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2020 年惠明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年惠明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增加透 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按照区计委、区教育局的 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 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 度。 二、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 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 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 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二、 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 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批准机关及文号) ,收费 范围,计
2、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 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三、 幼儿园要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 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 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 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 否一致。 五、 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 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 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 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 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 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 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区财政主管部 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 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 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禁止将越权收费, 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 “合 法化” 。 七、 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 新公示的有关内容,要主动,及时向区物价,财政主管 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 传递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 工作。 八、幼儿园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 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向物价,财政 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惠明幼儿园 二 0 二 0 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