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学全册配套精品完整课件海关学全册配套精品完整课件 进出口税费概述及计算进出口税费概述及计算 第6次课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 关税关税 1.1进口关税 1.2出口关税 1.3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口关税 2.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 2.1增值税(VAT) 2.2消费税 2.3船舶吨税(吨税) 3. 税款滞纳金与滞报金税款滞纳金与滞报金 4. 海关估价海关估价 1. 关税 1.1 进口关税 1.1.1进口关税: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 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是一种重 要的经济保护手段。 1.1.2 计征方法 1.1 进口关税 l从价关税的计算 实例一/二:教材P304-305 l从量关税的计算
2、 实例三:P306 l复合关税的计算 实例四:P306页 l滑准税的计算 实例五/六/七:P307-309 完税价格的计算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计算公式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 11- CFRFOB CIF 运费 完税价格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 = 1+11 FOBCFR FCIFIF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出口税率出口税率出口税率 1.1 进口关税 2008年我国对配额外进口棉花实行5%40%滑准 税:对滑准税率低于5%的进口棉花,按0.570元/ 千克征从量税。 配额外进口完税价格11.397元/千克,按0.570元/千克 征从量税; 配额外进口完税价格11.397元/千克,则按下面公式计 算
3、暂定税率: Ri=8.686/Pi+2.526%Pi-1 Pi-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千克; Ri计算结果换算成暂定关税税率,高于40%时,取 4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1.1 进口关税 1.1.3 进口关税的种类 反倾销税为抵制外国商品倾销进口,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计算公式: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 注:1997年3月25日颁布的第一个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 1.1 进口关税 反补贴税对直接或间接接受出口补贴或奖励 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我国目前 较少使用。 保障措施关税我国对外贸易救济措施中实施 的临时保障措施和最终保障措施中
4、所采用的关税 措施。 特别关税为抵制外国对本国出口产品的岐视 而对原产于该国的进口货物特别征收的一种报复 性关税。 我国目前征收的附加税主要是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的计算,实例八,P309 1.2 出口关税 1.2.1 出口关税:指以出境货物、物品为课税对象所 征收的关税(我国目前征收的出口关税都是从价 税)。 1.2.2 目的限制、调控某些商品的过渡、无序出 口,特别是防止本国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和原材料 的无序出口。 1.2.3 目前我国海关对鳗鱼苗、铅砂矿、锌砂矿等94 种部分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 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对部分商品临时开 征出口暂定关税或不同阶段实行不同出口暂定税 率或加
5、征特别出口关税。 1.2 出口关税 1.2.3 计算公式 出口关税税额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出口关税 税率税率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实例九:P310 1.3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口关税 1.3.1 暂准进出境货物:即关税条例第四十二 条第一款所列范围以外的其它暂准进出境货物。 1.3.2 海关按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 和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出境之日适用的计征汇 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按月征收税款, 或者在规定期限内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时 征收税款。 暂准进出境货物在规定期限届满后不再复运
6、出境 或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 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口纳税手续,缴纳剩余税款。 1.3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口关税 计征税款的期限为60个月。不足一个月但超过15天 的,按一个月计征;不超过15天的,免予计征。 即:一个月X15天,按一个月计征; X15天,免予计征。 计征税款的期限自货物放行之日起计算。 按月征收税款按月征收税款=关税总额关税总额(160) 每月进口环节代征税税额每月进口环节代征税税额=进口环节代征税总额进口环节代征税总额(160) 2.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增值税增值税 进口货物、物品海关放行后,进入国内流通领域, 应征国内税。 由海关环节征收的国内税:增值税、消
7、费税、船增值税、消费税、船 舶吨税舶吨税。 2.1 增值税(增值税(VAT) 2.1.1 含义: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 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2.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增值税增值税 2.1.2征收范围:我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或免征的 除外)、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或 个人。 2.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增值税增值税 2.1.3 计算公式 增值税计税组成价格增值税计税组成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进口关税税额+ 消费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组成价格增值税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进
8、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 实例十一、十二,P312,313 2.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消费税消费税 2.2 消费税 2.2.1含义: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 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目的:调节我国的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确 保国家财政收入。 2.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消费税消费税 2.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消费税消费税 2.2.4 计算公式(从价、从量计征) (1)从价征收公式: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进口关税税额) /(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2)从量征收公式: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纳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
9、数量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消费税单位税额 (3)从价+从量征收公式: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纳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消费税单位税额+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实例十,第实例十,第311页页 2.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消费税消费税 2.2.5 消费税变化消费税变化 从2002年1月1日起,进口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 税改由税务部门在零售环节征收,进口环节不再 征收; 从2002年6月1日起,除加工贸易外,进出口钻石 统一集中到上海钻石交易所办理报关手续,其他 口岸均不得进出口钻石。 自2004年3月1日起,国家调整
10、了进口卷烟消费税 税率,除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外同时征收消费税 定额税和从价税。 2.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消费税消费税 从2006年4月1日起,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的相关 调整(调整后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商品共14类): A新增对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 性筷子、实木地板、石脑油、溶济油、润滑油、燃料油、 航空煤油等产品征收消费税; B停止对护肤护发品征收消费税; C调整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白酒的消费税税率; 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D对进口白酒类征收复合消费税时,应按20%的税率计 征从价消费税,同时按1元/千克的单位税额计征从量消费 税; 2
11、.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消费税消费税 自2008年3月5日起,对进口溶剂油、石脑油、润 滑油、燃料油(蜡油除外)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 消费税; 自2008年3月5日起-2010年12月31日止,对石 脑油暂免征收消费税。 2.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船舶吨税船舶吨税 2.3.1含义:是由海关在设关口岸对进出、停靠我国港口的国 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P275 目的:用于航道设施的建设。 2. 3.2征收依据 2.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船舶吨税船舶吨税 2.3.33. 征收范围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为单独关税区。对于香港、澳门特 别行政区海关已征收船舶吨税的外国籍船舶,进入内地港 口时,仍应照章
12、征收船舶吨税。 2.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船舶吨税船舶吨税 例题: 下列几种船舶,哪种船舶应征收船 舶吨税 1、在青岛港口航行的日本油轮; 2、在厦门港口航行的台湾货轮;P236 3、航行于广州港口、被马来西亚商人以期租 的方式租用的中国籍船舶; 4、航行于国外兼营国内沿海贸易的、被中国 商人租用的韩国籍船舶 2.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船舶吨税船舶吨税 3. 税款滞纳金税款滞纳金 3.1滞纳金:滞纳金: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 依法应缴纳的款项。税收管理中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3.1.1 征收范围 3. 税款滞纳金税款滞纳金 3.1.2 几种情况: (1)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
13、发现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 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 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 关发现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 金。(放行即结关的货物) (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者漏 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 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 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海 关后续监管的货物) 这里所述“应缴纳税款之日”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的 行为发生之日;该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应当以海关 发现该行为之日作为应缴纳税款之日。 3. 税款滞纳金税款滞
14、纳金 3. 税款滞纳金税款滞纳金 3.1.4 暂时进出境货物未按规定期限复运进出 境,且未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办理纳税手续, 除征收应纳税款外加收滞纳金. 时间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 人申报纳税之日止; 金额应纳税款每天0.5。 3. 税款滞纳金税款滞纳金 3.1.5 特别注明: (1)海关对滞纳金的征收是自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进 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之日止; (2)其中间的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3)法定缴纳期限届满日是星期六、星期天等休息日或法 定节假日,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4)国务院临时调整休息日与工作日的,则按调整后的情 况计算缴款期限。 3. 税款滞纳金税
15、款滞纳金 (5)海关征收的关税、进口环节税、船舶吨税、滞纳金等 税费一律以人民币计征,起征点为50元起,不足50元免征。 完税价格、税额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 (6)成交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先按该货物适用 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 (7)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 (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第四周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 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 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 小数)。如果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 是,可另行规定计征汇率
16、,并对外公布。 3. 税款滞纳金税款滞纳金 3.1.6 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滞纳天数 进口环节税滞纳金金额进口环节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税税额滞纳进口环节税税额0.5滞纳滞纳 天数天数 计算应用十计算应用十 P313-314 3. 税款滞纳金税款滞纳金 例1: 国内某公司向香港购进日本丰田皇冠牌轿 车一批,已知该批货物应征关税税额为人 民币352,793.52元,应征进口环节消费税 为人民币72,860.70元,进口环节增值税税 额为人民币247,726.38元。海关于2004年 10月14日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该公司于 200
17、4年11月9日缴纳税款。现计算应征的滞 纳金。 3. 税款滞纳金税款滞纳金 例2 海关于2006年4月17日(星期一)填发海 关专用缴款书。为避免产生滞纳金,纳税 义务人最迟应缴纳税款的日期是: A.4月30日 B.5月2日 C.5月8日 D.5月9日 3. 税款滞纳金税款滞纳金 例3 境内某公司从日本进口电焊机一批。已 知该批货物应征关税税额人民币15000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30000元。海 关于2007年4月16日(星期一)填发海关专 用缴款书,该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缴纳税 款,应缴的税款滞纳金是: A.0元 B.45元 C.67.5元 D.22.5元 3. 滞报金滞报
18、金 3.2滞报金 u海关对未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或其代理人采取的依法加收属经济制裁的款项。 u滞报金是由于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法定期限向 海关报关而产生的一种费用,不是罚款,海关出据的滞报 金收据也不是罚款通知书。 u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起,不足50元免征,完税价格的 0.5 。 按日计征, 起征日:规定的申报时限的次日; 截止日:收货人向海关申报后,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 3. 滞报金滞报金 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 u报关期限是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 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 u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 报关期限为
19、从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 境之日起14天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 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由海关征 收滞报金。 u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 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3. 滞报金滞报金 u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 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 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 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 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 u 日征金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50 元,不足者不征。需注意,这里指的进口货物的到岸价
20、格是 由海关审定的正常的到岸价格,它是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 应征收滞报金之日国家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 海关估价概述海关估价概述- -概念概念 海关估价海关估价 海关估价是指一国海关为了征收关税,根据本国关税法 律规定的统一的估价准则,确定某一进出口货物和物品 的完税价格的作业程序。 海关估价是对进出口商品价格的确定。而进出口商品 价格是关税和其他进出口环节税的征收基础。 即使进出口商品免予征收关税和其他进出口环节税, 也应该正确的向海关申报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海关统计; 以及 进出口监管中的价格参照 2 海关估价概述海关估价概述-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 协定协定 W
21、TO估价协定第七款 法律法律 海关法 (2000年修订): 第55条 法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2004年1月1 日生效): 第三章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简称“征管办法”,2005年3月1日生效): 第五、 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方 法 (简称“审价办法”,2006年5月1日生效). 6 海关法 (2000年修订): 第55条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 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 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 中
22、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 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 物的货价、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 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是其 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 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 目录目录 v海关估价概述海关估价概述 v海关估价规定海关估价规定 v海关估价监管与稽查海关估价监管与稽查 v关税节税估价筹划关税节税估价筹划 v 海关估价规定海关估价规定- -估价原则估价原则 n“客观客观”建立在贸易实际基础上建立在贸易实际基础上 n“公正公正”必须非歧视地实施必须非歧视地实施 n“统一统一”采用同一估价规则采用同一估价规则 中
23、国海关估价规定中国海关估价规定- -估价方法估价方法 估价方法(注意适用顺序)估价方法(注意适用顺序)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 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倒扣价格法 计算价格法 合理方法(灵活适用) 2 海关 价格质疑 进口商 价格申报 进口商 补充资料 海关 接受报价 海关估价价格磋商 进口商 行政复议 进口商 向指定 法院起诉 结 束 法 院 判 决 五个工作五个工作 日内日内 符合成交价格四项条件符合成交价格四项条件 依法定调整因素进行调依法定调整因素进行调 整整 超过五个超过五个 工作日工作日 仍有怀疑仍有怀疑 超过五个超过五个 工作日工作日 不能提供不能提供 资料资料 进口
24、商进口商 接受接受 进口商进口商 不接受不接受 开出税单或估价告知开出税单或估价告知 书送达之日起书送达之日起6060日内日内 维持原决定或进口商仍不满意维持原决定或进口商仍不满意 接到接到复议通知书复议通知书后后1515日内日内 海关审理海关审理 后改正后改正 6060日内出具日内出具复议通知书复议通知书经批准可延长经批准可延长3030日日 海关估价规定海关估价规定- -海关审价流程海关审价流程 49 海关审价流程 海关估价规定海关估价规定海关估价方法运用海关估价方法运用 3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法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法是最基本的估价方法。是最基本的估价方法。 成交价格和完税价格成交价格和完税价
25、格使用成交价格法必须符合四个要件:使用成交价格法必须符合四个要件: (1)买方的处置权不受限制;【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该货物 不予限制,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限制、对货物转售地 域的限制和对货物价格无实质性影响的限制除外。】 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进行了限制: A.进口货物只能用于展示或者免费赠送的; B.进口货物只能销售给指定第三方的,即指定销售; C.进口货物加工为成品后只能销售给卖方或者指定第三方的; D.其他经海关审查,认定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或者使用受到 限制的。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法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法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法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法 使用成交价格法必须符合四个要件
26、:使用成交价格法必须符合四个要件: (2)价格不受未定因素影响; A.进口货物的价格是以买方向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其他货 物为条件而确定的;(如搭买搭卖) B.进口货物的价格是以买方向卖方销售其他货物为条件确 定的; C.其他经海关审查,认定货物的价格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 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者因素影响的。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法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法 使用成交价格法必须符合四个要件:使用成交价格法必须符合四个要件: (3)卖方未获转售收益或作出调整;【卖方不得从买方 直接或者间接获得因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而 产生的任何收益,或者虽有收益但能够按照本条例第十九 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调整。反例
27、,如转售收益)】 (4)买卖双方无特殊关系或虽有特殊关系但未对成交价 格产生影响。【反例,如特殊关系,跨国公司的内部转移 定价】 海关估价规定海关估价规定海关估价方法海关估价方法( (续续) ) n 什么是成交价格?什么是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成交价格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 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根据相 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 接支付的价款。 成交价格成交价格= =实付或应付价格实付或应付价格+ +价格调整因素价格调整因素 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发票价格发票价格 成交价格的调增项目(计入项目)成交价格的调增项目(计入项目) (1)由买方负担的
28、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由买方负担的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与该货物视 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4)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 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 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 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 关服务的费用,即协助的价值; 成交价格的调增项目(计入项目)成交价格的调增项目(计入项目) (5)作为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6)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 转售、处置或者使用的收益
29、。 成交价格的调减项目成交价格的调减项目 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的建设、安装、装配、 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但是保修费用除外; 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 险费; 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 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成交价格的调减项目成交价格的调减项目 利息费用,但需满足下列条件: A.利息费用是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而融资所产生的; B.有书面的融资协议的; C.利息费用单独列明的; D. 纳税义务人可以证明有关利率不高于再融资当时当地此类 交易通常具有的利率水平,且没有融资安排的相同或者类 似进口货物
30、的价格与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非常接近 的。 码头装卸费(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 指货物从船舷到集装箱堆场间发生的费用,属于货物运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相关费用,因 此不应计入货物的完税价格。 境外境外 B B公司公司 模具提供模具提供 货物货物 A A企业企业 (货物生产商)(货物生产商) 模具货款模具货款 1000 USD1000 USD C C企业企业 (模具生产商)(模具生产商) 境内境内 货物货款货物货款 10000 USD10000 USD 海关估价监管与核海关估价监管与核 / /稽查稽查-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模具费用是否
31、应计入完税价格? 合理的商业模式运作及付款安排 海关估价规定海关估价规定特殊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特殊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 无成交价格进口货物的价格审核无成交价格进口货物的价格审核 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 加工贸易料件及制成品等特殊货物的进口或内销的价格加工贸易料件及制成品等特殊货物的进口或内销的价格 审核审核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进料加工(料件、制成品) 来料加工(料件、制成品) 保税区域进口货物 出口加工区(制成品) 保税区(料件、制成品) 边角料、副产品 60 进口国生产商品在本国的售价进口国生产商品在本国的售价 两种以上参考价格中选高的两种以上参考价格中选高的 出口国国内市场的商品价格出口
32、国国内市场的商品价格 除已确定的进口商品估算价值以外的生产成本除已确定的进口商品估算价值以外的生产成本 出口到进口国以外其它国家的商品价格出口到进口国以外其它国家的商品价格 最低海关估价最低海关估价 武断或虚拟的估价武断或虚拟的估价 海关估价规定海关估价规定禁用方法禁用方法 中国海关估价规定中国海关估价规定- -要点要点 纳税义务人需要证明完税价格的合理性纳税义务人需要证明完税价格的合理性 纳税义务人有责任提供相关的文件纳税义务人有责任提供相关的文件 时间限制 不得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 6 中国海关估价规定中国海关估价规定- -转让定价转让定价 VS VS 海关估价海关估价 转让定价转让定价
33、海关估价海关估价 成交价格方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再销售价格法倒扣价格法 成本加成法计算价格法 可比净利润法/交易净利润法 利润分割法 其他方法合理方法 判定转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 应用上不分先后顺序 判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依次使用 n 方法方法 n 税务机关税务机关 vs. vs. 海关海关 税务机关和海关均关注关联关系对交易价格的影响税务机关和海关均关注关联关系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但是,两者之间存在根本的差异:但是,两者之间存在根本的差异: 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海关海关 重点关注重点关注价格过高价格过低 主要考虑主要考虑某企业整体的盈利性 单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 企业原则
34、评定对象评定对象货物贸易和服务是否符合 独立企业原则 货物贸易与某些相关联 的服务 频率频率对营利情况进行年度审查 (但半年度审查情况越来 越多) 一般在每笔交易进口申 报时 5 中国海关估价规定中国海关估价规定- -转让定价转让定价 VS VS 海关估价(续)海关估价(续) 64 转让定价在海关估价中的趋势转让定价在海关估价中的趋势 海关越来越关注转让定价问题 利润和价格调整条款会对进口完税价格及关税产 生影响海关开始认识到这一点 在准备转让定价相关文件时应考虑海关估价问题 进口交易模式变化时应考虑海关估价问题 特许权使用费与进口产品的关系问题 中国海关估价规定中国海关估价规定- -转让定价
35、转让定价 VS VS 海关估价(续)海关估价(续)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 主讲人:修媛媛 一、对外贸易管制概述一、对外贸易管制概述 对外贸易管制对外贸易管制是国家管制,是政府强制性行政管 理行为,它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属于强制性法律范 畴。 1. 分类:分类: 管理目的分为进口贸易管制和出口贸易管制 管制手段分为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 管制对象分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 服务贸易管制 一、对外贸易管制概述一、对外贸易管制概述 2.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 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发展本国经济; 推行本国的外交政策; 行使国家职能; 3.特点特点 一国对外政策的体现; 因时
36、间、形势而变化; 以对进口的管制为重点。 一、对外贸易管制概述一、对外贸易管制概述 4. 对外贸易管制目标的实现 海关监管是实现贸易管制的重要手段; 单单相符、单货相符、单证相符、证货相符; 报关是海关确认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先决条件; 5.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基本框架与基本框架与法律体系法律体系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际条约。 贸易管制是一种国家管制,不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 章及各民族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涉及的法 律只限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国 际条约。其中对外贸易法为核心。 一、对外贸易管制概述一、对外贸易管制概述 法律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 行政法规
37、国务院;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部委; 国际条约国际书面协议 京都公约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公约华盛顿公约 蒙特利尔议定书臭氧层 关于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国际公约 伦敦准则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流的公约 鹿特丹公约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 情同意程序的国际公约 巴塞尔公约危险废物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 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 公约,华盛顿公约(CTES) 于1973年3月3日在美国首都 华盛顿签署。这是一项在控制 国际贸易、保护野生动植物方 面具有权威、影响广泛的国际 公约,其宗旨是通过许可证制 度,对国际间野生动植物及其 产品、制成品的进出口实行全
38、面控制和管理,以促进各国保 护和合理开发野生动植物资源。 云南西双版纳野生大象被猎杀云南西双版纳野生大象被猎杀 2014-10-20 00:06 新华社 【西双版纳一头野生亚洲象被猎杀 警 方悬赏侦破线索】记者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 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获悉,森林公安近日发 现一头野生亚洲象在森林内被猎杀,象牙已 被盗取。经调查,初步认定死亡亚洲象系军 用枪支所猎杀。19日,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 局发出协查通报,并面向社会悬赏侦破线索。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 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其管辖的 物种分为三类,分别列入三个附录中,并采取不 同的管理办法,其中, 附录包括所有受到和可能受到贸
39、易影响而有灭 绝危险的物种 附录包括所有目前虽未濒临灭绝,但如对其贸 易不严加管理,就可能变成有灭绝危险的物种 附录三包括成员国认为属其管辖范围内,应该进 行管理以防止或限制开发利用,而需要其他成员 国合作控制的物种。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 约 附录附录: 包括所有受到和可能受到贸易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 物种: 极危动物:极危动物:爪哇犀、苏门犀、黑犀等。 濒危动物:濒危动物:藏羚羊、老虎、雪豹、海獭、大熊猫、中美貘、 山貘、马来貘、大猩猩、黑猩猩、倭黑猩猩、红毛猩猩、 长臂猿、亚洲象、坡鹿等。 易危动物:易危动物:印度野牛、泽鹿、野牦牛、小熊猫、猎豹、金 猫、云豹、马来熊、眼镜熊、印度犀
40、、山魈、懒猴、非洲 象、懒熊、云猫等。 非受危物种:非受危物种:小羊驼、斑羚、驼鹿、 美洲豹、豹、白犀、黑熊、指猴、 鼠狐猴、马鹿等。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 约 附录:包括所有目前虽未濒临灭绝,但如对其贸易不严加 管理,就可能变成有灭绝危险的物种: 濒危动物:濒危动物:倭河马、豺、象龟等。 易危动物:易危动物:羚牛、河马、狮子、北极熊、南美貘、穿山甲 等。 非受危物种:非受危物种:羊驼、麝类、鬃狼、狼、美洲狮、狞猫、兔 狲、猞猁、水獭、棕熊、小食蚁兽、松鼠猴、眼镜猴、拇 指猴、石猴、巨松鼠等。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 约 附录附录:包括成员国认为属其管辖范围内,应该进行管理以 防止或
41、限制开发利用,而需要其他成员国合作控制的物种. 全部为非受危物种:蜜獾、果子狸、土狼等。 土狼 果子狸 蜜獾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 约 经中国国务院批准,中国于1980年12月25日加入了这个公约,并于 1981年4月8日对中国正式生效。 中国不仅在保护和管理该公约附录和附录中所包括的野生动植物 种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而且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 所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除了公约附录、附录中已经列入的以外, 其他均隶属于附录。 该公约附录、附录中所列的原产地在中国的物种,按国家重点 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规定的保护级别执行,非原产于中国的,根据 其在附录中隶属的情况,分别按照国家级或级重
42、点保护野生动物 进行管理。例如,黑熊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被列 在附录中,但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被列为级重点 保护野生动物,所以应按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又如 非洲鸵鸟并非原产于中国,但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 约附录中,所以应按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 蒙特利尔议定书 全名为“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管制议定书(Montreal Protocol on Substances that Depletethe Ozone Layer)”,是联合国为了避免工 业产品中的氟氯碳化物对地球臭氧层继续造成恶化及损害,承续1985 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的大原则,
43、于1987年9月16日邀请所属26个 会员国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所签署的环境保护公约。该公约自1989年1 月1日起生效。 英国南极探险队队长J.Farman宣布,自从1977年开始观察南极上空 以来,每年都在911月发现有“臭氧空洞”。这个发现引起举世震 惊。 中国政府认为这个议定书没有体现出发达国家是排放CFCs造成 臭氧层耗减的主要责任者,对发展中国家提出的要求不公平,所以 1987没有签定这个议定书。1991年加入。 1988年的春天,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发表“全球臭氧趋势报告”,显 示出全球的臭氧层并不仅止于在一般宣称的南北极地区的上空有被侵 蚀的现象。证实了蒙特利尔议定书中对氟氯碳化物的
44、逐步汰换,其实 是太少而且太晚了些。 蒙特利尔议定书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了受控物质的种类规定了受控物质的种类 受控物质以附件A的形式表示,有两类共8种。第一类为5种CFCs; 第二类为3种哈龙。 2规定了控制限额的基准规定了控制限额的基准 受控的内容包括受控物质的生产量和消费量,其中消费量是按生产量 加进口量并减去出口量计算的。议定书规定了生产量和消费量的 起始控制限额的基准:发达国家生产量与消费量的起始控制限额都以 1986年的实际发生数为基准;发展中所谓的第五条第一款国家)都以 19951997年实际发生的三年平均数或每年人均0.3kg,取其低者为 基准。 保丽龙一般指泡沫塑料
45、保丽龙一般指泡沫塑料 哈龙(Halon 的音译),1211 和 1301 的商品名称,它属于一类称为卤代烷卤代烷 的化学品,主要用于灭火药剂。 蒙特利尔议定书 3规定了控制时间规定了控制时间 国家(1986年人均消费量小于0. 3kg的国家,即发达国家的开始控制 时间,对于第一类受控制物质(CFCs),其消费量自1989年7月1日 起,生产量自1990年7月1日起,每年不得超过上述限额基准。1993 年7月1日起,每年不得超过限额基准的80%。自1998年7月1日起, 每年不得超过限额基准的50%。对于第二类受控物质(哈龙),其消 费量和生产量自1992年1月1日起,每年不得超过限额基准。发展
46、中国 家的控制时间表比发达国家相应延迟10年。 4确定了评估机制确定了评估机制 议定书规定从1990年起,其后至少每4年,各缔约方应根据可以 取得的科学、环境、技术和经济资料,对规定的控制措施进行一次评 估。 蒙特利尔议定书至今已经过了4次修正和5次重要调整。 蒙特利尔议定书 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0年 第72号)哈龙列为第二类)哈龙列为第二类 哈龙-1211CF2BrCl一溴一氯二氟甲烷主要用途为灭火剂。按议 定书规定,自2010年1月 1日起,除特
47、殊用途外,全 面禁止生产和使用。 哈龙-1301CF3Br一溴三氟甲烷 哈龙-2402C2F4Br2二溴四氟乙烷 巴塞尔公约巴塞尔公约 巴塞尔公约(Basel Convention)全称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 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Basel Convention on the Control of Transboundary Movements of Hazardous Wastes and Their Disposal),1989年3月22日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瑞士巴塞尔召开 的世界环境保护会议上通过,1992年5月正式生效。1995年9月22日 在日内瓦通过了巴塞尔公约的修正案。已有100多
48、个国家签署了 这项公约,中国于1990年3月22日在该公约上签字。 巴塞尔公约旨在遏止越境转移危险废料,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出 口和转移危险废料。公约要求各国把危险废料数量减到最低限度,用 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尽可能就地储存和处理。公约明确规定:如 出于环保考虑确有必要越境转移废料,出口危险废料的国家必须事先 向进口国和有关国家通报废料的数量及性质;越境转移危险废料时, 出口国必须持有进口国政府的书面批准书。公约还呼吁发达国家与发 展中国家通过技术转让、交流情报和培训技术人员等多种途径在处理 危险废料领域中加强国际合作。 巴塞尔公约巴塞尔公约 危险废料指国际上普遍认为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
49、、 化学反应性、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生态毒性和传染性等 特性中一种或几种特性的生产性垃圾和生活性垃圾,前者 包括废料、废渣、废水和废气等,后者包括废食、废纸、 废瓶罐、废塑料和废旧日用品等,这些垃圾给环境和人类 健康带来危害。 http:/www.china- 贵金属废料进出口政策 案例:进口固体废物要慎重案例:进口固体废物要慎重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01年11月1日,A公司向某海关申报240吨铅锑氢氧化物 和130吨铅氢氧化物进口。11月2日,该海关抽取上述货 物的样品送广州海关化验中心化验。经检验,送检样品为 主要含铅化合物的残渣。根据检验结果,并依据海关 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
50、下简称固废 法)、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环控 1996204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规章的 规定,该海关认定本案货物属于禁止进口的废物,并于 2001年12月6日通知A公司的代理人到海关办理退运手续。 2003年7月19日,A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 海关退运决定,准许其货物报关进口。 案例:进口固体废物要慎重案例:进口固体废物要慎重 二、行政诉讼情况二、行政诉讼情况 诉讼中,原告A公司主张:第一,根据暂行规定第 三十二条对于固体废物定义的界定,只有在生产建设、日常 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才属于固体废物。而该批货物有相关的证据材料表明,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