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 全 技 术 交 底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或层次 主体主体 施工内容 砌砖墙砌砖墙 交底项目 安全交底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年 月月 日日 交底内容: 1、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 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二人。 3、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加固的情况下,在 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容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小楞木作立人板。 4、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
2、出伤人。 5、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 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6、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杆回转范围不得有人停留。 7、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 2 米,坡道上不小于 10 米。装砖时要 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8、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 帽。 9、人工垂直向上或向下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 60mm。 10、人员在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1、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12、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13、新工人进场应具有四证,即:职业资质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外来人口暂住证。 交底人 被交底人 项 目 负责人 执行 情况 安全员: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 3 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