.0.1 条1.现场查看:(1)核查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是否有防止机动车撞击的设施;(2)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应有铭牌,5m范围内有禁止停放机动车警示标志。7.6.工业建筑中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其自动灭火系统应满足场所灭火、控火等需要,并应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8.1.2 条、第 8.1.8 条,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1.查阅资料和现场:(1)查设计文件是否有自动灭火系统;(2)查现场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7.7.消防设施上或附近应设置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识,说明文字应准确、清楚
41、且易于识别,颜色、符号或标志应规范。手动操作按钮等装置处应采取防止误操作或被损坏的防护措施。消 防 设 施 通 用 规 范 GB55036-2022 第 2.0.10 条1.现场查看:(1)消防设施应有明显标识;(2)消防设施应有防止误操作等防护措施。125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7.8.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 15m 或单罐容积大于 2000m3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2.可燃气体罐区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版)第 8.1.4 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
42、范GB50974-2014 第 5.1.10 条、第 7.3.6 条1.现场查看:(1)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的控制阀门应在围堰外,且距离被保护储罐不应小于15m;(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烃罐罐区等构筑物的室外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距罐壁 15m 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3)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和数量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7.9.灭火器的配置类型、配置基准应与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相适应;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应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10.0.1条、第 10.0.4 条
4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 10.0.7 条。1.现场查看:(1)灭火器配置级别和设置位置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2)抽检灭火器是否定期维护、维修和报废。8.建筑专业设计核查表建筑专业设计核查表8.1.建筑专业设计核查表建筑专业设计核查表工贸行业通用表工贸行业通用表8.1.1.与甲、乙类厂房贴邻并供该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应采用无开口的防火墙或抗爆墙一面贴邻,与乙类厂房贴邻的防火墙上的开口应为甲级防火窗。其他变(配)电站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以及爆炸危险性区域外,不应与甲、乙类厂房贴邻。建筑防火通用规
44、范GB55037-2022 第 4.2.4 条1.现场查看:按建筑物类别进行排查,是否存在变(配)电站违规贴邻甲、乙类厂房。126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8.1.2.仓库内不应设置员工宿舍及与库房运行、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其他用房。甲、乙类仓库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不应与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及其他场所贴邻。丙、丁类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4.2.7 条1.现场查看:(1)仓库内是否设置
45、宿舍及无直接关系用房。(2)办公室、休息室是否设置于甲、乙类仓库内或与之贴邻。(3)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设置于丙、丁类仓库内是否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火措施。8.1.3.厂房内不应设置宿舍。直接服务于生产的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2 与甲、乙类厂房贴邻的辅助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抗爆墙与厂房中有爆炸危险的区域分隔,安全出口应独立设置;3 设置在丙类厂房内的辅助用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厂房内的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至少 1
46、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4.2.2 条1.现场查看:(1)甲、乙类厂房内是否设置宿舍及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2)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设置于甲、乙、丙类厂房内是否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火措施。8.1.4.除特殊工艺要求外,下列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1 甲、乙类生产场所;2 甲、乙类仓库;3 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滤尘设备间;4 邮袋库、丝麻棉毛类物资库。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4.2.1 条1.现场查看:地下场所内使用功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27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8.1.5.设置在厂房内的甲、乙、丙类中间
47、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4.2.3 条1.现场查看:甲、乙、丙类厂房内中间仓库是否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火措施。8.1.6.除设置在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外侧的推拉门或卷帘门可用于疏散门外,疏散出口门应为平开门或在火灾时具有平开功能的门,且下列场所或部位的疏散出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1 甲、乙类生产场所;2 甲、乙类物质的储存场所;4 其他建筑中使用人数大于 60 人的房间或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大于 30 人的房间;5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6 室内通向室外疏散楼梯的门。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
48、7-2022 第 7.1.6 条1.现场查看:建筑物各部位疏散门的设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8.1.7.疏散出口门应能在关闭后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开向疏散楼梯(间)或疏散走道的门在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或疏散走道的有效净宽度。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7.1.7 条1.现场查看:(1)建筑物各部位疏散门是否能在关闭后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2)建筑物疏散楼梯间及疏散走道有效净宽是否存在被疏散门阻碍。8.1.8.室内疏散楼梯间内不应设置或穿过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第 7.1.8.2 条1.现场查看:室内疏散楼梯间是否存在穿过的甲、乙
49、、丙类液体管道。8.1.9.工业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 7.2 章节的规定。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7.2 条1.现场查看:建筑物内疏散出口个数及疏散方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28 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检查方式8.1.10.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3.3.1 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版)第 3.3.1 条1.查阅资料:企业获得的批复文件内建构筑物说明及布置图。2.现场查看:现场厂房防火分区布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8.1.11.仓库的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 3.3.2 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
50、14(2018 版)第 3.3.2 条1.查阅资料:企业获得的批复文件内建构筑物说明及布置图。2.现场查看:现场仓库防火分区布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8.1.12.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版)第 3.6.2 条1.现场查看:建筑物内疏散出口个数及疏散方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8.1.13.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版)第 3.6.8 条1.查阅资料:企业获得的批复文件内建构筑物说明及布置图。2.现场查看:现场是否存在未独立设置的甲、乙类厂房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