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2010年年6 6月月1 1日日讲解提纲讲解提纲Part1Part1:政策背景:政策背景 一、从一、从19961996年人民币实现了经常项目的可兑换后,人民年人民币实现了经常项目的可兑换后,人民币在边境贸易中一直扮演着区域性结算货币的角色,尤其是币在边境贸易中一直扮演着区域性结算货币的角色,尤其是云南、广西两省(区)的对越南、缅甸和老挝等国家的边境云南、广西两省(区)的对越南、缅甸和老挝等国家的边境贸易。为促进边境小额贸易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云南省率贸易。为促进边境小额贸易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云南省率先试行了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先试行了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
2、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政策。 第一阶段:第一阶段:20042004年年1 1月月1 1日至日至20042004年年9 9月月3030日日 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按应退税额的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按应退税额的70%70%退付税款;退付税款; 以现金方式结算的,按应退税额的以现金方式结算的,按应退税额的40%40%退付税款。退付税款。 第二阶段:第二阶段:20042004年年1010月月1 1日至日至20102010年年2 2月月2828日日 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按应退税额的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按应退税额的100%100%退付税款;退付税款; 以现金方式结算的,仍按应退税额的以现金方式结算的
3、,仍按应退税额的40%40%退付税款。退付税款。 第三阶段:第三阶段:20102010年年3 3月月1 1日以后日以后 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按应退税额的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按应退税额的100%100%(全额)退(全额)退付税款;付税款; 以现金方式结算的,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以现金方式结算的,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Part1Part1:政策背景:政策背景 二、全球性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受到了二、全球性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美元、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波严重的冲击,美元、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也比较大。国内企业,包括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动也比较大。国内企业,包
4、括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都有这样的呼声,希望用人民币来做贸易。业都有这样的呼声,希望用人民币来做贸易。 三、国务院三、国务院关于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发展关于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发展的批复的批复( 20082008年年1010月月1818日日 国函国函200820089292号)号)第三条第三条 :“扩大以人民币结算办理出口退税的试点扩大以人民币结算办理出口退税的试点。由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一般贸易以人。由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一般贸易以人民币结算办理出口退税问题,并优先考虑在边境地民币结算办理出口退税问题,并优先考虑在边境地区扩大试点区扩大试点”。Part2Part2:政策解读:政
5、策解读20102010年年3 3月月2929日日 财税财税201020102626号号 经国务院批准,将现行云南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经国务院批准,将现行云南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 (免免) )税政策扩大到边境省份(自治税政策扩大到边境省份(自治区)与接壤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并进行试点。经商商区)与接壤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并进行试点。经商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外汇局同意,现将有关事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外汇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项通知如下:Part2Part2:政策解读:政策解读 一、凡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一、凡在内蒙古、辽宁、吉林
6、、黑龙江、广西广西、新、新疆、西藏、云南省疆、西藏、云南省( (自治区自治区) )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出口登记注册的出口企业企业,以,以一般贸易一般贸易或或边境小额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从方式从陆地指定口岸陆地指定口岸出口到出口到接壤毗邻国家接壤毗邻国家的货物,并采取的货物,并采取银行转账人民币结银行转账人民币结算方式算方式的,可享受的,可享受应退税额全额出口退税政策应退税额全额出口退税政策。外汇管。外汇管理部门对上述货物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在向海关理部门对上述货物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在向海关报关时,应提供报关时,应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对未及时提供出口收,对未及时
7、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而影响企业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的,由企业自汇核销单而影响企业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的,由企业自行负责。行负责。 以以人民币现金结算方式人民币现金结算方式出口的货物,不享受出口退出口的货物,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税政策。 Part2Part2:政策解读:政策解读 陆地指定口岸陆地指定口岸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边境口岸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边境口岸名单如:名单如: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邦、水口、凭祥、友谊关、东广西壮族自治区:龙邦、水口、凭祥、友谊关、东兴、平孟、峒中、爱店、硕龙、岳圩、平尔、科甲。兴、平孟、峒中、爱店、硕龙、岳圩、平尔、科甲。 接壤毗邻国家接壤毗邻国家是指:俄罗斯、朝
8、鲜、是指:俄罗斯、朝鲜、越南越南、缅甸、缅甸、老挝、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老挝、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印度、蒙古、尼泊尔、阿富汗、不丹。斯坦、印度、蒙古、尼泊尔、阿富汗、不丹。 Part2Part2:政策解读:政策解读 二、出边境省份出口企业口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二、出边境省份出口企业口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准准予退税的货物予退税的货物后,除按现行出口退(免)税规定,提后,除按现行出口退(免)税规定,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外,还应提供结算银行转供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外,还应提供结算银行转账人民币结算的账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入账单银行入账单,按月向税务机
9、关申请办,按月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理退(免)税或免抵退税退(免)税或免抵退税手续。结算银行转账人民币手续。结算银行转账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入账单应与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收汇结算的银行入账单应与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相匹配。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相匹配。对边境省份出口企业不能提供规定凭证的上述出对边境省份出口企业不能提供规定凭证的上述出口货物,税务机关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口货物,税务机关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 三、其他事项按现行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管三、其他事项按现行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执行。理规定执行。Part2Part2:政策解读:政策解读 四、本通知
10、自四、本通知自20102010年年3 3月月1 1日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时间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时间为准为准。同时,。同时,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人民币结算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试行退(免)税的通知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试行退(免)税的通知(财税(财税20032003245245号)、号)、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人民币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试行退(免)税的补充通知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试行退(免)税的补充通知(财税(财
11、税20042004178178号)予以废止。号)予以废止。五、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国家税务总五、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局反映。 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Part2Part2: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解读解读1 1:在广西登记注册的出口企业,具体有:在广西登记注册的出口企业,具体有: 外贸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外贸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出口经营资格的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有出口经营资格的商贸企业; 生产企业:独立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认生产企业:独立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
12、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出口货物实际生产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出口货物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企业。 Part2Part2: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解读解读2 2:出口退(免)税方式:出口退(免)税方式: 增值税:增值税: 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免退免退”税:税: 对出口环节增值部分免税,并退还购进环节对出口环节增值部分免税,并退还购进环节应与退还的进项税额。应与退还的进项税额。 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免抵退免抵退”税:税: “ “免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免征本企业生
13、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 “抵抵”税是指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Part2Part2:政策解读:政策解读 消费税:消费税: 外贸企业外贸企业直接从生产企业购进直接从生产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出口的,全额退还消
14、费税。出口的,全额退还消费税。 生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生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Part2Part2: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解读解读3 3: 人民币结算退税,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人民币结算退税,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基本条件: 指定企业:在广西登记注册的出口企业指定企业:在广西登记注册的出口企业 指定贸易方式:一般贸易、边境小额贸指定贸易方式:一般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易 指定的陆地口岸:广西指定的陆地口岸:广西1212个
15、列名的陆地个列名的陆地边境口岸边境口岸 指定贸易国别:越南指定贸易国别:越南 指定人民币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指定人民币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方式Part2Part2:政策解读:政策解读 一般贸易:一般贸易:单边输入关境或单边输出关境的进出口贸易单边输入关境或单边输出关境的进出口贸易方式,其交易的货物是企业单边售定的正常贸易的进出口货方式,其交易的货物是企业单边售定的正常贸易的进出口货物。物。 边境小额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沿陆地边境线经国家批准对外开放的边沿陆地边境线经国家批准对外开放的边境县(旗)、边境城市辖区内经批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境县(旗)、边境城市辖区内经批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
16、,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企业或其他贸易机构之间进行的贸易活动。区企业或其他贸易机构之间进行的贸易活动。Part2Part2: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解读解读4 4: 准予退(免)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货物,一准予退(免)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般应同时具备以下4 4个基本条件:个基本条件: 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必须是已收汇并
17、经核销的货物。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此外,出口货物还需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此外,出口货物还需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属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等对属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等“两高一资两高一资”出口出口产品,如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和免征增值税的,产品,如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和免征增值税的,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并视同内销征税。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并视同内销征税。Part2Part2: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解读解读5 5:出口退(免)税申报的主要凭证:出口退(免)税申报的主要凭证: 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 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 出口发票(
18、退税联);出口发票(退税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第二联)。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第二联)。 人民币结算的,还需提供结算银行转账人民人民币结算的,还需提供结算银行转账人民币结算的币结算的银行入账单。银行入账单。Part2Part2: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解读解读6 6: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退税政策的区别。: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退税政策的区别。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一)作用:(一)作用: 采集企业基础的管理信息采集企业基础的管理信息 核定企业出口货物适用的
19、退(免)税方式核定企业出口货物适用的退(免)税方式(二)办理时限:(二)办理时限: 新设立新设立: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之日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之日起3030日内日内 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应在代理出口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应在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协议签定之日起3030日内日内 变变 更更: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30日日 注注 销销:税务机关结清出口货物退(免)税款后税务机关结清出口货物退(免)税款后(三)处罚:(三)处罚: 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或注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或注销认定手续的,税务
20、机关应按照销认定手续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四)申请认定的资料:(四)申请认定的资料: 1. 1.需出示的证件:需出示的证件: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 2. 2.需提交的资料:需提交的资料: (1 1)新设立:新设立: -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属无出口经营资格,属无出口经营资格生产企业的,提供与代理方签定的代理(委托)出口协议;生产企业的,提供与代理方签定的代理(委托)出口协议;属外
21、商投资企业的,提供属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理报关证书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理报关证书,无出口,无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不需提供。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不需提供。 (2 2)变更认定变更认定的,提供原核发的的,提供原核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认定表(在(在“变更登记事项变更登记事项”栏注明变更内容)和与变更栏注明变更内容)和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证明资料。内容相关的证明资料。 (3 3)注销认定注销认定的,提供的,提供注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原核发的、原核发的出口货物退(免)
22、税认定表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和税务和税务机关出具的机关出具的清算情况通知书清算情况通知书。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 (一)准确、及时核算和(一)准确、及时核算和在增值税纳税申报中申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中申报出口销售出口销售收入及其涉税项目收入及其涉税项目 1. 1.外贸企业核算和申报出口货物免税收入及其涉税项目外贸企业核算和申报出口货物免税收入及其涉税项目 借:应收帐款借:应收帐款国外客户国外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自营出口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Pa
23、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规定的期限内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防伪税控认证后:进行防伪税控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贷:应付帐款国内客户国内客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未申报退税未申报退税已申报退税已申报退税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 2.2.生产企业核算和申报出口货物生产企业核算和申报出口货物“免抵退免抵退”税销售收入税销售收入及其涉税项目及其涉税项目 (1 1)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核算)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核算
24、“免抵退免抵退”税销售收入税销售收入 借:应收帐款借:应收帐款国外客户国外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自营出口 (2 2)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计)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计算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销售成本自营出口自营出口 贷:应交税金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 (二)及时在(二)及时在“电子口岸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核对、报送出口退税
25、子系统核对、报送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底账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底账数据;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 (三)(三)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免),收齐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口货物退(免)税电子申报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向税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未在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规定期限内申报的,除,除另有规定另有规定者外,税务机关
26、者外,税务机关不再受理该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该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该补税的应按有关规定税的应按有关规定补征税款补征税款。 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1.1.规定期限:规定期限: (1 1)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出口日期”为准)为准)9090天后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之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之日前日前 (2 2)法定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的)法定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的顺延申报顺延申报 法定申报期的最后法定申报期的最后1 1日遇到法定休假日,则应顺延至日遇到法定休假日,则应顺延至休
27、假日期满的次日进行纳税申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进行纳税申报。 在期限内有连续在期限内有连续3 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数顺延。 法定申报期内遇到双休日不适用顺延申报。法定申报期内遇到双休日不适用顺延申报。 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怎样正确计算出口退税的申报截止日?怎样正确计算出口退税的申报截止日? 大小月份;法定顺延大小月份;法定顺延 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3 3)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 出口企业有下列情况,在规定出口退(免)税出口企业有下列情况,在规定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内无
28、法申报的,应申报期限内无法申报的,应在申报期限内在申报期限内申请办理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手续,并报经延期申报手续,并报经地市以上(含地市)国税机地市以上(含地市)国税机关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税手续。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税手续。 凭证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可补办或更改的;,可补办或更改的; 因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 ; 因采用因采用集中报关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
29、证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 其他因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 出口企业提出其他出口企业提出其他书面合理理由书面合理理由的。的。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2.2.电子申报:电子申报:(1 1)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 出口退税咨询网:出口退税咨询网:(2 2)及时更新申报软件的出口退税率文库。)及时更新申报软件的出口退税率文库。 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 (3 3)运用好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运用好出口退税远
30、程申报系统: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激活用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激活用户; 修改系统登录的初始口令;修改系统登录的初始口令; 下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方便数据录入;下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方便数据录入; 远程申报并下载预审反馈信息,了解电子信息核对情况,调整申远程申报并下载预审反馈信息,了解电子信息核对情况,调整申报数据。报数据。 http:/:9001/pages/login.asp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 4.4.提供以下资料和凭证,与电子申报数据一并向县提供以下资料和凭证,与电子申报数据一并向县级以上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一般贸易、边境小额贸易人级以上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一般贸
31、易、边境小额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免)税: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免)税: (1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的资料和凭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的资料和凭证: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凭证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凭证明细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凭证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凭证明细申报表;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属委托出口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属委托出口的货物,还需提供的货物,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 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第二联);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第二联); 与出口收汇核销单相匹配的银行入账单(与原与出口收汇核销单相匹配的银行入账单(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 应退增值税应退增值税= =加权平均进价加权平均进价出口数量出口数量增值税退税率增值税退税率 应退消费税应退消费税= =加权平均进价加权平均进价出口数量出口数量消费税征税税率消费税征税税率+ +出口数量出口数量消费税单位消费税单位税额税额 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2 2
33、)生产企业)生产企业 “ “免抵退免抵退”税申报的资料和凭证:税申报的资料和凭证: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税汇总申报表;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免抵退”税明细申报表;税明细申报表;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属委托出口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属委托出口的货物,还需提供的货物,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出口发票;出口发票; 与出口收汇核销单相匹配的银行入账单(与原与出口收汇核销单相匹配的银行入账单(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件相
34、符并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 Part3Part3:办税指引:办税指引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出口货退税率货退税率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0 “ “期末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为
35、当期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的“期末留期末留抵税额抵税额”。Part4Part4: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一、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一、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出口退(免)税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出口退(免)税。 (一)(一)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和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可给予退(免)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可给予退(免)税。税。 其他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予退(免)税。其他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予退(免)税。 (二)代理出口货物应自货物报关出口
36、之日(以出口(二)代理出口货物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下同)起6060天天内,由代理方出口企业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内,由代理方出口企业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代理出口协议等资料,向税务机关申(出口退税联)、代理出口协议等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据以申报退(免)税。业据以申报退(免)税。Part4Part4: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二、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二、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 出口
37、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销项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1+征收率)征收率)征收率征收率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出口货物;(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出口货物;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二)未在规定期限
38、内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出口货(三)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出口货物;物; (四)虽已申报办理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补齐(四)虽已申报办理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补齐有关凭证的出口货物;有关凭证的出口货物; (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外购货物 。Part4Part4: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 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不适用于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不适用于边境贸易出口货物。边境贸易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边境贸易出口货
39、物。边境贸易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自出口的货物,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按日起按国家税务总局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暂行)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072007123123号)有关规号)有关规定执行。定执行。Part4Part4:办税指引:办税指引Part4Part4: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三、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管理三、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管理 (一)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15天内,将出口货天内,将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单
40、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备案,不得将备物单证在企业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备案,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或其他人员)个人保存。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或其他人员)个人保存。 购货合同;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购货合同;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 (提运单)(提运单)。 (二)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二)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栏内注明备案单
41、证存放地点。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 (三)(三)违章处罚:违章处罚: 1. 1.未按要求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未按要求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应依照应依照征管法征管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2. 2.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征管法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
42、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物征税。Part4Part4: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货物,不予办理退税: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货物,不予办理退税: (一)(一)“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中中“经营单位经营单位”名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名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购物单位购物单位”名名称、以及称、以及“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出口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称(以下称“分割单分割单”)中)中“购货企购货企业业”名称与申报退税企业名称不一致的货物。名称与申报退税企业名称不一致的货物。
43、 (二)出口企业申报办理退税提供的增值税专用(二)出口企业申报办理退税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伪造或发票内容不规范、印章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伪造或发票内容不规范、印章不符的货物。货物。 (三)出口企业要规范出口经营行为,进一步建(三)出口企业要规范出口经营行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素质教育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素质教育,严格按照正常的贸易程序开展出口业务,严禁从事,严格按照正常的贸易程序开展出口业务,严禁从事“四自三不见四自三不见”等不规范的出口业务等不规范的出口业务 。要实质参与出。要实质参与出口交易活动,确保出口业务的真实性,严格遵守国家口交
44、易活动,确保出口业务的真实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Part4Part4: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将该业务向税务机关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将该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1. 1.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免)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销单等出口退(免)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45、)以外的其他单位或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个人使用的; 2. 2.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其他经营者(或企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其他经营者(或企业、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假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业、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假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作完成的; 3. 3.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的; Part4Part4:
46、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 4. 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出口企业自己或委托货代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出口企业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其他运输方式的,以承运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其他运输方式的,以承运人交给发货人的运输单据为准,下同)上的品名、规格等人交给发货人的运输单据为准,下同)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有关内容不符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有关内容不符的;的; 5. 5.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结汇或退税风险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
47、量、结汇或退税风险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外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外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结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结汇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税的资料、单汇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6. 6.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
48、口的; 7. 7.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的行为。Part4Part4: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措施 凡从事上述业务之一并申报退(免)税的,一经凡从事上述业务之一并申报退(免)税的,一经发现,该业务已退(免)税款予以追回,未退(免)发现,该业务已退(免)税款予以追回,未退(免)税款不再办理。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不再办理。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退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退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由省级以上(含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停止罚款,并由省级以上(含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停止其半年以上出口退税权。在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对其半年以上出口退税权。在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对该企业自营、委托或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不予办理该企业自营、委托或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出口退(免)税。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 感谢您的关注!感谢您的关注! 错漏之处,敬请指正,并以相关政策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