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津建安表 22)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 : 工程名称 工 种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装运、堆放、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安全要求 (1)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 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 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 并不得用手抓住运行中的起重
2、绳索和滑车。 (4)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按“现场用电与有关安全交底”要求执行) ,或采取防护措 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 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土法起重应使用慢速卷扬机。所选用的受力机 械、工具、材料均应按起重量通过计算确定,起重机吊钩和卡环最大起重量可参考表 1.表 2。 起重吊钩最大起重量及主要尺寸参考表 表 1 吊钩 序号 吊钩的最大 起重量手动 (t) 吊钩的最大起重量电动(t) 主要尺寸(m
3、m) 轻型或中型 重型或特重型 D S b h d d1 d0 R 1 0.4 0.32 0.25 20 14 12 18 15 12 M12 3 2 0.5 0.4 0.32 22 16 13 21 15 12 M12 4 3 0.63 0.5 0.4 25 18 15 24 18 15 M14 4 4 0.8 0.63 0.5 30 22 18 26 20 17 M16 5 5 1 0.8 0.63 32 24 20 28 20 17 M16 5.5 6 1.25 1 0.8 36 26 22 32 25 20 M20 5.5 7 1.6 1.25 1 40 30 24 36 25 20
4、M20 6 8 2 1.6 1.25 45 33 26 40 30 25 M24 6 9 2.5 2 1.6 50 36 30 45 35 30 M27 7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工程名称 工 种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续表 吊钩 序号 吊钩的最大 起重量手动 (t) 吊钩的最大起重量电动(t) 主要尺寸(mm) 轻型或中型 重型或特重型 D S b h d d1 d0 R 10 3.2 2.5 2 55 40 34 52 35 30 M30 8 11 4 3.2 2.5 60 45 38 55 40 35
5、M33 9 12 5 4 3.2 65 50 40 65 45 40 M36 9 13 6.3 5 4 75 55 48 75 52 45 M42 10 14 8 6.3 5 85 65 54 82 56 50 M48 12 15 10 8 6.3 95 75 60 90 62 55 M52 13 16 12.5 10 8 110 85 65 100 68 60 M56 13 17 16 12.5 10 120 90 75 115 80 70 M64 14 18 20 16 12.5 130 100 80 130 85 75 T70 10 16 19 20 16 150 115 90 150
6、95 85 T80 10 18 20 25 20 170 130 102 164 110 100 T90 12 20 21 32 25 190 145 115 184 125 110 T100 12 23 22 40 30 210 160 130 205 135 120 T110 12 25 23 50 40 240 180 150 240 160 140 T120 16 30 24 63 50 270 205 160 260 170 150 T140 16 35 25 80 63 300 230 190 290 190 170 T160 16 38 26 100 75 320 250 200
7、 320 200 180 T170 16 40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工程名称 工 种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起重用卡环尺寸及安全吊重参考表 表 2 A (mm) B (mm) C (mm) D (mm) 安全吊 重量 (t) 理论自重 (kg) 适用最大钢丝绳直径 (mm) 6 35 12 M8 0.20 0.039 4.7 8 45 16 M10 0.33 0.089 6.5 10 50 20 M12 0.50 0.162 8.5 12 60 24 M16 0.93 0.304 9.5 16 80 32
8、M20 1.45 0.661 13.0 20 90 35 M24 2.10 1.145 15.0 22 100 40 M27 2.70 1.560 17.5 24 110 45 M30 3.30 2.210 19.5 27 120 50 M33 4.10 3.115 22.5 30 130 58 M36 4.90 4.050 26.0 36 150 64 M42 6.80 6.270 28.0 42 170 70 M48 9.00 9.280 31.0 45 190 80 M52 10.70 12.400 34.0 52 235 100 M64 16.00 20.900 43.5 (6)起重用
9、的钢丝绳应力,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安全系数。作风缆用的钢丝绳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荷 载的 3.5 倍;手动机具不得小于 4.5 倍,电动机具不得小于 56 倍,用作水平吊重缆索时不得小于 10 倍。 可参考下表。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工程名称 工 种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最小容许值及鼓轮或滑轮的直径最小容许值 表 3 起重设备类型 传动性质 与运动制度 鼓轮(即卷扬筒) 或滑轮的最小容许直径 D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 最小容许值 K 一、悬臂、铁路、履带式、 拖拉机式、汽车起重(包括 改装为起重机
10、的电葫芦) 、建 筑和临时工作用的起重设备 手 动 机械 轻 传动 中型 重 16d 16d 18d 20d 4.5 5.0 5.5 6.0 二、其他各型的起重机和简 单的起重设备 手 动 机械 轻 转动 中型 重 D18d D20d D25d D30d 4.5 5.0 5.5 6.0 三、安设在各种可移动机械 上荷重在 1t 以上的手动铰车 D12d 4.0 注:d 为钢丝绳的直径。 (7)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起重钢丝绳的接头只许采用编结固接,作风缆时可用卡具接;钢 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不得少于 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 扎细钢丝。采
11、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见下表) 。最后一 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 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 “U”形螺栓须栓在 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 1 3 左右。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钢丝绳直径(mm) 10 以下 1020 2126 2836 3640 最少绳卡数(个) 3 4 5 6 7 绳卡间距(mm) 80 140 160 220 240 (8)钢丝绳在起重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磨损或腐蚀超过平均直径 7与节距断丝根数超过下
12、表规定时, 应更换不准使用。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工程名称 工 种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钢丝绳断丝更换标准(根) 钢丝绳结构 型 式 断丝长度 范 围 钢丝绳号 6101 6371 6611 18191 交捻 6d 30d 10 19 19 38 29 58 27 54 顺捻 6d 30d 5 10 10 19 15 30 18 27 注:d 为钢丝绳直径。 (9)风缆的锚点一般采用角钢或圆木短桩,锚桩按具体情况设置一根或两三根,桩入土深度不少于 1.5m。如附近有坚固可靠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或构筑物,通过
13、检查计算,也可栓系;但禁止栓在电杆、输 电塔、管道、生产运行中的设备、树木、旧桩、脚手架(包括棚架)和新砌筑的或薄弱的砖结构上。风缆 锚点与拔杆(或井架)的距离应不少于拔杆高度(即与地面夹角不大于 45为宜) 。如遇土质较软或受力较 大的风缆则应挖坑埋置地锚,地锚用料和规格尺寸应经过计算,锚坑长度应不小于 1.5m,埋入深度也不少 于 1.5m,但如果拔杆过长,井架过高(超过 20m)或风力较大,土质较软时,仍应通过计算加长加深。地 坑复土应分层(必要时掺进砂石)夯实。 (10)垂直方向,不准用开口滑轮,滑轮的挂钩在挂着绳索后,须用 8 号以上的铅水线绑牢,以防滑 脱。起重用的吊钩表面要光洁,
14、不许有毛刺、裂痕、变形等缺陷,同时禁止在吊钩上焊接和钻孔或超荷使 用。 (11)起重工作前应详细检查锚点和一切起重机具的牢靠程度,进行试吊,试吊时选择不利角度进行, 观察拔杆(钢塔)的刚度有无发生过大弯曲、倾斜和扭转现象。吊起离地 2030cm 时,应稍停而作四周检 查,如无发现异常,才继续进行操作。 (12)风缆横跨交通时,应遵照交通安全规定的高度,并且作明显的标志(如挂红布等) 。牵引钢丝绳 横跨路面时,应挖地坑埋置,坑面应铺上强度能承受来往车辆重量的盖板。牵引绳和变向滑轮在吊装中严 禁一切人员在其内侧停留,变向滑轮应固定于牢固的物体或锚桩上。 (13)起吊较重、太长的物体,除绳索钩紧吊环
15、外,还应加跨过底部安全绳索一道以作保险;并应平 稳缓慢上升,两端用拉缆拉稳。 (14)凡起吊物体构件左右两侧有临时支撑固定者(如屋架、吊车梁等) ,必须在吊钩钩紧,吊索张紧 后,方准除掉临时支撑。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工程名称 工 种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15)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遇恶劣天气及 5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起重作业。 2.构件的装卸、运输和堆放的安全要求 (1)起运物件,首先分清底面,按规定吊点起吊,两个或两个以上物件的面如互相不能平贴接触者, 不许捆成一束起吊。 (2)卸下构件应轻
16、轻放落,垫平垫稳,方可除钩。 (3)构件装车时,不论平放、侧放、竖放,相邻构件间应接触紧密或楔稳,防止由于行车颠荡导致倾 侧倒塌。多层堆叠,每层垫枋应在同一直线上,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垫枋横截面宽度的一半。构件支承点按 结构要求以不起反作用为准。构件悬臂(即由垫枋起至构件端部的一段) ,一般不应大于 50cm。 (4)构件长度超出车厢长度 50cm 以上者必须使用超长架,小型零星构件不应乱堆,应叠垛整齐,周 围垫稳。 (5)叠堆高度以不压坏最下一层为准,尤其注意较薄构件。巨大或异形构件应采用特制工具载运。 (6)凡运载构件不应高出车厢围栏,而且应用绳索绑牢,更不许将构件一端搁置在驾驶室的顶面。 (
17、7)汽车载运构件行走在崎岖不平、拐弯转角或过桥下坡的路段,应放馒行车速度,不得急开急刹。 (8)各种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 堆放地点的土质要坚实, 不得堆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防止下沉或局部下沉,引起倾侧甚至构件破裂。 (9)堆放单个屋架时,两边要用木枋支撑,堆放数个屋架时,除第一个用两边支撑外,其余各个应用 木枋将各个作水平联系。 (10)堆放单件薄腹或吊车梁时,每侧用不少于 2 根斜杆支牢。 (11)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长木枋,两侧用木楔楔紧。手放架的高度 应为构件高度的 23 以上,上面要搭设 30cm 宽的走道和上下梯
18、道,便于挂钩。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 埋入地下不少于 50cm,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12)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 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 止倾倒。 (13)撬拔重物时,支垫要选用坚固物体,工作时注意棍子打滑伤人。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工程名称 工 种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14)重物搬移(起重)不允许利用建筑物或结构作为
19、承力点,如受环境或机具限制时,应先行准确 地计算重力对结构的影响,是否有足够的安全度,才可实施。 (15)几个工人共同搬运重物时,应由一个人指挥下进行,所有动作必须互相一致,并呼号子,稳步 前进,同起同落,不得任意撒手。 (16)在车船上装卸重物,靠近车厢或船旁时,不得背空站立,须以弓字马步站稳在物体两侧挪动, 防止脱手坠落。 3.构件安装的安全要求 (1)安装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清理鞋底泥土,扎好(衬)衫裤脚,佩上工具袋,小工具和零件应放 进袋内,不准抛掷或随意放置。 (2)起吊中的构件,禁止在上面放置不稳固的浮动物。 (3)构件就位而还没有固定前,不准用手搬或脚蹬构件。 (4)不准在浮摆的
20、构件上和沿钢丝绳上行走,必须在构件上行走操作时,应在构件已经放置在支座并 稳定之后,而且构件应预先装设简便易装拆的临时护身栏。 (5)安装混凝土柱时,柱子插入杯口以后,每边打入两个木楔,方可除钩。如柱长度在 12m,重量在 10t 以上,校正柱子时,只许微松木楔,不许整个拿出。大柱子校正完毕后,随用风缆拉紧或撑木固定。当 灌缝混凝土强度达到 70时,才可除去拉缆或支撑。严禁没有配挂安全带而在牛腿上工作;应搭设工作台 或采用轻便的悬挂脚手。 (6)各种预制构件安装,必须按施工顺序对号就位,应保持垂直稳起。就位后,立即将构件的拉杆和 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除钩。禁止站在外墙板边沿探身推拉构件。 (7
21、)从插放架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墙板必须超过障碍物允许高度方可回转臂杆。 (8)安装壁板时,第一层(或第一块)应在装好拉顶斜撑后方可除钩,而且应在完成一个闭合间焊接 牢固后才可拆除斜撑。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应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层壁板未焊牢前安装上层构件。 (9)纵向壁板与横向壁板的交接或转角部位,应用特制的转角固定器,进行固定和校正。在未经焊接 固定前不许拆除转角固定器。在安装过程中,应严密注意吊件或其他物体不得碰触各支撑件。 (10)墙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动,需要撬动调整时,应重新挂钩。墙板安装过程中禁止拆移支撑和拉 杆。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2、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工程名称 工 种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11)外墙为砖砌体,内墙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外砖墙加固,防止墙体外涨。在拆除时,禁止把加 固材料悬挂在墙体上和直接下扔。 (12)安装悬挑构件(如阳台、挑檐) ,在未焊接牢固前应逐层支顶其外挑部分,而且支顶应在整个建 筑物安装完成后才可拆除,并严禁在悬挑部分放置重物或借力起重。 (13)阳台栏板和楼梯栏板,应随楼层安装。如不能及时安装,必须在外侧搭设防护栏杆。 (14)预制构件就位焊接牢固后,应立即将吊环割掉,防止绊脚。 (15)安装第一个屋架时,在焊牢支座后,应在屋架两侧拉好缆风绳或采用其他固定性
23、固定,方可除 钩。以后安装每个屋架都要用不少于 2 根木条交相邻两屋架作水平联系稳定。跨度较长的屋架,应有防止 变形的加固夹枋(水平相和斜撑杆) ,其他相类似的构件均应同样办理。 (16)重大构件应加保险绳(过底绳) ,带有锐利棱角的构件应用麻袋木板等衬楔,以防切割绳索。 (17)挂钩应从里向外钩,起吊屋面板前检查四角是否钩紧。 (18)采用梯子上落时,梯脚应支牢。在梯子上工作时,踏脚点必须离梯顶端不少于 1m。 (19)在坡度比较陡的屋面操作时,屋面两侧如无脚手架,应装设临时护身栏或架设安全网,或在屋 面板上系好安全带。 (20)凡楼面或屋面板有足以坠人的孔洞者,在安装好后随即钉封洞口。 (21)安装多层结构时,应在建筑物四周,随吊装进度,逐层架设安全网。 (22)进行吊装的场地,应划出危险地带,禁止非有关人员来往和停留。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