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2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安全生产法2002.11.1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3职业病防治法2002.5.12002.5.1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4相关规定:煤炭生产安全费用
2、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 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号 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6180号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 2007年1月1日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家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财企201220121616号,20122012年2 2月1414日实施。.5修订缘由:20102010年国务院2323号文件强调: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
3、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6二、安全费提取与使用: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烟花爆竹生产;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71、煤炭生产: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提取标准: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30元;(8 8、1515)其他井工矿吨煤1515元;(5 5)露天矿吨煤5 5元。(3 3).8使用范围:(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 “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预抽、保护层开采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
4、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二)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煤矿机械化改造,矿压、热害、露天矿边坡、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三)完善煤矿井下“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检查、评价(不含新、改、扩建)、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
5、、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T).92、非煤矿山: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提取标准:石油,每吨原油1717元;(1717)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KmKm3 3原气5 5元;(5 5)金属露天矿山每吨5 5元,地下矿山每吨1010元;(4 4、8 8)核工业矿山,每吨2525元;(2222)非金属露天矿山每吨2 2元,地下矿山每吨4 4元;(1 1、2 2)小型露天采石场,用于建筑、铺路的,每吨1 1元(0.50.5).10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 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
6、库每吨1.51.5元。(0 0)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 5万元;超过100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100万立方米增加3 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30万元。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2%提取。(0 0).11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
7、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及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二)完善非煤矿山 “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检查、评价(不含新、改、扩建)、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
8、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T).123、建筑施工: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提取标准:矿山工程为2.5%2.5%;(2.02.0)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2.0%;(1.51.5)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1.5%。(1.01.0).13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
9、、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检查、评价(不含新、改、扩建)、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T).144、危化生产储存: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1000万
10、元的,按照4%4%提取;(4 4)营业收入超过10001000万元至1 1亿元的部分,按照2%2%提取;(2 2)营业收入超过1 1亿元至10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0.5%提取;(0.50.5)营业收入超过10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0.2%提取。(0.20.2).15例:某化工厂上一年营业收入为12000001200000万元,应提安全费为多少?计算:提取的顺序是: 10001000万元4% = 404% = 40万元 (1000010000万-1000-1000万)2% = 1802% = 180万元(100000100000万-10000-10000万)0.5% = 4500.
11、5% = 450万元12000001200000万-100000-100000万)0.2% = 22000.2% = 2200万元四个得数相加所得结果28702870万元为应该提取的金额。.16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指除上述各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下脚料销售,提供劳务性作业收入;.17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
12、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检查、评价(不含新、改、扩建)、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T).185、交通运输: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
13、均逐月提取: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1%提取;(1 1)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1.5%提取。(0.50.5、1.51.5).19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二)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
14、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T).206 6、冶金: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1000万元的,按照3%3%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0001000万元至1 1亿元的部分,按照1.5%1.5%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 1亿元至10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0.5%提取;
15、营业收入超过1010亿元至50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0.2%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5050亿元至100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0.1%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00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0.05%提取。.21例:某钢铁公司上一年营业收入为12000001200000万元,应提安全费为多少?计算:提取的顺序是: 10001000万元3% = 303% = 30万元 (1000010000万-1000-1000万)1.5% = 1351.5% = 135万元 (100000100000万-10000-10000万)0.5% = 4500.5% = 450万元(50000050000
16、0万-100000-100000万)0.2% = 8000.2% = 800万元 (10000001000000万-500000-500000万)0.1% = 5000.1% = 500万元(12000001200000万-1000000-1000000万)0.05% =1000.05% =100万元六个得数相加所得结果20152015万元为应该提取的金额。.22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指除上述各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
17、资销售、下脚料销售,提供劳务性作业收入;.23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含新、改、扩建)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
18、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T).247 7、机械制造: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1000万元的,按照2%2%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0001000万元至1 1亿元的部分,按照1%1%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 1亿元至10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0.2%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010亿元至50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0.1%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50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0.05%提取。.25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
19、、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含新、改、扩建)、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T).268 8、烟花爆竹生产: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
20、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200万元的,按照3.5%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200万元至5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500万元至1000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2%提取。.27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二)配备、维护、保养防爆机械电器设备支出;(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
21、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T).289 9、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 以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火炸药及其制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包括:含能材料,炸药、火药、推进剂,发动机,弹箭,引信、火工品等): 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1000万元的,按照5%5%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0001000万元至1 1亿元的部分,按照3
22、%3%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 1亿元至1010亿元的部分,按照1%1%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0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0.5%提取。.29(二)核装备及核燃料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1000万元的,按照3%3%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0001000万元至1 1亿元的部分,按照2%2%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 1亿元至10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0.5%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0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0.2%提取。 核工程按照3%3%提取(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在竞标时,列为标外管理)。.30(三)军用舰船(含修理)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100
23、0万元的,按照2.5%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1000万元至1 1亿元的部分,按照1.75%1.7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 1亿元至1010亿元的部分,按照0.8%0.8%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10亿元的部分,按照0.4%0.4%提取。.31(四)飞船、卫星、军用飞机、坦克车辆、火炮、轻武器、大型天线等产品的总体、部分和元器件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1000万元的,按照2%2%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0001000万元至1 1亿元的部分,按照1.5%1.5%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 1亿元至10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0.5%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010亿元至1
24、00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2%0.2%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00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0.1%提取。.32(五)其他军用危险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1000万元的,按照4%4%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1000万元至1 1亿元的部分,按照2%2%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 1亿元至10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0.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0.2%提取。(T).33三、提取政策:上年末结余达营业收入(大型1.5%1.5%,中小微5%5%)经同意本年度可缓提、少提;单位在规定基础上可以自行提高提取比例;新建、不足一年的可按月计提。.34四
25、、使用要求: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35五、管理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备案。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36六、违规处
26、罚: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37七、贯彻落实:各省财政、安监、煤监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上报备案。河北省财政厅、安监局转发财政部、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冀财企201244201244号)20122012年3 3月2 2日河北省财政厅、安监局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冀财企201296201296号)20122012年9 9月1616日.38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冀财企20129620
27、1296号省财政厅 省安监局20122012年9 9月1616日.391 1、涉提企业:9 9个行业煤炭、非煤、建筑、危化、交通、烟花、冶金、机制、军工;企业应当依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由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费用。.402 2、管理原则: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财政、安监、煤监、行业主管依据各自职责,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413 3、几项规定:中小微型企业、大型企业上
28、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上年度营业收入5%5%、1.5%1.5%时,提出申请并经安监、煤监、财政同意,可缓提、少提;企业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在国家规定的提取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提取标准,报安监、煤监、财政行业主管备案;企业应在每年4 4月底前,就本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报安监、煤监、财政行业主管备案。 .424 4、监管范围:(安监、煤监、财政、主管)省级部门中央驻冀企业、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市级部门设区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县级部门其他企业 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集团不提取,子公司提取子公司按监管权限备案、申请;集团
29、公司、子公司均提取子公司按监管权限备案申请,集团汇总报省;集团对子公司统筹管理子公司按监管权限备案申请,集团汇总报省;.435 5、费用支出:企业应当依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安全费用,切实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无故不用、挪用或者超出规定的范围使用。安全费用应当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446 6、财务管理: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集团公司,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统筹使用的安全费用最高不得超过提取总额的20%
30、20%。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账核算。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并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457 7、监督检查:财政、安监、煤监应当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时,有权要求企业就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作出说明和解释,有权查阅有关账册和原始凭证,并可对安全设备购置及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对涉及被检查企业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46 8 8、违规处罚: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处罚: 未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 1万元以上3 3万元以下罚款;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 5千元以上1 1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479 9、实施日期:本办法自20122012年1010月1717日起实行,有效期5 5年。(许多省规定:省规章5 5年清理一次,必要时进行立法后再评估).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