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制度一、为加强医院基建工程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规范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建设项目采用招标制度,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严格规范项目招标管理工作。三、凡符合XX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基建项目,严格按照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要求进行招标。四、未满足XX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项目,按招标采购法及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进行招投标。五、由招标代理公司按照投标程序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原则上不少于3家,开标必须由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六、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考察施工企业的资质,不得招用有关部门禁止在秦施工的队伍,在卫生系统出现过质量事故或违约的施工单位5年内不得承包建设项目。七、严禁参加招投标的有关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干涉招投标的结果和公正性。八、及时将招标情况与中标结果在政府相关网站及院内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