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 5.10 5.10 变配电室通风要求变配电室通风要求 5.10.1 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应高于 45,进风和排风 的温差不应大于 15,且其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5.10.2 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排热要求时,可增设机械通风。电容器 室应设温度指示装置。 5.10.3 高低压配电装置室层高不应低于 3.5m,且应根据不同的运行环境装设通风散热装置。 5.10.4 靠近居民区采用机械通风的新建变配电室应使用低噪风机,以减少变配电室投运后(如夏季 换风、抽湿时)噪声扰民现象。 5.11
2、 5.11 变配电室接地要求变配电室接地要求 5.11.1 变配电室应设置有明显的临时接地点,接地点应采用铜制或钢制镀锌蝶形螺栓。 5.11.2 变配电室内应设有等电位联结板。 5.12 有计算机控制的变配电室应设置空调装置。若采用中央式空调,且采用风机盘管式空调器的应 将风机盘管置于变配电室外。 5.13 变配电室内变配电装置布置、安全净距、通道与围栏等应符合 GB 50052、GB 50053、GB 50054、 GB 50059、GB 50060 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5.13.1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 6m 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 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
3、超过 15m 时,其间应增加出口。 5.13.2 当高、低压设备设在同一室时,且二者有一侧柜顶有裸露的母线,二者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2m。 5.13.3 遮护物和外罩应采取固定措施,并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5.14 5.14 变配电室的应急照明变配电室的应急照明 5.14.1 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 20min。 5.14.2 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 5.15 变配电室应设置绝缘性能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检查、测试。现场消防设施不应作他用,现 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应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 5.16 5.16 变配电室的安全标志要求变配电室的
4、安全标志要求 5.16.1 变配电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方法见附录 B。 5.16.2 安全标志使用的颜色、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国标 GB 2893 和 GB 2894 的有关规定。 5.17 变配电室防护装置设置应符合 GB 4208、GB 50053、GB 50054 等规范的相关要求。 5.18 5.18 变配电室用具管理变配电室用具管理 5.18.1 变配电室应配备以下用具,并应保证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a) 低压作业应具备的安全用具:绝缘夹钳;验电笔;绝缘鞋;接地线;标示牌;护目眼镜等;各种 登高作业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绝缘绳、安全帽等。 b) 高压作业应具备的
5、安全用具:高压绝缘拉杆,绝缘夹钳;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及绝缘 台、垫;有足够数量的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安全遮栏;各种登高作业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绝缘 绳、安全帽或非金属性材质梯子等。 c) 其他安全用具:应急照明灯具、非金属外皮手电筒。 d)检修工具:螺丝刀、扳手、钢锯、电工刀、电工钳等。 e)测量仪表:万用表、1000V 兆欧表、2500V 兆欧表、接地电阻测量仪等。 5.18.2 各种安全用具应有明显的编号。绝缘拉杆、验电器等绝缘用具应具有电压等级、试验日期的 标志。 5.18.3 各种安全用具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定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用具不应超 期使用。 5.1
6、8.3.1 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中绝缘拉杆、绝缘档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试验绝缘周期为每年一次, 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核相器电阻管、绝缘绳的绝缘试验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5.18.3.2 具有架空进出线的变配电室应备有登高工具,如:(安全带、脚扣、升降板、紧线器、竹 (木)梯、尼龙绳等),除每年试验检查一次外,每次使用前均应进行检查。 5.18.4 使用安全用具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用具表面有无裂纹、划痕、毛刺、孔洞、断裂等 外伤及是否清洁。 5.18.5 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绝缘拉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 b) 绝
7、缘手套、绝缘靴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绝缘靴不应代替一般雨靴 使用,绝缘工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 c) 绝缘垫和绝缘台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 d) 高压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的匣内,并将匣放在干燥的地方; e) 安全用具不允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f) 安全用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 5.18.6 测量仪表应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 6 6 变配电室运行变配电室运行 6.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落实工作票制度、工作交底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 断和工作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以及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 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6.2 变配电室设备巡视检查、变配电室倒闸操作、变配电室配电装置的清扫检查及预防性试验、变配 电室高压配电装置的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应遵守供电局及本单位制定的运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