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第七章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第七章第七章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国际船舶代理业务p第一节第一节 代理理论概要代理理论概要p第二节第二节 船舶代理及其种类船舶代理及其种类p第三节第三节 备用金管理备用金管理p第四节第四节 船舶进出港与现场管理船舶进出港与现场管理p第五节第五节 船舶货运业务船舶货运业务p第六节第六节 集装箱箱务管理集装箱箱务管理p第七节第七节 租船与买卖船代理业务租船与买卖船代理业务第一节第一节 代理理论概要代理理论概要p一、代理的概念一、代理的概念代理代理: :是一种根据他人的独立行为而使本人直接取得法律效果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制度:代理制度:一方面使民事主体活动的
2、范围得以扩大,权利效力得以延伸,可以大大降低本人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能使民事主体不仅可以利用自己的能力和知识参加民事活动,而且通过利用他人能力和知识使活动能力得到极大的扩展.代理行为代理行为: :是指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被代理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者订立合同或进行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而其法律后果则由被代理人承担和享有的行为。p代理关系: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这两个主体构成,同时还涉及第三人第三人. .p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通过委托代理合同形成代理权的内部关系内部关系.p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因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而形成外部关系外部关系. .p海上运输中的代
3、理有船舶代理和货运代理两种p代理具有的特点:1.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委托代理关系2.代理人通常运用委托人的资金进行业务活动3.代理人一般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4代理人赚取佣金或代理费作为报酬.一、代理的概念一、代理的概念二、代理行为的有效与无效二、代理行为的有效与无效p二、代理行为的有效与无效二、代理行为的有效与无效p代理行为代理行为主要包括:1)代理法律行为2)代为从事一定的业务经营活动3)代为履行某些法定义务p1.1.代理行为有效的条件代理行为有效的条件凡是能直接引起被代理人与第三者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发生,变更或终止的代理行为,都属于有效的代理代理行为行为.使代理行为
4、有效的必备条件是:1)代理人必须取得代理权2)代理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3)代理人必须以委托名义并为其利益进行代理活动.p2.2.代理行为的无效代理行为的无效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依法不予承认,称为无效代理行为。代理行为的无效主要包括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 .p(1)(1)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为取得合法代理权的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行为。未授权的代理行为,超越授权范围的代理,授权无效的代理和代理终止后的代理,均属无权代理.对善意的第三者,即对于并不知道该代理人为无权代理的第三者,因该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应由进行无权代理行为的“代理人”负债赔偿。但是,对
5、于明知该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第三者,因该无权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法律不予保护,不过,当这种无权代理事后被代理人追认,即成为有权代理而产生法律效力.p(2)(2)滥用代理权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为不仅超越了授权范围,而且以行使代理权为名,实质上意图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二、代理行为的有效与无效二、代理行为的有效与无效三、代理关系的确立三、代理关系的确立, ,变更或变更或终止终止p三、代理关系的确立三、代理关系的确立, ,变更或终止变更或终止p1.1.代理关系的确立代理关系的确立p是指作为代理法律关系主体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确立或产生.p(1)(1)代理人的授
6、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关系代理人的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关系p这种代理通常称为意定代理,一般通过被代理人 发出的授权委托书 或由被代理人根据”业务章程”规定的某项业务提出代理要求.p但都应明确被代理人对代理人授权的范围,代理的期限,代理事项,以及代理报酬及其支付方法等内容.p代理关系确立后,被代理人有权撤销其委托,代理人也有权辞去其委托.但都需要事先通知对方,以免对方或第三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三、代理关系的确立三、代理关系的确立, ,变更或变更或终止终止p(2)(2)以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而产生的代理以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而产生的代理这是指并不以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为条件而由法律的有关规定确立的代理关系
7、p(3)3)依国家主管机构的命令或法院的指定而产生依国家主管机构的命令或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的代理这种代理通常称为指定代理,在这种代理关系中依法被指定为代理人的人,如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这种指定.p2.2.代理关系的变更代理关系的变更具体表现为代理关系的转移,主要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授权,或征得征得被代理人同意,将原应由代理人完成的代理事项,全部或部分再委托给其他人,一般只适用于意定代理即委托代理意定代理即委托代理。p3.3.代理关系的终止代理关系的终止p是指作为代理法律体系主体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终止权利和义务的终止,主要包括主要包括: :1)因代理期限届满期限届满或
8、代理事项完成事项完成而终止2)因被代理人撤回撤回代理授权或代理人辞去受任辞去受任而终止3)因代理关系主体的变化主体的变化而终止4)因设定法定代理的前提条件消失前提条件消失而终止5)因指定代理的机构撤销代理的机构撤销原指定而终止.三、代理关系的确立三、代理关系的确立, ,变更或变更或终止终止四、代理人的责任原则四、代理人的责任原则p四、代理人的责任原则四、代理人的责任原则p1.1.代理人应正确行使代理人应正确行使代理权代理权(1)代理人应勤勉工作,为本人利益而算计;(2)代理人有义务保守被代理人的商业机密;(3)代理人应及时汇报代理活动的情况;(4)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5)代理人应信守承诺,
9、自己处理受托事务。p2.2.代理人的责任代理人的责任p(1)(1)单独责任单独责任又称又称独立的责任独立的责任, ,是指由代理人向委托方或其他关系是指由代理人向委托方或其他关系人承担人承担直接的和惟一直接的和惟一的责任的责任. .这种情况最典型的是代这种情况最典型的是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出现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出现重大疏忽或过失重大疏忽或过失, ,造成被代理造成被代理人或第三方损失时人或第三方损失时应承担的责任应承担的责任. .p(2)(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由代理人与是指由代理人与委托人一起共同承担委托人一起共同承担对他人造成损害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责任的责任, ,或代理人与或代理人与他人一起共同他
10、人一起共同承担对委托人造成承担对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责任损失的责任. .四、代理人的责任原则四、代理人的责任原则p(3)(3)可转移的间接责任可转移的间接责任指指代理人并非真正的责任方代理人并非真正的责任方, ,因此责任最终可以因此责任最终可以部部分或完全分或完全由由真正的责任方真正的责任方负担的情况负担的情况. .比较常见的:比较常见的:p一种是代理人选择第三方不当,未克尽职责造成了被代理人的损害;p另一种是代理人选择第三方并无不当,而且能证实所造成的损害确因第三方行为或疏忽造成,代理也采取了适当的措施保护被代理人利益并及时告知了被代理人.四、代理人的责任原则四、代理人的责任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船
11、舶代理及其种类船舶代理及其种类p一、船舶代理概述一、船舶代理概述p二、船舶代理的种类二、船舶代理的种类p按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按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班轮运输下的船舶代理人租船运输下的船舶代理人p按代理关系的持续时间或代理服务形式:按代理关系的持续时间或代理服务形式:长期代理航次代理第二委托方代理p1.1.班轮运输下的船舶代理人班轮运输下的船舶代理人指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委托,为其船舶及所载货物或集装箱提供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安排港口作业,接受订舱,代签提单,代收运费服务等行业经营 行为的法人。二、船舶代理的种类二、船舶代理的种类p1.1.班轮运输下的船舶代理人班轮运输下的船舶代理人p(1
12、)(1)班轮运输船舶总代理人班轮运输船舶总代理人p班轮公司在从事班轮运输的船舶停靠的港口委托总代理人.p总代理的工作包括为班轮公司制作船期广告,回复货主的询价,办理订舱,收取运费,为船舶制作运输单据,代签提单,管理船舶和集装箱事务,代表班轮公司就有关费率及营运业务等事宜与政府主管部门和班轮公司公会进行交涉.p(2)(2)订舱代理人订舱代理人p班轮公司除了在主要航线船舶挂靠的港口设立分支机构或委托总代理人外,还会在各港委托订舱代理人.p主要目的是代其受理货运业务,以方便货主,争取更多货源,使自己所经营的班轮运输船舶能在载重和舱容上得到充分利用,力争满舱满载.二、船舶代理的种类二、船舶代理的种类p
13、2.2.租船运输下的船舶代理人租船运输下的船舶代理人p(1)(1)船东或船舶经营人统称为船舶代理人船东或船舶经营人统称为船舶代理人p受托班轮船舶在港业务,包括口岸手续,安排拖轮,引水,港口作业等.p(2)(2)租船人提名代理人租船人提名代理人p如果航次租船合同规定,租船人有权提名代理人,则船东(或船舶经营人)必须委托由租船人所指定的代理人作为自己所属船舶在港口的代理人,并支付代理费及港口的各种费用.p(3)(3)保护代理人保护代理人p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当合同约定由另一方指派代理人时,作为委托人的一方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另请一个代理人来监督对方所指派的代理人.二、船舶代理的种类二、船舶
14、代理的种类p(4)(4)船务代理人船务代理人出现在船东和船舶经营人分别在港口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船务管理人为船舶代办诸如补充物料,修船,船员服务等业务,而这些代理业务与船舶装卸无关。p(5)(5)总代理人总代理人是特别代理人的对称,其代理权范围包括代理事项的全部.二、船舶代理的种类二、船舶代理的种类p3.3.委托时间和委托人主次地位委托时间和委托人主次地位p(1)(1)长期代理长期代理船公司根据船舶营运的需要,在经常有船前往靠泊的港口为自己选择适当的代理人,通过一次委托长期有效的委托方法,请代理负责照管委托期间内所有到港的属于委托方或由委托方经营的到港船舶的在港业务.p通常可成为终止长期代理关
15、系的长期代理关系的事项:1)由于政治原因不宜继续保持长期代理关系2)由于委托人企业倒闭等财产方面的原因而不能继续保持长期代理关系3)委托人长期无船来港而要求终止长期代理关系.二、船舶代理的种类二、船舶代理的种类p(2)(2)航次代理航次代理p是指对不经常来港的船舶,在每次来港前由船公司向代理人逐航次委托,请其办理在港有关事宜所形成的代理关系. .p航次代理的情况下一般需预先索汇备用金航次代理的情况下一般需预先索汇备用金,船舶在港作业或所办事务结束离港,代理关系即告终止.p船公司按航次向代理人委托航次代理时,须在船舶抵港前,以书面向船舶到达港的代理人提出委托,并在船舶抵港前的一定时间内,将船舶规
16、范,有关的运输合同和货运单证寄往所委托的代理人.p对于首次来港或不经常来港船舶以及无业务合作关系的所属船舶则必须由委托人提出书面委托才能代办委办的事项.二、船舶代理的种类二、船舶代理的种类p(3)(3)第二委托方代理第二委托方代理在同一港口,同一船舶的不同利益方就不同的委办事项委托同一代理人时,按代理关系的主次地位,除直接提出委托,并负责结算船舶港口的费用的委托方以外,要求代理人代办同一艘船舶有关业务委托人的其他委托人均称为第二委托方称为第二委托方.在一般情况下,船舶代理的委托方是船方,而第二委托方既可能是船方,也可能是承租人,货主或其他有关方.一艘船舶的代理只有一个委托方,但同时可以有一个或
17、几个第二委托方.二、船舶代理的种类二、船舶代理的种类p三、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三、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一)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二)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三)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四)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五)代收运费,代办结算(六)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七)其他相关业务.三、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三、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p备用金备用金:是指委托方或第二委托方按照代理人的要求,在建立代理关系后,预付给代理人用作支付船舶在港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船员借支或其他费用支出的款项.p备用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备用金
18、的索汇索汇, ,使用使用和结算和结算第三节第三节 备用金管理备用金管理一、备用金索汇p一一. .备用金索汇备用金索汇p1.1.索汇对象索汇对象:代理人在索汇时,首先应明确委托方和索汇对象.代理人是依照委托方指示办理业务的,索汇对象当然应该是委托方.租船合同规定船舶港口代理人由船东指定船舶港口代理人由船东指定,承租人不负担港口使费,船东为委托方,则索汇对象是船东船东. .租船合同规定船舶代理人由承租人委托承租人委托,船东不负担港口使费,承租人为委托方,船东不承担港口使费,承租人为委托方,则索汇对象是承租人承租人. .如果租船合同规定船舶港口代理人由承租人委托承租人委托,而由船由船东支付东支付港口
19、使费等费用,那么在取得船东书面确认后,明确船东为委托方,所汇对象就是船东船东;如果租船合同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提出委托代理要求和支付港口使费的一方为委托方,索汇对象也是委托方.p2.索汇金额与索汇项目索汇备用金的数额是根据船舶规范中船舶总吨,净吨等主要数据和装卸货物的种类,数量等货物资料以及船舶在港口的任务或者船舶增添燃料,物料,淡水,食品等的数量估算出来的,而其中船舶净吨和装卸货物的数量是确定船舶代理费的最主要依据.p所汇项目基本上可分为:1)船舶费用2)货物费用3)船员费用4)杂费一、备用金索汇p3.索汇工作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p(1)索汇时可能涉及到的某些费用索汇时可能涉及到的某些费用除委托
20、方同意情况外,索汇项目中不应包括滞期/速遣费另外,对于载运出口货物的船舶,如果委托方要求船舶在港口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从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或运费中予以扣除时,代理人应立即联系承租人以得到确认.p(2)(2)索汇后备用金未到的处理索汇后备用金未到的处理当委托代理的船舶在抵港之前或作业完毕即将离港,而委托方未能将备用金汇达时,代理人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相应的措施.当委托方与代理人保持有经常的航次代理关系,而且委托方历来信誉良好的情况下,代理人可以在安排船舶进港作业的同时,催促委托方尽快汇寄备用金.对于历来信誉不良的委托方,当备用金未到的情况下,代理人不应安排船舶作业,离港,同时代理人还应再次催索.p一般情
21、况下,国际船舶代理人不为委托方垫付任何款项.一、备用金索汇二、备用金的使用原则二、备用金的使用原则p二、备用金的使用原则二、备用金的使用原则p根据不垫付的原则,备用金必须保持一定的余额.代理人在使用备用金时,要指定专人掌握备用金的使用,随时注意使用情况,发现可能超支时,要及时提出增汇.三、备用金的结算三、备用金的结算p三、备用金的结算三、备用金的结算不论长期代理或航次代理,备用金的结算都以“一船一结”为原则,并且都应在船舶离港后及时作出航次结帐单,随附所付费用的收据寄交委托方.在航次代理的情况下,如果船舶已离港,还有船员因病,因伤留岸住院治疗,所有医疗费及病愈后的遣返费用,均须在遣返后始能结算
22、.为了避免委托方借故拒付的情况,所有随附于航次结账单的付费收据都应清晰无误,并应经船舶有关人员签字.对国外委托人以外汇汇寄的备用金,对外都按外币记账,对内则按收汇日银行牌价计入本国货币账户.第四节第四节 船舶进出港与现场管理船舶进出港与现场管理p一一. .船舶进出港手续船舶进出港手续p1.1.海事申报手续海事申报手续p船舶进口岸时的海事申报手续是,根据规定,由船方或其代理人在船舶预计抵达口岸船舶预计抵达口岸7 7日前日前(航程不足7日的,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填写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报请抵达报请抵达口岸的海事机构审批口岸的海事机构审批. .p根据实施规定,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在船舶预计抵达口岸
23、预计抵达口岸2424小时小时(航程不足航程不足2424小时小时, ,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将抵离港时间,停靠地点,靠泊计划及船员,旅客的有关情况,船舶装卸货物,物品的时间等情况报告海事机构报告海事机构. .p根据规定,船舶出口岸时的海事申报手续,应在船舶驶离口离口岸前的岸前的4 4小时内小时内(船舶在口岸停留时间不足4小时的,在抵达口岸时)办理,实际工作中,通常在船舶出港计划确定后通常在船舶出港计划确定后, ,船船方或其代理人就可以办理船舶出口岸手续方或其代理人就可以办理船舶出口岸手续. .第四节第四节 船舶进出港与现场管理船舶进出港与现场管理p一一. .船舶进出港手续船舶进出港手
24、续p1.1.海事申报手续海事申报手续p向海事机构提供:向海事机构提供:p总申报单总申报单p船员名单船员名单p船舶概况报告单船舶概况报告单p上一港口的出口岸许可证上一港口的出口岸许可证p海事要求的其它单证、报表、证件或资料等。海事要求的其它单证、报表、证件或资料等。总申报单总申报单船员名单船员名单货物申报单货物申报单船舶概况报告单船舶概况报告单一.船舶进出港手续p2.2.海关手续海关手续p根据规定,船舶应当通过设有海关的港口进,出境,停泊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进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且在停留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驶离停靠地点,保证申报进境地点与停靠地点相一致.p根据实施规定,船方或其代理
25、人应当在船舶预计抵达口岸前24小时(不足2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将抵离港时间,停泊地点,靠泊计划及船员,旅客的有关情况报告海关. .p船舶出境时,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驶离口岸前一定的时间通知海关,到海关办理出口岸手续,并由海关签注.进境旅客物品清单进境旅客物品清单船舶吨税船舶吨税p3.3.检疫手续检疫手续p1)1)卫生检疫手续卫生检疫手续国境卫生检疫机构是国家设在口岸执行国家卫生检疫法规的卫生职能部门.船舶在进出港口时应当办理有关检疫,灭鼠和预防接种手续.(1)检疫 (2)灭鼠 (3)预防接种p2)2)动植物检疫手续动植物检疫手续为了防止因动植物的进出口而使病菌
26、或害虫传入国内或向国外传播,各国都规定必须经过检疫才能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p3)3)边防检查手续边防检查手续出入境的船舶离抵口岸时,必须接受边防检查,入境检查在最先抵达的口岸进行,出境检查在最后离开的口岸进行,特殊情况经主管机构批准可以在特许地点进行.一.船舶进出港手续二、船舶现场管理p二、船舶现场管理二、船舶现场管理是代理人为完成船公司委托代办的各项业务必须进行的工作.p1.1.船务调度和计划工作船务调度和计划工作是指船舶代理人为完成船公司委托代办的业务而进行的了解现场全面情况,协调各方关系,指挥现场作业的业务工作.包括:p(1)(1)船舶抵港前船舶抵港前1)明确委托关系,掌握船货情况2
27、)联系港口有关部门,准备与装卸有关的事项3)掌握船舶动态,安排进港申报.二、船舶现场管理p(2)(2)船舶到港后船舶到港后船务调度和计划人员应该根据委托方的委托,具体负责在锚地船舶的统一管理,日常工作及问题的处理.p(3)(3)船舶离港后船舶离港后调度和计划人员要负责向委托方及有关方拍发离港时间,船舶所存油水,预计抵达下港的时间等,寄送有关单证,并负责总结,分析船舶在港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p2.2.驻船业务驻船业务又称外勤工作,是指从船舶抵港到船舶离港期间,在船务调度和计划人员的统一安排和指挥下,为完成委办事项,外勤人员在船舶现场所从事的现场代理业务工作,具有独立性强,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联系
28、面广,政策性强等特点.p(1)(1)船舶抵港前的准备船舶抵港前的准备外勤人员应仔细阅读登船工作记录簿内所有内容以及单船计划要求.p(2)(2)船舶在港期间的工作船舶在港期间的工作船舶在港期间,外勤业务员的任务主要是配合船长,处理和安排船舶的各项在港工作,满足船方生活供给.p(3)(3)船舶离港前后的工作船舶离港前后的工作1)离岗前准备装/卸货文件2)离港后的工作.二、船舶现场管理p一一. .出口货运业务出口货运业务p1.1.货物承运货物承运班轮运输中,班轮公司的代理人接受船公司的委托,在装货港代表船公司代办货物的承运工作,当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托运申请时,承运人对这种申请
29、给予承诺,即接受托运人的申请工作称为订舱订舱. .第五节 船舶货运业务p(1)(1)件杂货承运件杂货承运p在件杂货班轮运输情况下,船公司的代理人应审核由托运人或其代理人递交的托运单,根据货物和船舶的不同情况决定是否承运,如承运,就在托运单上加盖印章表示确认.p在CIF或CFR价格条件成交时,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据船公司所提供的信息,掌握抵港船舶在本港可以用以装载货物的重量和舱容,以避免超配,超载现象.一、出口货运业务p在卸货地订舱的情况下在卸货地订舱的情况下, ,根据船公司所提供的信息,掌握抵港船舶的ETA,卸货港,装货条款,货物情况及发货人联系方式等情况,联系发货人并催促其在抵港之前备妥货物同时
30、办理货物托运手续.p代理人在办理订舱手续时应注意:1)按照舱位分配计划,尽量做到满舱或满载,但避免超配.2)承揽货载时应充分注意每票货物的性质,包装和重量等情况3)根据航线各港对货物的特殊规定和当地惯用的处理方法,确定货载可否承揽,要避免发生根据装货港的法规允许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卸货港确禁止进口,或者对于装运某种货物的船舶禁止或限制入境的情况.一、出口货运业务p(2)(2)集装箱货物承运集装箱货物承运p一些具备条件的货运代理公司通过与船公司的电子订舱协议,率先实行了电子订舱.p程序:程序:p货运代理人将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的内容,通过互联网传输给船公司的代理人,船公司代理人审核内容后,对可以接受的货
31、物托运申请给予认可,通过网络将装货单号发给货运代理人,同时通知海关该货已确认订舱,货运代理人将托运单内容打印到预先由船公司代理人盖妥承运章的装货单上,与场站收集联等一起交货主用于报关,或受货主委托代理报关,船公司的代理人在接受电子订舱的同时,对已发给装货单号的货物要与集装箱管理人联系,落实箱源.一、出口货运业务p2.2.国际海上联运货物的中转国际海上联运货物的中转p由承运人签发联运提单,从国外港口运抵本港又继续转运去其他国外港口的货物称为国际海上联运货物国际海上联运货物.国际海上联运货物在中转港换装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完成一系列作业.p代理人接受船公司关于代办国际海上联运货物中转手续的委托后,
32、须在船舶抵港前,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和有关船期,货运资料的通知,联系安排泊位,卸货和接运等工作.p国际集装箱中转国际集装箱中转是指集装箱班轮公司作为承运人签发全程提单,将集装箱货物由一国港口装船起运至国外的中转港口卸下后,再换装另一艘船舶继续运往第三国指运港口的转运业务.一、出口货运业务p3.3.绘制出口货物记载计划绘制出口货物记载计划p是船方的职责,而代理人的义务则是向船方提供装船货物的资料,督促并协助到港船舶及时作出积载计划,由代理人分送港口有关部门安排装船作业,以避免因绘制不及时而延误货物的作业.p(1)(1)杂货的配积载杂货的配积载1)抵港后必须立即进港靠泊装货的船舶,对于这类船舶,一
33、般采用电报配舱的方法.2)尚在其他港口装卸,估计来港尚有一段时间的船舶,一般采用函件配舱的方法.一、出口货运业务3)到港后需要等泊需要等泊的船舶,一般采用现场配舱现场配舱的方法.p积载不当是造成货损的重要原因,审核时要注意:注意积载计划中是否已注明货物的装货单编号,货名,港名及货物的数量要注意是否已详细注明重大件,超长件等特殊货物.要查明卸港顺序.p代理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正确性承担责任:如果因代理人提供的货物资料不正确货物资料不正确而造成积载不当,当然应由代理人负责代理人负责,如果货物资料正确货物资料正确,货损是由船船方积载不当方积载不当造成的,就由船方船方负责.一、出口货运业务p(2)集装箱
34、货物的积载p一般程序:先由船公司做成预配图,送到集装箱或码头,然后由集装箱码头根据预配图和码头实际进箱情况重新编制,完成实配图,船舶靠泊后再由船上大副对实配图进行确认,才可实施装船. 代理人制作预配图是码头和船方编制后续各种配载图的基础,是集装箱船配积载中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 一、出口货运业务p4.4.缮制各种货运单证缮制各种货运单证 缮制各种货运单证,是船公司代理人经常要办的主要业务工作,这些单证在货主与船方之间起着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依据,也是货方,港方,船方等有关单位之间从事业务工作的凭证,又是划分他们之间责任的依据.缮制这些单证要做到整洁整洁, ,正确和及时正确和及时.p5.5.代计代
35、收运费代计代收运费船舶代理人在计算运费时,应根据装货单留底或提单副本,首先查明船舶所属承运人,船舶营运性质,运费支付方式及适用的费率表或运价协议,查明直达,转船或联运,查明货物装货港,目的港及中转港有无运费及附加的特殊规定.一、出口货运业务p六六. .签发提单签发提单必须得到承运人的特别授权承运人的特别授权,而且必须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航运。在件杂货运输件杂货运输情况下,应以收货单收货单( (大副收据大副收据) )作为签发提单的依据,而在集装箱运输集装箱运输情况下,则以场站收据场站收据作为签发提单的依据。另外,在使用交换提单交换提单的情况下,代理人待签待签中途港换发提换发提单单时,应收回全套交
36、换提单应收回全套交换提单,即以交换提单交换提单作为签发提单签发提单的依据。一、出口货运业务二、进口货运业务二、进口货运业务p二、进口货运业务二、进口货运业务船舶代理人代办的货物进口业务,主要包括收受载货运费清单,进口积载图,发放货物到达通知书,签发提货单和受理进口货物理赔等.p1.1.收受收受, ,分发进口货运单证分发进口货运单证p(1)(1)舱单的处理舱单的处理卸货港的船舶代理人在船舶抵港前,要根据装港船舶代理人寄来的载货清单和载货运费清单,为船舶先行安排泊位,卸货,驳运,仓库,堆场,并通知收货人准备提货和支付到付运费.卸货港的代理人在收到装港寄来的载货清单和载货运费清单后,应参照货物积载图
37、,按货物装港逐港,逐票核对,核查是否有漏寄情况.p(2)(2)积载图的处理积载图的处理货物的积载图必须在船舶到港前寄达卸货港的船舶的代理人,以便安排卸货和供理货人员理货时参考.p(3)(3)其他单证的处理其他单证的处理二、进口货运业务二、进口货运业务p2.2.通知提货通知提货按照规定,船舶抵达卸货港申报进境起14天内,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则由海关征收滞报金.同时,各港口的堆场,仓库等都规定有一定时间的免费堆存期,超期则产生滞箱费.航运实践中,船舶代理人通常会在船舶抵达卸货港之前,事先通知收货人做好提货准备.货物运抵目的港后,船舶代理人仍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
38、货通知,以便收货人能够及时办理提货手续,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取货物,则应继续催提.p3.3.签发提货单签发提货单提货单提货单是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据以向现场(码头仓库,船边,堆场或货运站)提取货物的凭证,通常记有“禁止流通”字样,不具备流通或其他作用.p(1)(1)凭正本提单签发提货单凭正本提单签发提货单正常情况下,收货人要取得提货单应以提单交换为前提条件.变更卸货港时,应收回全套正本提单,同时收妥因变更卸货港而发生的翻舱捣货,装卸费以及因变更卸货港的运费差额和有关手续费.二、进口货运业务二、进口货运业务p(2)(2)凭保函签发提货单凭保函签发提货单为了便于收货人和船公司双方能迅速完成货物的交接,按
39、照航运惯例,可由收货人出具保证书,以保证书交换提货单,然后凭提单提取货物,这种交付货物的方式称为凭保证书凭保证书. .收货人应在提单到达,支付货款取得提单后立即将提单交回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换回保证书,这时就恢复了正常的交付货物的形式,称为解除保证解除保证.船公司作为违反运输合同的义务,他对正当的提单持有人仍负有赔偿一切损失责任的风险,因此,船公司应尽早收回提单,通常应规定一个交回提单的期限.p(3)(3)使用海运单情况下签发提货单使用海运单情况下签发提货单海运单作为运输合同证明和货物收据,不具有转让功能,因此收货人仅需按要求证明自己确实是海运单上注明的收货人即可取得提货单提货。二、进口货运业务二
40、、进口货运业务p(4)”(4)”电放电放”情况下签发提货单情况下签发提货单在采用”电放”形式前,承运人在装港的船舶代理人必须必须征得承运人的书面同意征得承运人的书面同意,而卸货港的船舶代理人在签发提货单时则应注意避免因交错货物而承担责任.“电放”情况下,承运人必须将货物交给托运人指明的收货人.而收货人提货时应出具的保函,除声明提货人就是“电放”中的收货人外,还应保证对错提货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另外,收货人提货时还应附以提单复印件.p(5)(5)进口货物理赔进口货物理赔收货人提前货物时,如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坏,既可直接向船公司索赔,也可以通过卸货港的船舶代理人向船公司递交索赔通知书.二、进
41、口货运业务二、进口货运业务第六节第六节 集装箱箱务管理集装箱箱务管理p一一. .进口集装箱管理进口集装箱管理船舶代理人在船舶卸完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船公司或委托人发卸船报或直接将有关信息输入指定的箱管系统,根据集装箱载货清单和理货机构的卸货记录核对进口集装箱的箱数和箱号,代船公司或委托人办理进口集装箱的箱体报关手续,办理放箱手续.p二二. .出口集装箱管理出口集装箱管理p三三. .集装箱动态报告及其他集装箱动态报告及其他第七节第七节 租船与买卖船代理业务租船与买卖船代理业务p一、租船运输代理业务一、租船运输代理业务p1.1.递交船舶装递交船舶装/ /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卸准备就绪通知书装/卸准备就绪
42、通知书不仅起着通知装/卸作业的作用,而且是起算装/卸时间的重要依据,还直接涉及速遣费或滞期费的计算.作为代理人,既可接受承租人的委托,代表承租人接受船长递交的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与船长办理递接手续,也可以代表船方与承租人办理递接手续.一、租船运输代理业务p2.2.缮制装缮制装/ /卸时间事实记录卸时间事实记录是船舶代理公司外勤业务员的主要工作之一.外勤人员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一些事项:(1)相关合同特别是租约的规定(2)详细连贯地记录.(3)记录用词准确(3)及时核对正确签署船舶代理公司的驻船业务员应在装卸作业现场经常与装卸组长,理货组长核对,避免建立差错.对于船长在签署装卸时间事实记录时,有
43、异议而要求附加批注的情况,应根据事实和批注性质与作用,进行不同的处理.p3.3.期租船的交船期租船的交船, ,还船与停租还船与停租, ,复租复租p1)1)交船与还船交船与还船一般情况下,代理人在办理交还船工作前,必须事先认真研究租约,结合委托方的书面要求,做好必要的准备.p(1)交船必须在租船合同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在时间上,如果交船方超过解除合同日还不能交船,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是否可提前或逾期办理交船,由承租人选择,代理人应征询委托方意见后,再予办理.一、租船运输代理业务p(2)还船通常是在租约期满的最后一个航次结束时,在租方指定港口(或租约规定范围内的一个港口)的一个泊位卸货完毕后办理
44、还船/接船手续.还船前,代理应向船长了解船舶存油,存水量,并根据还船前的消耗量推算还船时的存量.由于租约一般不受办公时间和节假日的限制,在船舶已具备了还船条件的情况下,代理人可与船方洽商,争取在扫舱完毕时还船.p(3)其他一、租船运输代理业务p2)2)停租与复租停租与复租租船期间因约定的原因而妨碍租船人的有效使用时,租船人可以在停止使用该船期间中断支付租金和油水消耗费用.此时必须办理停租手续,并签署停租证书或制作事实记录,作为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结算租金和确定燃料,淡水等费用分担的有效证明文件.代理人在办理停租手续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以下事项:1)租船合同不受办公时间或节假日时间的限制2)如果租船人不
45、申请测量油水存量,则以船方提供的数字为依据.3)停租手续办妥后,代理人代理租船人与船方共同签署停租证书,4)船舶在港停租期间发生的港口使费应由船方负担,但通常可不向船舶所有人另行索汇,而向租船人结算.一、租船运输代理业务p二、买卖船的交接工作二、买卖船的交接工作p1.1.船舶抵港前的准备船舶抵港前的准备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通知买方做好接船准备p2.2.船舶抵港后的工作船舶抵港后的工作船舶到港并办妥口岸手续后,代理人应立即将船员入境签证申请表,船员行李申报单交给船方,并督促船方准备好船员照片供办理船员遣返之用,同时接受船长递交的交船通知书.二、买卖船的交接工作p按照惯例,买卖船舶一般不预付定金或船价款,而是等船舶到港后,由买方或其代表先行登船对船舶状况进行查验或试航,在认为符合买卖合同要求后,买方才向卖方付款卖方收到船款后再发船电报给船长,指示船长交船。在船长接到电报后,代理人即须会同买方或其代表与船长商定具体的交船泊位和交船时间.p交船以后,海关,边防和检疫机构还要对船舶进行必要的检查.二、买卖船的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