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留故障的办理和审批程序保留故障的办理和审批程序 北京分部航线维修室 2009.10.21 定义: 故障:指飞机、发动机的某一系统、附件或零部件不能在其设计规范内正常工作。 保留故障(DD):航空器在飞行后和/或维修检查中发现的故障、缺陷,因工具设备、器材短缺或停场时间不足等原因,不能在起飞前排除的故障项目,而该故障在一定飞行条件和时间内不会影响到航空器的适航性。 流程图: DD单的生成以及续保的原则:以按照航空器持续适航文件确认航空器故障/缺陷或故障/缺陷件为前提以飞机最低设备清单(MEL)和构型缺损清单(CDL)为依据,其修复期限应当符合MEL 和CDL 或民航总局相关文件的规定,如不能
2、在MEL 和CDL 找到明确依据,对于明显影响航空器的适航性和飞行安全的故障/缺陷则不能保留办理保留故障后,飞机在投入运行前应当完成其规定的维修任务(M 项)并在飞行记录本中明确记录,在运行中应当遵守其规定的操作(O 项)和运行限制保留故障的信息应当在航空器投入运行前以保留故障控制单的形式通报飞行机组和有关的维修人员,并按照MEL 和CDL 的规定对不工作、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设备以明显的标志挂牌警告,但这些标志挂牌不应当影响飞行机组的正常操作 DD单的生成以及续保的原则:按照MEL 和CDL 的规定可以保留,但会造成飞行机组不适当的工作负荷的多个保留故障,应当在投入运行前修复保留故障至2 个。按
3、MEL 和CDL 项目保留的故障/缺陷,A 类和D 类项目不允许再次保留;B 类和C 类项目,因在修复期限内无法修复的,需经执管相应机型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再次保留,再次保留后仍无法在修复期限内修复的应当停止运行。允许在两架飞机之间串件保障飞机正常运营,但不允许以串件的形式延长保留故障的修复期限。保留单的生成要有服务角度的考虑,需要通过串件的方式来保障头等舱、前厕所、前厨房等重要区域的服务质量,尽量满足旅客舒适性。 DD单办理者与批准者的资格: 填写(含续保)的办理者资格:持相应机型执照整机放行人员 首次保留批准人员资格:,由总工程师授权的质量中心经理、副经理、质量监督室人员负责签署书面
4、批准 续保的批准:由总工程师授权的质量中心经理、副经理、质量监督室人员负责根据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文件签署批准 DD单的办理程序:1、技术员在发现故障时,首先核实该故障/缺陷是否已经被保留2、若无,技术员确认该故障/缺陷能否通过这几个方法解决(根据手册排故;金工修复;从库存上级组件上串件;视情从停场的飞机上串件;金工自制件),如能修复,在不影响当天航班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则当场解决3、如不能修复,技术员登录维修工程事业部管理平台依据上述原则办理DD单4、技术员在DD单中“故障或缺陷描述”栏填写详细故障或缺陷内容, 指明是什么故障现象,并描述所采用的判断方法,判断结果。对于缺陷要列出必要的尺寸和位置
5、数据;对于难于描述的,应拍照或附图说明;手册上有盖板号的,写明盖板号。 DD单的办理程序: 5、明确该故障或缺陷的保留原因,并在故障保留单中“保留原因”栏内填写,有LS、SP、SG 三种保留原因(取消OI类型): LS (Lack of Spare) :航材缺料,办理者确认所缺件的件号的正确性,并在“件号来源章节号”内注明件号的来源,包括IPC、CMM、OHM 等手册章节号,件号不可以直接来自实物。列全排除故障所需全部必要部件、耗材 SP(Special):需要生产支援。包括需要技术服务中心的下发解决方案;需要特殊工具设备或条件;需要特殊的技术工作,如补漆、缝补、加工。办理者在“维修措施”栏中
6、注明需要何种具体的支援。当需要技术服务工程师给出修复方案时,技术员必须填写支援申请单,并将支援申请单录入系统,明确的反馈期限 SG(Short of Ground):故障原因已明确,因停场时间不够进行保留 DD单的办理程序: 办理需要每个过站或者航后做工作等后续处理的保留时,办理者要在“后续处理”栏“是”处打“X”,填写执行间隔,并在“执行标准”栏中说明故障或缺陷的标准,以及标准所在的手册章节号,在“关闭条件”中填写该保留的关闭条件(此项目为新增的) 办理保留时,如果根据手册需要在每一个航站采取维修措施时,在办理DD 时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PPC 值班席和海口MCC安排执行维修工作,并视情安
7、排跟机人员 6、技术员查找相应的MEL、CDL,确定该故障或缺陷的放行依据、标准,并在“保留依据”栏内填写 7、技术员将保留依据文件中对于该故障或缺陷的保留时间要求填入“修复期限”栏内 DD单的办理程序: 8、如经进一步确认故障保留原因或保留项目发生了变化,需重新办理一份故障保留单,新故障保留单的申请日期应按前一份故障保留单的日期填写,新故障保留单生效后关闭前一份故障保留单 9、若经修理,部件或系统功能恢复,将保留故障关闭,但后续仍需执行最终修理或更换有缺陷部件,需办理保留缺陷单进行控制 10、在海口、北京、西安、太原、广州、天津、新疆等主基地发生故障时,必须在航后办理故障保留 (遇上连续飞行
8、的情况,在国内完成日检时必须将未关闭的FLB 故障办理保留),并通知机组和相关维修人员;在主基地以外航站过站发生故障时,可以在技术记录本上记录,并作为临时保留故障单通知下一班飞机机组和有关的维修人员。但在最迟不超过24 小时应完成保留故障单(保留故障已经修复的除外) DD单的办理程序: 11、新办的DD若涉及RVSM、ETOPS、APU 部分或全部功能失效、单个空调组件失效、旅客或乘务员座位失效、头等舱座椅部分功能失效、以小于200 飞行循环为到期期限的保留故障、高高原运行限制、货舱禁用、767/A330/A340 卫星电话失效、ADF 故障、厕所及门故障严重影响旅客服务的项目及其它MEL 或
9、CDL 手册上有明确限制要求的保留,DD 单申请人员必须在办理保留时选择“运行限制”选项,并填写排班限制单,对应DD 批准后,系统自动发邮件通知相关部门(此项为新增项) 12、办理有运行限制的故障保留的同时,办理人员需电话通知海口MCC 维修控制员(0898-65751520)(此项为新增项) 13、所有客舱类运行限制保留必须拍照,并发邮件给DD 控制员说明损伤情况(此项为新增项) DD单的办理程序: 14、保留单办理人员在维修工程业务管理平台填写保留信息,经检查无误后提交批准人员审核批准,并根据平台上质量中心留下的电话号码通知当天值班的质量人员审核批准。(此项为新增项) 15、经批准的新生成
10、DD 在飞机起飞之前又被关闭或取消,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撤除。 16、当出现系统、网络等其它不可抗原因导致无法在网上办理保留时,DD 单办理人员采用配发到各地纸版空白DD 单办理保留。(此项为新增项) 16.1、DD 单办理人员可以直接找当地符合5.2 要求的质量中心人员批准,也可以咨询MCC、PPC 值班席当天质量值班员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传真到其所在地批准 DD单的办理程序: 16.2、批准完成后,DD 单办理人员在DD 原页和黄页上抄写批准人员名字,并把传真批准页订在黄页后放在飞机上的随机文件夹中。 16.3、办理人员将办理的纸版页交由MCC传真到PPC 值班席,由MCC或机务人员在电子
11、版保留单空白页上填写保留内容发邮件给PPC 值班员和DD 控制员。 17、对于CDL 上并未明确规定保留期限的CDL 类保留,若在首次保留期限内未完成可以转办成更长期限保留,无需报批。(此项为新增项) 保留单分发 办理保留故障单的技术员从维修工程业务管理平台打印出经批准的保留故障单,在随机的保留单记录表上登记,并将保留故障单放在机上故障保留单夹内。 注:若机上保留单记录表已登满,技术员要到MCC/PPC 值班席领取新页(若在分基地,可要求执管MCC/PPC 值班席传真一份新页),办理人员将旧页未关闭的保留故障单号、办理日期/工作者等信息转录到新页上,并填入当日办理的故障保留单信息,将新页夹入保
12、留故障单前面,旧页交回/传真回PPC 值班席。 保留故障单样件: 保留故障单的填写:1)飞机号:填写飞机注册号。2) ATA章节:填写故障所属章节号。3) 航站:申请故障保留的航站。4) 日期:故障发生日期。5) 转录自:填写故障所来自的报告文件名(如FLB、CLB 、NRC)6) 故障或缺陷描述:故障或缺陷描述故障描述必须具体、详实,指明是什么故障现象,并描述所采用的判断方法,判断结果。对于缺陷要列出必要的尺寸和位置数据, 对于难于描述的拍照或附图说明,手册上有盖板号的,写明盖板号。确保后续处理人员根据描述能正确判断故障和损伤情况。7) 保留依据:填写该故障保留所依据的文件及章节或编号。如:
13、MEL-27-018) 保留原因: 填写保留原因代码,(一般为LS、SG、SP或OI,如果多个原因同时存在,必须同时填写多个,中间用“+”连接)9) 修复期限:此次保留允许最迟修复时间,填写保留依据文件所允许的修复 期限,注意需要填写实际期限(如天数、小时数等)而不能填写代码(如A、C等)。10) 工时:填写完成该保留故障所预计需要的人力及停场时间,以NN的形式表示。(如2X1,写人数X工作时间) 保留故障单的填写:11) 预计修复时机:预计首次修复时机(因工具设备原因、器材原因的,应当以其到货为首次修复时机;因停场时间原因的,预计修复时机不能晚于保留期限所规定的到期时间。预计首次修复时机应当
14、由计划中心确定)。12) 是否挂警告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13) 机组操作措施(O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14) 运行限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15) 维修措施(M项):填写已采取的维修措施,同时将此项所填写内容填写到FLB上。16) 后续处理:后续处理contract item ? 是Yes 否No:是否需要后续处理,在相应的“”内划“x”。若需要,填写处理间隔、处理标准可以是具体标准或相关文件章节号)及关闭条件(即终止OI的条件)。(此项为新增项)17) 所需部件:填写排除故障或缺陷所需的部件件号和数量,多于一个部件时以“;”号分开相应的名称、件号和数量。18) 所需工具 :填
15、写排除故障或缺陷所需工具名称、件号和数量,多于一个部件时以 “;”号分开相应的名称、件号和数量。 保留故障单的填写:19) 办理人:保留故障单填写(含续保)的技术人员资格为持相应机型执照整机放行人员20) 批准人:保留故障的首次批准,由总工程师或由其授权人员负责签署批准;21) 续保信息:在续保人处由有该机型放行资格的人员填写。对MEL/CDL DD续保批准人,填写向局方报批前内部批准的我司总工程师或其授权人员的名字。22) 纠正措施:排除故障所做的工作。23) 关闭日期:排除该故障的日期24) 关闭人员:排除该故障的技术员签名25) 批准人:车间主管或基地负责人签名26) 飞机上撤除页:从飞机上撤除页人员签名27) NO:保留故障单预先印制的流水号或系统自动生成的流水号28) 保留代码:MEL中规定的修复期限,如A类、B类、C类、D类29) 在系统中选择是否为必检项目,如果是必检项目,打印出来保留单上方将显示RII(此项为新增项)30) 系统根据修复期限自动计算出保留预计到期时间,无需办理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