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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利的内容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注意1: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注意2: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而非姓名 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2.2.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是什么?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和和人格尊严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 限制的权利。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 ,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 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为什么?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所必需的 人身利益。人身利益。 怎么办 ? 人们人们在生活中既要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重要性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 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注意1:区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 身体权:单纯身体受伤害但不妨碍身体的机能 健康权:身体机能受损不能恢复正常 比如,同样是打一耳光,如果造成受害人牙齿脱落或耳鸣或处于恐惧、惊吓等 不健康状态时,则定健康权纠纷;如果没有造成这些后果,只是打了一耳光,则 定身体权纠纷。 再如,往他人脸上泼硫酸,会毁坏他人的脸部组织,构成侵害健康权;而往他人 脸上泼脏水,通常不会给受害人造成组织的伤害,此时则构成侵害身体权。 4.要求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5.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 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 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 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请说说你的理由。 探究与分享探究与分享 : 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 康权,造成杨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需赔偿杨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 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民法典规定,杨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 伤害,是由于学校对杨某及其同班学生夏某、林某和张某未尽到教育、管 理职责造成的,所以杨某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1191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 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 偿。 学习民法典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 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遭遇侵害时要向老师、家长、学 校等求助,要学习一些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技巧。 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 ,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 家长要看管好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性动画片及电视剧,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 责任; 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重视起校园暴力问题。国家要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打击 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 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 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20年10月30日,娜扎工作室发表声明斥侵权行 为:“非经娜扎女士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 像、姓名、剧照、海报或以赠送剧照、海报、DVD 等名义用于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等商业行为,均 系违法授权。一旦发现此类事情再度发生,我们 将对违法行为追责到底。”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具体人格权】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 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 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 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 、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 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1.姓名权 (1)含义: 表现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 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 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保护姓名权 为什么?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 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怎么办?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 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 名权。 注意: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 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案例分析 张甲年幼时父母便已离婚,随母亲李乙生活。张甲年满18周岁后, 征得李乙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其父张丙闻知后,坚决不同意,并通 过熟人到户籍机关将甲改回姓张。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张丙的行为。 答案: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 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张甲年满18周岁,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张 丙将甲的姓氏改回姓张,属于干涉张甲姓名权的行为,侵犯了张甲的姓名权, 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2.肖像权 (1)含义: (2)内容: (3)要求: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注意】: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以营利为目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肖像侵权的主要有:新闻报道或公共宣传等拍摄或使用相 关人物的肖像。通缉逃犯和罪犯使用他人肖像。 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 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 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案例分析 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号“艺龙旅行网”中发布了“葛优躺”的 配 图微博,以图片配台词的形式,在每张图片中添加 台词字幕,通过介绍“葛优躺”, 代入与网站业务相关的酒店预订。葛优认为,该微博中使用的名字并非剧中人物名 称,宣传内容为商业性使用,将艺龙网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本案中,艺龙网侵犯了葛优的什么权利?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艺龙网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法院应该认定,“葛优躺”的图片展现了葛优的姿态、容貌、表情等主要特征,真 实可辨,且艺龙网未经葛优本人同意将其用于商业用途,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法院 应当判决艺龙网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赔。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 1)含义:)含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等的社会评价。 (2)(2)要求: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侮辱、诽谤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 不得不得非法剥夺非法剥夺他人的他人的荣誉称号荣誉称号,不得,不得诋毁诋毁、贬损他人贬损他人的荣誉。的荣誉。 生活中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侮辱他人。例如:对受害人进行口头谩骂、辱骂、讽刺,或者作出下流动作等 ;以书面形式辱骂、嘲笑他人,贬损他人人格;诽谤他人。如以口头语言传播 虚假事实,使他人人格受到贬损。 注意:注意: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 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同时构成侵害荣侵害荣 誉权和名誉权。誉权和名誉权。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 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 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 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学习民法典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隐私权 (1)含义: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 密信息。 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要求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 息;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注意: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没有隐私权。 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意义 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 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 良反应。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 ) A名誉权 B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解析】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超市 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 反应,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伤害,是侵害了顾客生命权、身体权和 健康权的表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B B 2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 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 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 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D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A A 【解析】A.根据姓名权的法律规定,此处属于冒用他人姓名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故选A项。根据名誉权的定义,可知甲的行为不属于名誉侵权,排除B。我国法律没 有信用权的规定,可排除C。根据获取的材料信息可知,丙银行存在工作疏漏,故 承担法律责任,排除D。 3女青年胡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辞犀利而受到关注。有网 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胡某的曾用名、儿时 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在网站上捏造胡某曾与某明星有 染的情节。网民的行为侵犯了胡某的() 姓名权 肖像权 隐私权 名誉权 A B C D B B 【解析】材料中网民的行为侵犯了胡某的隐私权和名誉权,符 合题意;材料不涉及公民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与题意不符。故 正确选项为B。 课堂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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