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讲座-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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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3月3日1时20分,甘肃省甘南州境内,一辆大型普通客车从云南驶往 兰州市皋兰县,行至国道213线256KM+200M处时驶出公路左侧路面发生侧翻。目前,事故造成10人死亡。5月25日,新疆五家渠甘莫公路发生一起重大车祸事故,新疆甘莫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由于一辆重型货车超车时,与另一辆货车发生刮碰,致两车侧翻。新疆甘莫公路特大交通事故造成致人死亡、人受伤。8月9日16时25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境内,一辆大巴车与一辆越野车和皮卡车碰撞,大巴车坠入悬崖,目前已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11月19日时左右,蓬莱市潮水镇四村机场连接线附近,一辆货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目前山东蓬莱机场车祸已造

2、成人死亡,人受伤。2022-5-1112022-5-112 道路交通事故是一个日益严重的全球性问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报告,估计全球每年约有120120万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为2000万一5000万,而作为人口大国,拥有公路总里程达382万km,高速公路达6.5万km的中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更是居于世界首位。2001年以来,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受伤达5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0多亿元,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研究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分析其成因,找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的方法,是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2022-5-1132022-5-114什么是交通事故

3、? 广义的说,是伴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应运而生,其定义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阐释,广义的道路交通事故是包括火车、轮船、飞机及汽车四种交通工具所造成的事故,其原因既有人为因素,也有自然因素。 狭义的说,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2022-5-115交通事故分类?车损交通事故伤人交通事故伤人交通事故死人交通事故2022-5-1162022-5-117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成因包括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主观原因是人的因素,其中主要包括驾驶人等交通参与者行为的因素;客观原因是车辆技术状况、道路状况及环境因素影响等。人的因素: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其中有的是因机动车驾驶员的

4、疏忽大意、违章行驶、操作失误;有的是因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所致。道路因素: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不足,导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乏,特别是部分路段标志、标线不健全,安全设施不到位,有许多该设的标志没有设置,该划的标线没有刷划,该安装的信号灯没有安装,对行车缺乏应有的提示、警告和规范作用,安全隐患较大。环境因素:硬环境包括道路交通标志、安全设施、噪声污染和天气气候等。软环境主要是交通管理(包括道路运营管理)。车辆因素:车辆技术状况不良是指车辆制动和转向装置、前后桥、车轮、灯光、喇叭、仪表等有故障,以及漏油、漏气、漏水,使车辆的技术性能变坏,影响行车安全。2022-5-11

5、8特殊时段事故成因分析特殊时段事故成因分析恶劣气候 雨雪天对交通的影响 雾霾天气对交通的影响 冷空气来袭对交通的影响不同季节 春季(春季雨雾天气逐渐增多春困引发疲劳驾驶农村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增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增多) 夏季(疲劳驾驶现象多酒后驾驶行为增多不戴安全头盔现象普遍货车夜间超速、超载行驶现象严重) 秋季(秋末雨水天气多入秋后我市雾霾天气增多) 冬季(天气影响春运人流拥挤人员对安全意识的降低)2022-5-119那么货车交通肇事率高发的成因是什么?l 客观方面:首先是货车车体过长,不利于驾驶人对车尾部位路况的观察,特别是大型货车在转弯时驾驶视线存在死角,且转弯时前后轮不在一个车辙上,所占路

6、面宽度较大,很容易将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裹倒,形成包饺子式的交通事故。其次是公路货运价格偏低,形成不超载少赚钱或不赚钱的公路货运市场营运势态。再者是存在治理不到位的问题等。l 主观方面:首先是利益熏心,以多拉快跑作为多赢利,多赚钱的手段。导致抢占车道霸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行为发生。其次是把少配驾驶人作为少支出的渠道,形成疲劳驾驶。运输业务好时,怕修车误了赚钱,形成车辆带病行驶。再者是无视法律和自身及他人安全,导致闯红灯驾驶无牌无证、报废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等。2022-5-1110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 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都已司空见惯,概括地讲,

7、主要有四种四种表现: (一)“认识偏差”带来“心安理得”。对交警纠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一些当事人不以为然,“我又不开车,走路、骑车还要你管?”;有的群众认为交警就该多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是“弱势群体”,没必要管那么多,因而我行我素、心安理得。 (二)“个例违法”引发“群羊效应”。路口一群人、一堆非机动车,只要有一人、一车带头“闯”红灯,后面通常会跟着一群人、一堆车,就像“领头羊”的“率先垂范”效应。就这种集体违法行为,一些群众因抱有“法不责众”心理而“群起违法”。 (三 )“自律不严”致使“乱象丛生”。在有交警执勤的路口,多数群众尚能遵守交通法规。反之,在没有警力的地方,行人闯红灯、

8、横穿马路,非机动车逆行、走快车道等问题则随处可见。 (四)“不服执法”导致“抗法频发”。总体来说,多数群众都能理解、支持和配合交警制止、处罚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但是,不听劝告强行违法甚至拒不服法暴力袭警等“抗法”现象也不少见。特别是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采取罚款处罚措施后,部分当事人拒不配合执法的问题更为突出。2022-5-11112022-5-1112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形成的原因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形成的原因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陋习由来已久。究其原因,既有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因素,也有交管部门的责任。 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层面来分析,交通违法行为

9、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1.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中国式过马路”的主要症结是有法不依、违法心安。在一些大中城市,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同样“硬”闯红灯、“强”穿马路。在一些县城、乡镇,许多农民更是“目中无灯”、“心中无法”,到了路口就要过,怎么省事怎么“走”。这些问题折射出的是部分民众对法规的极大漠视,法规意识的极度淡薄。2.是违法成本低“不惧违规”。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约合人民币1000元;再闯者,最重可判一年监禁。在德国,闯红灯者将拿不到贷款或要支付更高利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比较得知,中国

10、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处罚在法律层面就很轻,成本也很低。遇到非机动车违法强行冲岗,行人闯红灯拒不交罚款,违法当事人辱骂甚至殴打交警等问题,交警通常不能、不会也不敢“用强”,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处罚得不痛不痒,跑掉了过后不究,致使违法成本低让部分群众缺乏对交通法规的敬畏而敢于违法。3.是缺乏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在有交警执勤的路口,每天总能遇到“拦”而不停闯红灯的行人、抢机动车道过马路的非机动车。在无交警执勤的路口,非机动车、行人能自觉按信号灯通行的更是少至又少。诸如此类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守规、不听劝的行为,表面看或许更省事、更快捷,实则反映了许多人对自身安全防范的“缺位”,是侥幸心理作祟的结

11、果。2022-5-1113从交通管理部门的角度来反思,治理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力度不大、成效不显的原因主要有四点:1.是安全设施不完善。由于辖区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数量比较多,城区道路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给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带来很大不便,致使各种不文明、不和谐交通行为随处可见,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给交通管理增加了难度。2.是警力严重不足。由于大队警力不足,辖区国省道线路较长,导致对行人与非机动车的管理呈现弱势。对于在十字路口执勤的民警的来说,要应付一个十字路口的所有非机动车与行人至少需要四名民警,而辖区路口多,民警少,只能是对机动车着重管理,放松了对非机动车及步行者的管理,这是导致行人、非机动

12、车违法行为的一大因素。3.是执法难度大。由于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民警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时,常被群众误认为是找茬或是故意刁难,抵触情绪大,甚至围攻民警。作为执法者考虑到自身形象等因素,不愿与其较真,导致了非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违法没有得到有效的制止,屡禁不绝。4.是宣传教育不够。由于民警数量有限,宣传民警只着重于对各单位驾驶员进行了众多教育,忽视了对非机动车及行人的教育,可是恰恰辖区行人与非机动车的数量占据了大多数,因此,导致他们的安全意识差、法制观念差,造成了众多交通事故的发生。2022-5-111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程序

13、规定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 全部责全部责任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无责任。202

14、2-5-1115道路交通事故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第五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2022-5-1116对属于前款规定情

15、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

16、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

17、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2022-5-1117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

18、减轻责任。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

19、日起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22-5-1118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规范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l第一条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l 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范执行。l 第三条第三条

20、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应坚持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的原则。2022-5-1119 第二章 责任认定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l 第四条第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专家组,负责受理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审核、复核工作。各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专家组设组长一名,由同级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省、设区市、县(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专家组分别由9或11名、5或7名、3或5名专家组成。l 第五条第五条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专

21、家组职责(一)指导、检查、监督、规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二)复查设区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专家组认定的或复核后的重大、疑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l 第六条第六条 设区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专家组职责(一)指导、检查、监督、规范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受理、复核本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复核案件。(二)审核本辖区涉及交通肇事犯罪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l 第七条第七条 县(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专家组对本辖区受理的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2022-5-1120 第三章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及方

22、法l 第八条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专家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l 第九条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类及组合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组合为: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与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责任组合,参照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组合。l 第十条第十条 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基本原则u 一、路权原则:包括右侧通行原则、分道行驶原则、避让行人原则、有序让行原则、遵守指挥原则、使用道路资格原则等交通参与者依法取得使用道路通行

23、的权力。u 二、安全原则: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装载、停放、乘坐、占用道路、施工作业、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等交通参与者依法安全使用道路通行的义务。u 三、严重违法行为事故责任加重原则: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一种或多种责任加重严重违法行为的,在事故责任认定中加重其一级责任,如加重责任方已确定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不再加重责任。2022-5-1121l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p 一、确定事故案件的性质及管辖。p 二、全面调查审核证据,确定各方当事人及其违法行为和过错。p 三、在忽略当事人责任加重严重违法行为的前提下,推定当事人违法行为及过错在交通事故 中的相互作用

24、关系、严重程度。 违反路权原则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大于违反安全原则违法行为。 违反动态安全原则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大于违反静态安全原则违法行为。p 四、对存在加重责任严重违法行为(附后)的当事人,在推定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加重一级,确定其事故责任。p 五、综合分析认定事故责任,制作责任认定法律文书。l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特别情形p 一、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1、当事人肇事后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肇事后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双方当事人同时具有上述行为的,分别承担同等责任。p 二、当事人肇事后逃

25、逸,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查证交通事故事实,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但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以上责任。2022-5-1122p 三、确定无责任 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p 四、不确定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l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专家组对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进行

26、集体研究,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集体研究意见,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提交同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专家组组长进行审批后,认定事故责任。l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遇有本规范未列入的过错行为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重大、疑难、复杂道路交通事故,由原认定部门与上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专家组共同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 2022-5-1123 第四章 执法监督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交通警察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经济责

27、任和刑事责任。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专家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专家组加强监督指导,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并责令其重新制作。 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本规范所称“以上”,均包括本数(类)在内。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本规范自2014年10月15日起执行。附:责任加重严重违法行为2022-5-1124 责任加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加重严重违法行为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

28、有效期、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违法记分达到12分、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载有危险物品机动车、牵引挂车机动车的法第19条、条例第28条2.不具有三年以上相应准驾车型安全驾驶经历驾驶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的校车的省办法第10条3.疲劳驾驶驾营运客车的4.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过度疲劳或饮酒、醉酒后继续驾驶的条例第62条第7项、省高速公路安全规定第21条法第22条第2款、条例第62条第7项2022-5-11255.机动车未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且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上路行驶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拼装

29、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法法第第8 8条、法法第第100100条第2款,法法第第2121条条6.6.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50%以上以上的的法法第第4242条、条、条例条例第第4545条、条、4646条、条、法法第第9999条第条第1 1款第款第4 4项项7.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法法第第4848条第1 1款、法法第第4242条第1 1款、条例第4545条、4646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1818条第2 2款2022-5-11268.公路客运

30、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造成乘客伤亡的法法第第4949条、条、条条例例第第5555条第条第1 1项项9.9.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100%以上的以上的法法第第4848条条2022-5-1127 常见违法行为认定方法1.2022-5-11282.2022-5-11293.2022-5-11304.2022-5-11315.2022-5-11326.2022-5-11337.2022-5-11348.2022-5-11359.2022-5-113610.2022-5-113711.2022-5-113812.2022-5-1139

31、13.2022-5-114014.2022-5-114115.2022-5-114216.2022-5-114317.2022-5-114418.2022-5-114519.2022-5-114620.2022-5-114721.2022-5-114822.2022-5-114923.2022-5-115024.2022-5-1151事故处理面临的难题事故处理面临的难题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均车辆拥有量的大幅度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呈直线上升态势,交通事故的矛盾纠纷占社会总矛盾纠纷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尽管交警尽职尽责的工作,但由于许多事故的当事人依法参与事故处理的意识较差,对交警的处置缺乏

32、理解。尽管民警做了大量的解释、劝导工作,也难使交通事故的当事各方满意。甚至个别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不正当诉求,无理的纠缠办案交警。许多民警感到事故处理工作越来越难开展,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2022-5-1152 部分群众的交通法律意识淡薄,未能依法、正确地参部分群众的交通法律意识淡薄,未能依法、正确地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在许多的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一些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没能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正确对待交通事故这一“偶然”的事件。认为自己受了伤,就要对方赔偿;认为自己驾驶的机动车比对方的小,就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并且在索赔时,不管责任大小、有无,不按国家赔偿标准,漫天

33、要价。一些驾驶人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动不动就要求换件,不同意修复,甚至要求赔偿新车。交警要花大量的时间做解释、劝导工作,才能化解此类矛盾。在许多事故中,一场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就能搞得交警疲惫不堪。2022-5-1153交强险的赔偿金额相对较低,难以达到化解矛盾的目交强险的赔偿金额相对较低,难以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对投保其他的险种是没有强制要求的。2004年至2014年的十年时间里,交强险的伤残、死亡赔偿金一直最高为11万元。但是在这十年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人身伤亡赔偿标准却在逐年提高。很明显,仅交强险这一单一险种

34、已无法保证投保人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按照2013-2014年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一个城镇户口的人,仅其死亡赔偿金一项就高达42万余元(按全责计算)。在许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一些仅投保交强险的驾驶人(特别是货车驾驶人)根本无力承担,一场重大交通事故可能会直接让两个家庭支离破碎。目前,很多货车、廉价轿车、使用年限较长的私家车、面包车和农用车仅保交强险,由于此类车主和驾驶员的赔偿能力较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绝大多数仅依靠交强险的赔偿根本无法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和其他损失,直接给交通事故的调解带来了巨大难度。2022-5-1154城乡赔偿标准的不一,造成同命不同价的现象,间接

35、造城乡赔偿标准的不一,造成同命不同价的现象,间接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不利于矛盾的化解。成了社会的不公平,不利于矛盾的化解。 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实行城乡人口管理。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分为城镇人口标准和农村人口标准,两者的差距相当悬殊。以2014年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的死亡赔偿金和抚养费用为例,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9102元,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2580元,两者相差13478元。按照相关规定,农村人口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有固定收入的可参照城镇人口的赔偿标准进行索赔。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已达50%,但许多农民工(特别是县级城市务工的农民工)长年在城市务工和居住,却无法提供相应的证

36、据(租房合同、水电费发票、工资表等票证),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按照城镇人口的赔偿标准进行索赔,造成了同一事故,得到的损害赔偿金却不同。两起几乎相同的事故,由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差别,得到的赔偿数额差之甚远,受害者家属就胡乱指责交警办案不公,到处上访,给交警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2022-5-1155上级部门对案件的检查方式与现实的案件处理存在上级部门对案件的检查方式与现实的案件处理存在一定的问题一定的问题 在现实办案中,由于交通事故工作量大,交警在办理案件中对一些程序没有走完,当事方就自行协商结案的一般程序案件做了结案处理。但在执法质量检查的时候,往往需要将此类案件完善才能“过关”,给基层

37、民警额外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 2022-5-1156事故处理民警业务能力提高未能形成完善的培训制度事故处理民警业务能力提高未能形成完善的培训制度 民警没有经过正规、专业的培训,业务知识只能通过自学、从办案中边办边学和以老带新的方式来提高。由于民警的个人素质、学习热情的不同,使的民警的办案水参差不齐。一些复杂的案件形成不同的意见,谁也说服不了谁,经常出现事故难以定性的局面。 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待遇有待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待遇有待提高 事故处理岗位,工作量大,常年处于矛盾纠纷之中,民警的工作压力极大,厌战情绪逐渐蔓生,感到工作没有“奔头”,其工作热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消退。 2022-5-11

38、57交通事故案件办理的经费未能从制度上形成保障交通事故案件办理的经费未能从制度上形成保障 案件的调查存在不少难以正常报销办案费用,比如逃逸案件线索的举报奖、目击证人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等等。许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的线索是由人民群众提供的,但不少群众害怕肇事人打击报复不敢提供线索,敢提供线索的有些又不肯无偿作证,因此只能给予一定的奖励作为“开口费”。对于不肯按相关制度和程序去办理领奖手续群众,民警也只能现场支付奖金。对于这类无法落实的“特殊”办案费用,如果让办案民警“贴钱”承担,长此以往会也会极大的挫伤民警的办案热情。 2022-5-1158事后报警日益剧增事后报警日益剧增 近期,经常发生当事人事

39、后报警的交通事故。损失大小、伤情轻重不一,给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一、原因 事后报警发生的原因,从主观上来看,主要有故意与非故意两种行为,其具体形态表现为: (一)为逃避处罚或骗取保险事后报警。随着醉驾的入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了对酒后、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打击处罚力度,于是,一些心怀鬼胎的机动车驾驶人为了逃避打击处罚,骗取保险,往往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做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是第一时间报警,而是第一时间撤离现场,等“风平浪静”后,再寻找合适时机,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受理处理。 (二)私了不成,事后报警。这种情形往往发生在熟人或者后果不严重的小事故上。一方面

40、,事故双方当事人是熟人,往往碍于情面,双方不好意思报警,先进行现场撤除,再进行协商赔偿事宜,由于出现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出现伤情变化再进行报警;另一种是开始认为损失不大,双方能协商成功的,结果因一方或双方的原因没有达成协议再进行报警。2022-5-1159 (三) 私了反悔,事后报警。一方面是在事故现场,赔偿人为了息事宁人,往往有时不假思索的答应对方提出来的任何条件,一旦现场撤除,静下心来之后一想,认为自已赔多了,吃了大亏,往往就不履行起初的协商而反悔,导致一方报警;另一方面,是伤者往往因病情加重或一些损失估计不足,导致受赔偿方反悔。 (四) 抢救伤者,事后报警。尽管安全法有 规定:“在道路上发生

41、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但是,相当一部分当事人不懂得安全法的这些规定,出了事故后,往往就慌了手脚,不知所措,只知道救人,不知道保护现场,用肇事车送伤者去医院时,也不标明肇事车当时在路上位置,抢救伤者后甚至于数天也想不到报警,仅在他人提醒下才想到报警。 2022-5-1160困惑困惑之一: 给调查取证带来的困难。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

42、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些证据瞬时即逝,如果不及时提取、保护,时间一长,是很难再提取到的。然而,一些事后报警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时间较长,现场没有了,痕迹没有了,一些证人也找不到了,甚至于一些事故车辆也没有了,仅有的就是当事人双方的笔录,对于是否涉嫌饮酒驾驶就更没有办法查证了,当时的真正的驾驶人是谁有时也无法查证。这对要求作出一份公平、公正、合法的事故认定书给交警部门出了一道很大的难题。 2022-5-1161困惑之二: 骗取保险的规避性。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

43、条例第八条规定: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逃逸均属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件。而目前我国所有的法律法规关于事后报警的时限没有一个期限规定,加之,目前,对于什么情形作为逃逸又没有一个明确的司法解释,因些,这就给一些酒驾、无证请人顶替骗取保险心术不正的人留下有缝可钻的空间。他们利用事后报警的法律漏洞,来规避法律对保险人的免除责任,常常会出现受理民警明知事后报警当事人有骗保嫌疑,但是拿不出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怀疑。2022-5-1162困惑之三: 打击处罚的无证据性。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了非常明确处罚规定,但是,这里的处罚中,都有一个明确地衡量标准

44、,那就是:饮酒驾驶其酒精含量必须达到20mg/100ml血液,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必须达到80mg/100ml血液。然而,因事后报警,即使当时饮酒后驾驶,甚至于达到醉酒驾驶,或者驾驶人事后也承认喝了酒,证人也指认喝了酒,但是,因没有当时发生事故时的酒精检测报告结论,结果,根据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只能眼睁睁的在民警的眼皮底下逃避处罚。困惑之四:事故处理民警的高危性。目前,一方面,事故处理民警整天处于超强度、高负荷运转的局面;另一方面,事后报警,尤其是事后报警逃避处罚、骗取保险案件的不断增多,侦查取证的难度不断增大,无形中大大地增加了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量。对于事后报警类交通事故作为公安机关往往处于进

45、退两难的境地,不受理,当事人投诉你,认为你公安机关“不作为”;受理,因关键证据无法取得,公安机关有可能变成“乱作为”。因此,事故处理民警在平时的工作中往往进退两难,稍有不慎就有受处分甚至被追究责任的危险。2022-5-1163困惑之五:事故当事人的不满性。由于有的事后报警的时间拖得比较长,调查取证比较困难。尽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事后报警类交通事故的受理和处理有了相应的条款进行调整和限制,但是,而实际执行起来相当困难。尤其是伤者当事人或亲属把伤者看伤和事故处理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处理事故的交警身上,一旦医药费得不到解决或者无法查出事故成因和结果就认为交警没尽到职责,

46、就对事故民警的不满,就要投诉有的甚至无理取闹。 2022-5-1164道路交通事故取证难道路交通事故取证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加强依法治国战略方针。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公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因此,对新形势下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准确地查明交通事故的事实真相,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是事故办案民警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特别是在繁琐复杂的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准确、合法、公正的收集和运用证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是我们每一位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民警必须严格遵守的职业要求。然而,我们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取证难的问题。2022-5-1165一、交通事故取

47、证难的主要特点和表现 办案民警业务不熟,取证不规范办案民警业务不熟,取证不规范。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是认定事故责任和侦破逃逸的依据,通过取证锁定肇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任认定才能正确认定,经得起当事人的质疑和法律的监督。如在侦破逃逸案件中有效的证据不仅是认定肇事者和肇事车辆的依据,更是让肇事者低头认罪的利器。但是,在处理事故中,个别办案民警业务水平没有及时跟进,取证不规范,图省事,以相对简单的标准进行取证,某种程度上导致取证不全面,直接影响案件规范办理。2022-5-1166二、办案民警的责任心不强,贻误战机。二、办案民警的责任心不强,贻误战机。 出警民警对交通事故出警处置不及时,工作不负责任,不认

48、真走访群众,及时寻找目击者或知情人,现场勘查走马观花,调查走访敷衍了事,对一些交通事故、特别是逃逸案件,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线索并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失去侦破时机和线索,导致线索失效、证据灭失,失去侦破时机。2022-5-1167三、交通法规宣传不到位,群众的法律意识不高三、交通法规宣传不到位,群众的法律意识不高 实践告诉我们,在交通事故处理、特别是在侦破肇事逃逸案件中与取得群众支持是分不开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对相关交通法规了解不够,对举报交通违法和提供相关证据的社会责任相对淡漠。“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作用普遍存在,导致部分群众不愿作证、不敢作证。

49、同时在部分事故中还存在证人违法现象,个别证人与肇事者存在某种利益关系或近亲属关系,作伪证、假证,甚至试图顶包也有所发生。2022-5-1168四、道路监控设施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求四、道路监控设施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求 随着机动车数量大幅度增加,人、车、路的矛盾逐步加剧。车辆增多,道路硬件设施没有提高,通行能力(例如道路宽度)仍然维持原状。人、车、路的矛盾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居高不下。这种情况下道路监控设备对于重大交通事故的取证及逃逸案件的侦破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在广大农村地区夜间车流量和行人相对少、照明条件差的县、乡道上,监控覆盖面远远达不到要求,一但发生交通事故既没有目击证人、又没有监控设备来

50、提供证据支持。2022-5-1169交通事故取证难的主要原因一、不能及时保护交通事故原始现场。一、不能及时保护交通事故原始现场。 交通事故一般都发生在露天公路或街道,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保护现场,许多事故现场的遗留物、散落物(血迹位置、轮胎印迹),可能由于过往车辆或风雨雪等作用而消失,影响取证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当事人认为事故不大,私自撤离现场;有的因抢救伤者而变动现场等。致使现场没有得到有效保护,遗留物原状遭到破坏,给后续的处理及侦查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2022-5-1170二、现场勘查和痕迹物证检验不细不全二、现场勘查和痕迹物证检验不细不全 事故现场上有些肇事车辆的痕迹比较隐蔽,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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