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三讲第十三讲 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行政区划行政区划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P308n一、定义一、定义n特定国家表现其特定国家表现其整体与部分之间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所采用的外部总体形式的关系所采用的外部总体形式n或: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或: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体现的是体现的是国家权力的纵向分配关系。国家权力的纵向分配关系。 国家形式国家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和联邦制单一制和联邦制)国家政权形式国家政权形式(君主制、总统
2、制、议会制、君主制、总统制、议会制、委员会制、人民代表会议制等委员会制、人民代表会议制等)二、种类P309n根据根据主权权力主权权力以及一定的国家机关对某一公共事务的以及一定的国家机关对某一公共事务的最终决定权是否由中央政府独占最终决定权是否由中央政府独占 n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为两大类:单一制与联邦制。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为两大类:单一制与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复合制复合制单一制单一制 联邦制联邦制 邦联制邦联制单一制P309n定义:定义:n单一制:指中央国家机关掌握国家事务和公单一制:指中央国家机关掌握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最终决定权,而地方国家机关只享共事务的最终决定权,而地
3、方国家机关只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或中央国家机关直接授予有宪法和法律规定或中央国家机关直接授予的从属性权力的政体形式。的从属性权力的政体形式。n典型国家:典型国家:英国、法国、荷兰、西班牙、葡英国、法国、荷兰、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日本、乌克兰、哈萨克斯坦、萄牙、意大利、日本、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越南、秘鲁、古巴、中国等。印度尼西亚、越南、秘鲁、古巴、中国等。联邦制P310n定义:定义:n联邦制:联邦与成员单位分别对联邦宪法明联邦制:联邦与成员单位分别对联邦宪法明确划分的管辖事项行使国家权力,各成员单确划分的管辖事项行使国家权力,各成员单位对管辖的事项有最终决定权的政体形式。位对管辖
4、的事项有最终决定权的政体形式。n典型国家:典型国家:美国、澳大利亚、印度、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印度、俄罗斯、瑞士、巴西等瑞士、巴西等单一制和联邦制特征比较单一制和联邦制特征比较n1、组成:一般由普通行政区域单、组成:一般由普通行政区域单位和实行自治的区域单位组成;位和实行自治的区域单位组成;n2、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宪法,一、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宪法,一般具有统一的法律制度;般具有统一的法律制度;n3、国家机构:一般只有一套统一、国家机构:一般只有一套统一的立法、行政、司法系统;的立法、行政、司法系统;n4、权力关系:中央对国家和公共、权力关系:中央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具有最终决定权,地方的权力事
5、务具有最终决定权,地方的权力来源于中央的授予,地方一般要接来源于中央的授予,地方一般要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受中央的统一领导;n5、对外关系:由中央统一行使外、对外关系:由中央统一行使外交权,只是个别行政区域根据授权交权,只是个别行政区域根据授权可以处理一些外交事务。可以处理一些外交事务。n1、组成:由共和国、州、省、邦或、组成:由共和国、州、省、邦或边疆区等成员单位组成;边疆区等成员单位组成;n2、法律体系:除联邦宪法和法律外,、法律体系:除联邦宪法和法律外,各成员单位往往还有自己的宪法和各成员单位往往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但也有例外,如印度、巴基法律,但也有例外,如印度、巴基斯坦;斯坦;n3
6、、国家机构:除联邦的立法、行政、国家机构:除联邦的立法、行政、司法系统外,各成员单位还有自己司法系统外,各成员单位还有自己的一套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系统;的一套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系统;n4、权力关系:联邦与成员单位在联、权力关系:联邦与成员单位在联邦宪法明确划分的权限范围内行使邦宪法明确划分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国家权力,二者之间互相独立,不国家权力,二者之间互相独立,不存在隶属关系,各成员单位对管辖存在隶属关系,各成员单位对管辖的事项有最终决定权;的事项有最终决定权;n5、对外关系:联邦主权由联邦中央、对外关系:联邦主权由联邦中央统一行使,但各成员单位一般也享统一行使,但各成员单位一般也享有一定
7、的外交权,甚至有的联邦成有一定的外交权,甚至有的联邦成员可以作为国际法主体加入国际组员可以作为国际法主体加入国际组织。织。三、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三、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n1、宪法依据。、宪法依据。n第第3条第条第4款(最主要)款(最主要)n序言第序言第9段;第段;第11段第一句;第段第一句;第4条第条第3款;第款;第31条;条;宪法第三章第六节(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宪法第三章第六节(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n上述条文强调什么?上述条文强调什么?n国家的不可分割,坚持中央领导地位。国家的不可分割,坚持中央领导地位。n2、为什么是单一制?(阅读材料)、为什么是单一制?(阅读材料)n形
8、式原因:历史和民族形式原因:历史和民族 3、我国单一制的特点、我国单一制的特点 n 第第3条第条第4款:款:“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则”。n二种模式:二种模式:n(1)中央与普通行政区关系)中央与普通行政区关系模式模式中央集权中央集权n(2)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关系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关系模式模式地方自治地方自治n特点:特点:n高度的灵活性、很强的包容性、富有创造性;高度的灵活性、很强的包容性、富有创造性;n是一种具有中
9、国特色的单一制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一制 行政区划行政区划P315n一、含义一、含义n又称行政区域划分又称行政区域划分n指指特定国家机关特定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按一定的原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将国家领土划分为则和程序,将国家领土划分为若干不同层次若干不同层次的区域,的区域,以便以便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进行管理的法律制度。进行管理的法律制度。n行政区划行政区划是一种国家行为;是一种国家行为;n行政区域行政区域是这种行为的结果;是这种行为的结果;n行政区划的条件:领土大小、自然环境、政治、经济行政区划的条件:领土大小、自然环境、政治、经济及文化
10、状态、民族、人口分布、历史传统、军事防御、及文化状态、民族、人口分布、历史传统、军事防御、国家发展战略等。国家发展战略等。n行政区划的调整行政区划的调整P316二、类型n宪法宪法第第3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n(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n(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n(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n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
11、、市。n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n宪法确立的是三级制,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宪法确立的是三级制,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县级市),乡(民族乡、镇)。县级市),乡(民族乡、镇)。 我国的行政区划n(一)省级(一)省级n 1中央直辖市区域:中央直辖市区域:n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n 2普通省制区域:普通省制区域:n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江
12、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23个省个省n 3民族区域自治区域:民族区域自治区域:n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 n 4特别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域:n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地级行政区划单位(二)地级行政区划单位n共共334个(个(截至截至2017年年8月月)n1地级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省会市地级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省会市(区府市)、一般地级市,共(区府市)
13、、一般地级市,共293个个n设区的市是法律上的用语,基本等同于地级市(两者区别在于:设区的市是法律上的用语,基本等同于地级市(两者区别在于:1、直辖市设区但其非地级市。、直辖市设区但其非地级市。2、地级市有、地级市有5个未设区:甘肃省个未设区:甘肃省嘉峪关市、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海南省三沙市和儋州市。嘉峪关市、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海南省三沙市和儋州市。n2.地区地区8个个n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那曲地区、阿里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阿勒泰地区、喀什:阿克苏地区、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塔城地区地区、和田地区、塔城地区n黑龙江省:
14、大兴安岭地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n3.自治州自治州30个个 4.盟盟3个个 n(三)县级(三)县级n县是最稳定的行政管理层次。县是最稳定的行政管理层次。n民政部民政部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县级行政区划: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单位2851个(其中市辖区个(其中市辖区962个、县级市个、县级市363个、县个、县1355个、自治县个、自治县117个、旗个、旗49个、自治旗个、自治旗3个、特区个、特区1个、林区个、林区1个)个)n自治旗为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地位相当自治旗为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地位相当于旗,为县级行政区,均位于呼伦贝尔市,分别
15、为鄂伦春自于旗,为县级行政区,均位于呼伦贝尔市,分别为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n(四)乡级(基层行政区划)(四)乡级(基层行政区划)n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乡级行政区划单位39888个,其中区公所个,其中区公所2个、镇个、镇21116个、个、乡乡9394个、苏木个、苏木152个、民族乡个、民族乡982个、民族苏木个、民族苏木1个、街个、街道道8241个。个。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P318n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n在中国领域内,在国家统一在中国领域内,在国家统一领导领导下,以少数民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族聚居区为基础基础,建立
16、民族,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地方,设立自,设立自治治机关机关,行使自治,行使自治权权,实现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一种政治形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一种政治形式。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n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三级: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三级: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n自治区为自治区为省一级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自治地方n自治州为自治州为设区的市一级设区的市一级的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自治地方n自治县为自治县为县级县级自治地方。自治地方。n民族乡为何民族乡为何不是民族自治地方(同乡、镇一样属于基层行政单位)不是民族自治地方(同乡、镇一样属于
17、基层行政单位)n1、有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因地域太小、人口太少,不宜建立、有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因地域太小、人口太少,不宜建立自治地方和设立自治机关的(设立民族乡为了使这些地区的少数自治地方和设立自治机关的(设立民族乡为了使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也能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民族也能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n2、民族乡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并没有真正意义、民族乡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族自治权,所以,不是民族自治地方。上的民族自治权,所以,不是民族自治地方。n民族乡人大的权力(宪法第民族乡人大的权力(宪法第99条第三款)条第三款)民族自治地方基本情况一、我国选择民族
18、区域自治的依据及立法一、我国选择民族区域自治的依据及立法概况概况P318n(一)选择民族区域自治的依据(了解)(一)选择民族区域自治的依据(了解)n 1历史与现实依据历史与现实依据n 2理论基础依据理论基础依据 n民族自决、地方自治和大一统中央集权这三种复合性民族自决、地方自治和大一统中央集权这三种复合性理论基础理论基础n(二)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的概况(二)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的概况 n1 宪法宪法(序言、第(序言、第4条、第三章第六节条、第三章第六节民族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第112122条)条)n2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颁布)年颁布)n(1)名称)名称由宪法
19、规定的唯一的基本法;由宪法规定的唯一的基本法;(第(第115条)条)n(2)是)是除宪法外写有序言的第一个基本法;除宪法外写有序言的第一个基本法;n(3)是)是援引宪法条文最多的基本法。援引宪法条文最多的基本法。二、自治机关及自治权P321 n(一)自治机关(一)自治机关n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n1、性质:、性质:n既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既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一级地方政权机关;n又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又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机关少数民族自主
20、管理机关。n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是自治机关?不是自治机关?n(1)宪法中并未将审判权和检察权授予民族自治地方;)宪法中并未将审判权和检察权授予民族自治地方; n(2)法院和检察院是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司法权的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是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司法权的机关,为保证国家司法制度的统一性,所以不是自治机关。为保证国家司法制度的统一性,所以不是自治机关。2、组成特点、组成特点 P322n 第一,民族自治地方的第一,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代表名额和比例人大代表名额和比例贯彻民族平等、民贯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第族团结的原则。(第113(1)n除实行区
21、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n 第二,民族自治地方的第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主任或者副主任。(第。(第113(2)n 第三,第三,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第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第114条)条)n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的其他组成人员,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
22、部门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应当合理配备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二)自治权(二)自治权 P322n1、概念、概念n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根据本民根据本民族、本地区的情况和特点族、本地区的情况和特点,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的权力。内部事务的权力。n2、性质:、性质:国家国家根据统一和自治原则根据统一和自治原则赋予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权力。n不仅包括管理不仅包括管理本民族内部的事务本民族内部的事务的权力,也包括了管理的权力,也
23、包括了管理本地区内部事务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力的权力n民族区域自治不是一般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区域自治不是一般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而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正确结合。的正确结合。3、自治权的内容自治权的内容n 第一,第一,变通执行权变通执行权。(教材。(教材P318: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n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51条;条;婚姻法婚姻法第第50条。条。n如:如:n1、在执行全国性法定节假日的基础上,西藏自治机关将、在执行全国性法定节假日的基础上,西藏自治机关将“藏历藏历新年
24、新年”、“雪顿节雪顿节”等藏民族的传统节日列入自治区的节假日。等藏民族的传统节日列入自治区的节假日。n2、根据西藏特殊的自然地理因素,西藏自治区将职工的周工作、根据西藏特殊的自然地理因素,西藏自治区将职工的周工作时间规定为时间规定为35小时,比全国法定工作时间少小时,比全国法定工作时间少5小时。小时。n3、1981年,年,西藏自治区施行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的变通条例通条例将将婚姻法婚姻法规定的男女法定婚龄分别降低两岁,并规规定的男女法定婚龄分别降低两岁,并规定对执行变通条例之前已经形成的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婚姻关系,定对执行变通条例之前已经形成的一妻多夫和一
25、夫多妻婚姻关系,凡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准予维持。凡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准予维持。n第二,第二,自治立法权(第自治立法权(第116条)条)。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的的人大人大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n注意:自治县人大也有立法权,制定自治条例和注意:自治县人大也有立法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单行条例n 第三,第三,组织公安部队权(第组织公安部队权(第120条)条) 。根据国。根据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可以
26、组织本地方维持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本地方维持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n 第四,第四,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在执行职务的。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时候,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n其他:例如少数民族干部具有其他:例如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任用优先权,等,等 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 “一国两制一国两制”除了资本主义,还有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的主体、除了资本主义,还有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的主体、十亿人口的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十亿人口的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主体是很大的主体是很大的主体,社会主义是在十亿人口地区的社会主义,这是个前提,主体,
27、社会主义是在十亿人口地区的社会主义,这是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不行。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没有这个前提不行。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我们相信,在小范围内容许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我们相信,在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更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存在,更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 邓小平邓小平一、一、“一国两制一国两制”内涵内涵及相关关系及相关关系 P327n(一)概念(一)概念n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目的是为了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保
28、持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目的是为了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保持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稳定繁荣,即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稳定繁荣,即“在一个国家的前提下实行在一个国家的前提下实行两种制度两种制度”。n(二)(二)“一国一国”和和“两制两制”的关系的关系n1“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是一个整体,既要是一个整体,既要 “一国一国”,也要,也要“两制两制”,不能把它断然地、绝然地分开。不能把它断然地、绝然地分开。 n2“一国一国”是是“两制两制”前提和基础,这是实践香港、澳门基前提和基础,这是实践香港、澳门基本法的根本原则。本法的根本原则。 n3“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是讲是讲“两个不变两个不变”。 选择题n在在“一国两制一
29、国两制”中要讲两个不变的观点,即中要讲两个不变的观点,即()()n A A香港、澳门和台湾长期实行资本主义不变香港、澳门和台湾长期实行资本主义不变n B B香港、澳门和台湾财政独立,为单独关税地香港、澳门和台湾财政独立,为单独关税地区,自行发行货币不变区,自行发行货币不变n C C中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不变中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不变n D D保持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保持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不变平不变nACAC 二、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二、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n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 P328n1、概念:、概念:n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
30、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现实现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它是我的地方行政区域。它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一大特色,更是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一大特色,更是“一国两制一国两制”的产物的产物 。n2、法律依据:宪法第、法律依据:宪法第31、62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n3、政策依据:一国两制。、政策依据:一国两制。n4、法律地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享有、法律地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性
31、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高度自治权的地方性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5、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P328)n(1)反映主权性: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管辖。)反映主权性: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管辖。n其一,中央政府负责与香港有关的其一,中央政府负责与香港有关的外交外交事务;事务;n其二,中央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其二,中央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防务;n其三,中央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其三,中央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n其四,全国人大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其四,全国人大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进入紧急状态;n其五
32、,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其五,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解释权;n其六,全国人大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享有其六,全国人大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享有修改权修改权。n n( 2)反映自治性: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反映自治性: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P328)n其一,其一,立法立法上的高度自治权。上的高度自治权。n其二,其二,行政事务管理行政事务管理上的高度自治权。上的高度自治权。n其三,其三,独立的司法权与终审权独立的司法权与终审权。n其四,其四,财政独立权财政独立权。例如发行自己的货币。例如发行自己的货币其五,在其五,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对外事务授权范围内处理对外事
33、务。n其六,特别行政区享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中央政府授予的其六,特别行政区享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中央政府授予的其其他权力他权力。三、宪法与基本法关系三、宪法与基本法关系P329n“一国两制一国两制”的法律依据:宪法和基本法的法律依据:宪法和基本法n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照香港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符合宪按照香港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符合宪法的。法的。”n表明: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是表明: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是“母法母法”与与“子法子法”的关系的关系n但基本法也有特性,这就是根据但基本法也
34、有特性,这就是根据“一国两制一国两制”的方针制定的,我的方针制定的,我国的宪法国的宪法作为一个整体对特别行政区是有效作为一个整体对特别行政区是有效的,但宪法中的某些的,但宪法中的某些条文规定,主要是条文规定,主要是关于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的规定关于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的规定,不作为制定,不作为制定基本法的依据。基本法的依据。 n判断:判断:n既然宪法中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条文不作为基本法的依据,那么既然宪法中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条文不作为基本法的依据,那么是否可据此否定宪法是制定基本法的依据?是否可据此否定宪法是制定基本法的依据?n宪法中除了有关社会主义制度条文以外的其他条文对制定基本法宪法中除了有关
35、社会主义制度条文以外的其他条文对制定基本法是否有效、是否具有拘束力?是否有效、是否具有拘束力?n如:全国人大授权高度自治(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直辖于中如:全国人大授权高度自治(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直辖于中央政府(行政区划制度);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立法权央政府(行政区划制度);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立法权的限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限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至上原则)。(法律至上原则)。四、基本法规定的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四、基本法规定的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n(一)高度自治权(一)高度自治权(P333)n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36、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第2条: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香港特别行政区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n1、自治权的性质自治权的性质。n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即中央授予的,来源于中央中央授予的,来源于中央。n虽然拥有高度自治权,但仍是地方行政区域。虽然拥有高度自治权,但仍是地方行政区域。n2、自治权的法律依据、自治权的法律依据。n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
37、法n3、自治权的内容自治权的内容。(见与中央的权限划分)。(见与中央的权限划分)香港政府的权力来源于谁?香港政府的权力来源于谁?n当年基本法起草时,英国政府就打出当年基本法起草时,英国政府就打出“还政于民还政于民”的幌子,说香的幌子,说香港的权力来源于香港人民,英国从香港撤退时应将权力交给香港港的权力来源于香港人民,英国从香港撤退时应将权力交给香港人民。这种所谓人民。这种所谓“还政于民还政于民”的表述,不符合历史事实和现状,的表述,不符合历史事实和现状,也不符合中英两国的协议。也不符合中英两国的协议。n香港不属于殖民地独立的范畴,无所谓香港不属于殖民地独立的范畴,无所谓“还政于民还政于民”的问
38、题。的问题。n1997年后,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是中央授予的,而不是固有年后,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是中央授予的,而不是固有的。如果非要说有的。如果非要说有“还政于民还政于民”的问题,那么的问题,那么1997年年7月月1日中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就是最大的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就是最大的“还政于民还政于民”。香港回归祖。香港回归祖国以来,香港居民当家做主,依法享有在回归前从未有过的广泛国以来,香港居民当家做主,依法享有在回归前从未有过的广泛的民主权利,这是有目共睹的的民主权利,这是有目共睹的 。n基本法第基本法第1条: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
39、的不可分离的部分部分。”第第2条:见上(高度自治权);第条:见上(高度自治权);第12条:条:“香港特别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n吴邦国:吴邦国:中央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多少权,特别行政区就有多少中央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多少权,特别行政区就有多少权,没有明确的,中央还可以授予,不存在所谓的权,没有明确的,中央还可以授予,不存在所谓的“剩余权力剩余权力”问题。从这个角度讲,问题。从这个角度讲,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律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律。(二)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40、二)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n行政长官行政长官 P334n双重地位:双重地位:A、特别行政区的首长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代表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B、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对立法会负,对立法会负责。责。 n任职条件:必须由年满任职条件:必须由年满40周岁(港澳)、无外国居留权(港)、周岁(港澳)、无外国居留权(港)、通常居住连续满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港澳)、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年(港澳)、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港澳)担任(港澳)担任 。n行政长官的产生程序:行政长官的产生程序:“提名提名”和和“任
41、命任命”。n香港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第第45条: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条: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由中央政府任命。任期五年,但只可连任一次任期五年,但只可连任一次。n中央政府的任命不是形式性的,是实质性的,即中央政府如果认中央政府的任命不是形式性的,是实质性的,即中央政府如果认为行政长官人选不合适,那么完全有权不予以任命。为行政长官人选不合适,那么完全有权不予以任命。 判断题n1、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依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依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n2、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澳门中国澳门”的名义参的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