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八章第八章 刑刑 法法第一节第一节 刑法概述刑法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犯罪犯罪第三节第三节 刑罚刑罚第四节第四节 几种常见的犯罪及刑罚几种常见的犯罪及刑罚第一节第一节 刑法概述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一、刑法的概念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般说来,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及其刑罚的法一般说来,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及其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律规范的总和。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指刑法指刑法特有特有的在刑法的的在刑法的立法立法、解释和适用解释和适用过过程中所必须普遍遵循的具有程中所必须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全局性、根本性根本性的准则。的准则。 1 1、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2、、“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 2、罪刑相当原则、罪刑相当原则 3 3、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三湘女巨贪三湘女巨贪”蒋艳萍一案蒋艳萍一案 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女人,只用了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女人,只用了13年,从仓库保管员升到年,从仓库保管员升到副厅级副厅级干部干部。短短几年间,贪污敛财达。短短几年间,贪污敛财达1000多万元。多万元。2001年年7月月24日,长沙市中级日,长沙市中级人民人民法院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曾任省建工集团副一审判处曾任省建工集团副总经
3、理总经理的的蒋艳蒋艳萍萍死刑。死刑。 2002年年3月月29日,日,湖南湖南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蒋艳萍案作出二审裁定,依法驳回蒋艳萍上诉,维持原判高级人民法院对蒋艳萍案作出二审裁定,依法驳回蒋艳萍上诉,维持原判。返回返回罪刑相当原则罪刑相当原则罪刑相当,亦可称为罪刑相适应、罪刑相当,亦可称为罪刑相适应、罪刑相称、罪刑均衡。罪刑相称、罪刑均衡。罪刑相当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犯罪刑相当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及应负刑事责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及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要依据。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重罪重罚,轻多大的
4、刑事责任,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罚当其罪,罪轻罚,无罪不罚,罚当其罪,罪刑相当。罪刑相当。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的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的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越法律的特权。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甲男与乙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生甲男与乙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甲、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的社会影响。对甲、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
5、罪 B、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淫秽表演罪C、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 D、无罪、无罪甲、乙两人都犯了故意伤害罪,均致甲、乙两人都犯了故意伤害罪,均致人重伤。甲犯罪后向公安机关自动投人重伤。甲犯罪后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乙犯罪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乙犯罪后潜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以后潜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甲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判处甲有期徒刑5 5年,以相年,以相同罪名判处乙有期徒刑同罪名判处乙有期徒刑8 8年。年。请问:法院的判决符合我国刑法的基请问:法院的判决符合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吗?本原则吗?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李某是某市市长。李某在任职期间,利李某是
6、某市市长。李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约约1616万余元。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对其提万余元。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审理本案时,有法官起公诉。审判机关审理本案时,有法官认为,李某是本市的老市长,而且确实认为,李某是本市的老市长,而且确实为本市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为本市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以考虑对其从轻处罚。,可以考虑对其从轻处罚。你你对这一观点作何评价?对这一观点作何评价?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危害社会(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第二节 犯罪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刑法
7、 案例:全国首例酒驾入刑判决生效案例:全国首例酒驾入刑判决生效 2011年年5月月5日下午日下午4时,由河南省舞钢市时,由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侯光辉危险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侯光辉危险驾驶案,经舞钢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宣驾驶案,经舞钢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侯光辉拘役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侯光辉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元。 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年5月1日起,醉酒驾驶,可判处1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二、犯二、犯 罪罪 构构 成成(重点)(重点)犯罪构成犯罪构成: 是指是指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依照我国刑法规定,
8、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构成犯罪,所必需具备的主客观要件的总和。具体行为的构成犯罪,所必需具备的主客观要件的总和。具体包括:具体包括:犯犯 罪罪 客客 体体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 犯犯 罪罪 主主 体体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一)(一) 犯犯 罪罪 客客 体体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指指刑法所保护的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而为犯罪行为所所侵犯侵犯的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任何犯罪犯罪客体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因为任何犯罪都侵犯了一定都有犯罪客体,因为任何犯罪都侵犯了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社会关系。 如:盗窃罪的客体如:盗窃罪的客体 区分区分
9、 犯罪客体犯罪客体 与与 犯罪对象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指的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物。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1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 如:甲盗窃的是备用的、尚未安装的电话通讯线,如:甲盗窃的是备用的、尚未安装的电话通讯线,乙盗窃的是正在使用的电话通讯线。甲构成盗窃罪,乙乙盗窃的是正在使用的电话通讯线。甲构成盗窃罪,乙则构成破坏通讯设施罪。因乙所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则构成破坏通讯设施罪。因乙所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联系的公共安全。2 2、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并非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对象。、任何
10、犯罪都有犯罪客体,并非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对象。 如:偷越国(边)境罪,其客体为国家对出入国、如:偷越国(边)境罪,其客体为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以边境的管理制度。以“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为客体的犯罪,为客体的犯罪,大部分是没有具体的犯罪对象的。大部分是没有具体的犯罪对象的。3 3、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4 4、任何犯罪都危害客体,而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任何犯罪都危害客体,而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犯罪行为所犯罪行为所指向的指向的具体具体客观事物客观事物犯罪行为所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侵害的社会社会关系关系犯罪客体犯罪客体
11、犯罪对象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的实质并不犯罪行为的实质并不在于侵害了作为某种在于侵害了作为某种物质关系的林木,而物质关系的林木,而在于侵害了国家对林在于侵害了国家对林木享有的所有权。木享有的所有权。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第1 1卷卷168168页页(二)犯罪客观方面(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客观外在表现。包括: 危害行为危害行为 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危害结果危害结果 绝大多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绝大多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犯罪方法犯罪方法 犯罪时间犯罪时间 犯罪地点犯罪地点 某些犯罪构成
12、的必要要件,又称为某些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又称为选择要件选择要件。危危 害害 行行 为为 作作 为为 -禁止做而去做禁止做而去做 举刀杀人,投毒下锅等举刀杀人,投毒下锅等 危害行为危害行为 不作为不作为-有义务且能实施某行为而未实施有义务且能实施某行为而未实施 。 如果造成严重危害性如果造成严重危害性-构成犯罪。构成犯罪。义务(前提)义务(前提) 义务的来源:义务的来源: 1 1、自法律的明文规定。、自法律的明文规定。 如:遗弃罪。如:遗弃罪。 2 2、职务或业务上的要求;、职务或业务上的要求;如值班医生。如值班医生。 3 3、来自法律行为的义务;、来自法律行为的义务;如受雇为他人照顾小孩的保
13、姆有确保小孩安全的义务。如受雇为他人照顾小孩的保姆有确保小孩安全的义务。 如汽车司机交通肇事撞伤行人,有义务送伤者去医院抢救。如汽车司机交通肇事撞伤行人,有义务送伤者去医院抢救。危危 害害 结结 果果危害结果危害结果通常是指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通常是指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害。当危害结果已经发生,为使行为人对这一结果当危害结果已经发生,为使行为人对这一结果负责,就必须查明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间负责,就必须查明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的因果关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间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的因果关系。如:某小学生上课经常捣乱,老如:
14、某小学生上课经常捣乱,老师向家长反映,家长教育方式粗暴,动手打了师向家长反映,家长教育方式粗暴,动手打了这个学生。该生一时想不通,喝毒药自杀了。这个学生。该生一时想不通,喝毒药自杀了。 但应注意的是,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因果关但应注意的是,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因果关系与负担刑事责任等同起来,如果系与负担刑事责任等同起来,如果行为人主观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上没有故意或过失,尽管其行为与结果存在因尽管其行为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也不应负刑事责任。果关系,也不应负刑事责任。合法行为、自然力作用等及其所引起的某种结合法行为、自然力作用等及其所引起的某种结果,不属于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范畴。果,不属于刑法中
15、的因果关系的范畴。 。 (三)犯(三)犯 罪罪 主主 体体 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指实施危害行为并承担刑事责指实施危害行为并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分类:分类:单位单位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自然人自然人 刑事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 1 1、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 不适用不适用死刑原则。死刑原则。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14周岁);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满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满14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16周岁);周岁);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
16、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16周岁)。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刑法第第17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已满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刑法第第17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已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已满据此,已满16周岁,周岁,是完全负刑事责
17、任年龄阶段。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刑事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 2 2、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 概念概念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和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需和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能力。分类:分类: 刑事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单单 位位 犯犯 罪罪 主主 体体单位犯罪,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犯罪,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单位犯罪,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才负刑事单位犯罪,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才负刑
18、事责任,如走私罪、单位行贿罪、偷税罪等。责任,如走私罪、单位行贿罪、偷税罪等。单位犯罪的,一般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单位犯罪的,一般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判处刑罚。任人判处刑罚。单位犯罪的种类主要是:刑法第主要是:刑法第120条资助恐怖活动罪;第条资助恐怖活动罪;第125条非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8条非法出租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出借枪支罪;第137条条工程重
19、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第140148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51153条走私罪;条走私罪;第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报告、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162条条妨害清算罪妨害清算罪;第;第175条高利转贷罪;第条高利转贷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7条条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第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第190条逃汇罪;第条逃汇罪;第191条洗钱条洗钱罪;第罪;第198条保险诈骗罪;第条保险诈骗罪;第201条条偷税罪偷税罪;第;第2
20、13219条侵犯知识产权罪;第条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21230条扰乱市场秩序罪条扰乱市场秩序罪;第;第244条强迫职工劳动罪;第条强迫职工劳动罪;第327条条非法出售、私赠文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物藏品罪;第;第334条第条第2款款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血液制品事故罪;第;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品罪;第355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63365条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条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87条条单单位受贿罪位受贿罪;第;第391条对单位行
21、贿罪;第条对单位行贿罪;第393条单位行贿罪条单位行贿罪;第;第396条条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四)犯罪主观方面(四)犯罪主观方面 概概 念念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的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故意或过失)、犯罪的目的和犯罪(故意或过失)、犯罪的目的和犯罪动机等几种因素。动机等几种因素。罪罪 过过必要要件必要要件 犯罪目的犯罪目的选择要件选择要件 犯罪动机犯罪动机非构成要件,不影响定罪,而影响非构成要件,不影响定罪,而影响量刑。量刑。故意故意过失过失犯犯 罪罪 故故 意意含义含义
22、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的一种心理态度。会会“必然必然”和和“可能可能”。直接故意明知会发生,希望间接故意明知会发生,放纵间接故意犯罪通常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间接故意犯罪通常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1、主要追求一个犯罪的结果而放任另一个、主要追求一个犯罪的结果而放任另一个犯罪结果的情况。犯罪结果的情况。 案例:一个人想毒死他的妻子,然后在妻案例:一个人想毒死他的妻子,然后在妻子咖啡罐里面放了毒药。她的妻子拿来了子咖啡罐里面放了毒药。她的妻子拿来了招待客人,把客人毒死了。行
23、为人对毒死招待客人,把客人毒死了。行为人对毒死妻子而言是杀人的直接故意;对被毒死的妻子而言是杀人的直接故意;对被毒死的客人而言,是间接故意。客人而言,是间接故意。2、追求一个非犯罪性的结果而放任另一个、追求一个非犯罪性的结果而放任另一个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结果的发生。案例:甲在公园里面打鸟,鸟在树枝上,位案例:甲在公园里面打鸟,鸟在树枝上,位置很低。节假日公园里人很多,树对面不置很低。节假日公园里人很多,树对面不远的地方就有很多的游客来来往往。行为远的地方就有很多的游客来来往往。行为人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朝树上的鸟射击,人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朝树上的鸟射击,全然不顾附近的游客。一枪开过去,结果全然
24、不顾附近的游客。一枪开过去,结果子弹飞过那棵树击中了人,这种情况被认子弹飞过那棵树击中了人,这种情况被认定为间接故意,属于为了追求一个非犯罪定为间接故意,属于为了追求一个非犯罪结果(打鸟)而放任另一个犯罪结果(致结果(打鸟)而放任另一个犯罪结果(致人死亡),对犯罪结果成立间接故意。人死亡),对犯罪结果成立间接故意。丈夫拔掉昏迷妻子氧气管致其死亡丈夫拔掉昏迷妻子氧气管致其死亡 2009年,年,34岁的深圳市民胡菁冲完凉,在自己家中倒地岁的深圳市民胡菁冲完凉,在自己家中倒地昏迷。医院方面称胡菁大脑受到损伤,恢复机会渺茫。昏迷。医院方面称胡菁大脑受到损伤,恢复机会渺茫。前天,就在医院准备给胡菁动手术
25、切开气管便于呼吸机前天,就在医院准备给胡菁动手术切开气管便于呼吸机工作时,丈夫文某在探视妻子时,哭泣着拔掉了妻子嘴工作时,丈夫文某在探视妻子时,哭泣着拔掉了妻子嘴中的氧气管,称不愿让妻子受苦。胡菁十分钟后即脸色中的氧气管,称不愿让妻子受苦。胡菁十分钟后即脸色发青,经抢救无效死亡。发青,经抢救无效死亡。文裕章向警方供述,他是出于文裕章向警方供述,他是出于“爱妻,不愿意妻子受苦爱妻,不愿意妻子受苦”的动机而采取上述方式对妻子实施的动机而采取上述方式对妻子实施“安乐死安乐死”的。检的。检察机关认为,文裕章拔掉妻子氧气管并阻止医务人员抢察机关认为,文裕章拔掉妻子氧气管并阻止医务人员抢救的行为,具有故意
26、令妻子死亡目的,并实施了剥夺他救的行为,具有故意令妻子死亡目的,并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符合我国人生命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构成要件,应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追究其刑事责任。 犯犯 罪罪 过过 失失含义含义案例:案例:甲是保姆,一日甲为某家的婴儿乙甲是保姆,一日甲为某家的婴儿乙洗澡时突然听到电话响,便将乙放在浴缸洗澡时突然听到电话响,便将乙放在浴缸一头,使其背靠墙坐着,甲跑去接电话,一头,使其背靠墙坐着,甲跑去接电话,由于是熟人便多聊了几句,回来后发现乙由于是熟人便多聊了几句,回来后发现乙自己爬到了浴缸里已被溺死。甲对乙的
27、死自己爬到了浴缸里已被溺死。甲对乙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什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什么?么?案例:案例:24岁的青工张某非常喜欢邻居家岁的青工张某非常喜欢邻居家4岁岁的男孩小涛。一日,张某带小涛到一座桥的男孩小涛。一日,张某带小涛到一座桥上玩,张某提着小涛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上玩,张某提着小涛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处,开玩笑说要把他扔到河里去,小涛边处,开玩笑说要把他扔到河里去,小涛边喊喊“害怕害怕”边挣扎,张某手一滑,小涛掉边挣扎,张某手一滑,小涛掉入河里,张某急忙去救。小涛已溺水而死。入河里,张某急忙去救。小涛已溺水而死。从刑法理论上看,张某对小涛的死亡结果从刑法理论上
28、看,张某对小涛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什么?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什么?( )A、间接故意、间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疏忽大意的过失失C、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 D、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无罪过事件:无罪过事件: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意外事件意外事件 某汽车司机在雨夜行车,从一塑料布某汽车司机在雨夜行车,从一塑料布驶过,压死了塑料布下的一个精神病人。驶过,压死了塑料布下的一个精神病人。司机以为塑料布下是附近农民的稻谷,在司机以为塑料布下是附近农民的稻谷,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不可能预见到有人在雨夜当时的情况下他不可能预见到有人在雨夜躲在公路
29、的塑料布下,这就属于意外事件躲在公路的塑料布下,这就属于意外事件。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010年年10月月20日日23时许,时许,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驶红色雪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
30、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法律关于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来看,法律关于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来看,药家鑫的行为完全符合,理由如下:药家鑫的行为完全符合,理由如下:1、主体方面主体方面,药家鑫是大三学生,年满,药家鑫是大三学生,年满16周岁。周岁。2、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其在撞伤被害人后,下车查看发现被害人还没,其在撞伤被害人后,下车查看发现被害人还没死还在准备记他的车号,他便立即拔刀连刺被害人身上八刀致被害死还在准备记他的车号,他便立即拔刀连刺被害人身上
31、八刀致被害人死亡,问其为什么这么做时?他的回答是:人死亡,问其为什么这么做时?他的回答是:“怕农村人难缠怕农村人难缠”,结合他的行为,他明知道用刀刺人的前胸后背等要害部位是会使人结合他的行为,他明知道用刀刺人的前胸后背等要害部位是会使人死亡的,还故意用刀连刺上述要害部位多刀,我们可以看出,其主死亡的,还故意用刀连刺上述要害部位多刀,我们可以看出,其主观上明显地具有杀人灭口的故意。观上明显地具有杀人灭口的故意。3、犯罪客体,、犯罪客体,他杀死了被害人,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符合他杀死了被害人,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符合构成侵害他人生命权利的客体要件。构成侵害他人生命权利的客体要件。4、客观方面客观方
32、面,他实施了用刀猛刺被害人身体要害部位多刀,他实施了用刀猛刺被害人身体要害部位多刀,其中前胸一刀、后背三刀、腹部一刀,还刺了被害人两只手上三刀其中前胸一刀、后背三刀、腹部一刀,还刺了被害人两只手上三刀,被害人成了他疯狂实施杀戮行为的对象,完全具备客观方面构成,被害人成了他疯狂实施杀戮行为的对象,完全具备客观方面构成要件。因此,被告人药家鑫的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关于故意杀要件。因此,被告人药家鑫的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其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判罪量刑。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其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判罪量刑。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家
33、、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度的损害行为。 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重点)(重点)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正在进行之时才才能实行,不能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能实行,不能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下列情形一般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下列情形一般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一是不法侵害已经完结;一是不法侵害已经完结;二是不法侵害人自动终止;二是不法侵害人自动终止;三是
34、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三是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四是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四是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正当防卫不能明显的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正当防卫不能明显的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一般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大损害,必要限度一般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度。为限度。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对于防卫过当行为的罪名,当应负刑事责任。对于防卫过当行为的罪名,应当根据具体过当行为的性质,以及行为人应
35、当根据具体过当行为的性质,以及行为人的罪过形式,并依刑法分则有关条款予以确的罪过形式,并依刑法分则有关条款予以确定。定。 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防卫,是指公民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不负刑事责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任的情形。刑法刑法第第20条第条第3款规定:款规定:“对正在进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
36、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甲遭到乙持刀抢劫,一下子把乙打倒在地摔甲遭到乙持刀抢劫,一下子把乙打倒在地摔晕过去。这时,甲特别气愤,拿起罪犯掉晕过去。这时,甲特别气愤,拿起罪犯掉在地上的刀子,几刀下去,把摔晕在地的在地上的刀子,几刀下去,把摔晕在地的乙扎死了,问:关于甲行为哪种是正确的?乙扎死了,问:关于甲行为哪种是正确的?( )A、将抢劫者杀死属于正当防卫、将抢劫者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防卫过当C、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D、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前
37、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较小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行为。紧急避险行为是一种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紧急避险行为是一种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紧急避险行为,为,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 案例:甲遭到乙等三人的无端殴打,并被乙案例:甲遭到乙等三人
38、的无端殴打,并被乙用刮刀刺伤。甲急忙夺路跑走,此时,乙用刮刀刺伤。甲急忙夺路跑走,此时,乙等人高呼:等人高呼:“抓小偷!抓小偷!”。路人丙不明真。路人丙不明真相,上前抓住甲。甲一时难以挣脱,虽然相,上前抓住甲。甲一时难以挣脱,虽然知道丙是不明真相、见义勇为的群众,仍知道丙是不明真相、见义勇为的群众,仍不得已刺伤丙,得以脱身。事后查明,甲不得已刺伤丙,得以脱身。事后查明,甲被乙刺成重伤,某甲给丙造成轻伤害。甲被乙刺成重伤,某甲给丙造成轻伤害。甲的行为是的行为是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重点)(重点)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中止(一)犯(一)犯
39、罪罪 预预 备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备。如准备作案工具,勘察路线,伺机等候等如准备作案工具,勘察路线,伺机等候等。 构成犯罪预备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行构成犯罪预备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为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二是这种准备犯为人为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二是这种准备犯罪活动是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前进行;三是这种罪活动是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前进行;三是这种准备犯罪活动如在着手犯罪之前停止,是由于准备犯罪活动如在着手犯罪之前停止,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对于预备
40、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民工民工A在打工过程中与民工在打工过程中与民工B相相识,闲聊时识,闲聊时A吹嘘自己有探墓的技巧吹嘘自己有探墓的技巧。后民工。后民工B起意盗掘文物,便来邀请起意盗掘文物,便来邀请民工民工A。民工。民工A向他人借取了相关探向他人借取了相关探墓设备,随民工墓设备,随民工B一起到某文物保护一起到某文物保护地点进行了地点进行了“踩点踩点”。后二人被接到。后二人被接到举报的公安机关抓获。举报的公安机关抓获。 (二)犯(二)犯 罪罪 未未 遂遂 比如:某甲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正在撬保比如:某甲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正在撬保险柜,忽然听门外有人走动,以为被险
41、柜,忽然听门外有人走动,以为被发现,跳窗逃走,就是犯罪未遂发现,跳窗逃走,就是犯罪未遂(三)犯(三)犯 罪罪 中中 止止 1、状态:行为停顿(彻底性、有效性)、状态:行为停顿(彻底性、有效性) 2、阶段:犯罪过程的、阶段:犯罪过程的任意阶段任意阶段 3、原因:行为人、原因:行为人自愿自愿 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说:“对不起,认错人了。对不起,认错人了。”此案例中,此案例中,甲的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第一种情形甲
42、的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第一种情形“自自动放弃犯罪动放弃犯罪”。 甲欲杀妻,用菜刀连砍数刀后见妻子甲欲杀妻,用菜刀连砍数刀后见妻子情状极其可怜,心生不忍,便抱起妻子来情状极其可怜,心生不忍,便抱起妻子来到医院急救,妻子因及时抢救而幸存。属到医院急救,妻子因及时抢救而幸存。属于于“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犯罪犯罪”。共同犯罪共同犯罪 (一)概念与成立要件(一)概念与成立要件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 附加刑附加刑二、刑罚的体系和种类二、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三、三、 量量 刑刑(三)累犯、自首和立功(三)累犯、自首和立功1.1自动投案
43、,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1.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
44、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1.3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投案
45、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投案。 1.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1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2.2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
46、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为,认定为自首。 2.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才能认定为自首。 2.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47、?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走不知所踪(四)数罪并
48、罚(四)数罪并罚 吸收原则吸收原则适用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形:适用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形: ( (五五) ) 缓缓 刑刑对所判刑罚附条件不予执行的对所判刑罚附条件不予执行的 一种刑罚制度。一种刑罚制度。 被判处拘役、被判处拘役、3 3年以下有期年以下有期 徒刑的犯罪人徒刑的犯罪人 战时被判处战时被判处3 3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没有现实危险的犯罪军人的没有现实危险的犯罪军人缓刑缓刑一般一般缓刑缓刑战时缓刑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要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要罪名背叛国家罪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
49、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投敌叛变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叛逃罪间谍罪间谍罪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资敌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或者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二、危害公共安全罪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放火罪决水罪决水罪爆炸罪爆炸罪 投毒罪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全罪破坏交通工具和交通设破坏交通工具和交通设施罪施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破坏电力、燃气
50、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罪他易燃易爆设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活动组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用电信设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罪名盗窃、抢夺、抢劫枪支、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药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 罪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共场所或 者公共交者公共交通工具罪通工具罪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