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教学ppt课件.ppt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文档编号:2298218 上传时间:2022-03-31 格式:PPT 页数:26 大小:1.73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婚姻法教学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婚姻法教学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婚姻法教学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婚姻法教学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婚姻法教学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一、婚姻法的含义与特点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就其调整对象的范围来看,婚姻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就其调整对象的范围来看,婚姻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 就其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来看,婚姻法既调整婚姻就其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来看,婚姻法既调整婚姻和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又调整由此而产生的财产关和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又调整由此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其中人身关系是主要的,财产关系以人身关系为系,其中人身关系是主要的,财产关系以人身关系为基础。基础。 二、结婚制度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

2、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结婚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结婚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遵守法定程序;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遵守法定程序;结婚是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结婚是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结婚条件结婚条件结婚的法定条件结婚的法定条件 必备条件必备条件 禁止条件禁止条件 结婚的必备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符合一夫一妻制结结 婚婚 的的 禁禁 止止 条条 件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人患有

3、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人禁止结婚的疾病具体包括以下几类:禁止结婚的疾病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 1、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痴呆症。、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痴呆症。2 2、是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是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3 3、是正处于发病期的有关精神病。、是正处于发病期的有关精神病。 结婚的法定程序 结婚登记是建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结婚登记是建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结婚登记的程序结婚登记的程序申请申请审查审查登记登记无效婚姻与可撤消婚姻指男女两性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而成立的婚姻,因违反婚姻成立的实质或形式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无效的情形婚姻无效的情形重婚的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有禁止

4、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 (一一) ) 婚姻无效宣告的请求权人婚姻无效宣告的请求权人(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和程序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是婚姻登记管

5、理机关和人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法院。 1、当事人依诉讼程序请求宣告婚姻无效2、当事人依行政程序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 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胁迫结婚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程序(一)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一)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我国婚姻法将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赋予受胁迫的受胁迫的一方一方,而非其他人,这也是贯彻意思自治原则的表现。 ( (二二) )可撤销婚姻的宣告机关可撤销婚姻的宣告机关法律赋予撤销婚姻的

6、宣告权人只能是婚姻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可撤销婚姻的时效可撤销婚姻的时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是无效婚姻还是构成重婚罪? ?2002年12月,家住成都市武侯区的被告人杨某提出与张某离婚,张某则提起刑事自诉,状告杨某犯重婚罪。自诉人张某诉称,其于1996年4月26日与被告人杨某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子杨某某。2001年5月自诉人发现被告人与雷某某同居生活,自诉人多次找被告人和雷某某,说明自己是被告人的合法妻子。但被告人杨

7、某与雷某某却于2002年7月24日公然在金堂县登记结婚。是无效婚姻还是构成重婚罪? ?自诉人张某的诉讼代理人提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符合重婚罪的四个要件,已构成重婚罪,要求依照刑法、婚姻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杨某辩称,其与张某的结婚属无效婚姻,因当时被告人尚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出生年月日材料不真实,因而其行为不构成重婚罪。经本院审理查明:被告杨某与张某及雷某某的两张结婚证都是用虚假结婚证明材料领取。1996年4月26日,年仅18周岁的杨某采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方法与比他大3岁的张某领取了结婚证,二人结婚后一直居住在一起,二人结婚之事亲戚朋友都知道,

8、并于同年生育一子杨某某。2001年5月,被告人杨某与本市金堂县雷某某相识,以夫妻名义先后长期在本市桐梓林小区、棕南小区租房非法同居。2002年7月24日,被告杨某又用虚假证明材料与雷某某在本市金堂县登记结婚。案例分析2008年12月中旬,彭某(男)从广东务工回家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某(女),双方彼此印象甚好。在张某父母的催促下,两家商定2009年1月15日办结婚酒并开始张罗有关婚嫁事宜,彭某提出要办理结婚登记。2009年1月8日彭某和张某携带有关身份证、户口本到民政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因张某未到法定婚龄,张某出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姓名均是其姐张某英的。由于民政机关的婚姻登记部门没有严格审查,结果彭

9、某和张某领取了结婚证,婚礼如期举行。结婚第二天,张某突然乱骂、乱打东西。2009年8月,张某的姐姐张某英与黄某结婚。三、离婚制度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它涉及离婚的原则、程序和离婚后子行为。它涉及离婚的原则、程序和离婚后子女抚养及财产处理等问题。女抚养及财产处理等问题。处理离婚时必须采取严肃的态度并遵循以下处理离婚时必须采取严肃的态度并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两个原则: 一是一是保障离婚自由保障离婚自由。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或。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或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应依法准予离婚。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应依法准予离婚。 二是二是反对轻率离婚反对轻率离婚。

10、 离婚程序: 一种是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离一种是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教育和夫妻财产分割等问婚,并对子女抚养教育和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行题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行为。为。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是指一方要求离婚,另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是指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虽系自愿离婚,但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虽系自愿离婚,但在对子女抚养或夫妻财产分割未能达成协议在对子女抚养或夫妻财产分割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情况下,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诉讼的行为。 婚姻法规定: 现役军人现役军

11、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须得的配偶要求离婚时,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 1年内或者终年内或者终止妊娠止妊娠6 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

12、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婚姻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李某的父母在李某结婚前出首付为其购买李某的父母在李某结婚前出首付为其购买房屋一套,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产权登房屋一套,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后李某与王某结婚,婚后记在李某名下,后李某与王某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还贷。之后由于感情不和,双方两人共同还贷。之后由于感情不和,双方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李某和王某结婚后,李某的父母出全资为李某和王某结婚后,李某的父母出全资为其购买房屋一套,产权登记在李某的名下,其购买房屋一套,产权登记在李某的名下,后李某和王某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后李某和王某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屋如何分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婚姻法教学ppt课件.ppt)为本站会员(三亚风情)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