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侵权责任法有关归责原则有关归责原则与赔偿的相关规定与赔偿的相关规定第六条l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l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行原则第七条l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二十四条l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公平责任第十六条l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l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l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第二十条l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l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l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侵害人身权益所导致的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 第二十二条l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l困惑:有没有限额,怎么确定?严重精神损害怎么认定?不承担责任和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减轻责任的情形l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
3、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l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l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l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联系与医疗损害有关的情形有哪些?l第三十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l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联系与
4、医疗损害有关的情形有哪些?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四条l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务人员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l内涵:过错责任原则替代责任第五十五条l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有履行告知的法定义务。特殊情形下告知的具体规定:p特殊情形包括: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p说明的内容: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5、;p说明的方式:书面告知;p不宜说明时的处理: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l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困惑:医疗风险包括哪些情形,怎么确定?不宜说明的情形,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怎么判断?临床实验性治疗,未包括进来,是什么原因?第五十六条l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特殊干预权的规定:前提1: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情形;前提2: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实施方式:是可以立即实施,而不是应当立即实施困惑:
6、不实施会是一种怎样的责任?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的具体情形包括哪些?疾病的复杂性有时很难根据一时的情形来判断?第五十七条l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l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第五十九条l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
7、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第六十条l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十一条l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第六十二条l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六十三条l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l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问题l没有提到医疗鉴定问题恰恰是最重要的问题如何看待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这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