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与环境民事责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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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环境侵权与环境民事责任“遛狗不见狗,狗绳提在手,见绳不见手,狗叫我才走”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牵着你的手,却看不见你的脸”环境侵权环境民事责任构成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环境民事诉讼(一)环境民事责任(一)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法律责任:是指环境违环境法律责任:是指环境违法者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者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否定性的法律后的具有强制性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可分为环境民事责任、环境果,可分为环境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是指环境法环境民事责任: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因不履行环境保护义律关系主体因不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而侵害了

2、他人的环境权益所应务而侵害了他人的环境权益所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二)环境侵权(二)环境侵权 1 1、概念、概念 环境侵权是指污染或破坏环境,从而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环境侵权是指污染或破坏环境,从而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环境享受等民事权益的行为。益和环境享受等民事权益的行为。 2 2、特征、特征(与传统的民事侵权相比) 主体方面:主体方面: (1 1)当事人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当事人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 (2 2)环境侵权的受害主体:当代人、后代人。)环境侵权的受害主体:当代人、后代人。 (3 3)环境侵权的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环境侵权的法律关系主

3、体具有不确定性。客体方面:客体方面:(1 1)环境侵权行为的间接性:人)环境侵权行为的间接性:人环境环境人。人。思考:采光权、通风权、宁静权是属于环境侵权还是属于一般思考:采光权、通风权、宁静权是属于环境侵权还是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的民事侵权?(2 2)环境损害程度的严重性、损害范围的广阔性。)环境损害程度的严重性、损害范围的广阔性。内容方面:内容方面:(1 1)环境侵权行为具有双重价值性。)环境侵权行为具有双重价值性。负面价值:污染环境损害人身、财产。负面价值:污染环境损害人身、财产。正面价值:污染环境,往往伴随着合法的生产活动而产生,而正面价值:污染环境,往往伴随着合法的生产活动而产生,而

4、且可能在技术规范和行政管理规范上是合法的。且可能在技术规范和行政管理规范上是合法的。(2 2)环境侵权具有持续性、潜在性及不明确性。)环境侵权具有持续性、潜在性及不明确性。 东京是国际化的大都市,是日本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东京是国际化的大都市,是日本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都级以上的道路就达,都级以上的道路就达104104条,其中日本政府修建了条,其中日本政府修建了1313条,首都高条,首都高速道路公司修建了速道路公司修建了1919条,东京都自治政府修建了条,东京都自治政府修建了7272条。由于城市人条。由于城市人口、汽车数量的激增,汽车排放出来的废气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口、汽车数量

5、的激增,汽车排放出来的废气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许多居民因此染上了疾病,部分严重的患者陆续死亡。许多居民因此染上了疾病,部分严重的患者陆续死亡。 19961996年年5 5月月3131日,居住或工作在东京都内且患有支气管炎、哮日,居住或工作在东京都内且患有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等方面疾病的患者或因上述疾病而死亡的患者家属共计喘、肺气肿等方面疾病的患者或因上述疾病而死亡的患者家属共计102102人,共同推举西田顺作为原告诉讼团团长,以日本政府、东京人,共同推举西田顺作为原告诉讼团团长,以日本政府、东京都自治政府、日本首都高速道路公司以及丰田、日产、日产狄赛尔都自治政府、日本首都高速道路公司以及丰田

6、、日产、日产狄赛尔、三菱、五十铃、日野、马自达等、三菱、五十铃、日野、马自达等7 7家汽车制造公司为被告,向东家汽车制造公司为被告,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京地方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原告诉求:上述被告立即(原告诉求:上述被告立即(1 1)停止向东京都)停止向东京都2323区排放污染物质,(区排放污染物质,(2 2)并赔偿受害人各种损失(身体健康上的损害、家庭生活上的损害以及精神生并赔偿受害人各种损失(身体健康上的损害、家庭生活上的损害以及精神生活上的损害等)共计活上的损害等)共计223 850223 850万日元。万日元。 法院判决:法院判决: 20022002年年1010月月2929

7、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根据日本判决:(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根据日本判决:(1 1)日本政府、)日本政府、东京都政府和首都高速道路公司向原告支付总计东京都政府和首都高速道路公司向原告支付总计7 9207 920万日元的赔偿;同时万日元的赔偿;同时,(,(2 2)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丰田、日产、三菱、日野、五十铃、日产柴油工)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丰田、日产、三菱、日野、五十铃、日产柴油工业、马自达业、马自达7 7家汽车制造商的赔偿请求以及(家汽车制造商的赔偿请求以及(3 3)原告要求停止排放污染物的)原告要求停止排放污染物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 20072007年年6 6月月2222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向原

8、被告双方提出正式调解方案,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向原被告双方提出正式调解方案,建议被告方七大汽车制造商赔偿原告共计建议被告方七大汽车制造商赔偿原告共计1212亿日元(约合亿日元(约合970970万美元),以万美元),以达成和解。达成和解。 本案例体现了环境侵权哪些特征?本案例体现了环境侵权哪些特征?第一,环境侵权一般为间接侵权。第一,环境侵权一般为间接侵权。第二,环境侵权行为具有双重价值性。第二,环境侵权行为具有双重价值性。第三,环境侵权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易确定性。第三,环境侵权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易确定性。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环境民事法律责任行为人承担是指环境民事法

9、律责任行为人承担环境侵权行为责任的条件,它是判断侵权行为人是否应负环境民事环境侵权行为责任的条件,它是判断侵权行为人是否应负环境民事侵权责任的根据。侵权责任的根据。 一般侵权责任:主观过错一般侵权责任:主观过错+ +行为违法性行为违法性+ +损害结果损害结果+ +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环境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一)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即责任的归属归责原则:即责任的归属, , 是指当侵权行为人的行为致使他人损是指当侵权行为人的行为致使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以何种理由、标准和根据使其负责。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以何种理由、标准和根据使其负责。侵权责任

10、法侵权责任法: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即加害人对其有过错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即过错责任:即加害人对其有过错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无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是指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过错推定责任:是指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其基本适用方法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任,其基本适用方法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无过错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无过错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

11、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害承担责任。 依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无须就依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无须就加害人的过错举证,也不必推定加害人的过错举证,也不必推定加害人过错,加害人也不得以其加害人过错,加害人也不得以其没有过错为由抗辩。没有过错为由抗辩。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环境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环境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1989 1989年的年的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造成环境污染危第四十一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

12、个人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损失。 2014 2014年的年的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因污染环境和破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20092009) 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任。 【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注:居民之间的生活污染适用过错责任,由物权法规定的相邻关系注:居民之间的生活污染适用过错责任,由物权法规定的相邻关系解决;解

13、决;企业生产污染等污染环境的使用无过错责任,主要由侵权责任法、企业生产污染等污染环境的使用无过错责任,主要由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关系调整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关系调整。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环境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环境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2008 2008年的年的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 因水污染受到损害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2004 2004年的年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

14、条 从事畜禽规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过错责任原则为各国环境法所无过错责任原则为各国环境法所普遍采用的原因:普遍采用的原因:(1 1)现代工业生产的高度危险性)现代工业生产的高度危险性,即使企业无过错也可能造成环境污,即使企业无过错也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巨大的财产、人身损害;染和巨大的财产、人身损害;(2 2)现代工业生

15、产即环境污染涉)现代工业生产即环境污染涉及复杂的科学问题,受害人难以了解及复杂的科学问题,受害人难以了解污染的原因,难以取得充分的证据正污染的原因,难以取得充分的证据正式排污者的故意或过失;式排污者的故意或过失;(3 3)民法公平原则的客观要求,)民法公平原则的客观要求,环境侵权中加害人和受害人地位的不环境侵权中加害人和受害人地位的不平等。平等。我国法律对环境侵权归我国法律对环境侵权归责原则的适用:责原则的适用:(1 1)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各种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各种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如大气污染防治、水污,如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噪声污染

16、防治等;噪声污染防治等;(2 2)过错责任原则:主)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对生态环境资源要适用于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人文环境保护。的保护、人文环境保护。内蒙内蒙古拉僧庙发电厂二条黑色的巨龙内蒙内蒙古拉僧庙发电厂二条黑色的巨龙覆盖着村庄(覆盖着村庄(2005.7.262005.7.26) (二)行为的违法性问题(二)行为的违法性问题 “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应作广义的理解,既包括法律规范,也包括应作广义的理解,既包括法律规范,也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对于行为的违法性这一构成要件,我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对于行为的违法性这一构成要件,我国相关的立法已不作要求。国相关的立法已不作

17、要求。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 20142014)第)第6464条规定: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6565条规定: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 A市甲养殖场承包了水库的市甲养殖场承包了水库的600600亩水面养殖淡水鱼。乙造纸厂位亩水面养殖淡水鱼。乙造纸厂位于距水库于距水库20002000米处,自投产后每年都

18、有一定数量的污水沿河道排入米处,自投产后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污水沿河道排入水库。甲养殖场共向水库投放鱼苗水库。甲养殖场共向水库投放鱼苗1010万尾,投资万尾,投资8 8万。万。20082008年年1010月月,甲养殖场工作人员发现水面上漂浮了很多死鱼,经打捞共有,甲养殖场工作人员发现水面上漂浮了很多死鱼,经打捞共有1OOO1OOO余条。养殖场当即通知乙造纸厂,并要求赔偿损失。乙造纸厂认为余条。养殖场当即通知乙造纸厂,并要求赔偿损失。乙造纸厂认为其排放水量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且已交排污费,拒不承担赔偿其排放水量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且已交排污费,拒不承担赔偿责任。责任。 环保局调查后认定鱼死的原

19、因是造纸厂排污所致,但造纸厂排环保局调查后认定鱼死的原因是造纸厂排污所致,但造纸厂排污确实合乎国家规定的标准。养殖场多次找环保局要求解决,但始污确实合乎国家规定的标准。养殖场多次找环保局要求解决,但始终没有结果,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造纸厂向养殖场赔偿终没有结果,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造纸厂向养殖场赔偿损失。损失。【案例评析案例评析】 此案因果关系非常清晰,造纸此案因果关系非常清晰,造纸厂的排污行为导致了养殖场的损失厂的排污行为导致了养殖场的损失。工厂是否超标排污是环境保护部。工厂是否超标排污是环境保护部门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但不门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但不是排污单位是否承担

20、民事赔偿责任是排污单位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据;无论工厂是否超标排污,的依据;无论工厂是否超标排污,只要造成了损失,且在工厂排污与只要造成了损失,且在工厂排污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工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工厂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厂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三)损害后果(三)损害后果 损害结果是指侵害行为致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利益上的损失。损害结果是指侵害行为致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利益上的损失。 民事侵权责任的发生以实际损害结果为前提,民事侵权责任的发生以实际损害结果为前提,“无损害,无赔无损害,无赔偿偿”,环境民事责任也不例外。,环境民事责任也不例外。 分类标准:侵害对象的不同分类标准:侵害

21、对象的不同 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环境损害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环境损害 1.1.财产损害财产损害 财产损害是指因为环境污染造成他人财物的减少或毁损。财产损害是指因为环境污染造成他人财物的减少或毁损。 直接财产损害:环境污染直接导致财产的毁损或灭失。直接财产损害:环境污染直接导致财产的毁损或灭失。 间接财产损害:指财产损毁所致受害人期待利益的损失。间接财产损害:指财产损毁所致受害人期待利益的损失。 2. 2.人身损害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是指环境污染侵犯人身权而给自然人人身带来的损害。人身损害是指环境污染侵犯人身权而给自然人人身带来的损害。 (1 1)对生命权的侵害)对生命权的侵害 (2 2)对健康权

22、的侵害:长期性、潜伏性、甚至隔代性)对健康权的侵害:长期性、潜伏性、甚至隔代性 3 3环境享受损害环境享受损害 是指自然人享受良好环境质量权是指自然人享受良好环境质量权益的损害。益的损害。 通常表现在两个方面:通常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妨碍他人享受适宜环境的权一是妨碍他人享受适宜环境的权利或正常生活;利或正常生活; 二是对环境要素造成非财产性损二是对环境要素造成非财产性损害,降低环境要素的功能或价值。害,降低环境要素的功能或价值。 19841984年年1212月月3 3日凌晨,印度的博帕尔的美国联合炭化公司农药厂日凌晨,印度的博帕尔的美国联合炭化公司农药厂发生毒气泄漏事故。有近发生毒气泄漏事故

23、。有近40t40t剧毒的甲基异氢酸酯剧毒的甲基异氢酸酯(MIC)(MIC)及其反应物在及其反应物在2 2小时内冲向天空,顺着风力在天空中飘荡,毒气在当时小时内冲向天空,顺着风力在天空中飘荡,毒气在当时17C17C的大气的大气中,迅速凝聚成毒雾,贴近地面层飘移,许多人在睡梦中就离开了人中,迅速凝聚成毒雾,贴近地面层飘移,许多人在睡梦中就离开了人世。世。 博帕尔市顿时变成了一座恐怖之城,一座座房屋完好无损,满街博帕尔市顿时变成了一座恐怖之城,一座座房屋完好无损,满街遍野到处是人、畜和飞鸟的尸体,惨不忍睹。在短短几天内死亡遍野到处是人、畜和飞鸟的尸体,惨不忍睹。在短短几天内死亡25002500余人,

24、有余人,有2020多万人受伤需要治疗。一星期后,每天仍有多万人受伤需要治疗。一星期后,每天仍有5 5人死人死 于这场于这场灾难。半年后的灾难。半年后的19851985年年5 5月还有月还有1010人因事故受伤而死亡,据统计,事人因事故受伤而死亡,据统计,事故共死亡故共死亡35003500多人。受害者需要治疗,孕妇流产、胎儿畸形、肺功能多人。受害者需要治疗,孕妇流产、胎儿畸形、肺功能受损者不计其数。这次事故经济损失高达近百亿美元,震惊整个世界受损者不计其数。这次事故经济损失高达近百亿美元,震惊整个世界。 本次事故造成了哪些伤害?本次事故造成了哪些伤害?(四)因果关系(四)因果关系是指环境损害行为

25、与环境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受害人是指环境损害行为与环境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受害人的损害是因行为人排放污染物或破坏环境原因所造成的。的损害是因行为人排放污染物或破坏环境原因所造成的。因果关系的证明往往比较困难,主要原因在于:因果关系的证明往往比较困难,主要原因在于:(1 1)环境法侵权的间接性,环境损害结果出现的滞后性;)环境法侵权的间接性,环境损害结果出现的滞后性;(2 2)造成损害结果原因的复杂性;)造成损害结果原因的复杂性;(3 3)现有科技的局限性。)现有科技的局限性。 因果关系推定的学说因果关系推定的学说1. 1. 盖然性学说盖然性学说盖然性是指对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

26、的关系而言,如果不存在盖然性是指对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关系而言,如果不存在该行为,就不会发生此结果的一种可能性。该行为,就不会发生此结果的一种可能性。该说认为受害人只需证明侵害行为引起的损害可能性(盖然性)该说认为受害人只需证明侵害行为引起的损害可能性(盖然性)达到一定程度,即可推定因果关系存在,达到一定程度,即可推定因果关系存在,被害人只需作盖然性的举证,证明下列两个事实即可:被害人只需作盖然性的举证,证明下列两个事实即可:(1 1)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质到达被害人地区并产生影响;)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质到达被害人地区并产生影响;(2 2)该地区发生许多同类受害现象。)该地区发生许多同类受害现象

27、。 2. 2. 疫学因果说疫学因果说疫学因果说又称流行病学说,是指就疫学上可能考虑的若干因素,疫学因果说又称流行病学说,是指就疫学上可能考虑的若干因素,利用统计的方法,调查各因素与疾病之间的关系,选择相关性较大的利用统计的方法,调查各因素与疾病之间的关系,选择相关性较大的因素,对其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判断与结果之间有无联系。因素,对其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判断与结果之间有无联系。在判断中主要考虑三个因素:在判断中主要考虑三个因素:(1 1)该因素在病前存在并发生过作用;)该因素在病前存在并发生过作用;(2 2)该因素的作用与发病率成正比,污染因子作用程度越高,发)该因素的作用与发病率成正比,污染因子

28、作用程度越高,发病率越高;病率越高;(3 3)该因素引起该疾病的结论可以由生物学给出合理解释。)该因素引起该疾病的结论可以由生物学给出合理解释。 3.3.间接反正说间接反正说该说源自德国民事证据法,该说源自德国民事证据法,原指当主要事实是否存在尚不明原指当主要事实是否存在尚不明确时,不负举证责任的一方负反确时,不负举证责任的一方负反证该未明确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明证该未明确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明责任。责任。在环境侵权中是指如果被害在环境侵权中是指如果被害人能证明因果链中的部分事实,人能证明因果链中的部分事实,就推定其余事实存在,而由致害就推定其余事实存在,而由致害人负反证其不存在的责任。人负反证其不存

29、在的责任。 江苏省海门市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水进入江苏省海门市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水进入长江(长江(2009.6.52009.6.5) 我国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我国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形下,将通常应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形下,将通常应由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所负担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对方,由对方对由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所负担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对方,由对方对否定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若该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否定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若该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推定事实主张成立的

30、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20092009)第)第6666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甲公司是以甲鱼养殖为龙头的企业,年产值为原告甲公司是以甲鱼养殖为龙头的企业,年产值为10001000万元,万元,19961996年,该公司年前投放的百万多鱼苗大量病死,血本无归,于年,该公司年前投放的百万多鱼苗大量病死,血本无归,于19971997年起诉被告(一厂家)环境污染

31、(硫酸铜致损),索赔年起诉被告(一厂家)环境污染(硫酸铜致损),索赔21582158万万元。元。 被告的代理词内容为:被告的代理词内容为:(1)(1)甲鱼养殖对含铜量没有特别要求,甲鱼养殖对含铜量没有特别要求,有权威刊物和专家证词。有权威刊物和专家证词。(2)1995(2)1995年产值达年产值达10001000万元时厂家排污就万元时厂家排污就在池塘,而后来,厂家排至闽江,甲厂引另一条河水时,却出现了在池塘,而后来,厂家排至闽江,甲厂引另一条河水时,却出现了甲鱼死亡。说明排污程度下降并没有使损害减少。甲鱼死亡。说明排污程度下降并没有使损害减少。(3)(3)被告相隔被告相隔1010米的另一甲鱼养

32、殖场成活率为米的另一甲鱼养殖场成活率为80%80%,且排出废水中有大量的鱼虾生,且排出废水中有大量的鱼虾生存,证明排污程度显著与患病并显著与患病并无联系。存,证明排污程度显著与患病并显著与患病并无联系。 经法院审判:被告胜诉。经法院审判:被告胜诉。焦点:被告排污行为与原告的经济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焦点:被告排污行为与原告的经济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思考:本案采用了哪种因果关系学说?其主要论点说明了哪些思考:本案采用了哪种因果关系学说?其主要论点说明了哪些问题?问题?疫学原理疫学原理主要论点说明了:主要论点说明了:(1 1)原告的主张与生物学学说发生矛盾;)原告的主张与生物学学说发生矛盾

33、;(2 2)被告排污行为因素作用的降低与发病率的下降之间没有关)被告排污行为因素作用的降低与发病率的下降之间没有关系;系;(3 3)被告排污行为因素作用的上升与发病率的上升之间没有关)被告排污行为因素作用的上升与发病率的上升之间没有关系。系。 (五)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五)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又称抗辩事由,是指环境法所规定的在因环境侵权致人损害时加又称抗辩事由,是指环境法所规定的在因环境侵权致人损害时加害人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害人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20092009)第)第6666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

34、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侵权免责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侵权免责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1 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等于不可抗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等于不可抗力; (2 2)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 (3 3)加害人必须采取了合理措施)加害人必须采取了合理措施 2. 2.受害人过错受害人过错 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第第8585条:水污染损害由受

35、害人故意造成的,排条:水污染损害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排污方不承担责任。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污方不承担责任。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排污方的赔偿责任。排污方的赔偿责任。 3 3第三人过错第三人过错 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第第9 9条规定: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条规定: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由第三者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失,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由第三者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任。 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第第8585条第条第4 4款规定:水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款规定:水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排污方承担赔

36、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成的,排污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第六十八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4 4战争行为和其他免责事由战争行为和其他免责事由总结:我国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总结:我国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环境侵权行为环境侵权行为+ +损害结果损害结果+ +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我国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34134条

37、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复名誉;赔礼道歉。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环境民事法律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原状。1 1、赔偿损失、赔偿损失赔偿范围: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环境损害赔偿赔偿范围: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环境损害赔偿(1 1)财产损害赔偿:全部损害赔偿原则)

38、财产损害赔偿:全部损害赔偿原则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注:间接损失不予赔偿注: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2 2)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抚养费、抚恤金、丧葬费等;财产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抚养费、抚恤金、丧葬费等;精神损害:精神损害:20012001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的侵害以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身自由权等权利的侵害以及违反社会公共

39、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的情形也纳入到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私或其他人格利益的情形也纳入到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赔偿方式:致人残疾的赔偿方式:致人残疾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 致人死亡致人死亡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其他损害其他损害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3 3)环境损害赔偿:目前我国尚无法律规定。)环境损害赔偿:目前我国尚无法律规定。2 2、排除危害、排除危害环境法上的排除危害是指,国家强令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环境法上的排除危害是指,国家强令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危害者,排除可能发生的危害或停止已经发生的危害,并消除其影响危害者,排除可能发生的危害或停止已经发生的危害

40、,并消除其影响的民事责任。的民事责任。与民法通则上的与民法通则上的“排除妨碍排除妨碍”、“停止侵害停止侵害”、“ “ 消除危险消除危险”表述上有所不同,但内容上是一致的。表述上有所不同,但内容上是一致的。 3 3、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第8585条:造成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的,条:造成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注:恢复原状要求实际上有恢复的必要,且能够恢复。注:恢复原状要求实际上有恢复的必要,且能够恢复。 环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新发展:环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新发展

41、:1.1.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制度2.2.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思考:思考:(1 1)该制度的内涵;)该制度的内涵;(2 2)该制度在世界各国的运行情况)该制度在世界各国的运行情况 我国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34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复名誉;赔礼道歉。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排除危害、

42、赔偿损失、恢复环境民事法律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原状。四、环境民事诉讼(一)概念(一)概念 是指环境法主体在其环境民事权利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损害时,为是指环境法主体在其环境民事权利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损害时,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据民事诉讼的条件或者程序,向人民法院对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据民事诉讼的条件或者程序,向人民法院对侵权行为人提起的诉讼。权行为人提起的诉讼。 (二)特征(二)特征 (1 1)起诉资格放宽;)起诉资格放宽; (2 2)因果关系推定;)因果关系推定; (3 3)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 (4 4)诉讼时效延长。)诉讼时效延长。 (1 1)起诉资

43、格放宽)起诉资格放宽 传统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传统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他组织。 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 : 任何人都可以对与自己并无直接利害任何人都可以对与自己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关系的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美国如美国清洁大气法清洁大气法和和清洁水法清洁水法中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环境污中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环境污染、破坏者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费、律师费的负担上作出了有利于起诉人染、破坏者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费、律师费的负担上作出了有利于起诉

44、人的规定。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5555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20142014)第)第5858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一) )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

45、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 (二二) )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2 2)因果关系推定)因果关系推定盖然性说、疫学因果关系说、间接反证说盖然性说、疫学因果关系说、间接反证说(3 3)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传统民事诉讼:传统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

46、。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提出的事实主张不由其提出证据加以证明而由被告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提出的事实主张不由其提出证据加以证明而由被告承担该证明事实不存在的义务,否则即推定该事实存在。承担该证明事实不存在的义务,否则即推定该事实存在。思考:举证责任倒置是否意味着原告将一切举证责任都转移给被承担?思考:举证责任倒置是否意味着原告将一切举证责任都转移给被承担?我国环境侵权举证责任的分担:我国环境侵权举证责任的分担:原告的举证责任:环境损害行为;遭受了污染损害;因果关系。原告的举证责任:环境损害行为;遭受了污染损害;因果关系。被告的举证责任:其所实施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被告的举证责任:其

47、所实施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存在着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存在着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22002)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

48、偿诉讼,由排污方就法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排污方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第六十六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责任。 (4 4)诉讼时效延长)诉讼时效延长 传统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传统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与本案有直接

49、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他组织。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效:2 2年年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20142014)第)第6666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37137条规定,民事诉讼最长时效为条规定,民事诉讼最长时效为2020年,有特殊情况年,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地处渤海之滨滦河三角洲的河北省乐亭县,是全国滩涂贝类精地处渤海之滨滦河三角洲的河北省

50、乐亭县,是全国滩涂贝类精养区之一。养区之一。19971997年以来,渔民孙有礼等年以来,渔民孙有礼等1818人合伙开办贝类、鱼类养人合伙开办贝类、鱼类养殖场。殖场。20002000年年1010月上旬,来自迁安市第一造纸厂、迁安书画纸厂、月上旬,来自迁安市第一造纸厂、迁安书画纸厂、迁安市第四造纸厂等迁安市第四造纸厂等1111个企业的工业污水,大量排放到滦河口、大个企业的工业污水,大量排放到滦河口、大清河口海域,涌入原告孙有礼等清河口海域,涌入原告孙有礼等1818人的养殖场,致使即将成熟上市人的养殖场,致使即将成熟上市的文蛤、青蛤、毛蚶、蛏予以及梭鱼、鲈鱼等滩涂贝类成批死亡,的文蛤、青蛤、毛蚶、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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