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汇缴及新政培训2021年3月目 录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收政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年报、季报修订内容目 录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收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放宽: 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到300万元、从业人数提高到300人、资产总额提高到5000万元。 具体内容: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
2、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一、一、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小型微利企业“1234”一个纳税期限01两个实际税负率,两段计算02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三个条件03享受优惠的四种情形04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如果小型微利企业按月预缴的,一定要调整成按季预缴。从2016年4月开始,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3、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01一:一个纳税期限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加大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力度。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率为5%; 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实际税负率为10%。 举例:某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80万元。 100万的部分,应纳税款为100万*25%
4、*20% = 5万; 100万以上的部分,就是180万,应纳税款为180万*50% *20% = 18万。 该企业2019年应纳税款为23万。二:两个实际税负率,两段计算02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 原标准:100万 二、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原标准:80人、100人 三、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 原标准:1000万、3000万三: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三个条件03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
5、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基本政策A企业2017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19年各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季度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万元)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期初期末期初期末第1季度12020020004000150第2季度40050040006600200第3季度35020066007000280第4季度22021070002500350指标第1季度第2季度第3季度第4季度从业人数季初120400350220季末200500200210季度平均值(120+200)2=160(400+500)2=4
6、50(350+200)2=275(220+210)2=215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160(160+450)2=305(160+450+275)3=295(160+450+275+215)4=275资产总额(万元)季初2000400066007000季末4000660070002500季度平均值(2000+4000)2=3000(4000+6600)2=5300(6600+7000)2=6800(7000+2500)2=4750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3000(3000+5300)2 =4150(3000+5300+6800)3=5033.33(3000+5300+6800+4750)4=4962.5
7、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150200280350判断结果符合不符合(从业人数超标)不符合(资产总额超标)不符合(应纳税所得额超标)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附报信息高新技术企业 是 否 科技型中小企业 是 否 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 是 否 按 季 度 填 报 信 息季初从业人数 季末从业人数 季初资产总额(万元) 季末资产总额(万元) 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是 否小型微利企业 是 否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1 1、预缴申报:季初、季末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为必填项,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都是取、预缴申报:季初、季末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为必填项,资产总额和从业
8、人数都是取全年季度平均数,资产总额的单位为全年季度平均数,资产总额的单位为万元万元。 2 2、汇缴汇缴申报: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2018年第年第5858号号)规定规定: 小型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微利企业免于填报表单表单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细表(A101020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A10201
9、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A103000)、期间期间费用明细表(费用明细表(A104000A104000) 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A类)类)(A100000A100000)中直接填写)中直接填写。 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项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 “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 一、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的企业都可以享受小型微
10、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都可以享受优惠。 三、分支机构根据总机构是否享受小微条件确定是否享受。 (两点注意事项:独立核算、预缴税款录入) 四、一个纳税年度中,前面季度不符合条件,后面季度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优惠。四:享受优惠的四个情形04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
11、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二、符合二、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据实税前扣除条件的扶贫捐赠据实税前扣除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要点: 1.核心条款: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
12、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2.捐赠范围:目标脱贫地区。83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具体名单可向扶贫工作部门问询查阅。 3.捐赠时间: (1)2015-2018已经发生尚未扣除的扶贫捐赠支出可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期扣除 (2)2019-2022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据实扣除 (3)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扶贫捐赠后取得捐赠票据的要求: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12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
13、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性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应当向提供捐赠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凭证。 企业发生对“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支出时,应及时要求开具方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中注明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称,并妥善保管该票据。(票据) (财税201760号)注意: 企业在2019年度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年度扣除限额内。【例】某企业2017年-2019年发生的捐赠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二、符合二、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据实税前扣除条件的扶贫捐赠据实税前扣除年度年度利润总额利润
14、总额公益性捐赠公益性捐赠支出合计支出合计其中:符合条其中: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件的扶贫捐赠其他公益性其他公益性捐赠捐赠备注备注2017年400905040当年未享受扶贫捐赠全额扣除优惠2018年50012050702019年6001405090 1.2017年度。 利润总额400万元,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90万元,其中扶贫捐赠50万元。 (1)限额扣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48万元(40012%),税前扣除48万(包括其他公益捐赠40万+扶贫捐赠8万),其余42万元(扶贫捐赠)向2018年度结转。 2.2018年度。 利润总额500万元,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120万元,其中扶贫捐赠50万元。 (1
15、)限额扣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60万元(50012%),税前扣除60万,其他公益性捐赠超过税前扣除限额10万元,结转至2019年度进行扣除。 (2)全额扣除:2017-2018年度发生的扶贫捐赠额92万元(42+50)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年度申报表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六、其他”行次第4列“调减金额”栏次92万元,实现全额扣除。 3.2019年度。 利润总额600万元,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140万元,其中扶贫捐赠50万元。 (1)限额扣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72万元(60012%),税前扣除72万(其中2018年度结转10万+2019年度62万),2019年
16、其他公益捐赠超过税前扣除限额28万(90-62),结转以后三年扣除。 (2)全额扣除:2019年度发生的扶贫捐赠50万元全额税前扣除。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 4754-2017)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前,制造业企业未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可自本公
17、告发布后在月(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或在2019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三、扩大固定资产三、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
18、扣除。 投资方需填报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新增附列资料第13行“永续债”;相关数据带入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第8行“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四、四、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增新增新增新增调整新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
19、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五、五、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所得税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二)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三)具有至少5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至少2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四)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的
20、年度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五)具备检验能力,拥有自有实验室,仪器配置可满足运行服务范围内常规污染物指标的检测需求;(六)保证其运营的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使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够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七)具有良好的纳税信用,近三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C级或D级。 第三方防治企业,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开展后续管理过程中,可转请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核查,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具体办法由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制定。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
21、21年12月31日止。 1.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2.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3.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六、六、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 养老服务托育服务家政服务 依托固定
22、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托育服务是指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 家政服务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 1.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3、,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 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
24、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七、七、退役军人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创业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策2政策内容政策内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优惠措施企业(招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当月起36个月内 2019年1月1日至20
25、21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人员失业半年以上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失业半年以上退役士兵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扩大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按投资额70%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享受范围。 具体内容: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八、八、创投企业投资
26、抵扣创投企业投资抵扣税收政策税收政策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
27、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九、其他九、其他税收税收政策政策 4.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保险企业2018年度汇算清缴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5.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金融企业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
28、计提比例为100%。 6.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九、其他九、其他税收税收政策政策目 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34财政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 财政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2020年第年第8 8号号 财政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
29、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 财政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2020年第年第9 9号号 财政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 财政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2020年年1010号号国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2020年第年第4 4号号 对为扩大产能新购置新购置的相关设备
30、的相关设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适用一次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在优惠政策管理等方面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执行。 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将相关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行次。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2020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4号)如何知道企业是否属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3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具体到我省,名单由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确定。 对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是否有要求?无为扩大产能购置相关设备,主要生产保障物资,同时也生产其他物资,能否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购置二手设备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能享受。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中,购置设备的扣除金额受500万元限制吗?无论单位价值是否超过500万元,均能在税前一次扣除。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扣除政策,如果企业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设备,这个是否能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呢?“购置”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
32、行建造两种形式,与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口径保持统一。融资租赁不属于上述两种形式,因此不能适用。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发生的最长结转年限由困难行业企业,包括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按照8号公告第四条规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应当在时,通过提交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2020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
33、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4号)真实性、准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性、完整性困难行业企业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可以按照8年结转进行操作?根据2020年第8号第四条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因此,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和个人通过或者,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办理税前扣除事宜。优惠自2020
34、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9号公告第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问:问:哪些慈善组织属于文件规定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答:答:公益性社会组织资格认定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三个部门联合认定,每年会进行名单的更新。如:某协会2016年具有公益性慈善组织资格的,不一定2017年还具有公益性捐赠税
35、前扣除资格,即:慈善组织不一定具有税前捐赠扣除资格。(动态变化)(财税201514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9年第69号)问:问: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政策?答:答:可以享受。在季度预缴申报时,填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表第42行“附列资料: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中。问: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二、三条中提到的物品和货物是否有具体范围?答:答:根据2020年9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只要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
36、捐赠,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并且这些捐赠的用途是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即可享受全额扣除政策。即税收政策只强调捐赠的用途用途,而不限制捐赠了什么物品和货物。行次行次项项 目目本年累计金额本年累计金额1 1一、免税收入(2+3+8+9+15)2 2(一)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3 3(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4 4其中: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A201010 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3939(八)线宽小于(八)线宽小于65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
37、0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税4040 (九)其他4141合计(1+16+24+29)4242附列资料: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第42行“附列资料: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数据项处理规则:采集,非必录,本项0。目 录企业年报、季报修订内容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2019年修订情况概述-版本变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得税20082008年版年版设有1张主表,11张附表,表单数量为16张(其中,附表一、附表二各3张)。(国税发2008101号发布,国税函2008
38、1081号修订)20142014年版年版设有1张主表、1张基础信息表、39张附表,表单数量为41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修订)20172017年版年版设有1张主表、1张基础信息表,35张附表,表单数量为37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发布)2017年版(2018年修订)调整后表单数量虽仍保持在37张。但是考虑到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情况,规定其可以免于填报部分表单,该措施可以使其填报负担降低约5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第58号发布)2017年版(2019年修订)本本次次修订修订对对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39、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表(A A类,类,20172017年版)年版)部分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 )概况-框架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申报表(A A类)类)1 1张表单张表单基本财务情况基本财务情况6 6张表单张表单纳税调整情况纳税调整情况1313张表单张表单弥补亏损情况弥补亏损情况1 1张表单张表单税收优惠情况税收优惠情况9 9张表单张表单境外税收情况境外税收情况4 4张表单张表单汇总纳税情况汇总纳税情况2 2张表单张表单基础信息情况基础信息情况1 1张表单
40、张表单一套表一套表/ /七大板块七大板块(3737张表单)张表单)申报表修订总览 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本公告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本次修订,共涉及对纳税申报表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以及12张正式表单(有编号表单)不同程度调整。其中,7张表单式样进行局部调整,其余5张仅填报规则进行优化。另外减少2张与研发费相关的附报资料。局部调整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A000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
41、)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7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A107010)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A107040)调整及填报情况详解调整及填报情况详解仅修改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8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A10600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A107020)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 (A108010)调整及填报情况详解调整及填报情况详解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42、A000000) 旧新填表说明更新政策项目变化 1.表单样式:修改项目名称 将“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8年版)”修改为“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版)”,同时调整相应的填表说明。 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规定的格式编制财务报表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2.填报说明:新增政策依据 “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新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
43、号)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行次类别项 目金 额1利润总额计算一、营业收入(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2 减:营业成本(填写A102010102020103000)3 减:税金及附加4 减:销售费用(填写A104000)5 减:管理费用(填写A104000)6 减:财务费用(填写A104000)7 减:资产减值损失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 加:投资收益10二、营业利润(1-2-3-4-5-6-7+8+9)填表说明变化11 加:营业外收入(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12 减:营业外支出(填写A102010102
44、020103000)13三、利润总额(10+11-12)1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减:境外所得(填写A108010)填表说明变化15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A105000)16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写A105000)17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填写A107010)18 加: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填写A108000)19四、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16-17+18)20 减:所得减免(填写A107020)21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A106000)22 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写A107030)23五、应纳税所得额(19-20-21-22)24应纳税额计算 税率(25%
45、)25六、应纳所得税额(2324)26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40)27 减: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50)28七、应纳税额(25-26-27)29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写A108000)30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8000)31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8+29-30)32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33九、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31-32)34 其中:总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写A109000)35财政集中分配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写A109000)36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写A109000)中华人民共和国
4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1. 优化填报说明 第14行“境外所得”:从利润总额中减除的境外所得,一是须已计入利润总额;二是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已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进行纳税调整。 第14行“境外所得”:填报纳税人取得的境外所得且已计入利润总额的金额。本行根据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填报。第14行“境外所得”:填报已计入利润总额以及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已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进行纳税调整的境外所得金额。本行根据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填报。新旧纳
47、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12二、扣除类调整项目(13+14+24+26+27+28+29+30)* 23(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保险企业填写A105060) 调整30(十七)其它 * 填表说明变化31三、资产类调整项目(32+33+34+35)* 36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37+38+42)* 37(一)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填写A105100) 38(二)政策性搬迁(填写A105110)* 39(三)特殊行业准备金(填写A105120) 40(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填写A105010)* 41(五)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42 (六)发行永续债
48、利息支出* 新增 43(七)其他44五、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45六、其他* 46合计(1+12+31+36+44+45)*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新1.调整填报说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规定将第23行“(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修订为“(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保险企业填写A105060)”,以适应政策需要。 (1)除保险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发生佣金和手续支出调整的直接填报本行。 (2)保险企业:发生佣金和手续费支出调整,根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填报。 第
49、30行“(十七)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扣除类项目金额,企业将货物、资产、劳务用于捐赠、广告等用途时,进行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后,对应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金额填报在本行。2.增加表单行次 为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相关政策,增加第42行“(六)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本行填报企业发行永续债采取的税收处理办法与会计核算方式不一致时的纳税调整情况。 (1)当永续债发行方会计上按照债务核算,税收上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时,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的
50、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0。 (2)当永续债发行方会计上按照权益核算,税收上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时,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0;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永续债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金额。若第2列第1列,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第1-2列金额。若第2列第1列,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第1-2列金额的绝对值。房地产企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处理 行次行次项项 目目账载金额账载金额税收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调减金额12341 1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8+10+11)*2 2(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A105010)*3 3(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