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单元小结争议解决方式及相关制度1通常情况下,多数纠纷属于民事纠纷。2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3发生了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采用合法手段来解决矛盾和争议,依法维护权利。4协商:当纠纷发生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5调解:当事人也可以向相关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6仲裁:当事人根据其在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
2、,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仲裁比诉讼更为灵活,而且一裁终局,显得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7行政复议:公民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的决定。8诉讼: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争议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司法途径。诉讼通常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9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1
3、0律师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11证据是查明事实的必要手段,是揭露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讨的盾牌,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12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13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没有委托律师的当事人依法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7.2坚守程序正义,建设法治社会1程序正义是现代司法遵循的基本理念。2从一定意义上来说
4、,法律实现正义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实体正义,二是程序正义。3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区别:(1)实体正义,是一种结果的正义。程序正义,是过程的正义。联系:(2)在一个法治国家,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如同鸟之双翼,缺一不可。(3) 我们在参与、从事或评价一个法律活动时,既要看它的结果是否正义,也要看它的过程是否正义。 (4)程序不公往往会导致实体的不正义,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心,甚至导致整个司法制度受到损害,司法权威受到质疑,从根本上妨碍依法治国的实现。4维护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1)程序正义能确保司法制度的公正,是法治国家的标志,是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助推器。 (2)程序正义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实体正义
5、的实现。 (3)司法规范,程序正义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 (4)程序正义可以有力地保障人权。5为什么要建设法治社会? (1)法治,不仅是国家的管理方式,也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2)公民要追求自由与平等,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3)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必须依法履行职能。 (4)法治还是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6法治社会与青少年的关系: (1)法治社会和每个青少年密切相关。 (2)一方面,青少年要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离不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它是维护个人权益与实现理想的“护身符”。 (3)另一方面,青少年是否懂法、守法,能否以法治思维推动社会进步,影响着法治社会的前景。7青少年如何建设法治社会? (1)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道德素养,养成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 (2)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尊法守法,形成良好的尊重和服从法律规则的守法意识。 (3)反对各种破坏法治的特权现象,依法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积极参与到法治社会的建设中,让法治精神成为我们的信仰、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共同捍卫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