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国资办职责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是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在院长的领导下,代表医院行使资产管理责任,对医院的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二、参与仪器设备、物资购置以及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论证、合同洽谈、验收等工作。三、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卡管理制度,建立账账、账表、账物、账卡相符的固定资产台账,保证固定资产的账、物相符。四、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行为的院内报批手续及实物的调拨。五、参与医院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负责不定期或定向的清查和统计工作。六、会同归口管理部门优化配置固定资产。七、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资产的流失。八、负责周转库、废品库的管理、再利用和处置。九、负责建立土地、公用房屋的档案及管理。十、组织培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